整個搬家行動一共持續到下午四點,來來去去。在路上,安昕也見識到了陳誌淩的開車技術,那真個是妙到毫巔,又平穩無比。


    說起來陳誌淩開車,就算比起車王劉易斯,那也是不遑多讓的。


    搬家完後,陳誌淩提議去外麵吃飯。安昕卻言道還是在家裏做吃的,她親手下廚。陳誌淩便也不反對,屋子裏廚具大多是新的,去菜市場辛苦了一番。等到這一頓好不容易做好,已是晚上七點。


    雖然辛苦,但是安昕在看見一桌子的勞動成果時還是欣慰的笑了。安昕做的菜色香味俱全,也兼顧到了陳誌淩喜歡吃肉的需求。


    期間,陳誌淩還開了一瓶紅酒,讓安昕喝了少許。


    如果日子是一直這樣溫馨的過下去,於陳誌淩,於安昕來說,都是不錯的結局。即使是陳誌淩用卑鄙手段搶愛,隻要他對安昕好下去。相信即便是餘航也會原諒陳誌淩。


    但是陳誌淩又怎能一直對安昕好下去呢?


    晚上,陳誌淩陪著安昕在沙發上看電視。這時候陳誌淩動用了些手段,吻上了安昕。如果要迅速加深彼此感情,接吻是最快速的辦法。


    安昕在陳誌淩的吻中顯得有些迷醉,偶爾還會主動回吻。究實來說,安昕的吻很甜,很令陳誌淩迷醉。


    不過陳誌淩的手一直很規矩,不會去侵犯安昕任何部位。這讓安昕有種被尊重的喜悅和感動。


    看電視到十點後,安昕便去睡覺。陳誌淩和她互道晚安。


    自然,不會有類似同睡一張床的逾越行為。其實如果陳誌淩強行想要安昕,安昕也不會拒絕。


    大抵上,還是因為尊重。情人間的相互尊重,是最暖心的字眼。


    如果這是一場戀愛,那也是談的非常成熟。


    第二天,陳誌淩帶安昕到他的小廣告公司去參觀了一趟。這家廣告公司已經實際上被陳誌淩購買,之前他也作為老板出現過。而且秘書換成了陳誌淩在香港那邊的秘書。所以這場戲演的非常的自然逼真,也算是讓安昕對陳誌淩有了非常直白正麵的了解。


    臨近十一月中旬,這場看似簡單的任務已經有了花費了一個半月的時間。


    這一天,十一月十六日。氣候驟降,沒有下雨,倒是刮起了一股侵入骨髓的西北風。


    天空陰霾,大早上的,卻有種到了晚上入暮的錯覺。


    安昕起的很早,給陳誌淩做了早餐。然後方才到陳誌淩的臥室前喊陳誌淩起床。這樣的生活,於陳誌淩來說,非常享受。其實在他內心深處,並不想有多大富大貴,隻想有個沒有紛爭的家。但從在東江開始,沒有一天是自有的。無緣無故惹上張美,就是所有悲劇的開始。


    也許是因為他的命格,注定無法脫離這場大氣運之爭。


    安昕對陳誌淩的照顧可說無微不至,陳誌淩穿好衣服出來,安昕連牙膏都已給他擠好。


    陳誌淩依然隻穿了白色襯衫。安昕便在他去刷牙時,到他的臥室裏給他取了一件黑色西服,道:“今天天氣變冷了,出門把外套穿上。”


    陳誌淩刷牙出來,才突然發現安昕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小西服,頭發幹練的束起,顯得精致而優雅。


    這種美,有種魅惑眾生的能力。


    早餐是肉絲麵,麵上還有荷包蛋。安昕做菜做飯都不圖簡單,總是做的精致豐富。陳誌淩喜歡吃肉,她也會全部滿足。不過雖如此,也會準備一些青菜補充全麵的營養。


    陳誌淩吃麵時,連說好吃。安昕便又將她碗裏少許的肉絲挑給陳誌淩吃。陳誌淩無奈一笑,道:“安昕,你這樣會把男人寵壞的。”


    “你不會的。”安昕的語氣顯得肯定,又自嫣然一笑。


    陳誌淩心中一黯,麵上卻是不動聲色。


    吃過早餐後,安昕將碗洗淨抹幹後方才出門。由陳誌淩開車送她去上班。


    這樣的日子,雖然才短短幾天,卻已經有種相濡以沫的感覺。安昕也絕不會主動跟陳誌淩要求什麽,真如一朵奇異的蓮花,任何淤泥都不能沾染她半分,永遠是那樣的純淨。


    陳誌淩送完安昕後,與海青璿約定在咖啡廳見麵。


    海青璿依然明豔動人,但是她的臉上總是少了一些以前飛揚的神采。安昕的事情,無論對陳誌淩還是對她,都不是什麽輕鬆的事兒。


    咖啡廳很是安靜,沒有多少客人。輕音樂如流水汩汩滑出。


    “弗蘭格有沒有消息?”陳誌淩問海青璿。


    海青璿道:“還沒有,他藏的很深。”


    陳誌淩微微皺眉,這個感覺不太好。總覺得弗蘭格就像是一條毒蛇藏在了暗處,隨時會來發難。當下道:“青璿,我的感覺很不好,弗蘭格也許還會有同夥召集過來。必須快點解決他。”


    海青璿點頭,道:“嗯,我會加大進度。”


    “安昕這邊……”海青璿不可避免的提起來。


    陳誌淩眼神微微一黯。海青璿道:“這件事情,長痛不如短痛。我有時候都覺得自己這段時間變的很陌生。”


    “青璿,謝謝你!”陳誌淩突然真誠的看向海青璿,道:“你本來不必趟這渾水,隻因為我,你才會進來。”


    海青璿微微一歎,隨即道:“在土耳其那邊的時候,你也為我殺了許多無辜平民。都是罪孽,現在更是罪孽。我們之間,福同享,罪孽也自然同受。”


    陳誌淩道:“那有什麽福,以你家世,要什麽榮華富貴沒有。你跟著我,隨時都是罪孽,生命危險。”


    海青璿微微苦笑,道:“好了,陳誌淩,咱們別這麽煽情了。還是說說正事,安昕的事情我很明白你的心情。不過真的拖不得了,而且,你這樣拖一天,心中就煎熬一天,不如早做了斷。”


    陳誌淩道:“我明白。不是我故意拖延,火候還沒好。到了火候,我會按計劃行事。”


    “那我不多說了,先走了。”海青璿道。


    陳誌淩點頭,起身道:“我送你。”


    買單後,陳誌淩送海青璿出了咖啡廳,兩人都開了車。上車前,海青璿在陳誌淩耳邊輕聲道:“無論福禍罪孽,我陪你承擔。”


    陳誌淩心中頓時暖暖一片,感動無比。要知道在現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海青璿的支持,他真的很難撐下去。如果海青璿充當正義使者,反而指責他卑鄙無恥,一定會給他造成很大的心靈漏洞。


    下午五點,陳誌淩準時去安昕所在的公司去接安昕下班。


    晚上的風很大,安昕出來時,即使穿了外套,還是顯得有些冷。陳誌淩為她開門,迅速將她迎到副駕駛上。


    一上車,陳誌淩便轟動引擎,啟動車子。安昕則拿出一件黑色風衣,道:“你看這個顏色喜不喜歡?我今天中午沒事去商場逛了逛,感覺你穿這件一定還不錯。”


    陳誌淩掃了一眼,並伸手摸了一下。頓時微微變色,因為他感覺的出這個質地,這件風衣怕是已經上萬了。


    想起她之前那般節儉,但為了給自己買一件衣服,卻是出手上萬。這樣的濃情,陳誌淩心中複雜莫名。他想感動,又害怕感動。


    想一想,跟安昕從住在一起後。自己還真的沒有為她買過什麽,做過什麽。就連買菜,家用的錢也全是安昕自己掏的腰包。


    “怎麽了,不喜歡啊?”安昕看見陳誌淩麵色微變,微微擔憂的問。


    陳誌淩一手握住她的柔夷,一手掌著方向盤,道:“我覺得有點慚愧,什麽都沒為你做過。你還給我買這麽貴的衣服……”


    “也沒多少!”安昕聞言頓時鬆了口氣,隨即一笑,道:“你要這麽說就沒意思了,兩個人在一起需要計較這些嗎?除非你是還有別的想法,是不是想不要我了?”最後她用半調皮的意味問。


    陳誌淩這時很想開玩笑式問,如果我不要你了,你怎麽辦?但他卻發覺居然不忍說出來,怕傷害到安昕。


    “隻有你不要我。殺了我,我也不會不要你。”陳誌淩認真的說。


    安昕聽了卻是感動,她真的相信陳誌淩這句話。因為陳誌淩曾經為了保護她,兩次都差點送了命。她甜甜一笑,道:“我跟你一樣。”這個意思就是,殺了她,她也不會不要陳誌淩。


    春風細雨,潤物無聲。


    不知不覺中,安昕已經將一整顆心交付給了陳誌淩。


    究實來說,安昕這樣的女孩兒,接觸久了,沒人會不喜歡上她。而陳誌淩呢,陳誌淩的魅力更是不必多說。隻要接觸久了,沒幾個女人能抗拒他的氣質所帶來的魅力。這已經與容貌沒有多大的關係,淡淡灑灑,雍容而沉穩。


    當初葉傾城,許晴,林嵐,歐曼麗等等,不也全都義無反顧的對他動了真心。


    路過超市時,兩人去買了一些菜品。隨後折轉回家。


    隔絕了外麵的風和陰霾的天氣,家中的燈光打開,永遠是溫馨溫暖的所在。


    陳誌淩並沒有那種可恨的大男子主義,隻坐沙發看電視。一般是安昕硬是推他出來,他才會坐著看電視。


    今天陳誌淩執意幫忙,幫安昕摘菜。客廳的電視依然開著,正在播放著軒轅劍天之痕。


    安昕係了圍裙,動作熟稔。陳誌淩倒也挺會切菜,表演一手刀工讓安昕刮目相看。


    安昕道:“你……怎麽會切菜,這土豆絲可比我切的還好。”


    陳誌淩一笑,道:“你忘了嗎?我有個妹妹。她叫陳思琦,我父母出事的時候,我八歲,她才剛生下來不到一歲。那時候一直都是我照顧她的。”


    安昕道:“你妹妹一定很聰明懂事,真想有機會見見她。”頓了頓,道:“你說你妹妹會喜歡我嗎?”


    “當然!”陳誌淩說。“那有不喜歡你的道理。”


    安昕樂了下,道:“我想也是。”她有時候並不是那麽的一層不變,時常會展現出可愛俏皮的一麵。


    菜做好後,兩人在餐桌前吃飯。陳誌淩道:“我們喝點啤酒吧?”


    安昕見陳誌淩有興致,便也答應,起身去冰箱拿了兩聽黑啤。打開後,幹杯,就著炒的清炒土豆絲,魚香肉絲,口蘑菜心,回鍋肉下酒。


    安昕的酒量不太好,喝了酒後,臉蛋酡紅。她給陳誌淩夾了一筷子回鍋肉,忽然說:“待會吃完飯,你試試那件風衣。要是再給你配一墨鏡,可能就像黑客帝國了。”


    陳誌淩點頭,道:“好!”


    安昕忽然又道:“很少聽你提你妹妹呢,你那時候那麽小,是怎麽帶大她的?”這其中,不用細說,她也能想到中間的辛酸。


    陳誌淩心中微微一澀,小時候的經曆提起來,總是讓他神傷。那是一段充滿了苦難的曆史。也是因為那段苦難,他和陳思琦的感情才會這麽好,陳思琦也才會這般懂事。安昕既然問起來,陳誌淩便道:“我爸媽出的車禍,對方賠了不少錢,加上家裏有些積蓄。一開始過日子還是不差的。”


    安昕點頭,認真聆聽。


    “不過我那時候也知道我自己要上學,妹妹要上學,那麽多開支,錢不節約肯定要出問題。當時我自己要去學校,妹妹也沒人照顧,沒有辦法,還是請了個保姆照顧她。我自己放學後,會去撿些垃圾然後收集起來去買。垃圾也不大值錢,掙不了什麽。有時候還會被同行厭惡的趕開。”陳誌淩道:“額,同行就是一些老奶奶,或者是帶點精神病之類的。也不是說他們沒同情心,大概是都為了生存,然後看我是小孩子,好欺負一些吧。”


    安昕聽了揪心,覺得陳誌淩小時後所受的苦不是別人能夠想象。


    陳誌淩繼續道:“本來,我精確計算過。家裏的錢節約著用,能夠維持到我和妹妹一直讀到高中。我想我高中讀完可以去打工,然後讓妹妹繼續讀書。不過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在我妹妹兩歲的時候,她得了一場大病,很嚴重,差一點命就沒了。為了給她治病,我沒有辦法,把家裏的房子賣了。我們那時候,又是小城市,房子並不值錢。八十平米的房子賣了三萬塊。三萬塊治不好,家裏的積蓄也被用了個七七八八才把妹妹的病治好。”


    “那……”安昕蹙眉,道:“那接下來很不好辦了。”


    陳誌淩點頭,道:“是啊,當時我也才十歲。我就是想不上學,去打工,也沒地方敢要我。但是妹妹才兩歲,想尋求政府幫助,沒人理。很多手續我也不知道怎麽跑。”說到這兒,嘴角顯現出苦澀。


    這些都是陳誌淩真實的經曆,那段時光,陳思琦很小,不懂這些。陳誌淩當時覺得自己根本不像是個十歲的小孩,每天愁苦生活愁的頭發都快白了。


    陳誌淩話鋒一轉,道:“還好,後來我遇到了養大我們的爺爺。我爺爺收養了我和我妹妹,他是一位很好的老人家。”


    “那爺爺現在在哪裏?”安昕聽到這兒鬆了一口氣,道:“我們應該把他接過來好好享福。”


    陳誌淩眼神一黯,道:“兩年前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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