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阿卡姆瘋人院是關押罪犯的監獄,那麽隻要自己能夠偽裝成罪犯,隨後故意被抓,不就可以混進阿卡姆瘋人院了嗎!


    計謀已定!


    李雲楓右腳輕輕一挑,便將落在地上的手槍挑起,隨後伸出右手將其穩穩握在手心。


    那麽接下來,就該考慮自己要以何種嚴重的罪行,被抓起來了。畢竟阿卡姆瘋人院是關押特殊罪犯的地方,一般的小偷小摸可進不去。


    可惜,李雲楓作為華夏出身的人,自身的犯罪記錄是零,也就是對犯罪一竅不通,隻能從影視劇中得到靈感和借鑒。


    “根據自己看過的電影,貌似搶銀行罪行很重,應該可以被關進阿卡姆!”


    李雲楓點了點頭,覺得這個計策很靠譜。


    至於最近的銀行位置,按照地圖所示就在兩個街道之外,哪怕隻是步行也不過十多分鍾路程。


    當然,自己肯定不能用呑世之口或者藍焰,這類超越普通人類的技能去搶銀行,否則自己被抓後,就不是進阿卡姆瘋人院,而是被推進實驗室去解剖了。


    至於那把被主神改造過的閃電鷹手槍,李雲楓肯定也不會在投降時交出去,所以手裏這把從混混那裏“借”來的手槍,即使舍棄也不可惜的東西,就是最好的犯罪工具。


    畢竟,主神給的空間口袋是融合在身體裏的,隻要自己不主動交出去,尋常的搜身手段是無法找到,藏在空間口袋裏的東西。


    在出發前,心細的李雲楓還特地檢查了一下手槍的情況,發現槍膛裏還有七顆子彈。


    “嗯,很好,足夠了!”


    李雲楓的臉上露出了“邪惡”的笑容。


    十分鍾之後,李雲楓便來到了那家舊區銀行的門口。


    畢竟是人生的第一次犯罪,李雲楓有些緊張,於是在做了一個深呼吸,穩住情緒之後,他便邁步走了進去。


    這家銀行不大,大廳目測隻有二十乘二十平米,像通常的銀行一樣,都分現金櫃台和非現金櫃台,現金櫃台一如既往的有防彈玻璃保護。


    而且今天銀行的客戶不多,隻有寥寥數人,所以剛剛進門便一臉緊張的李雲楓就顯得很惹眼,站在一旁的營業員隨即走了上來,對著他問道:


    “SIR,請問您需要什麽服務嗎?”


    李雲楓轉頭看向了這位麵帶和藹微笑的服務員,深吸了一口氣,這才說道:


    “I`m sorry!”


    “嗯?”


    很顯然,這位服務員並不明白李雲楓要做什麽,當即皺起了眉頭。


    這個時候,李雲楓動了。


    他用左手一把推開了那名服務員,隨後便用右手從懷中掏出了那把從手槍,先對著天花板開了兩槍,隨後高喊道:


    “搶劫,把錢交出來!”


    這一幕熟嗎?


    是的,因為電影裏就是這麽演的。


    至於後續該怎麽做……


    從來沒有犯過罪的守法公民李雲楓,怎麽可能會知道!


    於是乎,就在銀行櫃台人員一片看傻子的眼神中,位於銀行後台的經理,便按下了藏在桌子下方的按鈕,直接呼叫了警察。


    另一邊,依舊站在銀行大廳裏的李雲楓,還呆在原地繼續大喊大叫,甚至連人質都不抓。


    直到十多分鍾之


    後,警察們衝進了銀行大廳,李雲楓隨即丟下手槍,雙手抱頭,選擇投降。


    警察們也不含糊,直接上前銬住了李雲楓,還回收了那把手槍作為證據,隨後把李雲楓塞進了警車扭送進了哥譚警局。


    其實,就連李雲楓自己也知道,他搶銀行的舉動就是個外行。


    不過無所謂,計劃進行的很順利,自己的犯罪證據確鑿,根據一般流程,警察會先將自己關在警局內部的監獄裏,做筆錄和錄口供,結束後便會聯係囚車將自己送進阿卡姆瘋人院。


    所以——計劃通!


    果不其然,在李雲楓被送進哥譚警局之後,一切就像他所預計的那樣,先是被搜身,收光了身上所有的東西之後,便被塞進了警局內部的監獄。


    片刻之後,便被安排進了審訊室,做筆錄和錄口供。


    李雲楓在審訊室裏自稱叫李風雲,是偷渡客,搶銀行是因為沒錢了。


    以上這些全是李雲楓早就編好的內容,畢竟他不是這個世界的人,非常契合偷渡客這種沒有身份的黑戶,如此一來因為沒錢而搶銀行便順理成章了。


    有意思的是,根據胸口的名牌,李雲楓注意到,審訊自己的警察,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戈登警長。


    這位警長可是哥譚市中的少數不吃幹飯的警察,可惜在這座城市中像他這樣的優秀警察太少了!


    很快,伴隨著李雲楓在認罪書上簽字之後,審訊結束他也被帶回了內部監獄。


    而李雲楓的目的也達到了。


    依靠強化感官,李雲楓聽到了戈登警長做出了對自己處理的決定:


    “這個家夥的眼神裏透出了善良,怎麽看都不像是那些瘋子罪犯。但犯罪終究是犯罪,聯係囚車把他關進監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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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要不了多久,我就可以混進阿卡姆瘋人院了!


    回到內部監獄的李雲楓,甚至開始計劃起了自己進入瘋人院後的行動。


    比如趁月黑風高,哦,不,是夜深人靜地時候,依靠超級能力,離開關押自己的牢房,然後去找巴巴托斯,幹掉他之後瀟灑走人。


    想到這裏,李雲楓的臉上露出了邪笑。


    “一切都在我計劃之內!”


    半個小時之後,囚車到了,李雲楓便在警察的押送下,有生以來第一次坐上了囚車。


    根據目測,這輛囚車可以坐五十人,當然哥譚警局裏的犯人不多,包括李雲楓在內隻有幾個,所以有大把的座位為可供選擇。


    李雲楓不想惹事,便低調地選擇了車尾那一排右側靠窗的座位。


    很快囚車啟動,根據主神係統所示,囚車的方向正是位於哥譚西北部的阿卡姆瘋人院!


    嘿嘿嘿,巴巴托斯,我來了!


    李雲楓覺得獎勵任務做起來真的是順風順水,以這樣的進度來算,今天晚上自己就能幹掉巴巴托斯,拿到獎勵,隨後返回主神空間購買神器武裝自己。


    甚至還能趕在強製任務之前,擠出一點兒時間,回地球去看沈如玉。


    想到這裏,李雲楓露出了愉快的笑容,直到半個小時之後,這輛囚車停在了另一所警局——哥譚警局北方分部的門口。


    “嗯?囚車怎麽停在這裏了?”


    李雲楓心裏咯噔了一下,擔心自己的計劃有什麽出入。


    還算好,就在幾分鍾


    之後,李雲楓便透過車窗看見警局裏出來了幾十個貌似罪犯的家夥。


    哦!


    原來囚車並不是直接前往阿卡姆瘋人院,還要來這個分部接其他罪犯啊!


    明白緣由的李雲楓,便放下心來,覺得這隻是一個小插曲,總體而言,計劃還是順利的。


    在這批來自警局分部的罪犯上車後,這輛囚車的所有座位都被坐滿,就連李雲楓旁邊的座位,也被一名身材矮胖,麵容醜陋,鼻子又尖又長的罪犯坐了上去。


    這名罪犯的長相確實奇葩,不過李雲楓注意到,他的雙瞳卻透露出了一股好似狐狸那樣的狡猾精光。


    這名罪犯不是簡單貨色!


    做出評論之後,看了一眼這名罪犯的李雲楓,便打算轉頭繼續看向窗外的風景。


    然而,就在這個時候,矮胖罪犯卻對著他開口了:


    “這位朋友,有點麵生啊,新來的?”


    心情還算不錯的李雲楓,便開口回道:“是啊,搶銀行,結果失敗了。”


    “搶銀行?你?不像!”


    矮胖罪犯搖了搖頭,說道:“你的眼神裏充滿了善良,像你這樣的人在哥譚這座黑暗的城市裏已經很少見了,我不相信你會做這種事情。”


    李雲楓隨即反問道:“那麽,我是怎麽坐上這輛囚車的?”


    隻聽矮胖罪犯風趣地說道:“和我一樣,上錯車了。”


    兩人隨即不約而同地笑了起來。


    李雲楓感覺這名罪犯很有趣!


    隨著囚車啟動,李雲楓便和此人攀談了起來:“我叫李風雲,你可以叫我李,你叫什麽?”


    “我叫奧斯瓦爾德-科波特,哥譚本地人,叫我奧斯瓦爾德就行了。”


    別看奧斯瓦爾德長相怪異,但他的言談舉止卻非常禮貌,給人感覺就像是是紳士一般。


    “李,我以前沒有見過你,你是剛來哥譚的新人嗎?”奧斯瓦爾德問道。


    “是啊。”


    李雲楓點了點頭,說道:“我是剛到哥譚的偷渡客,對這裏並不熟悉。怎麽了?最近有什麽大新聞嗎?”


    隻聽奧斯瓦爾德輕描淡寫地說道:“就在三天前,被關在阿卡姆瘋人院的小醜,組織了一場暴動,並且成功越獄。不僅如此,由於暴動引起的混亂,令瘋人院裏所有的罪犯盡數逃脫。”


    “哦,那麽說來,現在瘋人院裏應該沒人了。”


    別看李雲楓的話輕描淡寫,但是他上挑的眉毛已經出賣了他,那顆已經開始劇烈跳動的心髒。


    難道說,巴巴托斯乘機跑了嗎?


    李雲楓緊張的表情,全都被奧斯瓦爾德看在眼裏,後者甚至還友善地問道:“李,你有什麽要問的嗎?”


    李雲楓隨即開口道:“奧斯瓦爾德,瘋人院裏有沒有什麽巨大的怪物跑出來嗎?”


    “巨大的怪物?那不可能!瘋人院裏關著的家夥,雖然都是瘋子,但確實是人類。”


    奧斯瓦爾德如是說。


    “呼,那就好!”


    既然巴巴托斯沒有逃跑,李雲楓便長舒了一口氣,隨即眼角下意識的看向了窗外,正巧看見街角的路牌上寫著:


    “Blackgate Isle(黑門監獄)”


    這條路怎麽是通往黑門監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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