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市長請我吃了一頓飯,在吃飯中間他說了一番話,我覺得說的很好。
他說蕭伯納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法律就好像一張蜘蛛網,小蟲給粘住,大蟲卻衝過去了。
這正是法律的不公正的最明顯特征。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並沒有感覺到法律存在,隻有你觸犯了它,才知道它的存在。
所以在社會事務中,法律永遠是被動的、保守的,它規範著人們行為的法律底線,而不是抑製大家的創新熱情,即“法無允許皆不行”。
再後來我看過一部電影,叫烈日灼心,其中段奕宏對於法律的那段自白,跟常市長說的有異曲同工之妙,但又側重於不同地方。
段奕宏說的法律是針對普通民眾,而常市長是針對於官場中人。
他說,法律的優點在於它的穩定性和明確性,但優點也恰恰是缺點,它不能隨時改變。
在“法律至上”原則的約束下,法官也不能隨機應變,隻能按照法律條款判決。
所以法律所追求的隻是普遍性的正義,一旦遇到特殊的個別的案件,法律的正義就可能大打折扣。
法律的特性就是持平如一,不因人而異、因事而異,這才是法治的本意。
但對於華夏自古以來就有這麽一句話,滅門令尹,破家縣令!從這句話不難看出來,自古以來人治總是代替法製。
而且華夏王朝的人治製度經過好幾千年的不斷補充和完善,已經積累出一套非常完整的體係。
雖然不斷有王朝更替,但從其本質來看,不過是同一張賭桌上,又換了一個人坐莊,人不同,賭桌還是原來的。
坐莊的人,為了讓自己能夠長久的坐在上麵,於是開始製定有利於自己的規矩,但同時還要製定新的優惠條件,吸引大家都坐在桌上,這樣才能保證賭桌上的熱鬧。
於是上莊的統治者,在一次次的皇朝變更中,盡力的去維持一種微妙的平衡,換句話說,在曆史上有名的君王,個個都是玩平衡的高手。
統治者對被統治者的依賴,就象狼對於羊群的依賴,它也需要軍事和管理上的同盟者,既要依靠農民發展生產,又這樣將軍保衛政權、官僚從事管理。
於是在管理製度上,它確定了人治的基礎,而官僚就成了權力的執行者和象征,而且被牢牢地捆綁在每個皇朝的戰車上,成為巨大車輪向前的潤滑劑。
但不管多麽完善的人治,也有它不可克服的危機,它的危機來源於少數人的絕對利益與大眾利益之間不可克服的緊張關係。再完善的人治,與法治也沒有共同之處,不論它怎樣改進,它為少數人的利益服務這一點是不可改變的。
雖然現在社會進步了,但華夏在法治這一塊,做得還很不夠,而且也是西方國家所詬病的重要原因。
當然這也是有曆史原因,華夏有數千年的封建曆史,一直處於人治狀態下,而西方法製已經有好幾百年的曆史,所以在這一點上,肯定是無法比擬的。
人治在我國沿襲幾千年,其影響根深蒂固。雖然一直提倡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但應該說,目前依舊是人治大於法治。在法製不健全的時候,法律往往也得看權力的臉色行事。
而且官高於法,權大於法這樣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很多行政案件,於是越來越多的群體上訪,越來越多的群體事件。
可在這類型的行政案件上,經常受到地方行政甚至黨委的幹預,造成法院不願意受理此類案件。
政府的“亂作為”與法院的“不作為”,造成很多案件結果不是政府勝訴,集體上訪,就是政府敗訴法院執行不了,公民權益得不到保護。
這樣做隻會造成矛盾越來越深,民眾對於法律開始產生不信任甚至對抗,一旦出現這種苗頭,那可是非常危險的信號。
因為法治權威是維持社會的最後體係和關卡,一旦被突破後,社會穩定岌岌可危,社會關係將轉入全麵對抗,社會秩序隻能依靠**的暴力強行維係。曆史證明,後一種維係不可能持久,這種秩序也沒有生命力。
換句話說,現在已經存在不穩定的潛在危機。要維係穩定,當務之急是趕在危機爆發之前,加速堅固法治這一最後屏障,使其牢不可破,堅不可摧。而增強法治權威,樹立民眾對法治的信心,是堅固這一屏障的關鍵。
說實話我聽完常市長這番話,真的很有感觸。
最後常市長拍著我的肩膀說道,過去是民告官,我是倒好反過來官告民,還說我可是給當官的丟人了。
可不管怎麽樣,這是一個好頭,最起碼體現出一點,法律麵前不論你是官,不論你是民,都一律平等。
說完這句話常市長哈哈哈的笑起來,我能聽出來,他真的挺佩服我的勇氣。
說實話這個事情前前後後折騰了我快一個月,眼瞅著就要到省公開選拔副廳級幹部考試時間,要不是我提前有了準備,說不定真的抓了蝦。
最隨後幾天裏,我抓緊一切時間溫習以前總結的東西,很快到了考試的時間。
在考試前幾天,周友義有些發愁的對我說,這一次考試恐怕他夠嗆。
我問他為什麽,周友義說他現在看見書本就頭疼,而且以前所學的東西早就還給了學校,能考出好成績才有鬼了。
接著又說我,各方麵突出,而且尤其在理論知識方麵非常紮實,說我這一次一定會脫穎而出。
我苦笑了一下,說前一段時間弄得我焦頭爛額,連書本一下都沒看,怎麽可能脫穎而出,脫衣服還差不多。
我們兩個人都哈哈大笑起來,笑過之後,周友義說他還真的不想去考試,聽說這次考試要張榜公布成績,如果成績墊底,羞也羞死了。
我說聽你這麽說,我也打退堂鼓,反正也考不上,幹脆不參加了。
就這樣我們抽著煙閑聊著,就像是多年的老朋友,很放鬆,但這裏麵有幾句真,有幾句假,恐怕連我們自己也分不清。
就在考試前兩天,我到了省城,照例去周書記家裏坐了坐,周書記問我準備怎麽樣,我說準備是準備,具體結果那就要看考試題怎麽樣了。
周書記說我不要緊張,而且他相信我應該有這份實力,他說了一件事,讓我吃驚不以,唐庭軒自殺了。
我記得過年前唐庭軒還讓司機給我送的年貨,而且年後我們坐在一起吃了頓飯,看起來嘻嘻哈哈並沒有異樣。
周書記跟我講完之後,我才知道,原來唐庭軒殺人了,而被殺的的女人竟然是尖尖。
原來唐庭軒跟尖尖在一起,尖尖就是那個跟我在一起差點弄出軒然**的那個。
尖尖懷孕了,想讓唐庭軒娶她,唐庭軒當然不樂意,沒想到尖尖暗中將他一些受賄的記錄掌握下來,並且錄下了兩個人歡好的場麵,用這些來脅迫唐庭軒。
唐庭軒沒有辦法,一邊敷衍尖尖,一邊想把證據要回來。
最後尖尖說要麽給她一千萬,要麽跟老婆離婚,否則她把證據交給紀檢委。
唐庭軒真的起了殺心,假意答應下來後,用皮帶勒死了尖尖,最令人感到恐怖的是將尖尖分屍,然後分批將這些屍塊扔了。
而且發生這事情的時間,就是在年前,我真的很難想到,一個溫文爾雅的男人,竟然會用刀和利斧將一個女人分屍,而且第二天還能若無其事的去上班,處理公務,坐在主席台上講話,麵對記者款款而談。
而且在年後我們一起吃飯的時候,唐庭軒口若懸河,談笑風生,根本看不出來一點端倪,可怕,實在太可怕了!
尖尖的屍塊被發現後,立刻報警,很快就查到了唐庭軒頭上,就在公安人員出現在他麵前的一刻,唐庭軒表現的非常鎮定,似乎早就知道這一刻的來臨。
他要求喝一杯水,得到允許後,他倒了一杯水然後一飲而盡,用手抹了一下嘴巴,嘴裏喊了痛快兩個字。
話音剛落,向著窗戶跑過去,沒等辦案人員反應過來,唐庭軒直接跳出了窗戶,幾秒鍾後,砰地一聲,緊跟著傳來尖銳的驚呼聲。
唐庭軒死了,據人說他死的時候,是一臉笑容,似乎有著說不出的輕鬆,也許對於他來講,死應該是一種解脫!
從周書記家裏出來,我忽然想起那天晚上跟唐庭軒喝茶,茶壺無緣無故炸裂,也許這就是一種預兆,隻不過我們並沒有破譯這預兆的密碼。
考完試後,我去了一趟唐庭軒家裏,沒有人,後來我在街上見過一次唐庭軒的老婆,偎依在一個比她年輕多的帥小夥懷中,看起來很幸福。
再後來我聽說,唐庭軒的老婆瘋了,因為被一個騙子將所有的錢全都騙走了,我見到那個帥小夥,或許就是騙子。
有時候我想,也許這就是因果報應,冥冥之中總有一雙眼睛看著我們,超脫於法律之外,但總能在命運輪回中,悄悄地,在我們毫無察覺中,讓我們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他說蕭伯納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法律就好像一張蜘蛛網,小蟲給粘住,大蟲卻衝過去了。
這正是法律的不公正的最明顯特征。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並沒有感覺到法律存在,隻有你觸犯了它,才知道它的存在。
所以在社會事務中,法律永遠是被動的、保守的,它規範著人們行為的法律底線,而不是抑製大家的創新熱情,即“法無允許皆不行”。
再後來我看過一部電影,叫烈日灼心,其中段奕宏對於法律的那段自白,跟常市長說的有異曲同工之妙,但又側重於不同地方。
段奕宏說的法律是針對普通民眾,而常市長是針對於官場中人。
他說,法律的優點在於它的穩定性和明確性,但優點也恰恰是缺點,它不能隨時改變。
在“法律至上”原則的約束下,法官也不能隨機應變,隻能按照法律條款判決。
所以法律所追求的隻是普遍性的正義,一旦遇到特殊的個別的案件,法律的正義就可能大打折扣。
法律的特性就是持平如一,不因人而異、因事而異,這才是法治的本意。
但對於華夏自古以來就有這麽一句話,滅門令尹,破家縣令!從這句話不難看出來,自古以來人治總是代替法製。
而且華夏王朝的人治製度經過好幾千年的不斷補充和完善,已經積累出一套非常完整的體係。
雖然不斷有王朝更替,但從其本質來看,不過是同一張賭桌上,又換了一個人坐莊,人不同,賭桌還是原來的。
坐莊的人,為了讓自己能夠長久的坐在上麵,於是開始製定有利於自己的規矩,但同時還要製定新的優惠條件,吸引大家都坐在桌上,這樣才能保證賭桌上的熱鬧。
於是上莊的統治者,在一次次的皇朝變更中,盡力的去維持一種微妙的平衡,換句話說,在曆史上有名的君王,個個都是玩平衡的高手。
統治者對被統治者的依賴,就象狼對於羊群的依賴,它也需要軍事和管理上的同盟者,既要依靠農民發展生產,又這樣將軍保衛政權、官僚從事管理。
於是在管理製度上,它確定了人治的基礎,而官僚就成了權力的執行者和象征,而且被牢牢地捆綁在每個皇朝的戰車上,成為巨大車輪向前的潤滑劑。
但不管多麽完善的人治,也有它不可克服的危機,它的危機來源於少數人的絕對利益與大眾利益之間不可克服的緊張關係。再完善的人治,與法治也沒有共同之處,不論它怎樣改進,它為少數人的利益服務這一點是不可改變的。
雖然現在社會進步了,但華夏在法治這一塊,做得還很不夠,而且也是西方國家所詬病的重要原因。
當然這也是有曆史原因,華夏有數千年的封建曆史,一直處於人治狀態下,而西方法製已經有好幾百年的曆史,所以在這一點上,肯定是無法比擬的。
人治在我國沿襲幾千年,其影響根深蒂固。雖然一直提倡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但應該說,目前依舊是人治大於法治。在法製不健全的時候,法律往往也得看權力的臉色行事。
而且官高於法,權大於法這樣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很多行政案件,於是越來越多的群體上訪,越來越多的群體事件。
可在這類型的行政案件上,經常受到地方行政甚至黨委的幹預,造成法院不願意受理此類案件。
政府的“亂作為”與法院的“不作為”,造成很多案件結果不是政府勝訴,集體上訪,就是政府敗訴法院執行不了,公民權益得不到保護。
這樣做隻會造成矛盾越來越深,民眾對於法律開始產生不信任甚至對抗,一旦出現這種苗頭,那可是非常危險的信號。
因為法治權威是維持社會的最後體係和關卡,一旦被突破後,社會穩定岌岌可危,社會關係將轉入全麵對抗,社會秩序隻能依靠**的暴力強行維係。曆史證明,後一種維係不可能持久,這種秩序也沒有生命力。
換句話說,現在已經存在不穩定的潛在危機。要維係穩定,當務之急是趕在危機爆發之前,加速堅固法治這一最後屏障,使其牢不可破,堅不可摧。而增強法治權威,樹立民眾對法治的信心,是堅固這一屏障的關鍵。
說實話我聽完常市長這番話,真的很有感觸。
最後常市長拍著我的肩膀說道,過去是民告官,我是倒好反過來官告民,還說我可是給當官的丟人了。
可不管怎麽樣,這是一個好頭,最起碼體現出一點,法律麵前不論你是官,不論你是民,都一律平等。
說完這句話常市長哈哈哈的笑起來,我能聽出來,他真的挺佩服我的勇氣。
說實話這個事情前前後後折騰了我快一個月,眼瞅著就要到省公開選拔副廳級幹部考試時間,要不是我提前有了準備,說不定真的抓了蝦。
最隨後幾天裏,我抓緊一切時間溫習以前總結的東西,很快到了考試的時間。
在考試前幾天,周友義有些發愁的對我說,這一次考試恐怕他夠嗆。
我問他為什麽,周友義說他現在看見書本就頭疼,而且以前所學的東西早就還給了學校,能考出好成績才有鬼了。
接著又說我,各方麵突出,而且尤其在理論知識方麵非常紮實,說我這一次一定會脫穎而出。
我苦笑了一下,說前一段時間弄得我焦頭爛額,連書本一下都沒看,怎麽可能脫穎而出,脫衣服還差不多。
我們兩個人都哈哈大笑起來,笑過之後,周友義說他還真的不想去考試,聽說這次考試要張榜公布成績,如果成績墊底,羞也羞死了。
我說聽你這麽說,我也打退堂鼓,反正也考不上,幹脆不參加了。
就這樣我們抽著煙閑聊著,就像是多年的老朋友,很放鬆,但這裏麵有幾句真,有幾句假,恐怕連我們自己也分不清。
就在考試前兩天,我到了省城,照例去周書記家裏坐了坐,周書記問我準備怎麽樣,我說準備是準備,具體結果那就要看考試題怎麽樣了。
周書記說我不要緊張,而且他相信我應該有這份實力,他說了一件事,讓我吃驚不以,唐庭軒自殺了。
我記得過年前唐庭軒還讓司機給我送的年貨,而且年後我們坐在一起吃了頓飯,看起來嘻嘻哈哈並沒有異樣。
周書記跟我講完之後,我才知道,原來唐庭軒殺人了,而被殺的的女人竟然是尖尖。
原來唐庭軒跟尖尖在一起,尖尖就是那個跟我在一起差點弄出軒然**的那個。
尖尖懷孕了,想讓唐庭軒娶她,唐庭軒當然不樂意,沒想到尖尖暗中將他一些受賄的記錄掌握下來,並且錄下了兩個人歡好的場麵,用這些來脅迫唐庭軒。
唐庭軒沒有辦法,一邊敷衍尖尖,一邊想把證據要回來。
最後尖尖說要麽給她一千萬,要麽跟老婆離婚,否則她把證據交給紀檢委。
唐庭軒真的起了殺心,假意答應下來後,用皮帶勒死了尖尖,最令人感到恐怖的是將尖尖分屍,然後分批將這些屍塊扔了。
而且發生這事情的時間,就是在年前,我真的很難想到,一個溫文爾雅的男人,竟然會用刀和利斧將一個女人分屍,而且第二天還能若無其事的去上班,處理公務,坐在主席台上講話,麵對記者款款而談。
而且在年後我們一起吃飯的時候,唐庭軒口若懸河,談笑風生,根本看不出來一點端倪,可怕,實在太可怕了!
尖尖的屍塊被發現後,立刻報警,很快就查到了唐庭軒頭上,就在公安人員出現在他麵前的一刻,唐庭軒表現的非常鎮定,似乎早就知道這一刻的來臨。
他要求喝一杯水,得到允許後,他倒了一杯水然後一飲而盡,用手抹了一下嘴巴,嘴裏喊了痛快兩個字。
話音剛落,向著窗戶跑過去,沒等辦案人員反應過來,唐庭軒直接跳出了窗戶,幾秒鍾後,砰地一聲,緊跟著傳來尖銳的驚呼聲。
唐庭軒死了,據人說他死的時候,是一臉笑容,似乎有著說不出的輕鬆,也許對於他來講,死應該是一種解脫!
從周書記家裏出來,我忽然想起那天晚上跟唐庭軒喝茶,茶壺無緣無故炸裂,也許這就是一種預兆,隻不過我們並沒有破譯這預兆的密碼。
考完試後,我去了一趟唐庭軒家裏,沒有人,後來我在街上見過一次唐庭軒的老婆,偎依在一個比她年輕多的帥小夥懷中,看起來很幸福。
再後來我聽說,唐庭軒的老婆瘋了,因為被一個騙子將所有的錢全都騙走了,我見到那個帥小夥,或許就是騙子。
有時候我想,也許這就是因果報應,冥冥之中總有一雙眼睛看著我們,超脫於法律之外,但總能在命運輪回中,悄悄地,在我們毫無察覺中,讓我們為自己的錯誤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