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亨利還在掩飾筷子的用法的時候,凱瑞忽然就大叫了起來:
“我的相機!”
原本被他放在桌上的相機不見了。
不僅如此,凱瑞立馬摸了下身上的口袋,原本放在他口袋裏麵的皮夾子也不翼而飛。
“媽的!一定是剛才那個服務員!他是個小偷!”
凱瑞十分暴躁地吼道。
如果隻是他的錢包不見了,他還沒有這麽暴躁,至少他的護照還在,錢包裏麵除了現金和銀行卡之外並沒有重要的東西,隻要他一個電話,銀行卡就可以補辦好,但是……他的寶貝,他花了無數心血去自己改進,去保養,仿佛自己的妻子一般去對待的寶貝,就這麽沒了!
那可是他花了幾萬刀才弄好的寶貝啊!
就這麽沒了!
錢不是問題,問題是,他的寶貝裏麵有他的無數的作品,也有著他無數的感情!
一陣怒吼之後,凱瑞就衝出了房間,他要找到那個混蛋!
剛開門,他就看到了剛才的那個餐車,車直接丟在了門口。
不僅如此,還有一套服務員的衣服。
看到這個的瞬間,他就明白了。
剛才那哪是什麽服務員,就是一個瞄準著他們的小偷!
“混蛋!”
這一次,他徹底的憤怒了。
……
“小三,搞定了?”坐在麵包車中的光頭男看著坐上車的年輕人,問道。
“當然!這群家夥太好搞定了。”小三拋了拋手中的單反,又晃了晃另外一隻手的皮夾子,一臉的得瑟。
“好嘞,第一筆完成!”光頭男也是咧嘴一笑,發動了麵包車。
坐在副駕駛的小三打開了皮夾子,從裏麵掏出了厚厚的一疊紅票子。
“外國人就是有意思,身上帶這麽多的鈔票,便宜了我們。”小三看到紅票子的瞬間兩眼放光,這不僅是肥羊,還是唾手可得的小肥羊啊!
這厚厚的一疊鈔票,小三把手指沾上些許唾沫,開始興奮地數了起來:“……三千,三千一,三千二!龜龜,老外就是有錢,隨便一個皮夾子就是三千多大洋,呐,老二,你的一千!”
說著,他直接抽出了十張票子放在車的儲物箱中。
“ok!”
光頭男隻是比劃了一個手勢,他們事先就說好了,接應的那三成,出手的拿七成,而且還僅僅是現金,其餘的東西不分。
當然,這次人人都爭著出手,但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出手的,而且太多人一起行動肯定會造成混亂甚至影響到自家的弟兄,所以華哥才訂下了規矩,每一批出手的人要先商量好。
小三把目光放在了這鏡頭巨大的單反上麵,一直都聽人說玩單反的都是有錢人,一個鏡頭好幾萬,雖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他現在手裏可是真正的拿到了一個單反。
就這重量,這手感,絕對值錢!
貴重貴重,肯定是又重又貴。
他端著相機一陣搗鼓。
“咋了小三,你還有知道咋用單反?”開車的老二一邊哼著歌,一邊調侃一樣地問道。
小三一邊動著上麵的按鈕一邊說道:“當然!我和你說,以前我一個哥們幹敲詐的你知道不?他就有一個單反,拍的賊清楚那種,就專找那種有錢有老婆的下手,然後拍他們偷情的照片來訛錢,我當時拿他的單反玩過一陣子。”
雖然是玩過一陣子,不過他是實在找不到其中的樂趣,不過基本的操作他還是會的,雖然英文不是很好,終究是可以使用了。
開機的單反還是慢電量,看樣子他們是準備要出門拍東西的,他習慣性的打開了相冊。
在打開相冊的瞬間,他整個人都癡呆了。
“嘔……”
他連忙打開車窗,朝著外麵幹嘔了起來。
幸好他還沒有吃晚餐,肚子裏沒有東西,隻是胃中一陣抽動,差點把胃酸吐出來。
“小三,怎麽了?怎麽回事?”開車的老二看到小三這樣子,連忙問道。
“這……這群家夥,是變態!”小三一邊捂著嘴巴每一遍指著相機上的畫麵,聽得出他還是十分的難受,聲音都有些走形。
“怎麽了?”老二把車停到一邊,把單反拿了過來。
看到單反上的畫麵的瞬間,就算是老二也不淡定了,麵色“唰”的一下,全白了。
鮮血,骸骨,碎屍。
這是照片中所看到的一切。
老二連忙在那切換照片。
這一張……這一張……還有這一張……
全都是!
頭顱,四肢,軀幹全部都有了,甚至……還有哪一塊用特別的方式堆積起來的內髒,仿佛在塑造什麽特殊的造型一樣。
他不知道這是所謂的藝術而弄出來的道具,還是真人。
他隻知道,在這裏麵照片上拍攝的那個頭顱,黑發黃膚。
“幹!這群外國佬怪不得老大和警方能達成一致,全特麽不是什麽好東西!”老二把單反往小三手裏一塞,再度發動麵包車。
隻是現在他的腦中全都是剛才所看到的那些照片。
血腥而變態,甚至……如果那張已經看不真切,那張滿是傷疤的臉是國人的話,小三甚至想回去,然後把這群家夥的東西全部拿光,就連衣服都不留下!
甚至,在他們的食物裏麵弄點東西,讓他們永遠永遠的留在這裏。
雖然他們做的是偷雞摸狗的勾當,雖然他們經常性的被罵社會的蛀蟲,沒有地位,沒有創造過什麽價值,但是至少……
他們不會殺人越貨,他們隻圖財。
如果不是從小就沒有接受過所謂的教育,從小就沒有被往正途上引,誰願意來幹這一行?如果不是打工的時候被各種欺壓,小三怎麽願意來幹這一行?
但是……
無論是被家裏拋棄,打工被老板罵,到後來做這一行被無數人喊打,在看守所被教育,他都沒有過傷人的衝動。
反而,他一直很明白,做錯就要挨打,貧窮就隻有無能。
家裏把他拋棄他一點也不恨了,或許以前還恨,但是當他十多歲的時候他已經反應了過來。
不是家裏要拋棄他,而是家裏已經沒有養他的能力了。
“我的相機!”
原本被他放在桌上的相機不見了。
不僅如此,凱瑞立馬摸了下身上的口袋,原本放在他口袋裏麵的皮夾子也不翼而飛。
“媽的!一定是剛才那個服務員!他是個小偷!”
凱瑞十分暴躁地吼道。
如果隻是他的錢包不見了,他還沒有這麽暴躁,至少他的護照還在,錢包裏麵除了現金和銀行卡之外並沒有重要的東西,隻要他一個電話,銀行卡就可以補辦好,但是……他的寶貝,他花了無數心血去自己改進,去保養,仿佛自己的妻子一般去對待的寶貝,就這麽沒了!
那可是他花了幾萬刀才弄好的寶貝啊!
就這麽沒了!
錢不是問題,問題是,他的寶貝裏麵有他的無數的作品,也有著他無數的感情!
一陣怒吼之後,凱瑞就衝出了房間,他要找到那個混蛋!
剛開門,他就看到了剛才的那個餐車,車直接丟在了門口。
不僅如此,還有一套服務員的衣服。
看到這個的瞬間,他就明白了。
剛才那哪是什麽服務員,就是一個瞄準著他們的小偷!
“混蛋!”
這一次,他徹底的憤怒了。
……
“小三,搞定了?”坐在麵包車中的光頭男看著坐上車的年輕人,問道。
“當然!這群家夥太好搞定了。”小三拋了拋手中的單反,又晃了晃另外一隻手的皮夾子,一臉的得瑟。
“好嘞,第一筆完成!”光頭男也是咧嘴一笑,發動了麵包車。
坐在副駕駛的小三打開了皮夾子,從裏麵掏出了厚厚的一疊紅票子。
“外國人就是有意思,身上帶這麽多的鈔票,便宜了我們。”小三看到紅票子的瞬間兩眼放光,這不僅是肥羊,還是唾手可得的小肥羊啊!
這厚厚的一疊鈔票,小三把手指沾上些許唾沫,開始興奮地數了起來:“……三千,三千一,三千二!龜龜,老外就是有錢,隨便一個皮夾子就是三千多大洋,呐,老二,你的一千!”
說著,他直接抽出了十張票子放在車的儲物箱中。
“ok!”
光頭男隻是比劃了一個手勢,他們事先就說好了,接應的那三成,出手的拿七成,而且還僅僅是現金,其餘的東西不分。
當然,這次人人都爭著出手,但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出手的,而且太多人一起行動肯定會造成混亂甚至影響到自家的弟兄,所以華哥才訂下了規矩,每一批出手的人要先商量好。
小三把目光放在了這鏡頭巨大的單反上麵,一直都聽人說玩單反的都是有錢人,一個鏡頭好幾萬,雖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他現在手裏可是真正的拿到了一個單反。
就這重量,這手感,絕對值錢!
貴重貴重,肯定是又重又貴。
他端著相機一陣搗鼓。
“咋了小三,你還有知道咋用單反?”開車的老二一邊哼著歌,一邊調侃一樣地問道。
小三一邊動著上麵的按鈕一邊說道:“當然!我和你說,以前我一個哥們幹敲詐的你知道不?他就有一個單反,拍的賊清楚那種,就專找那種有錢有老婆的下手,然後拍他們偷情的照片來訛錢,我當時拿他的單反玩過一陣子。”
雖然是玩過一陣子,不過他是實在找不到其中的樂趣,不過基本的操作他還是會的,雖然英文不是很好,終究是可以使用了。
開機的單反還是慢電量,看樣子他們是準備要出門拍東西的,他習慣性的打開了相冊。
在打開相冊的瞬間,他整個人都癡呆了。
“嘔……”
他連忙打開車窗,朝著外麵幹嘔了起來。
幸好他還沒有吃晚餐,肚子裏沒有東西,隻是胃中一陣抽動,差點把胃酸吐出來。
“小三,怎麽了?怎麽回事?”開車的老二看到小三這樣子,連忙問道。
“這……這群家夥,是變態!”小三一邊捂著嘴巴每一遍指著相機上的畫麵,聽得出他還是十分的難受,聲音都有些走形。
“怎麽了?”老二把車停到一邊,把單反拿了過來。
看到單反上的畫麵的瞬間,就算是老二也不淡定了,麵色“唰”的一下,全白了。
鮮血,骸骨,碎屍。
這是照片中所看到的一切。
老二連忙在那切換照片。
這一張……這一張……還有這一張……
全都是!
頭顱,四肢,軀幹全部都有了,甚至……還有哪一塊用特別的方式堆積起來的內髒,仿佛在塑造什麽特殊的造型一樣。
他不知道這是所謂的藝術而弄出來的道具,還是真人。
他隻知道,在這裏麵照片上拍攝的那個頭顱,黑發黃膚。
“幹!這群外國佬怪不得老大和警方能達成一致,全特麽不是什麽好東西!”老二把單反往小三手裏一塞,再度發動麵包車。
隻是現在他的腦中全都是剛才所看到的那些照片。
血腥而變態,甚至……如果那張已經看不真切,那張滿是傷疤的臉是國人的話,小三甚至想回去,然後把這群家夥的東西全部拿光,就連衣服都不留下!
甚至,在他們的食物裏麵弄點東西,讓他們永遠永遠的留在這裏。
雖然他們做的是偷雞摸狗的勾當,雖然他們經常性的被罵社會的蛀蟲,沒有地位,沒有創造過什麽價值,但是至少……
他們不會殺人越貨,他們隻圖財。
如果不是從小就沒有接受過所謂的教育,從小就沒有被往正途上引,誰願意來幹這一行?如果不是打工的時候被各種欺壓,小三怎麽願意來幹這一行?
但是……
無論是被家裏拋棄,打工被老板罵,到後來做這一行被無數人喊打,在看守所被教育,他都沒有過傷人的衝動。
反而,他一直很明白,做錯就要挨打,貧窮就隻有無能。
家裏把他拋棄他一點也不恨了,或許以前還恨,但是當他十多歲的時候他已經反應了過來。
不是家裏要拋棄他,而是家裏已經沒有養他的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