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遍,可疑的條款不少,但措詞這些都很隱晦,認為有什麽問題,也隻是主觀惡意的揣測,雖然以日本人的德行,可以說就是大差不差,但尚需更多證據、情況來做支撐才可。


    不過,林默倒是知道為何市麵上篤信橫濱正金銀行便是其後台,甚至說其就是披了層皮的橫濱正金銀行分行、營業部等的原因,因為抵押單上明確標明,相關抵押借貸業務匯兌部分服務由橫濱正金銀行提供,橫濱正金銀行保留對欺詐、侵財等行為的追究權利。


    這些意味著,抵押借貸向錢莊貸出的,可能還是銀元這類,不過對方未標明,但說匯兌部分服務由正金銀行來提供,至少說明不是直接借貸出日元來的,而是借出後他又幫你從正金銀行換成了日元,隻不過他們在背後可能簽有某些協議之類,無需親自再行辦理,直接拿給你就是。


    好一手偷天換日、避重就輕,若非逐條仔細查閱,懷疑有問題並大致了解其中的貓膩,估計看到這個,也大概率隻會如市麵上的那些傳言,認為隻是日元來自於正金銀行,而非中間還有什麽倒手。


    搞這個,一個估計是想通過正金銀行,在必要時候,給日本政府通過插手、幹涉、施壓等手段,為保障其利益提供合理借口、由頭之類抓手,畢竟所在地名義上是華界管轄,而生意又有極大擦邊、鑽空子嫌疑,還是需要留後手的。


    另一個,林默懷疑對方也有牽連橫濱正金銀行,借由對方特殊政府背景身份,好在捅出婁子時,拖逼政府下水,好挽回乃至隻是為獲取更大利益。


    若真有此緣由,那操盤此事之人身份絕不簡單啊!敢這麽搞,還能讓背了鍋的上海橫濱正金銀行分行默不作聲,其人一定大有來頭!林默想著,可惜目前壓根不知道是何人。


    另外,這點與其他謀劃跟條款中的其他貓膩也應該是相呼應的,還有後麵的追究權力啥的也模糊不清,像是侵財,侵啥財?還不上款算嗎?追究是要追究啥?是進行懲處,還是追索錢財?對方明顯在條款中留足了狡辨爭論的餘地,更別說背後可能還另立了其他條款,隻能說肯定是存在不良居心的。


    林默再過了一遍進行查缺補漏後,確認沒有遺漏,之前刻意點了相較耗時的菜,現在也弄好一並端了上來,招呼了王有勝一聲,林默接過小二遞來的飯碗,直接開吃。


    “兩位大哥是炒銀子的?”小二比較年輕,估計還不到二十,現在又不是飯點忙的時候,看見林默隨手放在一邊的合約,便在一旁手腳麻利的伺候著,並好奇的詢問打聽起來。


    “你也知道這個?”林默反問了聲,有些好奇的看向對方。


    小二見狀,笑道:“買賣這東西的地方就在旁邊不遠嘛!炒這個的人多,平常也有不少炒這個的人上店裏,聽說過一些。”


    “…人確實多…”林默點頭,道:“那邊現在到處是人,想找個能坐的地方避避太陽都找不到,隻能往這邊跑了。”


    見林默一直沒說他想聽想知道的東西,小二頓時有些急了,指著合約問道:“這個東西能值多少錢啊?很貴吧?”


    “…這個啊…”林默故意拖了下,才嬉笑道:“這個合約交易涉及的是一千盎司白銀,含銀量大概相當於一千二百塊左右的好成色大洋,你可以簡單理解成是在買賣一千二百塊大洋。不過你要是說的價格,那不怎麽貴,換成大洋也就百來塊吧!”


    “…啊…”小二睜大眼睛愣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有些不可置信道:“百來塊大洋,就能買到一千二百塊大洋,這…太賺…不可能的吧?您別騙我啊?”


    “你也說不可能了,一百塊大洋怎麽可能買到一千多塊大洋?那一百塊大洋就是這個合約值的錢,隻有銀價漲了,它能賣出一百多塊大洋後,賣出再減去我出的這一百塊大洋後,剩下那幾塊才是我能賺到的。”


    看小二聽得一臉迷糊,林默笑著繼續道:“聽愣了吧!我給你打個比方,你拿一件東西抵給當鋪,抵押出來一百塊錢,如果這件東西在外麵漲價了,值二百塊錢,你以高出的一百塊的價格把當單賣了,連上你在當鋪當出的一百,就是二百,這樣你就賺了一百。


    我買這個花的一百大洋,就相當於你賣的那一百塊,如果我要把東西贖回,我就需要把你當走的一百也出了,相當於花了二百買到這東西,一分沒掙。這個合同你就可以當做那個當單,我還需要花一千二百才能把銀子贖回來。


    但若你當的東西降價了,隻值九十塊了,那你拿一百把東西贖回再賣掉還要賠十塊,你的當單白送人,對方贖回也還得倒貼十塊,那時候還有人會買嗎?當單就變成廢紙了。


    我們這個也一樣,它現在值一千二百加我們出的一百,也就是一千三,若價格下降,變成一千二百九十,我就隻能賣出九十塊,賠了十塊,若隻值一千一百了,我要賣出去還得倒貼一百,我不會賣,這東西也成了廢紙。”


    “…哦…”店小二有些迷糊的應了一聲,盡管林默已經說得很通俗,但他一時還是繞不明白,林默饒有興致的拿了東西,同他演示一番,才讓他搞清楚個大慨。


    “現在明白了吧!沒有一百大洋買一千大洋的美事,別想太多也別動什麽心思,這東西你要是搞不明白買回來拿在手上,說不準哪天跌成廢紙,當鋪老板還會恬不知恥找上門,要求你倒貼錢,把他的損失補上。”


    “…哦…”店小二有些暈暈乎乎點頭,不知道是這些與他想的不一樣,還是啥的,也不知道聽沒聽進去,不過林默能提醒的也就到這裏了,其他的也不準備多說。


    店小二離開後,王有勝說了下觀察的情況,沒瞧出什麽門道,不過林默也不意外,讓王有勝盯這一會兒,主要是瞧瞧對方在背後有沒有什麽暗中布置啥的。


    吃完東西,通過合約條款也了解了不少東西,林默再回到藍維靄路,進茶會所、抵押借貸錢莊、以及藍維靄路上的各種飯店之類轉了幾圈。


    還是以一副新人姿態,但表現得多了幾分對投資投機的了解,裝出買了合約後的忐忑與不安,借機接觸不少喜歡高談闊論的投機客,插話進擊吹牛打屁,順帶打探各類消息。


    還真讓他探到了一個新情況,與開新合約相關的,這裏容許在銀價低時抵押借貸的合約,可以找上錢莊,以目前銀價略低的價格重訂合約,繼而出借更多資金。


    當然,重訂後的合約價值是受影響的,畢竟利息增加了,而合約售出價格就是銀現價減訂約銀價再減合約利息,甚至還得再降一點,畢竟這又不是現貨交割,訂約都得略微折價,在合約的實際交易中,會在銀現價基礎上折半個點左右。


    不過這舉措,對不怎麽交易合約,而是想大量借出資金,瘋狂加杠杆持有更多白銀的投機者,還是非常有誘惑力的,不過這種異類不多,算是瘋狂押注紅了眼的賭客。


    而普通投機者、炒客,屬於是狂熱與擔擾交織,既想見好就收,又怕賣在山腰上,買前心裏一片火熱,買後又憂又愁、擔驚受怕,這些人行為,受各種短期情緒影響主導,所以合約總體換手率並不低。


    不過林默卻瞧出了其他問題,因為這完全可以先履約還款,取出抵押銀後再來操作,他可不信這些日本人,會為他們眼中的獵物著想提供便利,如此那就是不想這些人這麽做,不想的背後,大概率是在掩飾隱藏一些什麽貓膩,這情況也大致佐證了他的某些猜測。


    因為有抵押物,且合同是不記名的,銀抵押合約售出是不用在出借錢莊換約的,合約有點類似存單買賣、不記名債券這種,但做為貸出款項方,如果銀價跌過了訂約價+利息,那合約持有人根本不會來履約還款,出借方還不知道持有人是誰該去找誰。


    另外,這玩法還有空子,一個金額很大的抵押單,若訂約價與銀現價很接近,也就意味著這個巨額押單很便宜,一個手上可能沒幾個錢的人,也能花少量資金便持有,這之中不知算加了多少倍杠杠,而銀價一旦跌過訂約價,其價值就是負的,這人不說想不想,就是連正常履約能力都沒有,押單直接變廢紙,根本沒有還款可能。


    沒人來履約,也就意味著借款收不回,這自然不會是日本人願意承擔這個風險,隻能說明他們有很大概率就是在打抵押銀的主意。


    但按理應該是他們貸出時的銀價越低,占有抵押銀的成本相應越低,怎麽還會主動為提高抵押價提供便利?不應該是別人想要提前還款取銀再抵,也得用未到期限等等理由拖延嗎?這裏麵又有著何貓膩呢?


    難不成是認為銀價不會跌那麽低,還是說認為銀價不會跌得那麽快,擔心銀價回落出現擠兌贖走太多的白銀?也不對,就算有這種情況,比例也會很低,因為聚攏過來的,主要是各種炒客投機者,這些人不知加了多少杠杆,絕大部分人估計都無贖回能力。


    而且林默大概估算了下,這盤子太大了,就算有匯商、信托等不遺餘力提供資金,估計也托不下多少份額,而且銀價跌,你贖回來它還不是銀了?還不是照跌?還不如趁早賣出換成其他貨幣,鎖定獲利乃至變相做空呢!


    既然那時投機者並不存在強烈贖回意向,那為何日本人還會為此多付出成本呢?一切不合理之處,都可視為有貓膩有鬼,不過現在林默已經隱隱察覺到這個鬼是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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