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雙方接到法院通知都來到法院,公司這邊由李浩文、閆主任、胡天海和代理律師出麵,被告方三兄弟和他們的代理律師也同時出現,調解方是法院安排的兩位調解專員。
“具體情況我們都進行了詳細的了解,原告的訴訟內容和理由我相信被告方也看了,也知道有可能麵臨的處罰;被告方通過這次事件的當事人,他的母親向原告方請求調解並獲得認可,我這樣表述沒有問題吧?”
調解員說完雙方都點頭認可,這都是陳述事實。
“原告方或者律師可以提出你的調解要求?”調解員說道。
“被告方的行為是以獲得我當事人財產為目的的行為,並且存在偽造現場,並且詆毀其聲譽的行為,並且導致我當事人被拘留。而我當事人本身是處於助人的目的采取措施,期間沒有存在任何不當行為,並且為被救助方無償墊付了部分醫療費用。”
“被告方的行為不但詆毀我當時人聲譽,並且給他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了極大壓力,嚴重擾亂了他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並且形成了極大的精神困擾。我當時人要求賠償其精神損失費三十萬,誤工及訴訟費用三萬五千,合計三十三萬五千元。”
“並且要求被告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幹擾其本人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否則將不再接受任何調解,用法律手段來維護本人的合法權益。”律師將當時協商好的內容,全部陳述清楚明確。
被告三人也考慮過,錢沒了可以再掙,一旦進了監獄就什麽都沒了,甚至家有可能也沒了,那畢竟是十年以上。
得到調解人員示意,被告方律師開始發言:“原告方所說的精神損失費沒有任何依據,並且沒有做出任何損害對方聲譽的舉動,不構成對方所說的精神壓力及社會壓力,反對支付對方三十萬的精神賠償金。”
就這樣原告方不斷講述自己所受到的傷害,以及需要獲得賠償,以及需要賠償的依據,其中包括對方敲詐不成不應當就此解脫,而不承擔應該有的責任。
被告方律師雖然在極力駁斥原告方律師條件不合理,但並未直接推卸被告方造成的事實。隻是在最大限度的駁斥要求的不合理性,為被告爭取減少賠償額度。
法院調解人員也在不斷記錄雙方的理由,同時也在尋找雙方堅持的關鍵點,差不多四十多分鍾之後,宣布雙方和各自代理律師溝通一下,一會兒爭取達成合議。法院調解人員也分別與雙方接觸,看看到時候是否有協商的餘地。
“其實我們同意和解不走法院判決這條路,已經考慮到對對方家庭的影響。如果對方還堅持減少賠償額度的話,連同誤工及訴訟費和精神損失費,絕對不能低於三十萬,這是我們的底線了。我希望對方也考慮一下,一旦進了監獄恐怕失去的不僅僅是金錢。”
胡天海的代理律師將自己的觀點和讓步告訴了調解專員,其實這一點調解人員也能理解,一旦被對方敲詐成功了,原告可不僅僅是損失三十萬,還要擔上肇事逃逸的罪名。
經過將近半個小時的等待,調解員拿著一式三份的和解書出來,上麵都留出了簽字的地方,其中也有調解元簽字的地方。三方再次坐在一起,就是看是否還有異議
“你們雙方都有自己堅持,但經過我們溝通調解,基本上也算是滿足了雙方要求,這是和解書,雙方都審核一下,看看是否還有異議。如果沒有異議,雙方當事人在上麵簽字就行。”
雙方律師將和解書接過來,認真審讀完畢沒有發現任何疏漏,把對胡天海及家人的保護要求也都寫進了裏麵。
很快三方都在上麵簽字,算是和解達成,至於執行時間寫的很明卻,一周內執行。如果被告方拒不執行,將會走審判程序。本來和解已經達成宣布結束時,大夥兒卻被胡天海叫住了。
“大家稍等一下,我有件事需要大夥幫我做個見證。”聽胡天海這麽一說,所有人都停住了離開的腳步。
“是這樣的,我本身當時救助老人的時候,就沒有考慮太多的事情,因為本身我也有父母,也希望他們能夠安度晚年,真要是磕著碰著了有人能夠幫他們一把。萬萬沒有想到會走到現在這一步,還會有這麽一筆賠償。”
“雖然公司承諾一分錢訴訟費不會讓我花,誤工損失不會扣我一分錢,就是為了表彰我救人的舉動,但我拿著賠償款還是有點難以心安。這哥仨怎麽對待老人的,你們隨便到村裏一問便知,我不想再多評論。”
“拿到賠償款之後,扣除訴訟費之外,所有的錢款我全部捐給他們的母親,希望咱們兩位調解專員幫忙找一個好的福利院,讓老人安度晚年!”
當胡天海的話說完時,兩位調解專員和被告方律師,以及被告的三兄弟頓時愣了,怎麽會變成這樣?對方通過這種方法打官司,甚至還有被報複的風險,贏得的賠償卻捐給一個不相幹的人。
“你把你剛才的話再說一遍?這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其中的一名調解專員問道。
“我希望把賠償款扣除訴訟費之外的部分,全部轉贈給我救助的那位老人,把她送到一個好點的福利院安度晚年,這筆款由法院或者其他機構監督使用,防止落到不懷好心的人手裏。”
當第一遍聽到胡天海的話時,三個人的眼頓時亮了,到時候把老人接回家不就把錢又拿回來了麽?剛剛興起這想法,就被胡天海重複的話給澆滅了,這筆錢隻能用在老人養老上,其他任何人不準動用。
“好!我們願意代勞,一定給老人找一家最合適的福利院。這沒想到你還會有這種義舉,謝謝你!非常感謝!”實際上兩位調解員接手他們之間調解時,已經對所有經過和當事人接觸過,自然也就知道三人是怎麽對待他們母親的。
羞愧掩蓋不了他們的內心,也沒有發現他們三人有什麽想挽回的舉動,其他人都歎了一聲氣,轉身都離開了。至於賠償結果,等法院負責調解的人執行就可以了。
此事定下來了,通告表揚也正式下發到了四個分公司,將胡天海救人的事跡徹底宣傳出去,並且獎勵一千元。公司的這個舉動有點出乎胡天海的意料,公司沒有扣發誤工工資就很知足了,沒想到還有獎金。
六月二十二日,上完課陳樹就開車往回趕,趙國恒和他一塊兒開車離開的學校。明天郭老師楊寶興都會過來,同時苗根紅也會過來看場地,將生產車間場地規劃出來,同時也將庫房規劃出來。
至於廢鋼的堆放場地,比原來擴展了將近一倍,原來通行的道路直接劃成了貨場,還有一部分將會成為車間占地。
趙國恒回來主要是主持環亞鋼鐵物的建設,現在辦公樓和庫房已經同步動工,鋼結構庫房已經有將近百畝立起了鋼柱!
“具體情況我們都進行了詳細的了解,原告的訴訟內容和理由我相信被告方也看了,也知道有可能麵臨的處罰;被告方通過這次事件的當事人,他的母親向原告方請求調解並獲得認可,我這樣表述沒有問題吧?”
調解員說完雙方都點頭認可,這都是陳述事實。
“原告方或者律師可以提出你的調解要求?”調解員說道。
“被告方的行為是以獲得我當事人財產為目的的行為,並且存在偽造現場,並且詆毀其聲譽的行為,並且導致我當事人被拘留。而我當事人本身是處於助人的目的采取措施,期間沒有存在任何不當行為,並且為被救助方無償墊付了部分醫療費用。”
“被告方的行為不但詆毀我當時人聲譽,並且給他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了極大壓力,嚴重擾亂了他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並且形成了極大的精神困擾。我當時人要求賠償其精神損失費三十萬,誤工及訴訟費用三萬五千,合計三十三萬五千元。”
“並且要求被告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幹擾其本人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否則將不再接受任何調解,用法律手段來維護本人的合法權益。”律師將當時協商好的內容,全部陳述清楚明確。
被告三人也考慮過,錢沒了可以再掙,一旦進了監獄就什麽都沒了,甚至家有可能也沒了,那畢竟是十年以上。
得到調解人員示意,被告方律師開始發言:“原告方所說的精神損失費沒有任何依據,並且沒有做出任何損害對方聲譽的舉動,不構成對方所說的精神壓力及社會壓力,反對支付對方三十萬的精神賠償金。”
就這樣原告方不斷講述自己所受到的傷害,以及需要獲得賠償,以及需要賠償的依據,其中包括對方敲詐不成不應當就此解脫,而不承擔應該有的責任。
被告方律師雖然在極力駁斥原告方律師條件不合理,但並未直接推卸被告方造成的事實。隻是在最大限度的駁斥要求的不合理性,為被告爭取減少賠償額度。
法院調解人員也在不斷記錄雙方的理由,同時也在尋找雙方堅持的關鍵點,差不多四十多分鍾之後,宣布雙方和各自代理律師溝通一下,一會兒爭取達成合議。法院調解人員也分別與雙方接觸,看看到時候是否有協商的餘地。
“其實我們同意和解不走法院判決這條路,已經考慮到對對方家庭的影響。如果對方還堅持減少賠償額度的話,連同誤工及訴訟費和精神損失費,絕對不能低於三十萬,這是我們的底線了。我希望對方也考慮一下,一旦進了監獄恐怕失去的不僅僅是金錢。”
胡天海的代理律師將自己的觀點和讓步告訴了調解專員,其實這一點調解人員也能理解,一旦被對方敲詐成功了,原告可不僅僅是損失三十萬,還要擔上肇事逃逸的罪名。
經過將近半個小時的等待,調解員拿著一式三份的和解書出來,上麵都留出了簽字的地方,其中也有調解元簽字的地方。三方再次坐在一起,就是看是否還有異議
“你們雙方都有自己堅持,但經過我們溝通調解,基本上也算是滿足了雙方要求,這是和解書,雙方都審核一下,看看是否還有異議。如果沒有異議,雙方當事人在上麵簽字就行。”
雙方律師將和解書接過來,認真審讀完畢沒有發現任何疏漏,把對胡天海及家人的保護要求也都寫進了裏麵。
很快三方都在上麵簽字,算是和解達成,至於執行時間寫的很明卻,一周內執行。如果被告方拒不執行,將會走審判程序。本來和解已經達成宣布結束時,大夥兒卻被胡天海叫住了。
“大家稍等一下,我有件事需要大夥幫我做個見證。”聽胡天海這麽一說,所有人都停住了離開的腳步。
“是這樣的,我本身當時救助老人的時候,就沒有考慮太多的事情,因為本身我也有父母,也希望他們能夠安度晚年,真要是磕著碰著了有人能夠幫他們一把。萬萬沒有想到會走到現在這一步,還會有這麽一筆賠償。”
“雖然公司承諾一分錢訴訟費不會讓我花,誤工損失不會扣我一分錢,就是為了表彰我救人的舉動,但我拿著賠償款還是有點難以心安。這哥仨怎麽對待老人的,你們隨便到村裏一問便知,我不想再多評論。”
“拿到賠償款之後,扣除訴訟費之外,所有的錢款我全部捐給他們的母親,希望咱們兩位調解專員幫忙找一個好的福利院,讓老人安度晚年!”
當胡天海的話說完時,兩位調解專員和被告方律師,以及被告的三兄弟頓時愣了,怎麽會變成這樣?對方通過這種方法打官司,甚至還有被報複的風險,贏得的賠償卻捐給一個不相幹的人。
“你把你剛才的話再說一遍?這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其中的一名調解專員問道。
“我希望把賠償款扣除訴訟費之外的部分,全部轉贈給我救助的那位老人,把她送到一個好點的福利院安度晚年,這筆款由法院或者其他機構監督使用,防止落到不懷好心的人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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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們願意代勞,一定給老人找一家最合適的福利院。這沒想到你還會有這種義舉,謝謝你!非常感謝!”實際上兩位調解員接手他們之間調解時,已經對所有經過和當事人接觸過,自然也就知道三人是怎麽對待他們母親的。
羞愧掩蓋不了他們的內心,也沒有發現他們三人有什麽想挽回的舉動,其他人都歎了一聲氣,轉身都離開了。至於賠償結果,等法院負責調解的人執行就可以了。
此事定下來了,通告表揚也正式下發到了四個分公司,將胡天海救人的事跡徹底宣傳出去,並且獎勵一千元。公司的這個舉動有點出乎胡天海的意料,公司沒有扣發誤工工資就很知足了,沒想到還有獎金。
六月二十二日,上完課陳樹就開車往回趕,趙國恒和他一塊兒開車離開的學校。明天郭老師楊寶興都會過來,同時苗根紅也會過來看場地,將生產車間場地規劃出來,同時也將庫房規劃出來。
至於廢鋼的堆放場地,比原來擴展了將近一倍,原來通行的道路直接劃成了貨場,還有一部分將會成為車間占地。
趙國恒回來主要是主持環亞鋼鐵物的建設,現在辦公樓和庫房已經同步動工,鋼結構庫房已經有將近百畝立起了鋼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