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凶手的真實身份,待會兒我們還得探討,但是關於印啟超在整個案子中起的作用我必須要了解一些。如果連劉佳楠和都印啟超都有關係的話,我不得不懷疑這個家夥了。


    幸好還沒有放他走,離24小時還剩四個小時,我們有著足夠的理由來看管他。


    印啟超看到我再次進來後,情緒很不好,甚至看都不願意看我一眼。難怪,一個二十歲的青年,還是一個驕傲不遜的富二代,任誰被悶在這樣一個環境裏都會不舒服的。但是我必須要占據主動權,所以我進來之後沒有任何廢話,來到印啟超的跟前,談著身子問他:“劉佳楠你認識麽?”


    “不認識!”印啟超的語氣中帶著不耐煩。


    我伸手過去捏住他的下巴,一點點把他的頭轉到我這邊,又問了一遍:“劉佳楠,認識麽?”


    印啟超滿眼的不甘,但是此時隻能認了,艱難的說:“不認識……”


    我拿過劉佳楠的照片,拍在桌子上:“就是他,賣豬肉的,認不認識!”


    印啟超朝桌子上看過去,本來想說不認識的,然後似乎突然想到了什麽,說:“這個人有點熟悉啊!”


    果然有貓膩!雖然我不知道一個富二代和賣豬肉的有什麽關係,但是看來我的方向並沒有錯!


    “仔細想想,他是誰,什麽時候見過的!還有你的那個洋娃娃,跟他有什麽關係!”


    “對,好像就是洋娃娃。”本來印啟超什麽也沒想到的,我一提洋娃娃他恍然大悟:“我記得很清楚,當時洋娃娃送到我家樓下的時候,他正帶著他兒子散步,然後他兒子好像特別喜歡,我就很隨意的給了他兒子一個,反正這東西,分享了才是快樂。”


    後麵說的挺冠冕堂皇的,但重點是,他把他和劉佳楠之間的關係說的很模糊,很牽強,這算是關係麽?


    我板著臉跟問他:“還有沒?”


    “沒了,就這些啊!”


    “那你記得,當時是給他手裏,還是給他兒子手裏?”


    “這我怎麽記得啊!你要是不給我看他照片,不提洋娃娃,我都忘了這一茬呢!”


    我眯著眼睛看著印啟超,如果這家夥是撒謊的話,


    他的功力絕對和王可不相上下!我掃了他兩眼,說:“你買了十個洋娃娃,現在還剩六個。距離你拘禁結束還有四小時,我希望你在這四小時裏把那兩個洋娃娃送給誰了,給我想清楚,否則,我會真正的讓你領略一下警局的風采。”


    印啟超看了我一眼,沒有說話。


    我走了出去,不管怎麽說驗證了我一個猜想,整起案子,跟印啟超的洋娃娃有著分不開的關係。可是,洋娃娃,死者,印啟超,三者根本沒有任何的關係!


    來到外麵,剛好聽到宋佳斌在匯報今天得調查發現:“關於紅鞋皮革的消息,經過確認,這種皮革的生產廠家是在廣東,而本市賣這宗皮革的隻有兩家,是兩家高檔皮鞋店。這兩家店裏對售出的皮鞋以及皮革,都有清晰的客人存檔,我們把進三個月內所有購買皮革的客人信息都拿過來了。待會兒可以係統的刪選一下。而且根據兩個店鋪提供的信息,我們找到了一些高檔皮革的加工商,也就是手工縫製工人。因為凡是能跟這些皮革接觸的人,都不能放過調查。”


    潘鵬很滿意宋佳斌的調查結果,畢竟這麽短的時間內查出這麽多東西也實在不容易。那邊李亞東說:“病人這方麵我調查了精神病人這一塊沒有多少可查的,但是三個吸血症,有兩個確實值得注意的,因為他們家裏還都有能形成犯罪能力的青年,這個我建議今天去查一下,或者明天去查,因為現在咱們手頭上的資料已經不少了,匯集起來的話,也是一條很清晰的主線了。”


    李亞東說的很不錯,現在所有的線索匯集起來,已經有了大方向了。首先是死者之間的關係,都喝印啟超的洋娃娃有關,雖然三者之間關係不清楚,但是方便我們去調查下一個線索。然後是凶手的消息,現在得知的結果是,凶手染著褐色的頭發,長度三厘米左右,身份不是一個顯貴,就是一個皮革裁縫工,或者是一個王可推斷的小偷。我感覺顯貴的可能性大一些,因為這件事和印啟超有著脫不開的關係,這個家夥是富二代,那凶手也極有可能!而且作案的時間也已經確定了,十四天前,這個劉晴想來應該也是差不多時候吧?當然,凶手鞭屍的日期可能不一樣,但是同時也說明了一點,凶手會玩鞭。現在玩鞭的都是老人比較多,所以這也是一個重要的點。當然,還有李亞東查到的,有可能是吸血症患者,那這樣,範圍更小了。患有吸血症的,會玩鞭子的,並有這褐色短發的富豪?目前來看,這個一個很合理的推斷。


    “王可這邊呢,關於劉晴,有什麽特別的發現沒有?”潘鵬聞到。


    王可坐在椅子上,說道:“死亡時間十三天前,比劉佳楠晚了一天。其他沒有太多的發現,劉晴也是血液活活流幹而死的。對了,劉晴生前生前發生過xing關係,yin道了有套子的痕跡。”


    “能具體點麽?”我在一旁問。


    王可白了我一眼:“拜托流氓,都這個時候了,你還具體一點,你要不要臉啊!人家都是一具幹屍了,你還想幹啥啊?”


    雖然這些天宋佳斌他們認識了王可,也知道了王可和我之間愛鬥嘴的關係,但是看到王可這樣說我,他們還是忍俊不禁笑了起來。


    我很無奈的瞪了王可一眼,咬牙切齒的說:“我問的是,發生關係是在生前還是死後!死者劉晴身上有沒有留下凶手的什麽線索!還有就是沒有精ye殘留麽?”


    王可吐吐舌頭,然後說:“準確來說,憑我的經驗,發生關係應該是在死之後,也就是受害者還是一個渾身血人的情況,凶手受到了什麽衝動,才去做的。這點從流氓說的,凶手有過洗澡的經曆能看出來。不過同時這也說明了一點,凶手看到鮮血就比較狂熱。至於線索,確實沒有其他線索,沒有精ye殘留,確認不了凶手的身份。”


    我點點頭,看來凶手真的是變態,難怪他把受害者的血液放了一地,他那就是想看著鮮血舒服,就是對血液有一種狂熱。


    冷靜的分析之後,這時候潘鵬突然來了一句:“紅鞋呢?紅鞋隻是一個象征性的東西麽?還有一點,被我們發現的死者,都已經是死過的了,我們沒有辦法去保護一個沒死的人,我們隻能最快速度的找到凶手,還已經知道這件事的公民一個交代。如果拋開之前所有的案件不談,把這個案子單獨的作為一個獨立案件的話,似乎很簡單,線索也被我們掌握的差不多了,一個有著血液病的有錢人是吧?但是咱們都清楚,這件案子跟紅鞋有關係,很紅袍神有關係,是誰命令的凶手行凶?還有王睿,應該有一點你早點發現,而不是我提出來的。”


    有一點我應該早點發現而不是鵬哥提出來?難道有什麽我落下了麽?想了半天沒想出所以然來,我就讓潘鵬說出來。


    潘鵬敲了敲桌子說:“馬兆偉的紅袍分屍案件,他承認殺了陳星他們幾個,但是否認殺了警察;李健的紅傘食顱案,他承認自己按照要求把腦殼擊爛,但是否認自己有過食顱。那麽這一次,咱們知道屍體被放幹血,以這個為主線去調查,調查出了幾批很值得懷疑的對象。可是,也許他這麽放血隻是為了完成任務呢?也許過來鞭屍的,根本不是凶手呢?半個月前,是凶手殺人。但是三四天前,是另外一個,過來完成‘走魂’。”


    潘鵬的分析讓我頓時清醒,是啊,為什麽我一直忽略了這一點。尤其李健的事情剛剛過去,他當時承認自己擊爛了死者的頭顱,但是極力的否認自己吃了頭顱,還說自己是第一時間就撤走了。那麽這一次呢?過來鞭屍,送穿著紅鞋的洋娃娃,也許隻是為了完成走魂的步驟,真正的凶手,不應該從皮革入手,也不應該從血液入手,我們現在調查的方麵,完全是迷亂,頂多皮革的方向,是調查走魂一說。而真正的殺人凶手,我們是完全錯了。


    不過同時我還想到了一點,那個小朋友說,看到一個人揮舞著鞭子,舞著舞著就不見了。而潘鵬用的詞語也隻是“另外一個”,難道另外一個,真的不是人?


    他披著黑色的光輝,潛到被放幹血的死者身旁,扔下一個邪惡的洋娃娃,無情的揮打鞭子,口中念著咒語,完成它的走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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