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嚇了我一跳,連忙的倒退了兩步,可是因為我腳下太滑,一不小心就倒在了地上。但是我的雙眼卻沒有動,我看到的事一具黑乎乎的屍體朝我的身上趴過來。


    後麵我已經聽到尖叫了,但是當我摔到地上的時候還是疼的不得了。關鍵是屍體和我倒下來的方向有些尷尬,因為當那具屍體完全落下來的時候,剛好到我大腿那邊。


    我趕緊的站了起來,但是身上都是血臭。物業嚇得要報警,我說我就是警察!然後讓王可給潘鵬打電話,讓物業和大媽不要把消息傳出去,避免引起恐慌。


    就在我讓物業幫忙再外麵盯梢,不要讓閑雜人等進來的時候,我突然發現個微妙的變化。在之前的幾場命案中,命案現場都是布為人常見的地方,但是現在竟然都是在人的家裏,就發生在人的身邊,這樣,是最容易引起人恐慌的一個點。


    打鐵要趁熱,雖然我知道屍體也許已經死了好多天了,但是當我冷靜下來第一時間還是朝屍體看過去。


    我翻開劉晴的身體,發現她幹癟的臉上依稀還有看出點模樣。朝她的身體看過去,果然發現劉晴的脖子上,手腕處,小腹處,還有大腿處都有著幾處明顯放血的傷口,但是這一次她的皮膚上沒有那麽多小傷口,隻有在她的後膝蓋處,兩個長長的口子。然後我捏了捏劉晴的腳,果然還能感覺到一些血肉的存在。


    難道這麽長時間以來,劉晴都是“站”在這裏,直到身上的血被放幹?想起來剛剛我開門的時候劉晴才倒了下來,然後我朝洗手間的門檢查過去,果然發現洗手間的門後麵有著兩根竹棍和一根白線,它們一直支撐著劉晴的站立。隻不過,凶手讓她一直站著有什麽意義呢?而同時,在我檢查劉晴剛剛“站著”的地方,在她雙腳的地方發現了洋娃娃。這一次,洋娃娃不是被那在手裏,而是站在了地上,站在劉晴的身下。而它的腳上,有著醒目的紅色皮鞋。


    由於現在還屬於夏季,人體的血液內又含有很多的養分,我看到洗手間裏有很多的螞蟻,在爬來爬去,一個個的個頭都很大。我想起了上次在李智家地下室發現的玻璃杯,然後朝洗手間找過去,竟然沒有找到,不過當我來到客廳的時候,卻發現了客廳中央的桌子上,沙發的前麵,有著一個精致的杯子,被子裏麵,都是血跡。


    我看著被子的位置,很容易的想到凶手對劉晴完成放血之後,心滿意足的接了滿滿一杯,然後找到舒服的位置,也就是沙發上,很隨意的坐下來,一邊喝血,一邊看著劉晴被放血的樣子,同時他的嘴角,應該還有戲謔的上翹。


    想到這個畫麵我就生氣,凶手一定是一個冷靜又自信的人,她的眼中,除了鮮血,沒有其他!我憤憤不平的又朝屍體身上看過去,果然那種若隱若現的紅色痕跡,依然存在,那是鞭屍的痕跡。


    凶手,你究竟是處於什麽目的,第一次過來殺人飲血,第二次過來鞭屍放洋娃娃?


    沒多久,潘鵬他們到了,現場暫時的交給李亞東。屍體也被轉走,交給王可去做死亡分析,我留在了現場,因為不知道為什麽,我總感覺有什麽被我們疏漏的地方。


    經過檢查,劉晴家裏的門完好無損,根本沒有被敲壞的痕跡,這進一步的佐證了王可的猜想,凶手是一個小偷。這一次現場並沒有留下什麽腳印,凶手沒有留下任何的線索。隻不過,如果劉佳楠是被拋屍到李智家裏地窖的話,劉晴是死在自己家裏,她是怎麽沒有反抗死的呢?如果說是迷藥,那麽凶手又怎麽給她上的迷藥呢,難道說也是pao友?


    我沒有在這方麵多想,屍體已經被抬走,現場剩下的就是血液的腥臭味了。經過一番檢查並沒與什麽發現,李亞東都準備放棄了,但是我還是覺著漏查了一點,這一點應該是之前一直漏查的,可是我怎麽都想不起來。然後就在我們調查無果準備回去的時候我突然不覺明曆,血液!


    血液已經被風開,它的下麵就是地麵,血液形成了一層保護膜,完好的保存了下麵證據!如果單純的把血液給清楚幹淨,那麽地麵上證據就會顯露出來!


    當下不遲疑,我立馬和李亞東開幹。用水稀釋衝掉是不行的,因為血液和地麵接觸的地方很可能沾著什麽證據,用水衝的話,很有可能連證據都被吹掉。


    潘鵬雖然不理解我和李亞東的做法,但還是找來了工具配合我們。這是一個細活,首先把血液一塊塊的給以固體的形式翻過來就很困難,同時還必須保證不能損壞血液的固體形狀,一點點的扣,很浪費時間。但是黃天不負有心人,在我埋頭扣了一個鍾頭左右,我在一塊血塊的背麵發下了一根頭發!


    我激動的把這個發現告訴了李亞東,李亞東把頭發用蒸餾水洗淨,看著似乎是是紅色的樣子。但我們都知道這是鮮血染的,然後李亞東有用弱酸清理,結果看到了頭發本來的樣色,是黃褐色,介於黃色和紅色之間。


    這個發現不可謂不大,因為這直接指示了凶手的外貌特征!而且頭發的長度大概是三厘米,應該是一個幹練的人。


    我們沒有放棄,血塊的清理這才隻到了一半,然後我們繼續工。當我們把所有的血塊清理趕緊之後,找來光粉,朝地上灑過去,果然能清晰的看了兩排腳印子!


    根據跨度,能很清楚的看出來這是一個男人的腳腳步,身高應該在一米八零左右。兩排腳印,一排進去,一排出來。那麽,受害者是被抱進衛生間的?可是衛生間卻根本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就算選個放血的地方,對凶手這嗜血的性格來說,也應該是餐廳更合適啊。那麽就說明,死者劉晴是自己走進衛生間的,然後在衛生間昏迷不醒,凶手才過去行凶的。


    這樣想著的時候我下意識朝洗手間看過去,可是這一看,我才直到,不對,不是這樣!我發現洗手間通往下水道那邊的血塊在地板上染出的痕跡遠遠比其他地方淺的多,這說明當時下水道的周圍應該有水流,水流淡化了部分血液。那麽,周圍的水源……我朝上麵看過去,發現竟然是淋浴頭!這樣是不是可以說,凶手在完成殺人之後,因為身上沾惹了血跡,在這裏洗了個澡?然後踏著滿地的鮮血,舒服的飲了一杯,最後借著血液裏微微的麻醉成分,滿足的睡了場覺?


    這是一個多麽自信多麽懂得享受的凶手,他把殺人已經當成了樂趣,甚至我感覺,這一起的案子,跟那個什麽紅袍神關係並不大,因為之前兩起案子,都是嚴謹到極致的說法,不是意外發現根本破不了案。而這一次,凶手好像很自信我們查不到他一樣,有著無言的挑釁。


    最後所有線索整理差不多的時候,我們才先行離去。但是不知道為什麽,即使發現了這麽多,我離開的時候心裏還是不踏實,隱隱覺著特不安。直到我回到警局想到昨晚我被暗殺的事情我才意識到不安在哪裏,因為凶手有足夠自信足夠冷靜的性格,完成吸血,鞭屍,“走魂”等一係列事情,那麽他就有著足夠的能力去做一個殺手。那麽,半個月前殺了劉佳楠和劉晴的凶手,會不會就是暗殺我的那個殺手?


    還有一點,劉晴的家裏並沒有發現別的洋娃娃,說明這個洋娃娃就是印啟超送給她的。那麽李佳楠和印啟超認識麽?印啟超在這些案子中,到底充當了一個什麽樣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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