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歸想,但好名次還需好實力才能獲得。


    想有好實力,就得加緊刷怪,磨練默契度,還有就是要知道對手公會的戰鬥策略。


    想要打探對手公會的戰鬥策略,隻能采取兩種方式,第一,誘惑套話,這種方式可行,但不長久,而且付出也是極大,僅為了獲取個名次就這樣有些得不償失;第二種就是臨場觀察,這就要看實戰經驗如何了,實戰經驗豐富的,幾乎一眼便能知曉七七八八,實戰經驗不夠的,隻能各種被動挨打。


    實戰經驗如何才能豐富,想來想去,最簡潔的途徑,還是去地下城刷怪,磨合默契度,同時總結自己的不足之處。


    繞了一圈重回起點,原來刷怪才是最基本的硬道理。


    想想也是,如果實力不濟,一輪攻擊都抵擋不下來,再好的戰術又有屁用?


    如果實力爆炸,一輪攻擊就清場了,還需要什麽戰術,直接碾壓就行!


    與我被封為長老,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星期,距離和風爭霸賽開幕,也僅有十天時間。


    這天,刷完怪,我和眾人一並朝家走——因為艾米麗要參加玫瑰軍團精英小隊的訓練,故切磋暫時取消。


    快走到門口時,就見蕾米指著前方,道:“快看啊,我們家門前坐著個人!”


    “咦?”我們齊齊向門口望去,還真是,一個裹著破布長袍的人,正托著下巴,坐在我家門前,他戴著兜帽,看不見模樣,身體也被厚厚的破布長袍包裹,看不出體型,也沒辦法分辨是男是女。


    我下意識伸手攔住眾人,道:“你們等等,我先上去打探一下情況。”


    “要小心啊”鳳凰擔心道。


    “放心,一旦有什麽不妙,我會拔腿就跑”我呲牙一笑,道:“我逃跑的速度一般人可是追不上的~”


    “拉倒吧,你比我跑的慢多了”比利不屑道。


    “是啊,你不是一般人”我嗬嗬道:“你是變態。”


    比利被我激得火大,剛要出言與我爭辯,就被戈多捂住了嘴。


    我鳥悄的靠近那人,手中直太刀緩緩出鞘,隻等著萬一那人突出奇招,我好立即出手相製。


    隨著一步一步的靠近,那人仍舊托著下巴一動不動,狀若雕塑,我更加緊張了,腳步下意識放的更輕更緩。


    沒多久,我與那人僅差兩步之遙,這個距離,是我能夠抵擋攻擊的極限距離,在這個距離之間,任何攻擊我都有把握擋開或是躲開。


    我不知道托下巴這人究竟為何一動不動,是在引誘我進一步靠近他,然後再對我發動攻擊嗎?


    如果真是如此,那這人絕對不簡單,可以說是不僅忍力強悍,而且膽識極大。


    不過,他真的是來刺殺我們的嗎?


    想到這裏,我不禁皺起眉頭,小心翼翼將大太刀解下,輕輕遞了過去,我打算以挑開這人兜帽的舉動,引他出手。


    如果此人不肯露出真容,那我挑開他兜帽的時候,他一定會想辦法閃避或是搪開我的刀。


    如果此人想對我出殺招,那他一定會在搪開我刀的同時向我發動猛烈攻擊。


    這是大多冒險家都會有的舉動,我賭他也會這麽做。


    隻要他這麽做了,我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對他發動殺招,而且,剛剛也說了,兩步距離是我能夠躲閃抵擋一切攻擊的極限距離,隻要這個距離沒有縮短,我就不怕他有任何貓膩。


    遞刀的過程中,我為自己縝密的計劃感到驕傲。


    刀鞘觸碰兜帽,並緩緩帶起一角,然而,那人仍沒有動,是在等待我更加放肆的時機再出手?


    下意識,我心中忐忑,但既然已經出手,也就沒有再回頭的機會。


    想到這裏,我心一橫,刀鞘尖端一轉,一挑,刹那間,那人真容現於我眼前,我登時便是一怔:竟然是......


    當啷一聲,雙刀落地。


    眾人皆驚,以為我出了事情,一個個拿起武器就往我這邊衝來。


    或許是眾人衝來時聲音太大,拄著下巴的人悠悠醒來,輕柔惺忪睡眼,又眨了兩下,待看清麵前的我時,突然發出一聲驚呼,隨即,整個人從地上蹦起,一下撲了過來。


    被擁的瞬間,我還處於呆滯狀態,甚至都沒有感覺到胸膛上,兩團柔軟凶猛壓來。


    眾人的怒吼聲消失了,一個個恍若泥偶,佇立原地,一動不動。


    半晌過後,我方才清醒過來,下意識舉起雙臂,輕輕環住那人,口中傾倒:“好久不見。”


    “是啊”那人眼角掛淚,uu看書.uukanshu笑靨如花:“已經好幾年不見了呢,小毅。”


    ......


    ......


    曾經,在我還是一級的新手冒險家的時候,我遇到了一個奇怪的女孩兒。


    這個女孩兒長得很漂亮,卻從不在意服飾,而且與她相遇時,她是躺在地下城第一層某處隱蔽角落裏,正在呼呼大睡。


    出於好心,我過去將她喚醒,並提醒她不要在這裏睡覺,會變成怪物的點心。


    女孩兒對我的話毫不在意,她隻是伸出柔嫩小手,輕輕揉著惺忪睡眼,發出一聲黏膩呻吟,問我道:“有沒有吃的,我餓了。”


    我將身上最後一個饅頭給了她,她咬了口,嚼的時候抬起頭,看到正在咽口水的我,想了想,將饅頭撕開,分成兩半,一半沒吃過的她繼續吃,另一半被咬了一口的給了我。


    我當初隻感覺這個女孩兒真不懂得人情世故,要麽你全吃了,要麽給我好的一半,你給我咬過一口的算什麽?


    但當時我也很餓,於是,想也沒想,接過饅頭吃了。


    我以為,女孩兒吃過饅頭之後會離開,可她卻從此黏上了我,與我同行,形影不離。


    她很邋遢,我總罵她,白天一起刷怪,晚上一起躺在花園的石頭地板上睡覺,如果天冷了,下雨了,下雪了,我倆就湊錢到旅館最破舊的地下室相擁而眠。


    雖然日子很苦,但我卻感覺,這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時光。


    而她,是我成為冒險家以來,第一個肯陪著我的人,與我歡笑,與我苦惱。


    本來,我以為,我倆可以一直這樣下去,永遠,永遠,直到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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