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的聲音在樓下響起時,我整個人都悶了。302包廂裏的幾個老頭被抬了出去,唯獨沒有看到高子健,剛伸著腦袋朝包廂裏看去一點,就看到了從裏麵走出來的李樹。
“這次鬧大了,估計得老頭子出麵解決。”李樹沒等我開口,直接了當的說。
“他人呢?”我緊張的問。
“肩膀上被砸了一酒瓶,在裏麵疼著呢。”李樹歎了口氣,說。
我上前一步,準備進入包廂,又看到了從裏麵走出來的劉詩涵。
“子鍵哥哥說了,他待會會去醫院,你們都不要等他了。”劉詩涵看著李樹,又看了看我,說。
李樹的臉上也帶著驚訝,或許,在我們兩人看來,高子健是不會對我說出這樣的話的。
但是,既然他說了,我就覺得自己沒有必要繼續留在這裏了。
李樹將我送到樓下,從侍者的手中端來了一杯熱咖啡,輕輕地咳了一聲,問:“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怎麽鬧這麽大?”
我將進錯包廂的事情跟李樹說了一聲,順口問到:“那幾個老頭子很有背景嗎?我看你們的臉色都很難看。”
李樹晃了晃手中的紅酒,說:“陳小佳,和子鍵在一起這麽久了,他辦事,那簡直就是我們的榜樣,雖然我打心眼裏覺得不服。可是這麽多年了,他的能力放在那裏,我們哥幾個,也看在眼裏。”
言下之意很簡單,高子健這麽會來事的人,今天居然做了這麽衝動的事情,可想而知,李樹是在提醒我,不要玩大了。
我該怎麽解釋呢?或許我自己最清楚,除了我和高子健之外,其他人,都無法理解。
我還是想要見一見高子健,就算他真的要跟我一刀兩斷,也要斷的明白。何況,他現在手上,需要人安慰。那個人不是劉詩涵,而是我。
十分鍾之後,救護車從夜城門口呼嘯而去,原地隻剩下了一些過來執行公務的民警,李樹在幾個人之間周旋,而我坐在原位,等著高子健出現。
看著披在身上的衣服,我忽然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
“嫂子,你怎麽還在這裏?”身後一個聲音響起,我轉過頭,就看到從電梯口走來的魏征。
“高子健呢?”
“剛才子鍵在包廂外麵找了你好一會,都沒有看到你,以為你已經走了,就跟詩涵一起去了醫院。”魏征解釋說。
“他找我?”不是在包廂裏麵嗎?出來找我了?
“對呀,就是那幾個老頭被送上救護車時,子鍵在門口找了你一會,沒看到你人,又回包廂了,這會已經從後門去醫院了吧。”魏征解釋說。
我輕輕地點點頭,問:“後門在哪裏?”
魏征抬起右臂指向右側,示意我位置。
我跟魏征打了招呼,直接朝後門奔去。讓我奇怪的是,魏征和劉詩涵的話,是驢頭不對馬嘴,一個說高子健在包廂外麵找了我,一個說高子健不想見任何人,肯定有一人在撒謊。
直覺告訴我,這個人,是劉詩涵。
魏征說高子健在剛才事發之後一直在找我,能完全能夠說明,高子健是在意我的。
想到這裏,我直接推開了後門,朝門外走去。
如果說夜城的前門是門可羅雀,那麽後門的反差則相對大很多,聽李樹的語氣,讓高子健從後門離開,直接跟他的身份有關。
擔心媒體曝光高子健的身份,所以救護車過來之後一直都由李樹出麵,而受傷的高子健,則是從這裏離開的。
安靜漆黑的街道上,隻剩下幾盞孤獨的路燈閃來閃去,半個人影都沒有看到。這說明,劉詩涵已經跟高子健去了醫院。
趁著高子健受傷的時候把我調開?
我輕輕地哼了一聲,返回夜城,拿著包包,一邊朝外走,一邊給高子健打電話。
電話一直沒通,越是如此,我越是擔心高子健,事發之後我連一眼都沒有看到他,可謂真是悲哀。
所有人都各忙各的,唯獨我站在原地,瞥了一眼酒吧內部的工作人員,我抬腳走了出去。
打電話給榴蓮,還沒有來得及說出口,榴蓮就先開了口,說高子健在省立醫院。
我問她怎麽這麽清楚,她說我怎麽忘了,和她約會的人,是醫院裏的醫生。
時間已經是將近晚上十一點,我站在路旁攔車,幾輛出租車橫掃而過,愣是沒有在我麵前停下。我有些自嘲的看看我的長腿,想到廣告裏的那個圖片,恨不得直接將長腿給伸出去。
刺眼的光亮朝我照了過來,我抬起胳膊去擋,隻覺得那輛車子距離我越來越近,最後,在我的身旁停下。
孫一清說,他總覺得,我們兩個,冥冥中有著命運的牽引。我對此嗤之以鼻,然後他反駁說,這麽一個大晚上,怎麽偏偏在路旁就遇見了我。
車子是孫一清的,當然,我並不知道,一個男人,大晚上開車在路上溜達個什麽勁。
鬧了一天了,我覺得有點累,心裏麵愈發的佩服那些寫著《保衛婚姻》的作者,我這一天守護愛情還沒有付出實踐,就已經鬧得不可開交,若是守護婚姻,那豈不是頭發都要掉光了?
事實證明,劉詩涵是個難纏貨。
不過,越王勾踐也不是我學習的榜樣,如果真的跟我玩陰的,管他劉詩涵還是李詩涵,照樣一巴掌給她甩過去!
孫一清討喜的地方在於,他不但好人好事將我送到了醫院,而且,他還沒有一張喜歡八卦的嘴。
他沒有問我為什麽會穿的如此涼快,也沒有問我為什麽大晚上的會直接朝醫院奔走。在我下車之前,他隻跟我說了一句話:“如果真的要進去,記得把身上的西服裹緊一點。”
我輕輕地點點頭,直接朝病房奔去。
醫院有專屬病房是眾所周知的,隻是親眼看到這種病房時,還是拖榴蓮是福。
榴蓮拉著我朝二樓的病房奔去,這才剛上了樓梯,就看到了一大群人站在不遠處,那群人裏,其他的人我或許不認識,但是長發飄飄的劉詩涵,化成灰我都認得。
劉詩涵哭了,拿著小手帕一直哼哼唧唧的,一邊哭一邊說:“原本去唱歌都好好地,誰知道半路來了一個程咬金,叔叔阿姨,子鍵哥哥沒有錯,他隻是為了救一個風,塵女子。”
讓我佩服的不僅僅的劉詩涵那張欠拍的臉,還有此刻她的言語。高子健是好人好事,而我,就莫名其妙的被掛上了“風。塵”二字,她挺會做人做事的。
“不管怎麽樣,動手打人就是不對,這幾年我一直由著他的性子,現在越發不可收拾,等醫生出來,我要好好教訓教訓這個臭小子!”
渾厚的聲音在我的耳旁響起,和高子健一樣挺拔的身材,如果我沒有猜錯,這應該就是高子健的老爸了。
“小涵啊,別哭了,阿姨知道你心疼子鍵,這個臭小子越來越猖狂了。來,擦一擦。”這位是高子健的媽媽。
剩下兩個穿著整齊的男子一直守在病房門口,看上去,像是地主家的家丁。
我輕輕地低下頭,看了一眼自己此刻的狼狽摸樣,歎了口氣,說:“咱們還是下去吧。”
榴蓮也沒有多說話,卻拉著我的手,扶著我下樓。
我沒有說回去,榴蓮就拉著我一直在醫院裏晃悠,在外麵買來兩杯奶茶,一人一杯,坐在醫院裏發呆。
我問榴蓮,是不是我做錯了。
榴蓮說,要是她,她也會這麽做。
我的初衷是守護自己的愛情,可是結果,卻差點鬧出了人命。榴蓮說,高子健的肩膀上,都是玻璃渣。
一對多,他肯定是會吃虧的。傻帽。
我問榴蓮,我是不是太心急了。
榴蓮說,你不是心急,你隻是更加清楚自己的內心了。因為意識到自己對高子健的喜歡,所以想盡一切方法去討好他,甚至不惜將自尊放在一旁。
我說,你會不會看不起我。
榴蓮說,為愛情付出的人,永遠不該被人瞧不起,要的,隻是個問心無愧。有的人付出講究回報,所以隨著時間的流逝,付出也就變了質。有的人,盲目付出,不管好壞,總覺得一定能夠換回他的真心,卻不懂,愛情也是有天平來衡量的。有的人,較為幸運,適當的低頭,能夠換來更多的收貨。
榴蓮說我是第三種,至少,高子健依然在乎我。
她提議回去洗洗睡睡,睡醒之後在想其他。我看了一眼頭頂,想著劉詩涵在高子健父母麵前的模樣,忽然意識到,自己是那麽的不合格。
讓我意外的是,當我和榴蓮走出醫院大門時,居然看到了孫一清。
他搖開車門,笑著看著我和榴蓮,說:“我尋思著,這麽晚了,這附近打車挺難得,嗬嗬。”
榴蓮意味深長的看了我一眼,拉著我坐進了孫一清的寶馬裏。
我很感謝孫一清的幫忙,可是縈繞在我心口的,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我是全心全意的對待高子健了,可是,他對我呢?他的熱情,是一時的嗎?
讓我沒有想到的是,時間,這麽快,就給了我答案。
“這次鬧大了,估計得老頭子出麵解決。”李樹沒等我開口,直接了當的說。
“他人呢?”我緊張的問。
“肩膀上被砸了一酒瓶,在裏麵疼著呢。”李樹歎了口氣,說。
我上前一步,準備進入包廂,又看到了從裏麵走出來的劉詩涵。
“子鍵哥哥說了,他待會會去醫院,你們都不要等他了。”劉詩涵看著李樹,又看了看我,說。
李樹的臉上也帶著驚訝,或許,在我們兩人看來,高子健是不會對我說出這樣的話的。
但是,既然他說了,我就覺得自己沒有必要繼續留在這裏了。
李樹將我送到樓下,從侍者的手中端來了一杯熱咖啡,輕輕地咳了一聲,問:“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怎麽鬧這麽大?”
我將進錯包廂的事情跟李樹說了一聲,順口問到:“那幾個老頭子很有背景嗎?我看你們的臉色都很難看。”
李樹晃了晃手中的紅酒,說:“陳小佳,和子鍵在一起這麽久了,他辦事,那簡直就是我們的榜樣,雖然我打心眼裏覺得不服。可是這麽多年了,他的能力放在那裏,我們哥幾個,也看在眼裏。”
言下之意很簡單,高子健這麽會來事的人,今天居然做了這麽衝動的事情,可想而知,李樹是在提醒我,不要玩大了。
我該怎麽解釋呢?或許我自己最清楚,除了我和高子健之外,其他人,都無法理解。
我還是想要見一見高子健,就算他真的要跟我一刀兩斷,也要斷的明白。何況,他現在手上,需要人安慰。那個人不是劉詩涵,而是我。
十分鍾之後,救護車從夜城門口呼嘯而去,原地隻剩下了一些過來執行公務的民警,李樹在幾個人之間周旋,而我坐在原位,等著高子健出現。
看著披在身上的衣服,我忽然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
“嫂子,你怎麽還在這裏?”身後一個聲音響起,我轉過頭,就看到從電梯口走來的魏征。
“高子健呢?”
“剛才子鍵在包廂外麵找了你好一會,都沒有看到你,以為你已經走了,就跟詩涵一起去了醫院。”魏征解釋說。
“他找我?”不是在包廂裏麵嗎?出來找我了?
“對呀,就是那幾個老頭被送上救護車時,子鍵在門口找了你一會,沒看到你人,又回包廂了,這會已經從後門去醫院了吧。”魏征解釋說。
我輕輕地點點頭,問:“後門在哪裏?”
魏征抬起右臂指向右側,示意我位置。
我跟魏征打了招呼,直接朝後門奔去。讓我奇怪的是,魏征和劉詩涵的話,是驢頭不對馬嘴,一個說高子健在包廂外麵找了我,一個說高子健不想見任何人,肯定有一人在撒謊。
直覺告訴我,這個人,是劉詩涵。
魏征說高子健在剛才事發之後一直在找我,能完全能夠說明,高子健是在意我的。
想到這裏,我直接推開了後門,朝門外走去。
如果說夜城的前門是門可羅雀,那麽後門的反差則相對大很多,聽李樹的語氣,讓高子健從後門離開,直接跟他的身份有關。
擔心媒體曝光高子健的身份,所以救護車過來之後一直都由李樹出麵,而受傷的高子健,則是從這裏離開的。
安靜漆黑的街道上,隻剩下幾盞孤獨的路燈閃來閃去,半個人影都沒有看到。這說明,劉詩涵已經跟高子健去了醫院。
趁著高子健受傷的時候把我調開?
我輕輕地哼了一聲,返回夜城,拿著包包,一邊朝外走,一邊給高子健打電話。
電話一直沒通,越是如此,我越是擔心高子健,事發之後我連一眼都沒有看到他,可謂真是悲哀。
所有人都各忙各的,唯獨我站在原地,瞥了一眼酒吧內部的工作人員,我抬腳走了出去。
打電話給榴蓮,還沒有來得及說出口,榴蓮就先開了口,說高子健在省立醫院。
我問她怎麽這麽清楚,她說我怎麽忘了,和她約會的人,是醫院裏的醫生。
時間已經是將近晚上十一點,我站在路旁攔車,幾輛出租車橫掃而過,愣是沒有在我麵前停下。我有些自嘲的看看我的長腿,想到廣告裏的那個圖片,恨不得直接將長腿給伸出去。
刺眼的光亮朝我照了過來,我抬起胳膊去擋,隻覺得那輛車子距離我越來越近,最後,在我的身旁停下。
孫一清說,他總覺得,我們兩個,冥冥中有著命運的牽引。我對此嗤之以鼻,然後他反駁說,這麽一個大晚上,怎麽偏偏在路旁就遇見了我。
車子是孫一清的,當然,我並不知道,一個男人,大晚上開車在路上溜達個什麽勁。
鬧了一天了,我覺得有點累,心裏麵愈發的佩服那些寫著《保衛婚姻》的作者,我這一天守護愛情還沒有付出實踐,就已經鬧得不可開交,若是守護婚姻,那豈不是頭發都要掉光了?
事實證明,劉詩涵是個難纏貨。
不過,越王勾踐也不是我學習的榜樣,如果真的跟我玩陰的,管他劉詩涵還是李詩涵,照樣一巴掌給她甩過去!
孫一清討喜的地方在於,他不但好人好事將我送到了醫院,而且,他還沒有一張喜歡八卦的嘴。
他沒有問我為什麽會穿的如此涼快,也沒有問我為什麽大晚上的會直接朝醫院奔走。在我下車之前,他隻跟我說了一句話:“如果真的要進去,記得把身上的西服裹緊一點。”
我輕輕地點點頭,直接朝病房奔去。
醫院有專屬病房是眾所周知的,隻是親眼看到這種病房時,還是拖榴蓮是福。
榴蓮拉著我朝二樓的病房奔去,這才剛上了樓梯,就看到了一大群人站在不遠處,那群人裏,其他的人我或許不認識,但是長發飄飄的劉詩涵,化成灰我都認得。
劉詩涵哭了,拿著小手帕一直哼哼唧唧的,一邊哭一邊說:“原本去唱歌都好好地,誰知道半路來了一個程咬金,叔叔阿姨,子鍵哥哥沒有錯,他隻是為了救一個風,塵女子。”
讓我佩服的不僅僅的劉詩涵那張欠拍的臉,還有此刻她的言語。高子健是好人好事,而我,就莫名其妙的被掛上了“風。塵”二字,她挺會做人做事的。
“不管怎麽樣,動手打人就是不對,這幾年我一直由著他的性子,現在越發不可收拾,等醫生出來,我要好好教訓教訓這個臭小子!”
渾厚的聲音在我的耳旁響起,和高子健一樣挺拔的身材,如果我沒有猜錯,這應該就是高子健的老爸了。
“小涵啊,別哭了,阿姨知道你心疼子鍵,這個臭小子越來越猖狂了。來,擦一擦。”這位是高子健的媽媽。
剩下兩個穿著整齊的男子一直守在病房門口,看上去,像是地主家的家丁。
我輕輕地低下頭,看了一眼自己此刻的狼狽摸樣,歎了口氣,說:“咱們還是下去吧。”
榴蓮也沒有多說話,卻拉著我的手,扶著我下樓。
我沒有說回去,榴蓮就拉著我一直在醫院裏晃悠,在外麵買來兩杯奶茶,一人一杯,坐在醫院裏發呆。
我問榴蓮,是不是我做錯了。
榴蓮說,要是她,她也會這麽做。
我的初衷是守護自己的愛情,可是結果,卻差點鬧出了人命。榴蓮說,高子健的肩膀上,都是玻璃渣。
一對多,他肯定是會吃虧的。傻帽。
我問榴蓮,我是不是太心急了。
榴蓮說,你不是心急,你隻是更加清楚自己的內心了。因為意識到自己對高子健的喜歡,所以想盡一切方法去討好他,甚至不惜將自尊放在一旁。
我說,你會不會看不起我。
榴蓮說,為愛情付出的人,永遠不該被人瞧不起,要的,隻是個問心無愧。有的人付出講究回報,所以隨著時間的流逝,付出也就變了質。有的人,盲目付出,不管好壞,總覺得一定能夠換回他的真心,卻不懂,愛情也是有天平來衡量的。有的人,較為幸運,適當的低頭,能夠換來更多的收貨。
榴蓮說我是第三種,至少,高子健依然在乎我。
她提議回去洗洗睡睡,睡醒之後在想其他。我看了一眼頭頂,想著劉詩涵在高子健父母麵前的模樣,忽然意識到,自己是那麽的不合格。
讓我意外的是,當我和榴蓮走出醫院大門時,居然看到了孫一清。
他搖開車門,笑著看著我和榴蓮,說:“我尋思著,這麽晚了,這附近打車挺難得,嗬嗬。”
榴蓮意味深長的看了我一眼,拉著我坐進了孫一清的寶馬裏。
我很感謝孫一清的幫忙,可是縈繞在我心口的,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我是全心全意的對待高子健了,可是,他對我呢?他的熱情,是一時的嗎?
讓我沒有想到的是,時間,這麽快,就給了我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