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種威力對於主人來說不足為懼,但是如果密集起來,也會讓人頭痛,至於射程,威力最大的範圍是一百米之內,一百米到二百米威力逐漸遞減,三百米開外血魂力基本就沒了僅僅比普通的子彈強一點!”
林若風一聽,心中大喜,隨口道:“原來還不到三百米,這就好辦了。”
作為一個修真者,林若風對槍支的了解幾乎為零。
林若風本來以為,槍這種熱武器,有效射程起碼要在千米以上,所以剛才被那麽密集的子彈掃射,他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躲避。
吉姆笑道:“主人,其實普通槍支,對我們來說,沒有任何殺傷力,也就是說剛才我雖然中了很多槍,但都是在兩百米以上的距離,隻要逃出了槍的有效射程之外,那子彈的飛行速度和射殺威力就會大大的減弱,就算能打到身上,也跟小石子打中了身體差不多!”
林若風眼睛一亮,微微點頭,突然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錯誤。
可這時,隻聽吉姆又提醒似的說道:“可是主人,他們是在高空向下射擊,子彈的飛行速度隻會越來越快,那射殺威力不但不會減弱,反而會倍增,而且居高臨下總是占據優勢。”
林若風恍然,天上下冰雹的時候,那豆子般大小的冰雹,都能砸穿汽車玻璃,就別說射出槍膛的子彈了。
不過他卻也心中大定,瞬間想到了主意,淡然微笑道:“那我們如果到他們頭頂上去呢?”
吉姆一愣,眨著銅鈴般大小的淡紫色眼珠子,呆了一呆說道:“主人,那當然是換成我們賺便宜了,根本不需要兩百米,隻要保持在他們上方一百米以上,我有信心躲過血魂槍的子彈,畢竟我們現在可是侯爵。”
“可是老板,您這個想法實在是太驚人了,他們現在已經占領了背火峰的峰頂,咱們根本衝不出他們的封鎖的!”尼古拉斯說道。
“哈哈哈哈……”
林若風突然仰天長笑,猛然從地上站了起來,抬手一指背火峰對麵的山嶺,說道:“那座山也有千米多高,而且山頂距離背火峰峰頂至少八百米遠,八百米血魂槍如同虛設!”
人少是劣勢,但卻勝在機動靈活,想打就打,想走就走,可以隨心所欲,耍的敵人團團轉!
吉姆猛地又是一呆,他興奮怪叫道:“哇哦,尊貴的主人,您實在是太英明了,這一點我怎麽沒有想到呢?”
林若風微微一笑道:“行了,別拍馬屁了,咱們趁著敵人不注意,從密林中潛伏上山,然後迅速飛到他們的頭頂上方,殺他們一個回馬槍!”
“尼古拉斯,這一次,你背著我,吉姆你好好的恢複,後麵我們的路會更難!”
尼姆點點頭說:“主人,一切聽您的吩咐!”
“尼古拉斯!”
“主人,請吩咐!”
“呆會兒飛向他們上方的時候,就算是他們反應過來,對我們開槍,你也不用怕,隻管往上飛,有我在,那些子彈不會傷到你!”
要是連這點兒困難都解決不了,林若風也就不是林若風了!
林若風對吉姆囑咐一聲,便不再管他,放開強大的靈識,往洞外一掃,立即把洞外數百米之內的情況,摸的一清二楚!
“他們沒有再派人下來,應該是占領了高處,你們可知道背火峰的後麵有什麽大事嗎?”
尼古拉斯想了想說:“是勃朗特家族還有狼族的最強雜牌狼人在這裏決鬥,他們好像在爭奪什麽東西,是一個充滿著血魂力的洞穴,但是那個洞穴他們又進不去,所以雙方才開始要決鬥,我也隻是聽說,並不確定真假!”
林若風思考了片刻,沒有在向下追問,尼古拉斯問道:“主人,您來這裏不會也是為了充滿血魂力的洞穴把?”
林若風搖頭說:“當然不是!”
林若風也沒有過多的解釋,擺擺手道:“我們走吧,吉姆你在這裏恢複,等痊愈了再來找我們!”
“是,主人!”
尼古拉斯帶著林若風從洞口飛身而出,身形直落懸崖底部,一下子就鑽入了濃密的亂樹叢!
二人落地後,身影瞬間消失不見。
林若風進入密林之後,並沒有急著衝上對麵的山嶺,而是先抬頭看了一眼,目光穿透了密林的枝葉縫隙,隻見夜空中四五百米高度,就是雲霧繚繞,隔斷了上下方的視線。
雖然說林若風擁有眼脈,目力強大,在夜間視物猶如白晝,但這也是有距離極限的,在這群山環抱的深夜裏,一點兒燈火也沒有,他能清晰視物四五百米遠,已經是極限了。
當然,在繁華城市裏又不一樣,繁華城市的夜晚,總是燈光處處,借助那些燈光的幫助,林若風在千米高空往下看,也能看的清清楚楚。
林若風看不到敵人,敵人自然更不可能發現他,林若風暗笑一聲,開始展開身法,在夜色密林中穿行快速登山,尼古拉斯則在林若風前方,穿插飛行,進行探路。
“尼古拉斯,你們血族的五感六識,哪一種最為強大?”
林若風在迅速登山中,不忘繼續詢問血族的弱點。
“五感六識是什麽?”尼古拉斯好奇的問。
林若風一臉尷尬,血族並不是人類,修煉的方式也相對簡單,就是收血仆熬歲月,直到侯爵以上才有機會能夠學習血族的功法,這個機會還非常渺茫。
以目前的情況來看,隻有具備親王的實力,才會有血族的功法,說是功法倒不如說是魔法更為貼切,因為他們並不像人類那樣練‘功’。
林若風不再詢問,開始全力登山,千米高峰,對林若風來說如履平地。
就在快到達峰頂的時候,尼古拉斯停了下來,認真對林若風說道:“尊敬的主人,我們血族,是聽覺最為強大……其次是嗅覺,對血液的嗅覺最為敏感,然後才是目力,痛感最低!”
“我大概能想到的就這麽多,主人,五感六識,這太多了,我不太明白!”
林若風笑了,血族為妖,是蝙蝠為基本形態,自然具備蝙蝠的主要本質,蝙蝠是夜間活動的動物,全靠回聲定位係統飛行捕捉食物,聽覺自然強大。
“有時間我會給你講講,走吧,趁他們不注意,咱們上峰頂!”
林若風當然不會對這些去做深度研究,他隻要知道,血族的耳力很強大,就足夠了。
兩人很快來到了峰頂,林若風飛身來到尼古拉斯後背之上,尼古拉斯猛烈扇動翅膀,衝天而起!
急劇的拔高,拔高,再拔高!
主仆二人迅速的射向高空,直到兩千多米的高度,林若風搖手一指背火峰峰頂,下令道:“用最快的速度,向著他們的頭頂飛!”
尼古拉斯也憋了一口悶氣,剛才他之所以沒有受傷是因為他飛在了吉姆的另一側,那個方位剛好不會被打中,也可以說是吉姆當成了靶子,此刻尼古拉斯自然想替自己的好哥們報仇。
想罷,把扇動翅膀的頻率提高到了極限,迅速向著背火峰上方飛去!
“好快的速度!”
林若風感受到了吉姆的飛行速度,心中不免暗暗讚歎,洗練完血液的尼古拉斯,的確實力提升了很多。
即便是林若風禦劍飛行,大概也隻比尼古拉斯快那麽五秒左右,當然那還需要一直消耗真氣。
飛行的速度和地麵的速度以及對陣時的速度是不能夠做比較的,因為有很多客觀因素決定了某一個狀態下的速度的快慢。
千米之遙也就是一晃眼的功夫,林若風和尼古拉斯已經來到了背火峰的頭頂上方三百米處!
林若風望著背火峰峰頂密密麻麻,盤旋不停的黑壓壓的血族,嘴角兒泛起了一絲冷笑!
赤金弓在手,林若風迅速開始了無情的射殺!
“咻咻咻!”
赤金弓的射程要遠遠超過血族血魂槍的射程,而且赤金弓可是一把靈級寶弓,這個名字還是林若風以顏色自己起的,其實真正的名字林若風也不知道叫什麽,這需要赤金弓認主之後,他的主人才會知道。
居高臨下,無情射殺,不管是視野,還是位置,都讓尼古拉斯感覺到無比的痛快!
“主人,快,讓他們痛不欲生,為吉姆報仇,哈哈哈……我的主人,這真是太痛快了!”
“啊啊啊啊啊啊!”
淒厲的慘叫聲,接連不斷的響起,背火峰峰頂的血族驚恐的看到了頭頂射下的利箭,他們做夢都想不到,有人會出現在他們的頭頂!
一瞬間,他們全部成了待宰的羔羊!
“嗡嗡嗡嗡嗡……”
林若風急速拉動弓弦的震動聲,不停的縈繞耳旁,靈級寶弓被林若風當成了寶級極品的弓箭來使用,如果是一般的凡品,照這麽拉,估計早就崩弦了。
“咻咻咻咻咻……”
金鈴箭破空,每一支金鈴箭都帶著無堅不摧的氣勢,夾雜著強大的雷屬性的真氣,洞穿了下方血族狠狠的釘在了背火峰峰頂之上!
林若風一聽,心中大喜,隨口道:“原來還不到三百米,這就好辦了。”
作為一個修真者,林若風對槍支的了解幾乎為零。
林若風本來以為,槍這種熱武器,有效射程起碼要在千米以上,所以剛才被那麽密集的子彈掃射,他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躲避。
吉姆笑道:“主人,其實普通槍支,對我們來說,沒有任何殺傷力,也就是說剛才我雖然中了很多槍,但都是在兩百米以上的距離,隻要逃出了槍的有效射程之外,那子彈的飛行速度和射殺威力就會大大的減弱,就算能打到身上,也跟小石子打中了身體差不多!”
林若風眼睛一亮,微微點頭,突然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錯誤。
可這時,隻聽吉姆又提醒似的說道:“可是主人,他們是在高空向下射擊,子彈的飛行速度隻會越來越快,那射殺威力不但不會減弱,反而會倍增,而且居高臨下總是占據優勢。”
林若風恍然,天上下冰雹的時候,那豆子般大小的冰雹,都能砸穿汽車玻璃,就別說射出槍膛的子彈了。
不過他卻也心中大定,瞬間想到了主意,淡然微笑道:“那我們如果到他們頭頂上去呢?”
吉姆一愣,眨著銅鈴般大小的淡紫色眼珠子,呆了一呆說道:“主人,那當然是換成我們賺便宜了,根本不需要兩百米,隻要保持在他們上方一百米以上,我有信心躲過血魂槍的子彈,畢竟我們現在可是侯爵。”
“可是老板,您這個想法實在是太驚人了,他們現在已經占領了背火峰的峰頂,咱們根本衝不出他們的封鎖的!”尼古拉斯說道。
“哈哈哈哈……”
林若風突然仰天長笑,猛然從地上站了起來,抬手一指背火峰對麵的山嶺,說道:“那座山也有千米多高,而且山頂距離背火峰峰頂至少八百米遠,八百米血魂槍如同虛設!”
人少是劣勢,但卻勝在機動靈活,想打就打,想走就走,可以隨心所欲,耍的敵人團團轉!
吉姆猛地又是一呆,他興奮怪叫道:“哇哦,尊貴的主人,您實在是太英明了,這一點我怎麽沒有想到呢?”
林若風微微一笑道:“行了,別拍馬屁了,咱們趁著敵人不注意,從密林中潛伏上山,然後迅速飛到他們的頭頂上方,殺他們一個回馬槍!”
“尼古拉斯,這一次,你背著我,吉姆你好好的恢複,後麵我們的路會更難!”
尼姆點點頭說:“主人,一切聽您的吩咐!”
“尼古拉斯!”
“主人,請吩咐!”
“呆會兒飛向他們上方的時候,就算是他們反應過來,對我們開槍,你也不用怕,隻管往上飛,有我在,那些子彈不會傷到你!”
要是連這點兒困難都解決不了,林若風也就不是林若風了!
林若風對吉姆囑咐一聲,便不再管他,放開強大的靈識,往洞外一掃,立即把洞外數百米之內的情況,摸的一清二楚!
“他們沒有再派人下來,應該是占領了高處,你們可知道背火峰的後麵有什麽大事嗎?”
尼古拉斯想了想說:“是勃朗特家族還有狼族的最強雜牌狼人在這裏決鬥,他們好像在爭奪什麽東西,是一個充滿著血魂力的洞穴,但是那個洞穴他們又進不去,所以雙方才開始要決鬥,我也隻是聽說,並不確定真假!”
林若風思考了片刻,沒有在向下追問,尼古拉斯問道:“主人,您來這裏不會也是為了充滿血魂力的洞穴把?”
林若風搖頭說:“當然不是!”
林若風也沒有過多的解釋,擺擺手道:“我們走吧,吉姆你在這裏恢複,等痊愈了再來找我們!”
“是,主人!”
尼古拉斯帶著林若風從洞口飛身而出,身形直落懸崖底部,一下子就鑽入了濃密的亂樹叢!
二人落地後,身影瞬間消失不見。
林若風進入密林之後,並沒有急著衝上對麵的山嶺,而是先抬頭看了一眼,目光穿透了密林的枝葉縫隙,隻見夜空中四五百米高度,就是雲霧繚繞,隔斷了上下方的視線。
雖然說林若風擁有眼脈,目力強大,在夜間視物猶如白晝,但這也是有距離極限的,在這群山環抱的深夜裏,一點兒燈火也沒有,他能清晰視物四五百米遠,已經是極限了。
當然,在繁華城市裏又不一樣,繁華城市的夜晚,總是燈光處處,借助那些燈光的幫助,林若風在千米高空往下看,也能看的清清楚楚。
林若風看不到敵人,敵人自然更不可能發現他,林若風暗笑一聲,開始展開身法,在夜色密林中穿行快速登山,尼古拉斯則在林若風前方,穿插飛行,進行探路。
“尼古拉斯,你們血族的五感六識,哪一種最為強大?”
林若風在迅速登山中,不忘繼續詢問血族的弱點。
“五感六識是什麽?”尼古拉斯好奇的問。
林若風一臉尷尬,血族並不是人類,修煉的方式也相對簡單,就是收血仆熬歲月,直到侯爵以上才有機會能夠學習血族的功法,這個機會還非常渺茫。
以目前的情況來看,隻有具備親王的實力,才會有血族的功法,說是功法倒不如說是魔法更為貼切,因為他們並不像人類那樣練‘功’。
林若風不再詢問,開始全力登山,千米高峰,對林若風來說如履平地。
就在快到達峰頂的時候,尼古拉斯停了下來,認真對林若風說道:“尊敬的主人,我們血族,是聽覺最為強大……其次是嗅覺,對血液的嗅覺最為敏感,然後才是目力,痛感最低!”
“我大概能想到的就這麽多,主人,五感六識,這太多了,我不太明白!”
林若風笑了,血族為妖,是蝙蝠為基本形態,自然具備蝙蝠的主要本質,蝙蝠是夜間活動的動物,全靠回聲定位係統飛行捕捉食物,聽覺自然強大。
“有時間我會給你講講,走吧,趁他們不注意,咱們上峰頂!”
林若風當然不會對這些去做深度研究,他隻要知道,血族的耳力很強大,就足夠了。
兩人很快來到了峰頂,林若風飛身來到尼古拉斯後背之上,尼古拉斯猛烈扇動翅膀,衝天而起!
急劇的拔高,拔高,再拔高!
主仆二人迅速的射向高空,直到兩千多米的高度,林若風搖手一指背火峰峰頂,下令道:“用最快的速度,向著他們的頭頂飛!”
尼古拉斯也憋了一口悶氣,剛才他之所以沒有受傷是因為他飛在了吉姆的另一側,那個方位剛好不會被打中,也可以說是吉姆當成了靶子,此刻尼古拉斯自然想替自己的好哥們報仇。
想罷,把扇動翅膀的頻率提高到了極限,迅速向著背火峰上方飛去!
“好快的速度!”
林若風感受到了吉姆的飛行速度,心中不免暗暗讚歎,洗練完血液的尼古拉斯,的確實力提升了很多。
即便是林若風禦劍飛行,大概也隻比尼古拉斯快那麽五秒左右,當然那還需要一直消耗真氣。
飛行的速度和地麵的速度以及對陣時的速度是不能夠做比較的,因為有很多客觀因素決定了某一個狀態下的速度的快慢。
千米之遙也就是一晃眼的功夫,林若風和尼古拉斯已經來到了背火峰的頭頂上方三百米處!
林若風望著背火峰峰頂密密麻麻,盤旋不停的黑壓壓的血族,嘴角兒泛起了一絲冷笑!
赤金弓在手,林若風迅速開始了無情的射殺!
“咻咻咻!”
赤金弓的射程要遠遠超過血族血魂槍的射程,而且赤金弓可是一把靈級寶弓,這個名字還是林若風以顏色自己起的,其實真正的名字林若風也不知道叫什麽,這需要赤金弓認主之後,他的主人才會知道。
居高臨下,無情射殺,不管是視野,還是位置,都讓尼古拉斯感覺到無比的痛快!
“主人,快,讓他們痛不欲生,為吉姆報仇,哈哈哈……我的主人,這真是太痛快了!”
“啊啊啊啊啊啊!”
淒厲的慘叫聲,接連不斷的響起,背火峰峰頂的血族驚恐的看到了頭頂射下的利箭,他們做夢都想不到,有人會出現在他們的頭頂!
一瞬間,他們全部成了待宰的羔羊!
“嗡嗡嗡嗡嗡……”
林若風急速拉動弓弦的震動聲,不停的縈繞耳旁,靈級寶弓被林若風當成了寶級極品的弓箭來使用,如果是一般的凡品,照這麽拉,估計早就崩弦了。
“咻咻咻咻咻……”
金鈴箭破空,每一支金鈴箭都帶著無堅不摧的氣勢,夾雜著強大的雷屬性的真氣,洞穿了下方血族狠狠的釘在了背火峰峰頂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