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到這座法師塔的大門,威爾深吸了一口氣,閉上眼睛,調整著身心。


    這可是法師塔呀,代表著一名魔法師的智慧結晶。


    不用多說,這裏麵肯定是陷阱重重。


    他雖然才初次來到西海岸,也並沒有具體聽說過恐懼大公德龍羅姆斯的事跡,但平日裏,有小孩吵鬧的時候,他們的母親就會告訴他們如果不聽話,晚上的時候,恐懼大公就會來到他們的夢裏,小孩兒立刻停止了吵鬧。


    光從這一點,就已經能夠看得出來恐懼大公是何等的存在了。


    這就是一個絕世妖人,已經生活在別人恐懼中的存在。


    鬼知道這個活了三百年的家夥先起過何等的腥風血雨,他的罪孽又是何等的天怒人怨。


    這一次恐懼大公來的蹊蹺,好像無緣無故就發動了一場戰爭。


    不過威爾隱隱感覺,這個恐懼大公恐怕是朝著他來的。


    因此,無論於公於私,他都要除掉這個縱橫三百年的恐懼大公,德隆羅姆斯。


    外麵的力量被一掃而空,但作為大本營的法師塔,內部仍然危險重重,還保存著一定的力量。


    作為自己的大本營,德隆羅姆斯還是非常慎重的,此刻的他心中恐懼萬分。


    剛才拉浩瀚如海的聖光把他嚇壞了,心中依靠多年逃跑的直覺,這一次恐怕是一個大人物將要前來。


    那種規模的聖光,恐怕得是一位聖徒才行。


    難道真的是因為聖徒前來了,可是西海岸已經有500年都沒出現過聖徒了,怎麽可能?


    事實上,聖徒出現的也的確很少,比如說帝國,也隻是300年前出現過一位聖徒,不過現在那位聖徒現在正在聖城敲鍾。


    德隆羅姆斯撐著一根魔法杖,步伐急促,也由不得他不急,這一次當真是十萬火急了。


    一位聖徒來找他的麻煩,這是多麽恐怖的事情。


    他轉過彎,來到了自己的實驗室。


    看著麵前三個巨大的棺材,他不由得沉吟了片刻,這才一狠心,用力把手掌按在了桌上的手掌印中。


    哢吱~


    三具棺材緩緩地打開了,把三個冰雕露了出來。


    這是他將近一百年來的傑作,也是他最滿意的傑作。


    他原本打算就在自己的壽元將盡的那一年,選擇其中一具身體然後奪舍,盡管這樣下來麻煩多多,但也好過死亡。


    首先的一個棺材是他第一個成功的傑作,這具身體強壯而又俊美,野性中帶著一點優雅,矛盾而又統一。


    他還記得這個傑作成功的那一刻,他是多麽的興奮,幾乎睡不著覺,直到十天後才平息了下來。


    會變身狼人的初代吸血鬼,阿爾法。


    阿爾法實力極強,並且腦袋非常好用,且不管他本身就有非凡的體魄,經過一百年的學習,他已經學會了二十七種血係魔法,並且擁有了聖階的劍術。


    變身成狼人後,他不但力量增加了一倍,速度增加了五成,傷口的恢複速度可以說和電影中的金剛狼不分上下,然後再加上一個聖階的,掌握掌勁的高手,這一切綜合起來都達到了一個可怕的程度。


    第二個棺材中,和第一個棺材帶著野性的強壯身軀截然不同,他就是一個天生的貴族。


    蒼白的皮膚,仿佛深淵的眼神,修長高挑的身體,配合著那暗紅色的禮服,仿佛暗夜中的貴族。


    他就是德魯羅姆斯的第二個傑作,貝塔,一個披著人皮的惡魔。


    惡魔所能做到的,貝塔也能做到。


    貝塔比阿爾法更加聰明,他對於利益的斤斤計較我已經到了一種狂熱的程度。


    他善於給人挖坑,是德隆羅姆斯最為頭疼的傑作,要不是德隆羅姆斯可以隨意查看他的記憶,恐怕早就被他給殺掉了。


    比起使用肉體戰鬥,貝塔自然遠遠不如阿爾法,但貝塔的魔法天賦是阿爾法一輩子也趕不上的。


    他被於黑暗係與靈魂係的魔法有著天生的親和,仿佛他就是為了這三種禁忌魔法而誕生的。


    這兩種魔法的使用已經化為了他的本能,黑暗係魔法下麵的分支腐蝕、枯萎、陰影等,靈魂係下麵的分支夢境、情緒、讀心等,他通通都精通。


    這一切的一切,與德隆羅姆斯是如此的契合。


    就連德隆羅姆斯也一度以為這就是給他準備的,直到第三個作品出現。


    他叫伽瑪,他長相醜陋,和獸人有的一拚,說實在的,他長得很不合德龍羅姆斯的審美觀。


    滿臉橫肉,比我的高大身軀,四肢粗壯,胳膊比大腿還粗,皮膚不但黝黑,還有著龜裂的紋路。


    不但如此,他還非常的笨,除了戰鬥,幾乎什麽都不會,即便穿衣服還要人幫忙。


    他非常暴躁,一點就著,激將法對於他來說百試百靈。


    他非常粗魯,喜歡散散發亮的東西,對於那些瓶瓶罐罐的魔藥,他不屑一顧。


    讓人有著眾多缺點的他卻被德隆羅姆斯所看重,幾乎在第一時間就認定了,如果自己極需換一個身體,那麽就用伽瑪的身體。


    原因無他,隻是因為伽瑪是一個人形巨龍。


    龜裂的皮膚拚湊成了一塊塊的龍鱗狀,這使得他的防禦不下於三層重甲,即便是弩車沒有命中要害的話也不能在第一時間殺死他。


    它的生命力是如此的頑強,無論受多麽重的傷,即便是斷手斷腳,都能睡一覺過後恢複原樣。


    即便是把他的頭砍掉,他的頭也能生存一個小時,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有人把它的頭和身體縫在一起,他就了又重新活過來。


    高大的身軀,渾身蠻橫的肌肉給了他無與倫比的力量,uu看書ww.uknsu.co 還有著與體型不符的敏捷。


    他能徒手攀上任何的高峰,他的力量可以與巨龍角力。


    他擅長幾乎任何兵器,他的戰鬥方式簡單粗暴,但是他的身體天生為戰鬥而生,所有的戰鬥依靠潛藏在肌肉中的本能行事,這種天賦,被稱之為戰鬥本能。


    更關鍵的是,不管他多麽粗魯暴躁,他的火焰魔法天賦都可以用絕世妖孽來形容。


    德隆羅姆斯教他施放魔法都不是一步一步教他的,直接在他麵前施展,然後他就會了。(當然了,以他那個腦瓜也完全看不懂那些符咒到底是些什麽玩意兒)


    也是因此,德隆羅姆斯心中幾乎預定了他。


    性格不要緊,是個笨蛋也不要緊,隻要替換上他的靈魂就好了。


    替換身體之後,未來的出他已經想好了。


    就去當一個專精與火焰的魔法師,一個近戰碾壓騎士,遠程堪比自走火箭炮的恐怖魔法師。


    當了一輩子的禁忌法師,他早已受夠了整日與屍體靈魂作伴。


    如果換上這具身體,他可以成為一個英雄,也可以成為一個暴君。


    日後占領一個城市,全城都美女任他挑選,全城的美食任他享用。


    喝最美的酒,睡最軟的床,擁有著一副永動機一般的身體,這是何等的幸福。


    若不是奪舍之後不太會讓他靈魂虛弱,更會讓他在換後的這具身體死亡後靈魂直接泯滅,他早就換上了這具身體。


    不過魔法師最重靈魂,軀殼隻是一句載體,他不可能為了一個完美的載體而讓自己的靈魂受到不可能磨滅的傷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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