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堅持不一定勝利但必然偉大
都市之我要成為全知藝術家 作者:西岐二公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小說簽約流程是這樣的,至少在重啟簽約流程是這樣的。
首先在收到簽約站短之後,編輯會再次發往作家後台兩個鏈接,作者點開第一個鏈接之後會跳轉到合同界麵。
合同是電子簽約的,而這種合同條條框框很多,字數密密麻麻的,淩崖十分的不愛看。
正好小四是學法律出身,對這種法律條款,其中的彎彎繞繞可謂門清,所以閱讀合同的重任就交給她了。
小四的工作效率很快,僅僅十分鍾就將合同看完,並圈出了其中一項重要條款。
【電子書版權以及有聲書版權歸網站所有,作者死後五十年解除。其餘版權歸作者個人所有。】
“老板,我認為這是霸王條款,不能簽。”
小四強烈反對淩崖簽合同,看到這一條的時候她可說是氣炸了。
作家死後五十年,嗬嗬,這都已經過了版權的保護期限了。
根據天條規定,作家死後五十年,版權不受限製,任何人都能使用它而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
這也就意味著,書雖然是作者寫的,但不屬於作者自己。有點像代孕,孩子是我十月懷胎生的,但他並不屬於我。
簡直就是混賬。
實體書就從沒這種情況過,版權都是屬於作者個人所有,除非是作者將版權給賣了。
沒錯,簽了合同就是賣了版權。但,網文作家並不會收到錢。
稿費,那僅僅是稿費罷了,是打工的工資。而且讀者的訂閱、打賞等等收益都要跟網站對半分,它們要一半的抽成。
賣版權的版權費,網文作家別說一毛了,一分都沒有。
淩崖接過一看,卻是笑道:“這已經很好了,至少影視版權、動漫版權還在我手中。”
說話間淩崖伸出手指要在合同上麵簽字。
“不要,老板!”小四竭力反對,拿走了淩崖的手機。
“老板,我們要反抗,要與霸王條款作鬥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小四越說越激動,她身為律師最見不得這種不公。
在這一瞬間,淩崖感覺她整個人在發光,渾身上下都是正義的光芒。她是正義的女戰士,誓必要將黑暗驅逐打倒邪惡。
“以後再說吧。”麵對這位正義的女戰士淩崖說了五個字,聽著就知道是敷衍。
行業現狀有什麽辦法,除非出台相關法律才能遏製。
但是可悲的是,網文作者的社會地位極其低下,甚至在所有人眼中,網文作者都是不務正業的。
他們寫出來的東西也都不堪入目,毫無文學價值,統統都是誤人子弟的垃圾文。
還能得到那麽多的稿費,簡直是天理難容,是對傳統文學的不公。
試問在這種現狀之下,水藍星又怎麽會出台保障網文作者權益的法律呢?
除非出現一個人,或者一個群體,讓網文真正成為網絡文學,被人所接受。
尤其是網文作者這個身份被父母所接受。
那樣的話才能改變行業現狀,這種霸王合同才會消失。
咱們讓子孫幫著瞧瞧,叮囑一句:家祭無忘告乃翁。
小四一個小女子,一個小小的助理,哪裏難得住淩崖這位大男子,這位大老板。最後隻能是眼睜睜地看著他簽下了名字。
唉—
小四此時心情異常之複雜,有點像銀行職員:
明明知道那是騙子讓老人打款,一而再再而三地勸說老人不要打款,老人偏就不聽,還說是銀行職員不懂,阻礙他們發財。
痛心疾首,五味雜陳。
簽訂完合同之後,淩崖有點開了後台的另外一個鏈接,是責編(責任編輯負責對接作者)的通訊號。
天啟是個小網站,不像筆創那樣的大網站,簽約編輯跟責任編輯是分開的,他們都是一體的。
也就是說,淩崖的責編就是聽風。
加聽風的通訊號淩崖自是用了一個新的通訊號,以免跟其他的號串聯起來。那樣會很麻煩。
在輸入書名,筆名之後,聽風那邊很快就同意了。
聽風看著這位新添加的好友,沉凝良久,最後還是不死心地發一句【你的文筆很好,但是排版太差,建議修改,多看看榜單上的書。】
淩崖很果斷地回複【不可能。】
聽風反手就給自己一個大嘴巴。
叫你多嘴,叫你多嘴。
雖然他幹責編的時間不長,但他早已知道新人的最大特點——不聽勸。
他們總是自視甚高,總是覺得自己的小說如何如何的牛逼,如何如何的強大,是史無前例的,是開創了一個全新流派的。
然後寫著寫著他們就發現,沒有人看,一個人都沒有。
最後因為忍受不了單機,在二三十萬字的時候就不寫了,就太監了。
就像有人覺得,一百萬並不多,我十年之後一定能月入百萬。
唉—
心比天高。
等著吧,生活會教會他們做人的。都是普通人,做什麽主角夢,咱又沒有金手指,又沒有老爺爺。
聽風也不再勸,而是發了一句【堅持不一定勝利,但必然偉大。】
這話他不是特意跟淩崖說的,但凡他手底下所有的作者,他都會送上這一句。
目的也很簡單,希望他們堅持寫下去,至少第一本要寫完。不論字數多少,做到有頭有尾,完美收官。
但是他今天送淩崖這話又有別的意思。
寫,你就照這樣寫,堅持寫下去之後,人們會為你的毅力驚歎的,但是不會有勝利。
且待生活教會你做人,痛了就知道改了。
淩崖見得這句話,當即回複道【我必將勝利,且必將偉大。】
他對作品有著絕對的信心,這可是《倚天屠龍記》金庸先生的代表作。怎麽可能不勝利,怎麽可能不偉大?
<a id="wzsy" href="http://www.lingdiankanshu.com">lingdiankanshu.com</a>
噠噠噠……
淩崖又投入到瘋狂地碼字當中,每天堅持更新兩三萬字。
他的努力終於有了點回報,評論人數,點擊人數翻倍翻倍再翻倍。
【膜拜大佬。】
【觸手怪啊,你叫我一天1000的情何以堪。】
【大佬是做什麽工作的,一天碼字幾個小時?】
【說,你是不是有團隊!】
這些評論無一例外都是驚歎淩崖更新速度的。之所以會這樣,那是因為《倚天屠龍記》占據了一個名叫‘戰力榜’的榜單。
榜單第二名日更一萬字,榜單第一名日更兩萬字,足足翻了一倍。
而第一名的書就叫《倚天屠龍記》,在這個作者比讀者多的小網站,這種更新速度哪裏會不迎來膜拜。
這是多麽令人豔羨的手速啊,為什麽我沒有這樣一開掛的雙手呢?
甚至有人懷疑淩崖是團隊在碼字。
貌似也差不多,他跟小四一起。
【咦!】
有人在評論區發出了一聲驚呼,似乎發現了什麽了不得的事。
首先在收到簽約站短之後,編輯會再次發往作家後台兩個鏈接,作者點開第一個鏈接之後會跳轉到合同界麵。
合同是電子簽約的,而這種合同條條框框很多,字數密密麻麻的,淩崖十分的不愛看。
正好小四是學法律出身,對這種法律條款,其中的彎彎繞繞可謂門清,所以閱讀合同的重任就交給她了。
小四的工作效率很快,僅僅十分鍾就將合同看完,並圈出了其中一項重要條款。
【電子書版權以及有聲書版權歸網站所有,作者死後五十年解除。其餘版權歸作者個人所有。】
“老板,我認為這是霸王條款,不能簽。”
小四強烈反對淩崖簽合同,看到這一條的時候她可說是氣炸了。
作家死後五十年,嗬嗬,這都已經過了版權的保護期限了。
根據天條規定,作家死後五十年,版權不受限製,任何人都能使用它而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
這也就意味著,書雖然是作者寫的,但不屬於作者自己。有點像代孕,孩子是我十月懷胎生的,但他並不屬於我。
簡直就是混賬。
實體書就從沒這種情況過,版權都是屬於作者個人所有,除非是作者將版權給賣了。
沒錯,簽了合同就是賣了版權。但,網文作家並不會收到錢。
稿費,那僅僅是稿費罷了,是打工的工資。而且讀者的訂閱、打賞等等收益都要跟網站對半分,它們要一半的抽成。
賣版權的版權費,網文作家別說一毛了,一分都沒有。
淩崖接過一看,卻是笑道:“這已經很好了,至少影視版權、動漫版權還在我手中。”
說話間淩崖伸出手指要在合同上麵簽字。
“不要,老板!”小四竭力反對,拿走了淩崖的手機。
“老板,我們要反抗,要與霸王條款作鬥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小四越說越激動,她身為律師最見不得這種不公。
在這一瞬間,淩崖感覺她整個人在發光,渾身上下都是正義的光芒。她是正義的女戰士,誓必要將黑暗驅逐打倒邪惡。
“以後再說吧。”麵對這位正義的女戰士淩崖說了五個字,聽著就知道是敷衍。
行業現狀有什麽辦法,除非出台相關法律才能遏製。
但是可悲的是,網文作者的社會地位極其低下,甚至在所有人眼中,網文作者都是不務正業的。
他們寫出來的東西也都不堪入目,毫無文學價值,統統都是誤人子弟的垃圾文。
還能得到那麽多的稿費,簡直是天理難容,是對傳統文學的不公。
試問在這種現狀之下,水藍星又怎麽會出台保障網文作者權益的法律呢?
除非出現一個人,或者一個群體,讓網文真正成為網絡文學,被人所接受。
尤其是網文作者這個身份被父母所接受。
那樣的話才能改變行業現狀,這種霸王合同才會消失。
咱們讓子孫幫著瞧瞧,叮囑一句:家祭無忘告乃翁。
小四一個小女子,一個小小的助理,哪裏難得住淩崖這位大男子,這位大老板。最後隻能是眼睜睜地看著他簽下了名字。
唉—
小四此時心情異常之複雜,有點像銀行職員:
明明知道那是騙子讓老人打款,一而再再而三地勸說老人不要打款,老人偏就不聽,還說是銀行職員不懂,阻礙他們發財。
痛心疾首,五味雜陳。
簽訂完合同之後,淩崖有點開了後台的另外一個鏈接,是責編(責任編輯負責對接作者)的通訊號。
天啟是個小網站,不像筆創那樣的大網站,簽約編輯跟責任編輯是分開的,他們都是一體的。
也就是說,淩崖的責編就是聽風。
加聽風的通訊號淩崖自是用了一個新的通訊號,以免跟其他的號串聯起來。那樣會很麻煩。
在輸入書名,筆名之後,聽風那邊很快就同意了。
聽風看著這位新添加的好友,沉凝良久,最後還是不死心地發一句【你的文筆很好,但是排版太差,建議修改,多看看榜單上的書。】
淩崖很果斷地回複【不可能。】
聽風反手就給自己一個大嘴巴。
叫你多嘴,叫你多嘴。
雖然他幹責編的時間不長,但他早已知道新人的最大特點——不聽勸。
他們總是自視甚高,總是覺得自己的小說如何如何的牛逼,如何如何的強大,是史無前例的,是開創了一個全新流派的。
然後寫著寫著他們就發現,沒有人看,一個人都沒有。
最後因為忍受不了單機,在二三十萬字的時候就不寫了,就太監了。
就像有人覺得,一百萬並不多,我十年之後一定能月入百萬。
唉—
心比天高。
等著吧,生活會教會他們做人的。都是普通人,做什麽主角夢,咱又沒有金手指,又沒有老爺爺。
聽風也不再勸,而是發了一句【堅持不一定勝利,但必然偉大。】
這話他不是特意跟淩崖說的,但凡他手底下所有的作者,他都會送上這一句。
目的也很簡單,希望他們堅持寫下去,至少第一本要寫完。不論字數多少,做到有頭有尾,完美收官。
但是他今天送淩崖這話又有別的意思。
寫,你就照這樣寫,堅持寫下去之後,人們會為你的毅力驚歎的,但是不會有勝利。
且待生活教會你做人,痛了就知道改了。
淩崖見得這句話,當即回複道【我必將勝利,且必將偉大。】
他對作品有著絕對的信心,這可是《倚天屠龍記》金庸先生的代表作。怎麽可能不勝利,怎麽可能不偉大?
<a id="wzsy" href="http://www.lingdiankanshu.com">lingdiankanshu.com</a>
噠噠噠……
淩崖又投入到瘋狂地碼字當中,每天堅持更新兩三萬字。
他的努力終於有了點回報,評論人數,點擊人數翻倍翻倍再翻倍。
【膜拜大佬。】
【觸手怪啊,你叫我一天1000的情何以堪。】
【大佬是做什麽工作的,一天碼字幾個小時?】
【說,你是不是有團隊!】
這些評論無一例外都是驚歎淩崖更新速度的。之所以會這樣,那是因為《倚天屠龍記》占據了一個名叫‘戰力榜’的榜單。
榜單第二名日更一萬字,榜單第一名日更兩萬字,足足翻了一倍。
而第一名的書就叫《倚天屠龍記》,在這個作者比讀者多的小網站,這種更新速度哪裏會不迎來膜拜。
這是多麽令人豔羨的手速啊,為什麽我沒有這樣一開掛的雙手呢?
甚至有人懷疑淩崖是團隊在碼字。
貌似也差不多,他跟小四一起。
【咦!】
有人在評論區發出了一聲驚呼,似乎發現了什麽了不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