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是胡適來到這個世界的第40個年頭。按中國的傳統算法,他當算是40歲的人了。這年6月,他開始為自己寫自傳——《四十自述》。
胡適從小喜歡記古人嘉言懿行的文字。兒時讀朱熹的《小學》,那裏麵記載的幾個可愛人物,如汲黯、陶淵明等,使他數十年而不忘,這使他從中悟出了傳記文學的獨到價值。
青年時代,在中國公學讀書的胡適,便開始創作傳記文章,《競業旬報》上曾發表過他最早寫的《中國第一偉人楊斯盛傳》和《中國愛國女傑王昭君傳》。留美時寫過《康南爾君傳》。回國以後,更寫了不少今人古人的傳記和年譜。
胡適之所以重視傳記文學,首要的應該是著眼傳記文學感化教育功能。他常常慨歎中國傳記文學太不發達,也是基於這種認識。他曾分析過我國教育培養人才方麵的六種缺陷,其中的一項便是傳記文學太貧乏了,雖偶有偉大的人物,而其人格風範皆不能成為多數人的讀物。
他對比西洋教育的長處,也是六種,其中的一項便正是“傳記文學特別發達”,而且多能“寫生傳神,又纖細詳盡”,能夠成為後人學習效法的榜樣。
每個人的成長和生活經曆都不會是孤立的,都會伴隨著他的成長和生活的環境,寫個人自傳不可避免要寫他所經曆的社會環境,這也就把真實的曆史留下。
因此,胡適下決心大力提倡傳記文學,他多次勸過一些朋友(例如林長民、梁啟超、蔡元培等等)做自傳,但都沒有見到效果。或許他寫《四十自述》,也是為了率先垂範身體力行。
因為,在談到他自己的《四十自述時, 他說過:“我們赤裸裸的敘述我們少年時代的瑣碎生活,為的是希望社會上做過一番事業的人也會赤裸裸的記載他們的生活,給史家做材料,給文學開生路。”
他原計劃把四十年的生活劃為三段(留學之前 1891-1910,留學期間 1910-1917,歸國之後 1917-1931),但總有這樣或者那樣的原因使得這個計劃推遲,而最終因為出國而中斷了傳記的書寫。《四十自述》僅用六篇文章記敘了第一段的生活,僅用了一篇“附錄”附上了“文學革命的開始”。
傳記的最重要的是紀實傳真,而我們中國的文人卻最缺乏說老實話的習慣。對於政治有忌諱,對於時人有忌諱,對於死者本人也有忌諱。聖人作史,尚且有什麽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的謬例,何況普通的人們呢!故幾千年的傳記文章,不是失於諛頌,便是失於詆誣,同為忌諱,也就不能紀實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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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此,胡適有針對性的提出了傳記文學“紀實傳真”的原則與要求。他認為,真實性是傳記文學最重要的條件,一定要說老實話,既不可諛頌,亦絕不應詆誣,而要能寫出傳主的“實在身份,實在神情,實在口吻”。
對於近代中國的一些重要曆史人物,胡適認為都應該寫傳記,而且應該有“寫生傳神的大手筆來記載他們的生平,用繡花針的細密工夫來搜求考證他們的事實,用大刀闊斧的遠大識見來評判他們在曆史上的地位”。
在他看來,所謂“寫生傳神的手筆”,“細密的考證工夫”,“遠大的識見”,這三項加上說老實話,不諛不誣,便可以概括古人所謂良史的“才、學、識、德”,是對傳記文學作者的全麵要求。缺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都不能算一個好的傳記作者,也難以寫出好的傳記作品來。
胡適當然是對的,筆者在自己的另一篇文章說過,你可以頌揚秦始皇為千古一帝,也可以怒罵他為一介暴君,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隻要把真實的曆史留下,就不妨礙後人站在更高的曆史高度,對其進行客觀評價。
胡適原打算在“謹嚴的曆史敘述”中,進行“小說式的文字”的嚐試。“從這40年中挑出十來個比較有趣味的題目”,用小說式的文字來寫。第一篇寫他父母親的婚事就是這樣,顯然有一些想象虛構的成分。當時曾得到徐誌摩的熱烈讚許,胡適自己也高興,誤以為這是“自傳文學上的一條新路子”。後來,他還是拋棄了這種小說式的寫法,算是回歸了正道。
如他自己所說:“我究竟是一個受史學訓練深於文學訓練的人,寫完了第一篇,寫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覺的拋棄了小說的體裁,回到了謹嚴的曆史敘述的老路上去了。”
三歲的胡適認得近一千個字,三歲的胡適失去了父親,三歲的胡適進入學堂,開始了《九年的家鄉教育》。在這一篇文字裏,我們會看到有三種主要的力量參與了胡適的成長:一是儒學的人生信條與倫理傳統,主要依據著其父親所編的兩本書與學堂中的儒家經典。二是“笑話書”(即小說,“包括彈詞,傳奇,以及筆記小說在內”),使他“得了不少白話散文的訓練”與“把文字弄通順了”。三是他母親的影響——“如果我學得了一絲一毫的好脾氣,如果我學得了一點點接人待物的和氣,如果我能寬恕人,體諒人——我都感謝我的慈母。”
《從拜神到無神》揭示的是這樣的矛盾:程朱理學與神佛迷信;前者提倡“格物窮理”,教人“即物而窮其理”;後者令人迷信神佛地獄,陷入宗教形式而求神靈庇佑。
朱子《小學》“形既朽滅,神亦飄散”一段話,《資治通鑒》中記範縝《神滅論》“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也”一段話,讓胡適相信:“我不知不覺的成了一個無鬼無神的人”。範縝與人論辯的話,動搖了胡適家中女眷所熏染的“佛教的果報輪回說”。經過這樣的思想解放,胡適不再怕地獄與輪回,不再虔誠拜佛拜神……
《在上海(一)》和《在上海(二)》寫的是從1904至1908年,胡適在上海求學的經曆。
在梅溪學堂,胡適寫曾糾正先生的錯誤:“這個''傳曰''是《易經》的《係辭傳》,不是《左傳》”。根據先生出的題“孝弟說”而“勉強寫了一百多字”,“一天之中升了四班”(進學時是第五班)。僅幾個月,他從一個全不懂得上海話的“鄉下人”升為頭班學生,到後來還成了學堂選派去參加上海道衙門考試的四名佼佼者之一。
在這一時期,很重要的幾件事是:他某次作文被命題《原日本之所由強》;煽動革命的思想有很強的號召力,鄒容《革命軍》的傳抄;日俄戰爭爆發,“這時候中國的輿論和民眾心理都表同情於日本,都痛恨俄國,又都痛恨清政府的宣告中立”。
在澄衷學堂,嚴複譯的《天演論》風行全國,胡適的“適”即是出自“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梁啟超的《新民說》與《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震蕩感動”了胡適,後一書留給胡適的“失望”感促使他有了補作中國哲學史的“野心”。
第二年,“發起各齋組織‘自治會’”,發表《論性》演說,駁孟子性善論與荀子性惡論。宣揚王陽明等人的主張:人性本無善無惡,卻又可善可惡。做了西一齋(第二班)班長,因為同學被開除而向上抗議,被記大過,而生去意。
在中國公學。該校由不滿日本頒布取締中國留學生規則而歸國的留學生所創辦,與革命黨關係密切,是第一個用“普通話”教授的學校,“試行一種民主政治的製度”。胡適加入競業學會,該學會創辦《競業旬報》;他在報上寫白話文,寫章回小說《真如島》,“自由發表和整理思想”,最後還成為該報主編。在中國公學期間,胡適接觸並且癡迷於古體詩歌,“發奮讀詩,想要做個詩人”,後來還“頗有少年詩人之名”。
按時間與事件脈絡,《我怎樣到外國去》主要記述了從1908到1910年間發生的中國公學學.潮事件與考取留美官費一事。前一事簡述:中國公學由於種種原因從學生為主體的“共和國家”製度變為董事會主體的製度,學生爭取治校權利,組織了“校友會”,遭到壓迫,於是一群學生退學而籌辦“中國新公學”,但終因為條件艱苦,堅持一年後解散。期間曾“在新公學做教員”,教英文。
因家事敗壞,新公學解散,憂愁煩悶時,如實的寫自己跟著“浪漫的朋友”“墮落”,曾大醉,打了巡警,進了巡捕房。而後終於猛醒振作。在朋友們的幫助下參加留美考試……
《四十自述》的最後一篇題為《附錄》,副題為《逼上梁山——文學革命的開始》,
這篇文字主要寫的是在1917年1月發表《文學改良芻議》之前“一年多的文學討論”。留美學生最先關注的是“中國文字的問題”,例如趙元任論“吾國文字能否采用字母製,及其進行方法”、胡適論“如何可使吾國文言易於教授”。隨後,胡適提“要須作詩如作文”而引發“詩國革命”的爭辯,經過一輪交流,胡適稱自己“思想上起了一個根本的新覺悟”。同時也寫到,因為朋友間的“大筆戰”,他被“逼上了決心做白話詩的路上去”,寫了第一首白話詩也就是著名的《蝴蝶》(原詩名《朋友》):“兩個黃蝴蝶,雙雙飛上天。不知為什麽,一個忽飛還。剩下那一個,孤單怪可憐;也無心上天,天上太孤單。”
大段大段地引用文章、日記、書信,這應是胡適行文的一大風格特點——他自己稱文章長短處時說的是“我的長處是明白清楚,短處是淺顯”。
讀這本自傳,和閱讀《白話文學史》、《中國哲學史大綱》等胡適的著作,會有不同的感受。多的是一種親近感,多的是切入心路曆程。會留給人對於成長、對於思想文化、對於為人處事等諸多的啟發。
《四十自述》,因為剪裁得當,描寫傳神生動,取得很好的效果。在《新月》上登出前3章以後,劉大傑曾寫信給胡適,評論說:“新月》上你那三篇文章,我最愛第二篇《九年間的家鄉教育》。那篇給予人的印象是很深的。最成功的一點,是在純樸的家園的生活裏,反映出來一個聰明的孩子和一個慈愛而又是孤苦的母親相依為命的活潑的麵影。”
遺憾的是,《四十自述》畢竟隻是“半部書”,而且是始終沒能續完的“半部書”。
胡適從小喜歡記古人嘉言懿行的文字。兒時讀朱熹的《小學》,那裏麵記載的幾個可愛人物,如汲黯、陶淵明等,使他數十年而不忘,這使他從中悟出了傳記文學的獨到價值。
青年時代,在中國公學讀書的胡適,便開始創作傳記文章,《競業旬報》上曾發表過他最早寫的《中國第一偉人楊斯盛傳》和《中國愛國女傑王昭君傳》。留美時寫過《康南爾君傳》。回國以後,更寫了不少今人古人的傳記和年譜。
胡適之所以重視傳記文學,首要的應該是著眼傳記文學感化教育功能。他常常慨歎中國傳記文學太不發達,也是基於這種認識。他曾分析過我國教育培養人才方麵的六種缺陷,其中的一項便是傳記文學太貧乏了,雖偶有偉大的人物,而其人格風範皆不能成為多數人的讀物。
他對比西洋教育的長處,也是六種,其中的一項便正是“傳記文學特別發達”,而且多能“寫生傳神,又纖細詳盡”,能夠成為後人學習效法的榜樣。
每個人的成長和生活經曆都不會是孤立的,都會伴隨著他的成長和生活的環境,寫個人自傳不可避免要寫他所經曆的社會環境,這也就把真實的曆史留下。
因此,胡適下決心大力提倡傳記文學,他多次勸過一些朋友(例如林長民、梁啟超、蔡元培等等)做自傳,但都沒有見到效果。或許他寫《四十自述》,也是為了率先垂範身體力行。
因為,在談到他自己的《四十自述時, 他說過:“我們赤裸裸的敘述我們少年時代的瑣碎生活,為的是希望社會上做過一番事業的人也會赤裸裸的記載他們的生活,給史家做材料,給文學開生路。”
他原計劃把四十年的生活劃為三段(留學之前 1891-1910,留學期間 1910-1917,歸國之後 1917-1931),但總有這樣或者那樣的原因使得這個計劃推遲,而最終因為出國而中斷了傳記的書寫。《四十自述》僅用六篇文章記敘了第一段的生活,僅用了一篇“附錄”附上了“文學革命的開始”。
傳記的最重要的是紀實傳真,而我們中國的文人卻最缺乏說老實話的習慣。對於政治有忌諱,對於時人有忌諱,對於死者本人也有忌諱。聖人作史,尚且有什麽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的謬例,何況普通的人們呢!故幾千年的傳記文章,不是失於諛頌,便是失於詆誣,同為忌諱,也就不能紀實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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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此,胡適有針對性的提出了傳記文學“紀實傳真”的原則與要求。他認為,真實性是傳記文學最重要的條件,一定要說老實話,既不可諛頌,亦絕不應詆誣,而要能寫出傳主的“實在身份,實在神情,實在口吻”。
對於近代中國的一些重要曆史人物,胡適認為都應該寫傳記,而且應該有“寫生傳神的大手筆來記載他們的生平,用繡花針的細密工夫來搜求考證他們的事實,用大刀闊斧的遠大識見來評判他們在曆史上的地位”。
在他看來,所謂“寫生傳神的手筆”,“細密的考證工夫”,“遠大的識見”,這三項加上說老實話,不諛不誣,便可以概括古人所謂良史的“才、學、識、德”,是對傳記文學作者的全麵要求。缺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都不能算一個好的傳記作者,也難以寫出好的傳記作品來。
胡適當然是對的,筆者在自己的另一篇文章說過,你可以頌揚秦始皇為千古一帝,也可以怒罵他為一介暴君,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隻要把真實的曆史留下,就不妨礙後人站在更高的曆史高度,對其進行客觀評價。
胡適原打算在“謹嚴的曆史敘述”中,進行“小說式的文字”的嚐試。“從這40年中挑出十來個比較有趣味的題目”,用小說式的文字來寫。第一篇寫他父母親的婚事就是這樣,顯然有一些想象虛構的成分。當時曾得到徐誌摩的熱烈讚許,胡適自己也高興,誤以為這是“自傳文學上的一條新路子”。後來,他還是拋棄了這種小說式的寫法,算是回歸了正道。
如他自己所說:“我究竟是一個受史學訓練深於文學訓練的人,寫完了第一篇,寫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覺的拋棄了小說的體裁,回到了謹嚴的曆史敘述的老路上去了。”
三歲的胡適認得近一千個字,三歲的胡適失去了父親,三歲的胡適進入學堂,開始了《九年的家鄉教育》。在這一篇文字裏,我們會看到有三種主要的力量參與了胡適的成長:一是儒學的人生信條與倫理傳統,主要依據著其父親所編的兩本書與學堂中的儒家經典。二是“笑話書”(即小說,“包括彈詞,傳奇,以及筆記小說在內”),使他“得了不少白話散文的訓練”與“把文字弄通順了”。三是他母親的影響——“如果我學得了一絲一毫的好脾氣,如果我學得了一點點接人待物的和氣,如果我能寬恕人,體諒人——我都感謝我的慈母。”
《從拜神到無神》揭示的是這樣的矛盾:程朱理學與神佛迷信;前者提倡“格物窮理”,教人“即物而窮其理”;後者令人迷信神佛地獄,陷入宗教形式而求神靈庇佑。
朱子《小學》“形既朽滅,神亦飄散”一段話,《資治通鑒》中記範縝《神滅論》“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也”一段話,讓胡適相信:“我不知不覺的成了一個無鬼無神的人”。範縝與人論辯的話,動搖了胡適家中女眷所熏染的“佛教的果報輪回說”。經過這樣的思想解放,胡適不再怕地獄與輪回,不再虔誠拜佛拜神……
《在上海(一)》和《在上海(二)》寫的是從1904至1908年,胡適在上海求學的經曆。
在梅溪學堂,胡適寫曾糾正先生的錯誤:“這個''傳曰''是《易經》的《係辭傳》,不是《左傳》”。根據先生出的題“孝弟說”而“勉強寫了一百多字”,“一天之中升了四班”(進學時是第五班)。僅幾個月,他從一個全不懂得上海話的“鄉下人”升為頭班學生,到後來還成了學堂選派去參加上海道衙門考試的四名佼佼者之一。
在這一時期,很重要的幾件事是:他某次作文被命題《原日本之所由強》;煽動革命的思想有很強的號召力,鄒容《革命軍》的傳抄;日俄戰爭爆發,“這時候中國的輿論和民眾心理都表同情於日本,都痛恨俄國,又都痛恨清政府的宣告中立”。
在澄衷學堂,嚴複譯的《天演論》風行全國,胡適的“適”即是出自“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梁啟超的《新民說》與《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震蕩感動”了胡適,後一書留給胡適的“失望”感促使他有了補作中國哲學史的“野心”。
第二年,“發起各齋組織‘自治會’”,發表《論性》演說,駁孟子性善論與荀子性惡論。宣揚王陽明等人的主張:人性本無善無惡,卻又可善可惡。做了西一齋(第二班)班長,因為同學被開除而向上抗議,被記大過,而生去意。
在中國公學。該校由不滿日本頒布取締中國留學生規則而歸國的留學生所創辦,與革命黨關係密切,是第一個用“普通話”教授的學校,“試行一種民主政治的製度”。胡適加入競業學會,該學會創辦《競業旬報》;他在報上寫白話文,寫章回小說《真如島》,“自由發表和整理思想”,最後還成為該報主編。在中國公學期間,胡適接觸並且癡迷於古體詩歌,“發奮讀詩,想要做個詩人”,後來還“頗有少年詩人之名”。
按時間與事件脈絡,《我怎樣到外國去》主要記述了從1908到1910年間發生的中國公學學.潮事件與考取留美官費一事。前一事簡述:中國公學由於種種原因從學生為主體的“共和國家”製度變為董事會主體的製度,學生爭取治校權利,組織了“校友會”,遭到壓迫,於是一群學生退學而籌辦“中國新公學”,但終因為條件艱苦,堅持一年後解散。期間曾“在新公學做教員”,教英文。
因家事敗壞,新公學解散,憂愁煩悶時,如實的寫自己跟著“浪漫的朋友”“墮落”,曾大醉,打了巡警,進了巡捕房。而後終於猛醒振作。在朋友們的幫助下參加留美考試……
《四十自述》的最後一篇題為《附錄》,副題為《逼上梁山——文學革命的開始》,
這篇文字主要寫的是在1917年1月發表《文學改良芻議》之前“一年多的文學討論”。留美學生最先關注的是“中國文字的問題”,例如趙元任論“吾國文字能否采用字母製,及其進行方法”、胡適論“如何可使吾國文言易於教授”。隨後,胡適提“要須作詩如作文”而引發“詩國革命”的爭辯,經過一輪交流,胡適稱自己“思想上起了一個根本的新覺悟”。同時也寫到,因為朋友間的“大筆戰”,他被“逼上了決心做白話詩的路上去”,寫了第一首白話詩也就是著名的《蝴蝶》(原詩名《朋友》):“兩個黃蝴蝶,雙雙飛上天。不知為什麽,一個忽飛還。剩下那一個,孤單怪可憐;也無心上天,天上太孤單。”
大段大段地引用文章、日記、書信,這應是胡適行文的一大風格特點——他自己稱文章長短處時說的是“我的長處是明白清楚,短處是淺顯”。
讀這本自傳,和閱讀《白話文學史》、《中國哲學史大綱》等胡適的著作,會有不同的感受。多的是一種親近感,多的是切入心路曆程。會留給人對於成長、對於思想文化、對於為人處事等諸多的啟發。
《四十自述》,因為剪裁得當,描寫傳神生動,取得很好的效果。在《新月》上登出前3章以後,劉大傑曾寫信給胡適,評論說:“新月》上你那三篇文章,我最愛第二篇《九年間的家鄉教育》。那篇給予人的印象是很深的。最成功的一點,是在純樸的家園的生活裏,反映出來一個聰明的孩子和一個慈愛而又是孤苦的母親相依為命的活潑的麵影。”
遺憾的是,《四十自述》畢竟隻是“半部書”,而且是始終沒能續完的“半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