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方政.府大總統收到奉張來電後,複電雲:“蒸電複辟謠諑,並囑宣布,轉飭各報更正,具見矢忠民國,曷勝欽佩。國建共和,十餘稔矣。中經複辟之變,不旋踵而滅。國體既定,誠有非頑民所能顛覆者,執事之明,豈或屑此。不圖乃有以為中傷者,人心之險,良可浩歎。執事通電明誌,國人皆將喜聞此祥和之言。文亦將視力之所及,勉為執事剖白之。更冀本愛護共和之初衷,進而為解決大局之盛舉。文雖不敏,至願與時賢共之也。”


    蔣中正被任為大本營參謀長時在上海,曾電許崇智,主張“先破沈鴻英以防其引北軍入粵”。


    蔣的擔心還真不是無的放矢,沈鴻英果然以移防西江為名,將所部集中新街、韶關等處,召開秘密軍事會議,欲追隨直係,圓其督粵的美夢。


    北京任命其為督理廣東軍務後,沈鴻英終於徹底露出真容,於四月十五日在新街高調就任督理,通電請前南方政.府大總統離粵。


    軍事準備就緒後,四月十六日拂曉四時,沈軍便開始進攻,分三路進攻廣州市:一路由白雲山向農林試驗場猛攻滇軍楊希閔總司令部;一路直撲造幣廠,一路進攻流花橋。


    滇軍已獲沈軍兵變的消息,立即抵禦。和能征善戰的滇軍相比,沈鴻英的烏合之眾根本不在一個檔次上,沈軍當場被擊退。進攻造幣廠之敵,遭到直轄第三軍軍長盧師諦部迎頭痛擊。進攻流花橋的一路,為劉震寰部所阻。


    大元帥親登觀音山督戰。李福林聞警,即調所部福軍八營,渡河助戰,廣州很快轉危為安。


    沈鴻英自任中路,沿奧漢鐵路南下,沈榮光出英德、四會,直攻三水;西江一帶之沈軍亦響應沈鴻英。


    原南方政.府大總統以大元帥名義褫奪沈鴻英桂軍總司令,電雲:“沈逆鴻英,反複無常,奸詐成性,陰謀內亂,逆跡久彰。本大元帥念其微勞,怒其既往,展示優容,冀與感化。不意狼子野心,始終不悛,一麵呈報移防,一麵陰行鬼蜮。竟於昨夜擅自稱兵,進襲省城,幸我軍將士用命,戒備有素,當經擊退。似此恣行叛逆,甘為戎首,擾亂軍紀,貽害地方,實屬罪不容逭,法所必誅。


    “沈鴻英應即褫奪桂軍總司令本職,著滇軍總司令兼衛戍總司令楊希閔、東路討賊軍總司令許崇智、西路討賊軍總司令劉震寰、大本營駐江辦事處全權主任古應芬、東路討賊軍第三軍軍長李福林、中央直轄第七軍軍長劉玉山、中央直轄第三軍軍長盧師諦、海軍艦隊司令溫樹德、駐汕海軍各將領、廣東江防司令楊廷培、廣東海防司令陳策等,各督飭所部,分途兜剿,迅速撲滅,以正法紀,而遏亂源。”


    原南方政.府大總統同時電駐滬代表,向王寵惠提出嚴厲質問:“北方陽為言和,陰實迷信武力,且借以懈我之備,言之殊堪痛恨。”


    十七日,原南方政.府大總統函汕頭許崇智,告以陳天太部已出四會,現戰情已變,江門軍當全數出三水、蘆包,向高塘、新街方麵進攻,以速掃滅襲擊省城之敵為先,然後再為第二步進取。


    十八日,滇軍收複瘦狗嶺,福軍追擊至龍眼洞,劉震寰收複小坪。


    十九日,滇、粵、桂、福聯軍予沈鴻英以決定性之一擊,白雲山一帶完全克複。沈部狼狽向北路江村、新街敗退。


    蔣光亮之第四師及第二混成旅胡思舜部擔任三水、蘆包、炭步等地右翼作戰,以抵禦西江一帶沈軍。


    沈鴻英的此次行動,是吳佩孚策動的。沈看到廣東的局勢不穩定,各方麵矛盾多多,相互掣肘,以為廣州不堪一擊。沒等北軍有行動就自行起事,想搶頭功,沒想到遭慘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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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鴻英失敗後,北京政.府於四月二十一日任命洪兆麟為汕頭防務督辦,葉舉為惠威將軍,尹驥、李雲複、賴世璜、蘇世安、楊坤如、翁武亮為廣東陸軍第五至第十師師長。這些人事命令是試圖把陳炯明的舊部爭取過來,使其和沈鴻英聯合夾攻廣州。


    原南方政.府大總統認為北方已沒有商談的誠意,最大阻礙是吳佩孚,因此令駐滬代表通知北方,如果北方誠意言和,就應先罷免吳佩孚,否則和談可以終止。


    王寵惠本想做原南方政.府大總統和吳佩孚之間的橋梁,鑒於雙方關係已完全破裂,便放棄了北方代表身份,到廣州謁見孫,隨後出國到海牙任國際法庭的審判官。


    五月七日,原南方政.府大總統調廖仲愷為廣東省長,以葉恭綽繼任財政部長,鄭洪年為次長。


    葉和鄭都是舊交通係,交通係的領袖梁士詒曾受奉張支持組閣,在閣揆任內被吳佩孚用一連串的電報轟了下台,梁下台後和他的主要助手葉恭綽都避居香港。迨孫、段、張三角聯盟後共約抗曹、吳,梁士詒遂舉舊交通係之力支持原南方政.府大總統。


    原南方政.府大總統這時在廣東最困難的,也是財政問題。梁士詒、葉恭綽都是財神爺,原南方政.府大總統的大本營的財政由舊交通係支撐,自然如虎添翼。


    一九二三年六月六日,北京舉行國務會議。


    內政總長高淩霨首先發言:“總統近來對於政務,有的不經國務會議直接處理,有的則以命令方式,直接交院辦理。例如製憲經費、崇文門監督任免案、任命張拱宸為軍警督察長案,都是總統獨斷獨行,這實在是違反責任內閣精神,侵越內閣職權,我個人認為,總統既然對於我輩閣員不信任,我輩隻好退避賢路。”


    高的話講完,交通總長吳毓麟、司法總長程克、財政總長張英華都異口同聲地讚成內閣提出總辭。


    總理張紹曾還沒有來得及開口,高淩霨又說:“如果總理不願意辭職,我們閣員也可以聯名辭職。”


    見眾意難違,張紹曾隻好很勉強地說:“要辭職還是大家一塊辭職好了。”


    擁黎的政學係閣員農商總長李根源、教育總長彭允彝都沒有發言。


    高淩霨乃把津、保派事先擬好的辭呈電搞拿了出來,請大家簽名。


    電雲:“呈為輔弼失職,責任不明,請予罷斥事。竊於二十四日財政部收到稅務處公文一件,內開借撥海關重建房屋一案,奉大總統批:出使經費月撥十三萬元,國會製憲經費月撥十七萬元。其修建江海關經費,即照數勻撥,財政部查照知行等因,僉以製憲為國家根本大業,本應寬籌經費,以促觀成,出使經費,亦關重要,惟依法定手續,須先經由國務會議通過,方生效力,曆次陳明,未蒙諒許。乃於六月二日又接府秘書廳函交由府派哈漢章往京師軍警督察處複呈一件,奉手諭交院照辦各等因。是日又經議決調薛篤弼為崇文門稅務監督,擬具命令,副署送府,時經三日,複未蒙蓋印發下。


    “伏查民國《約法》采取責任內閣製度,故於第四十五條明定,凡大總統發布命令,須經國務員副署。又查政府組織令,國務由國務會議行之。又查《國務會議規則》第一條所列國務會議事項,第三項預算外之支出,第七項簡任官之進退各等語。是借撥關款,及簡任稅務監督各案之必須經由國務會議議決辦理,具有明文。今大總統事先出以獨斷,事後不納劻勷,凡勞鼎座之分憂,實出閣員之失職。紹曾等既不蒙信任,惟有仰懇鈞座立予罷斥,以明責任而重法製,不勝屏營待命之至。”


    張紹曾內閣辭職通電發出後,吳敏麟和程克都勸張離開北京,以免遭遇困擾。其實,張紹曾常反反複複,擁曹派怕張變卦。沒待張應允,吳早已備妥了專車,請張立即出京。張紹曾也就於辭職當晚,偕國務院秘書長張廷諤專車赴天津。


    一九二三年六月七日,黎元洪就內閣總辭呈中指摘之點,通電辯解:“元洪不德,負我元僚,致有總辭職之舉。製憲經費,列為主因。當時國會議決,議長請求,適財長闕員,元洪曾遍約閣員,下及財次,公同籌議,始轉商稅司,緩築海關,批明用途,乃獲約定。不虞今日,複有後言。元洪讚助製憲,心在救國,縱責過失,猶勝阻撓,此可請邦人共鑒者也!使館斷炊,下旗歸國,此何等事,而忍漠然!爾時座中討論,變無異詞;軍警督察,直接元首,項城設官,躬預其議。衛戍既立,何妨裁省,閣員反對,業予新除。崇文稅差,閣員力主易人,比經許諾,第以陶立並無大過,可授別官,執意不從,亦允蓋印,乃電促再三,迄不送府,今猶在院,可複按也。


    “凡斯薄物細故,既非要政,決無成心,寧承劻勷,不垂嘉納!元洪與內長同寅推轂屢矣,張揆諸人,半托舊契,縞紵之交,硯席之好,歡若平生。特府院之間,情同骨肉,維持調護,終始不移,垂拱觀成,未嚐掣肘。縱複責為失檢,亦僅此數端,偶攄意見,初非拘束,旋複聽從,曾謂久要,而難原諒。一統未成,百廢未舉,閣員肯明責任,固所禱祝以求者。節關密邇,樞府偕行,中流失舵,不知所屆。元洪縱不足惜,如國家何?閣員明達,寧忍恝然,已派劉次長治洲、金次長永炎赴津謝過,分勸就職,期於得請,知念特聞!”


    黎同時發表通電,宣示借撥經費實情,有雲:“國會再斷,《約法》蕩然,混沌糾紛,久淪為無法之國。元洪痛父老身家,靡所保障,隱忍複職,冀見憲法之成。竊慮議之非難,行之維艱。督軍不廢,雖成猶阻,幹喉焦唇,庶幾悔禍,誠信未格,事與願違,恐一旦去職,成立尚不可睹,瞻言前路,心膽俱碎,苟可促進,惟力是視。元洪憂患餘生,急於求去,憲法期成不過兩月,製憲以外,絕無所求,耿耿此心,可質天日。憲法果成,國之福也,眾之功也,元洪何與!如其不成,寧複有國,涕泣盼望,實式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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