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軍團宣稱獨立是“兵諫”,如果黎肯接受他們所提的解散國會、改正憲法、組織健全內閣、摒斥“公府僉壬”四個條件,就可以取消獨立,向黎俯首認罪。


    所謂公府僉壬,不僅指公府軍事幕僚處的一批幕僚,還有與黎接近的政客和國會議員在內。


    他們別有用心地編造出“三策士”、“四凶”、“五鬼”、“十三暴徒”等名目。


    三策士指郭同、汪彭年、章士釗。


    四凶指丁世嶧、哈漢章、金永炎、黎澍。


    五鬼指湯漪、郭同、汪彭年、哈漢章、金永炎。


    十三暴徒指褚輔成、湯漪、白逾桓、李述膺、何雯、淩鉞、彭允彝、呂複、蕭晉榮、韓玉辰、秦肅三、焦易堂、鄒魯。


    其中有些人是被重複排列的。有些人並非與黎接近的人物,所謂十三暴徒都是原屬於國民黨或與研究係不合作的國會議員。為了便於打擊這些人,督軍團把他們都列入“公府僉壬”。


    督軍團的兵諫要求其實是欺騙黎元洪的一種手段。如果黎屈服,他們即借口總統威信已失而將黎趕走。這是徐州會議的預定計劃。


    黎元洪這時還完全被蒙在鼓裏。想舍車保帥,接受其中一些條件,如改正憲法、摒斥“僉壬”,以平督軍團之怒。對於解散國會,在黎元洪看來是對民國大逆不道的事情,是不可接受的。


    他用“不違法、不戀位、不怕死”,來表示不接受的決心。


    由於黎的態度逐步軟化,原屬於國民黨的國會議員紛紛避難南下,或者躲在六國飯店裏持觀望態度。屬於國民黨在北京的報紙紛紛停刊。


    研究係議員則有八十餘人提出辭職以拆國會的台,國會不待解散已經形成瓦解。


    公府幕僚哈漢章、金永炎、黎澍也都提出辭職,黎一律予以批準。


    連不在僉壬名單之內的公府秘書長夏壽康、副秘書長饒漢祥也都通電自請處分。但是黎的軟弱不僅沒有挽回時局的危機,反而助長了督軍團的囂張氣焰。


    在督軍團扣留鐵路車輛運兵北來的嚴重威脅下,困在公府的黎元洪一再電請徐世昌、梁啟超晉京進行調解。但是,徐以“杜門謝客”、梁以“與世暫絕”作為回答。


    五月三十日黎向獨立各省發出表明心跡的“告哀”電,並致電張勳。


    電雲:“芝泉磊落光明,功在民國。……為謀必忠,愛人以德。……執事元老壯猷,萬流仰鏡。望即剴切勸導,以安大局”。


    六月一日他又發電質問督軍團:“今日為憲法而獨立,則尚在二讀之時;為元首而獨立,則並無謀叛之事。”


    另外,黎元洪還是不休地催促李經羲到北京組織內閣。


    李不敢前來,勸黎電召張勳晉京調停時局。其理由:


    一是張勳是督軍團的大盟主,足以控製督軍團。


    二是張勳未向北京政.府宣布獨立,因此具有居間調停的良好條件。


    三是張勳和他的私人關係很密切,如肯晉京調停,就能夠加強他的內閣地位,並支援總統,穩定澄清時局。


    正在這個時候,張勳有回電表示擁護總統,願意出麵調停。


    黎元洪於是於六月一日除派專車到徐州迎接張,並以總統命令召喚張勳晉京調停時局。


    命令說:“安徽督軍張勳來電瀝陳時局,情詞懇摯。本大總統德薄能鮮,誠信未孚,致為國家禦侮之官,竟有藩鎮聯兵之禍,事與心左,慨慊交深。張勳功高望重,公誠愛國,盼即迅速來京,共商國事,必能匡濟時艱,挽回大局,跂予望之!”


    或許黎元洪的耳目也太欠靈通,或許是人總是更願意懷著好的願望,張勳早已露出了許多的馬腳,黎卻似乎是一無所知。


    民國六年六月七日,張勳率領辮子軍步、馬、炮兵共十營約五千人及隨員一百餘人由徐州動身,八日行抵天津。


    他動身前通電獨立各省說:“挈隊入都,共規長策。盼堅持原旨,一致進行。各省出發軍隊,均望暫屯原處,勿再進劄。勳抵京後,當即馳電籌備。”


    到天津的當天,張勳就對前來歡迎的總統府秘書長夏壽康提出:限期三日,解散國會,否則他就不管調停了。


    黎元洪得知張勳的要求,頓感五雷轟頂。各省督軍鬧獨立,就是為了解散國會。如果他能接受這個條件,還用得著請人調停嗎?如今張勳大軍壓境,比那些鬧獨立的督軍更危險。


    不久之前,黎元洪曾一再表示“寧可犧牲總統,絕不解散國會”,如今這些豪言壯語已被他拋到九霄雲外。


    擺在黎元洪麵前最迫切的問題是穩住張勳。


    但國會也不是說解散就能解散的。法律規定,總統下令解散國會,必須要由國務總理副署方能生效。段祺瑞被罷免後,代理國務總理的是老法學家伍廷芳。


    作為中國第一位法學博士,伍廷芳抵死也不肯副署這樣的命令。


    他對前來做工作的步軍統領江朝宗說:“職可辭,名不可署!頭可斷,法不可違!”


    黎元洪見伍廷芳油鹽不進,隻好對張勳說:“不是我不想解散國會,是找不到副署命令的人啊!”


    大老粗張勳不管這套,他回話說:“要什麽副署?發道命令解散了就是了。”


    沒辦法,黎元洪隻好派人到天津找新任內閣總理李經羲。


    李說什麽也不幹,理由是自己尚未履職,沒有資格副署。


    無計可施的夏壽康隻好去找段祺瑞幫忙。段祺瑞說,你們不都讓我下台了嗎?我怎麽還有資格副署呢?


    眼看張勳給出的最後期限就要到了,還是沒人副署命令,黎元洪急得團團轉。


    最後關頭,步軍統領江朝宗出麵,以代理總理的名義副署了國會解散令。可笑的是,江朝宗這個代理總理隻當了十二天,他幹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解散國會。


    江朝宗也不想當千古罪人,副署了國會解散令後便通電全國:


    “現在時艱孔亟,險象環生,大局岌岌,不可終日,總統為救國安民計,於是有本日國會改選之命令。朝宗仰承知遇,權代總理,誠不忍全國疑謗,集於主座之一身,特為依法副署,借負完全責任,區區之意,欲以維持大局,保衛京畿,使神州不至分崩,生靈不罹塗炭。一俟正式內閣成立,即行引退。違法之責,所不敢辭。知我罪我,聽諸輿論而已。”


    同一天黎通元洪電全國,解釋自己的苦衷:


    “元洪自就任以來,首以尊重民意,謹守《約法》為職誌,雖德薄能鮮,未饜輿情,而守法勿渝之素懷,當為國人所共諒,乃者國會再開,成績尚鮮,憲法會議,於行政立法兩方權力,畸輕畸重,未劑於平,致滋口實。皖奉發難,海內騷然,眾矢所集,皆在國會,請求解散者,呈電絡繹,異口同聲。死洪以《約法》無解散之明文,未便破壞法律,曲徇眾議,而解紛靖難,智勇俱窮,亟思遜位避賢,還我初服,乃各路兵隊,逼近京畿,更於天津設立總參謀處,自由號召,並聞有組織臨時政.府與複辟兩說,人心浮動,訛言繁興。


    “安徽張督軍北來,力主調停,首以解散國會為請,迭經派員接洽,據該員複:‘如不即發明令,即行通電卸責,各省軍隊,自由行動,勢難約束’等語。際此危疑震撼之時,誠恐藐躬引退,立啟兵端,匪獨國家政體根本推翻,抑且攘奪相尋,生靈塗炭,都門館善之地,受害尤烈。外人為自衛計,勢必至始於幹涉,終於保護,亡國之禍,即在目前,元洪籌思再四,法律事實,勢難兼顧,實不忍為一己博守法之虛名,而使兆民受亡國之慘痛。為保存共和國體,保全京畿人民,保持南北統一計,迫不獲已,始有本日國會改選之令。忍辱負重,取濟一時,吞聲茹痛,內疚神明。所望各省長官,其曾經發難者,各有悔禍厭亂之決心,此外各省,亦皆曲諒苦衷,不生異議,庶幾一心一德,同濟艱難,一俟秩序回複,大局粗安,定當引咎辭職,以謝國人。天日在上,誓不食言。”


    黎、江兩人的電報,都承認解散國會是一件違法的事情,黎的電報顯然透出以解散國會為保存共和國體的交換條件。


    這道命令發表後,避難到上海的國會議員發表聯名通電說:


    “民國《約法》中,總統無解散國會之權。江朝宗非國務員,不能代理國務總理。且總統受迫武人,自認非法,所有解散國會命令當然無效。”


    民國六年六月十三日,張勳在天津德租界寓所開了一次會議,會後發表通電說:


    “比因政爭,致釀兵事。勳奉明令,入都調停。……默察各方麵之情形,大多數之心理,鹹以國會分子不良,力主解散另選。……猶憶國會前度之解散,出於首座領銜之陳請,無非為奠定大局之計。區區此心,竊符斯旨。幸大總統洞燭輿情,俯采眾議,特頒明令,解散兩院。……勳擬即應命入都,共籌國是。俟調停就緒,即商請出師各省撤回軍隊。”


    六月十四日,張勳帶著家小開赴北京。為了迎接張大帥,黎元洪命人打開中華門。


    據說民國以後,中華門為迎接貴賓隻打開過三次。一次是袁世凱迎接南京政.府派來的專使,一次是為了迎接孫中山,這是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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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天,正陽門京奉火車站張燈結彩。北京城裏淨水潑街,黃土墊道。從火車站到南河沿張宅,一路上軍警密布,辮子兵分段站崗,城樓城牆上滿是全副武裝的士兵。


    進京這天,張勳可謂風光無限,他也正春風得意。殊不知,一切逆曆史潮流而動的人,注定是沒有好下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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