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有說謊......”


    就在帶頭警官心裏罵罵咧咧的時候,柳乘蔭突然說出了這麽一個意料之外的答案。


    聽到柳乘蔭的回答後,帶頭警官臉色頓時一黑。


    啥意思?


    你的意思是,你覺得這“普通臉”的家夥就是咱警局的顏值天花板唄?


    意思是,咱警局包括咱在內,顏值都在“普通”之下唄?


    你侮辱誰呢?


    柳乘蔭似乎讀懂了帶頭警官的情緒。


    接著,柳乘蔭似乎是著急著要消除某種“誤會”一般, 又連忙補充一句:“雖然我能看得出來‘事實’應該並非如此,但起碼他自己是這麽認為,因此,他並沒有覺得自己有說謊,所以.......”


    聽柳乘蔭這樣說,帶頭警官一臉懵地看向了那名警員。


    那名警員點了點頭。


    看到警員的反應後, 帶頭警官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眼睛。


    沒臉看了。


    警局的臉都被這家夥丟光了!


    接著, 帶頭警官又試了幾次, 其中還派出了幾名曾經當過臥底的,表演能力很強,很會掩蓋自己真實想法的警員,最後甚至自己親自上陣。


    然而,都被柳乘蔭靠著【完美觀感】一一識破,成功“測謊”。


    通過這些戰績,帶頭警官不得不正視柳乘蔭的“測謊”能力。


    接著,他又希望柳乘蔭回頭再當著執法記錄儀的麵對嫌疑人施展一次的“一眼測謊”的能力,並解釋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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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報告需要用。


    對此,柳乘蔭答應了下來,有【完美觀感】在,撒謊的一切不自然表現都會在柳乘蔭眼中放大,柳乘蔭可以說的東西很多。


    就在柳乘蔭覺得自己已經把事情搞定的時候, 然而......


    “不好意思, 雖然你的‘測謊’能力很讓人驚訝, 但這隻能算作一種刑訊手段, 在我國的法律中, 無法作為證據使用。


    另外,你之前所說的那些推理過程所用到的各種依據也需要回頭找專業人員證實其合理性。


    因此, 麻煩你接下來一段時間,配合我們進行一番調查。”


    帶頭警官這樣說道。


    聞言,柳乘蔭頓時感到一陣無奈。


    這就是柳乘蔭一開始最顧慮的地方。


    雖然破解案件,為無辜者沉冤昭雪,讓壞人落網,這時一件能讓大家都能感到大快人心事情,可一旦柳乘蔭選擇插手這件事情,總會難以避免會陷入一些麻煩中,從而影響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可不管又不行,他的良心不允許他明明有能力輕易解決這件事情,卻選擇視而不見。


    隨後,柳乘蔭皺起眉頭,想了想後,又問道:“那要找到怎樣證據才能快速結案?我還有工作呢,挺急的。”


    嗯,雖然柳乘蔭一路上都是在吃吃喝喝,但吃吃喝喝就是他接下來的工作內容。


    帶頭警官回道:“如果能找到凶器,又或者找到能證明是被害者遇害時所攜帶的遺物的話, 這樣應該有很大機會找到能夠快速結案的鐵證。”


    “原來如此.....”柳乘蔭搓著下巴, 說道:“懂了!我看看能不能把它們找到!”


    說完話,柳乘蔭再次連接“信息庫”,並且對周圍環境進行了“解析”。


    獲取信息:


    凶手的移動蹤跡......


    最新的受害者屍體的切口......


    分析........


    就在柳乘蔭發動技能尋找“鐵證”的時候。


    “那個......”帶頭警官忍不住說道:“按照法律,在證明那個人是凶手之前,打他打成那樣的你,現在還是個‘故意傷害罪’的嫌疑人呢......所以,按理說,你現在應該跟我回警局接受.......”


    然而,帶頭警官話還沒說完......


    “有了!”柳乘蔭突然出聲,然後朝一個方向跑去。


    “等等!”帶頭警官見狀,連忙追上去。


    著急找到“鐵證”的柳乘蔭手腳並用,仿佛山羊、猿猴一般,在對人類來說難以行進地形中騰轉挪移,全程都是走直線,幾乎無視裏地形阻礙,三兩下就翻越到了山坡的另一邊。


    柳乘蔭翻過了小山坡來到山坡後麵後,他發現了一條三米四米寬的小河。


    然後,柳乘蔭脫掉外衣,一個猛子紮了進去。


    一分多鍾後,帶頭警官等人才堪堪來到小河旁。


    他們正尋思著柳乘蔭哪去了呢。


    但就在這時,小河順流而下幾米的地方,柳乘蔭從河麵上鑽了出來,手裏還捏著一把帶著些鏽跡的菜刀,以及一團髒汙的“破布”!


    ......


    在柳乘蔭“推理”結束後,警察們也開始了收斂屍體的工作。


    而被卸了四肢的凶手以及柳乘蔭三人則被帶上了警車,送往警局。


    另外一提,原本凶手是要被送去醫院治療的。


    但柳乘蔭為了避免國家將太多公共資源浪費在凶手身上,便說自己“能拆也能安”,所以,他告訴警察隻要將凶手送警察局就行,剩下的交給他。


    嗯,訓練營裏教格鬥的王武是個真正的擒拿高手,不僅能拆還能安,他在展示這方麵能力的時候,然而,這種精深的東西,學習門檻有點高,集訓時間這麽短,根本沒有學員能學會,反倒是柳乘蔭這個“旁聽”的看學了......


    有兩個“洞察”類和兩個動手操作性的外掛傍身,柳乘蔭至少在正骨技術這方麵,可以說是比骨科國手還厲害!


    如果柳乘蔭想的話,他可以輕輕鬆鬆將凶手那被卸掉四肢恢複成被卸掉成的樣子。


    不過,對於那樣一個凶手,柳乘蔭不打算將他的四肢關節接得太好,而是將其設計成奇妙的狀態......


    安好後,凶手雖然能動,但如果動得太快,或受力太大,都會感到疼痛,越快、越用力就會越疼,而且接好的關節還會因此再次滑落,導致再度脫臼。


    如此一來,如果凶手想逃跑,沒跑幾步雙腿就會脫臼,想對人出手,雙臂稍微受力大一些,自個胳膊先廢掉。


    總之,非常安全!


    回到警局後,那把被柳乘蔭找到的菜刀和“破布”很快就被拿去送檢。


    那團“破布”,是被凶手包裹著石頭,沉到了小河底部的衣物。


    血液的殘留物並不是僅憑普通的水的衝洗就能完全清洗幹淨。


    被人體所接觸過的東西,哪怕表麵上沒有留下指紋,或者指紋被擦掉了,也依舊有一些難以淨化掉的充滿的個人獨特性的殘留物!


    憑借著先進的科技,哪怕這些東西已經被河水衝泡了超過半個多月時間,警方已經從中找到了有關被害者和凶手的信息!


    很快,警方對比受害者殘骸中所提取的DNA和凶手的DNA,有對比了發現的證物上的指紋和凶手的指紋。


    實錘了!


    結案了!


    因為大部分東西,柳乘蔭都在現場的時候說過了,再進行了一番簡單的補充性筆錄後,從案件中成功柳乘蔭就被帶頭警官熱情地送出了警局。


    柳乘蔭這一番也沒有白忙活,警方係統也沒有虧待柳乘蔭這個本案件中的功臣。


    離開警局之前,柳乘蔭還從警局那裏拿到了一個錦旗,還有一筆“提供線索”的獎金的。


    嗯,隻有“提供線索”的獎金,沒有“破案獎金”。


    因為國家不鼓勵民眾為了獎金而私下去直麵危險的歹徒,民眾隻要提供線索就行,真正實施行動還是讓警察上。


    雖然柳乘蔭幾乎是獨立將整個案子給辦了,但隻有“提供線索”這部分有獎金。


    這起案件涉及到多起人命,牽扯到了數起有懸賞的舊案。


    這些舊案懸賞的獎金加起來有好幾十萬。


    不過,柳乘蔭一來不缺這點錢,二來這些錢柳乘蔭感覺不管是留著還是拿來花都感覺有些不爽利,所以便讓帶頭警官看看那些受害者的家庭,哪家缺錢的,就以官方的名義將這筆錢拿去支援一下。


    要知道,那些遇害的女孩,她們不僅父母的孩子,如果她們某個是獨生女的話,那個女孩很可能也是那些逐漸老去、失去勞動能力的父母們下半生的依靠!


    沒了女兒這個下半生的依靠,逐漸老去的父母們不僅要承受喪女之痛,下半生也會過得很艱苦。


    希望這筆錢,能稍微能讓那些失去了依靠的老人們能夠稍微依靠一下,最好能在依靠期間,找到再次站起來的能力......


    之所以要用官方的名義,不是因為柳乘蔭有多麽“淡泊名利”,不追求好名聲。


    隻是柳乘蔭比較“謹慎”,他在追求美好的人生的同時,他也介意以最“陰暗”的想法揣測他人的心思。


    嗯,他擔心自己做“好事”被人知道了,然後被一些人以此為由強逼著做一輩子“好事”。


    自己想做好事而去做,別人得到了幫助,柳乘蔭得到了心安,那才是好事。


    如果,被逼著去做的好事,柳乘蔭感覺心裏不痛快,然後忍不住在心裏想著:希望別人跟他一起不痛快.......


    他擔心自己會因此不僅會恨上那些逼迫他做好事的人,甚至連那些他做好事所幫助的對象也會忍不住恨上.......


    太扭曲了。


    這不是什麽好事!


    所以,心安即可,不需要與人“分享”這些。


    另外一提,臨走前,警局局長告訴柳乘蔭:


    一來,柳乘蔭在“推理”這起案件的過程中所提供的各種推理依據裏,很多都是他們所沒想到過的角度。


    二來,這起案件牽扯性質太過於惡劣,算是一件大案。


    因此,上方打算將這起案件做成“典型”!


    一方麵將這個案件做成內部教材案例,重點是柳乘蔭“推理”過程。


    二來,這個大案有必要拿出來宣傳,以達到明典正法、威懾罪惡,並警醒民眾、讓民眾提高警惕的目的。


    對此,柳乘蔭提出要求,希望警方對自己參與了起案件的偵破的事情進行保密,盡可能不要向外界透露自己的信息,免得招惹麻煩。


    嗯,畢竟他是個搞創作,他並不打算當一名整天跟“黑暗”打交道的名偵探。


    更何況,“偵探”這一職業所幹的事情,很多在國內都是違法的。


    畢竟,如果不違法的話,“偵探”這一職業的很多工作都開展不開。


    也就是柳乘蔭這次辦案的範圍都是一處非私人領域的山坡附近。


    否則,正常情況下,不私闖民宅,別人會樂意讓你個沒有搜查令的人到人家地盤上取證?


    不裝竊聽器、不偷拍,沒有審訊權力的偵探能聽到別人私底下才會說的“實話”?


    ........


    離開警局後,柳乘蔭再次踏上旅途。


    雖然現在已經是傍晚,但柳乘蔭卻沒有就近找旅館,在這個城市繼續停留一晚上的打算。


    他希望趕緊換一個環境,好忘掉今天這場“難忘”的經曆。


    雖然柳乘蔭在警察麵前秀了一波“推理”。


    但這終究是柳乘蔭第一次在現實中接觸到“死亡”,而且她們一個個都死得不太好看。


    第一次接觸,一上來就是“口味”這麽重的。


    這對柳乘蔭來說實在太過於刺激,


    要不是柳乘蔭好勝心強,不想再別人麵前露怯,加上可以靠【自在】的身體控製能力強行壓製住不適感,否則他在看到藏屍處所挖出來的那些骸骨後,他不敢保證自己會不會像恐怖片裏的角色那樣大喊大叫,甚至吐出來了......


    離開警局,前方下一個省份的路上。


    柳乘蔭發現,泥坑裏的那些骸骨的畫麵總是會在他的腦海中飄蕩。


    為了轉移注意力,柳乘蔭打開了手機,點開瀏覽器,準備看點八卦新聞轉移注意力。


    然而......


    “柳乘蔭牽扯連環殺人案,被警察帶走!有圖有真相!”


    柳乘蔭:???.......!!!!


    什麽情況?


    柳乘蔭連忙將其點開來看。


    打開文章後,柳乘蔭先是注意到兩張照片。


    一張是有警察提著個裝著骸骨的透明證物袋的照片。


    一張是柳乘蔭被警察送上警車的照片。


    其中,那將柳乘蔭送上警車的那名年輕警察,他在不久前剛被柳乘蔭的一係列光速破案的表現圈了粉,加上他原本就是柳乘蔭的“武迷”。


    為此,那名年輕警察主動要求開車送柳乘蔭,還主動給柳乘蔭開車門。


    送柳乘蔭上車前,還他說好奇柳乘蔭身手這麽好,肌肉是否不同尋常,在獲得柳乘蔭的允許後,他在柳乘蔭的手臂上捏了幾下。


    然而這捏胳膊測試肌肉的動作,在旁人一看,感覺像是警察用控製犯人的手臂,防止犯人逃脫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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