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重生
暗黑紀元:大喪屍時代 作者:濱海城市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方莫走在大街上,有些形單影隻,寒風灌入他的黑色風衣衣領,突然的身後傳來一個憤怒的聲音。
“這該死的天氣。”
轉過身,方莫看見一個金發碧眼的美國女人,雙手抱著手臂,駝著背,渾身在發抖。
也難怪這個美國女人會突然破口大罵。
上午的時候還好好的,下午氣溫驟變,一下從16度下降到了-1度。
抬頭望向太陽的方向,本該光亮的太陽變成了一輪渾濁的黑色車輪,幽幽的金光從車輪圓周溢出來。
日食,罕見的大範圍持續性日食。
方莫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氣,連忙拿出灰色的蘋果手機,一遍又一遍地撥打胖子和老三的電話,卻始終都打不通。
“時間不多了。”
他鎖住了眉頭,滴滴答答地在手機屏幕上輸入,“兩小時之內,必須趕到沃爾瑪!”
天氣驟然降溫,街道上的行人匆忙著急地回家,沒有人知道這個穿著黑色風衣的華裔小夥子,來自五年後的末世。
那是一個隻有死亡和腐臭的世界,哪怕是重生後的現在,方莫站在幹淨的街道上,仿佛都能聞到腐臭的血肉,聽到如雷一般的槍聲。
五年前的他,從來沒有想過電視劇上的喪屍,會真正地在現實生活中出現。他更沒有想到,真正麵對喪屍的時候,竟是那樣的恐怖。
再過一點時間,大家所熟悉的生活都將消失。這個地球上,將不會有歡歌笑語。
2015年12月24日,全球被一股詭異的輻射風暴席卷。70%以上的人類都變成了喪屍,全球隻有不到30%的人類得以幸免!但所有的幸存者,將麵臨比死亡更加惡劣的狀況。
變成喪屍的同類,將會對所有的活人展開猛烈的攻擊,人類將成為這些凶殘喪屍的盤中餐。
未來,等待人們的,隻有血腥、恐懼、以及無法逃脫的死亡!
《行屍走肉》、《生化危機》裏麵的一切,將會在現實生活中上演,這不是兒戲,不是電視節目的惡作劇。
隻有勇敢的人,才能活下來。恐怖、血腥、絕處逢生。
音像店的門口貼著美劇《行屍走肉》新一期的海報。
huntorbehunted!
殺,或者被殺!
男主角瑞克,舉著專屬他的那把‘柯爾特蟒蛇’左輪手槍,一臉嚴肅,時刻警惕地站著。在他的身後,站著他的團隊,每一個隊友的手裏都舉著武器。弩哥舉著他的綠色複合弩,韓國小子格倫舉著手握著一把軍刀,瑞克的兒子依舊帶著戴著那頂警帽,手握著一把衝鋒步槍。
老三!
胖子!
陳琳!
方莫的突然想起了那些失去的人,該死的喪屍。
深吸一口氣,全身從腳跟一直麻到了頭皮,深深歎一口氣,輕輕閉上眼,腦海中全是一瘸一拐,眼神空洞,渾身腐爛的喪屍。
他睜開眼,抬起右手,對準海報上的喪屍做出打槍的動作,然後看著海報上的瑞克,“相信我,末世,遠遠比你演出來的更加恐怖。”
唐人街,29號。
方莫推開玻璃門走進槍店,白色的牆上掛著ak47、雷明頓、溫切斯特、m16a4各種長槍。
擺在門店中央的黃色的立櫃上,掛著各種槍械配件。
腳步停在一排透明玻璃櫃旁邊,裏麵放著hkusp、格洛克、m9……在美國槍支泛濫,就算是像方莫這樣的留學生,隻要有綠卡就能能夠輕鬆買到槍支,難怪國外的犯罪率比國內高那麽多。
老板抬頭見到一個華人小夥子,臉上微微一笑,用不流利的中文說道,“你好,要什麽槍?”
隨即他幹練地從槍櫃拿出一把鍍金的沙漠之鷹,身子湊近方莫,隻是不流利的中文換成了美式英語,兩眼冒光,十分興奮。
方莫打量著老板,見老板牛高馬大,身上穿著一件軍綠色的馬甲,頭上戴著一定黑色的棒球帽,他的絡腮胡緊密地貼著下巴,濃眉大眼,十分狂野,“試一試這個,黃金版的沙漠之鷹,這是最後一隻,已經……”他的眼睛笑眯成了一條縫,雙手捧著那把金黃色的沙漠之鷹,愛不釋手。
沒等老板說完,方莫直接把自己的黑色錢包掏出來,壓在桌上,“fn57。”
“fn57?”老板挑起了右眉,有些意外。
老板打量著眼前的華人小夥子,個頭很高,肩膀也很寬,臉上的表情有點冷,外麵變天了氣溫下降,所以他把黑色風衣衣領豎了起來,這種形象,給人一種黑客帝國的感覺。
“你確定?”老板用不流利的中文對方莫說道,繼續把鍍金的沙漠之鷹推銷給方莫,u看書 .nshu 一副不死心的模樣,“我這可是最後一隻了。”
方莫沒有說話隻是對著老板點了點頭。
槍,在末日中,是絕好的武器。但,在被喪屍包圍的時候,換子彈是一件非常要人命的事……前世,沙漠之鷹雖然威力大,爆破力強,但是在絕處逢生的末世,一把沙漠之鷹隻能換取在幸存者基地7天的停留權,可是一把fn57卻能換取一個小分隊隊長的職務。
方莫隻有到了萬不得已的時候,才會使用這把槍!
fn57,手槍彈容量有20發,在與喪屍廝殺的時候,很適用。不僅如此,這款手槍的ss190子彈彈殼直徑較小,它的20發子彈重量,相當於其它手槍的10發彈夾重量,外出作戰占據優勢。
方莫淡淡地看著老板,沒有說話,老板不懂即將到來的危機。他隻是低下頭,默默地盯著放在玻璃櫃裏的那把fn57。
老板緩慢地把鍍金沙漠之鷹放回槍櫃,步伐緩慢地順著槍櫃移動。他的濃眉毛緊緊地皺住,右手輕輕地捏在下巴上,覺得有些納悶,許多人不喜歡fn57,這把槍的外形不如沙漠之鷹出彩,穿透力也沒有沙漠之鷹這麽強,很少有年輕人喜歡這個型號。
“再配幾個消聲器。”
老板眯著眼打量方莫,鼻子裏放出不削一顧的‘嗤’聲,覺得方莫和其他留學生一樣,隻是覺得買槍是一件很炫酷的事。愛玩槍的人都非常享受槍聲入耳的感覺,這家夥竟然還要買消聲器,真是不懂槍。幸好自己的沙漠之鷹沒有放在這種人的手上,真是一種浪費。
“這該死的天氣。”
轉過身,方莫看見一個金發碧眼的美國女人,雙手抱著手臂,駝著背,渾身在發抖。
也難怪這個美國女人會突然破口大罵。
上午的時候還好好的,下午氣溫驟變,一下從16度下降到了-1度。
抬頭望向太陽的方向,本該光亮的太陽變成了一輪渾濁的黑色車輪,幽幽的金光從車輪圓周溢出來。
日食,罕見的大範圍持續性日食。
方莫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氣,連忙拿出灰色的蘋果手機,一遍又一遍地撥打胖子和老三的電話,卻始終都打不通。
“時間不多了。”
他鎖住了眉頭,滴滴答答地在手機屏幕上輸入,“兩小時之內,必須趕到沃爾瑪!”
天氣驟然降溫,街道上的行人匆忙著急地回家,沒有人知道這個穿著黑色風衣的華裔小夥子,來自五年後的末世。
那是一個隻有死亡和腐臭的世界,哪怕是重生後的現在,方莫站在幹淨的街道上,仿佛都能聞到腐臭的血肉,聽到如雷一般的槍聲。
五年前的他,從來沒有想過電視劇上的喪屍,會真正地在現實生活中出現。他更沒有想到,真正麵對喪屍的時候,竟是那樣的恐怖。
再過一點時間,大家所熟悉的生活都將消失。這個地球上,將不會有歡歌笑語。
2015年12月24日,全球被一股詭異的輻射風暴席卷。70%以上的人類都變成了喪屍,全球隻有不到30%的人類得以幸免!但所有的幸存者,將麵臨比死亡更加惡劣的狀況。
變成喪屍的同類,將會對所有的活人展開猛烈的攻擊,人類將成為這些凶殘喪屍的盤中餐。
未來,等待人們的,隻有血腥、恐懼、以及無法逃脫的死亡!
《行屍走肉》、《生化危機》裏麵的一切,將會在現實生活中上演,這不是兒戲,不是電視節目的惡作劇。
隻有勇敢的人,才能活下來。恐怖、血腥、絕處逢生。
音像店的門口貼著美劇《行屍走肉》新一期的海報。
huntorbehunted!
殺,或者被殺!
男主角瑞克,舉著專屬他的那把‘柯爾特蟒蛇’左輪手槍,一臉嚴肅,時刻警惕地站著。在他的身後,站著他的團隊,每一個隊友的手裏都舉著武器。弩哥舉著他的綠色複合弩,韓國小子格倫舉著手握著一把軍刀,瑞克的兒子依舊帶著戴著那頂警帽,手握著一把衝鋒步槍。
老三!
胖子!
陳琳!
方莫的突然想起了那些失去的人,該死的喪屍。
深吸一口氣,全身從腳跟一直麻到了頭皮,深深歎一口氣,輕輕閉上眼,腦海中全是一瘸一拐,眼神空洞,渾身腐爛的喪屍。
他睜開眼,抬起右手,對準海報上的喪屍做出打槍的動作,然後看著海報上的瑞克,“相信我,末世,遠遠比你演出來的更加恐怖。”
唐人街,29號。
方莫推開玻璃門走進槍店,白色的牆上掛著ak47、雷明頓、溫切斯特、m16a4各種長槍。
擺在門店中央的黃色的立櫃上,掛著各種槍械配件。
腳步停在一排透明玻璃櫃旁邊,裏麵放著hkusp、格洛克、m9……在美國槍支泛濫,就算是像方莫這樣的留學生,隻要有綠卡就能能夠輕鬆買到槍支,難怪國外的犯罪率比國內高那麽多。
老板抬頭見到一個華人小夥子,臉上微微一笑,用不流利的中文說道,“你好,要什麽槍?”
隨即他幹練地從槍櫃拿出一把鍍金的沙漠之鷹,身子湊近方莫,隻是不流利的中文換成了美式英語,兩眼冒光,十分興奮。
方莫打量著老板,見老板牛高馬大,身上穿著一件軍綠色的馬甲,頭上戴著一定黑色的棒球帽,他的絡腮胡緊密地貼著下巴,濃眉大眼,十分狂野,“試一試這個,黃金版的沙漠之鷹,這是最後一隻,已經……”他的眼睛笑眯成了一條縫,雙手捧著那把金黃色的沙漠之鷹,愛不釋手。
沒等老板說完,方莫直接把自己的黑色錢包掏出來,壓在桌上,“fn57。”
“fn57?”老板挑起了右眉,有些意外。
老板打量著眼前的華人小夥子,個頭很高,肩膀也很寬,臉上的表情有點冷,外麵變天了氣溫下降,所以他把黑色風衣衣領豎了起來,這種形象,給人一種黑客帝國的感覺。
“你確定?”老板用不流利的中文對方莫說道,繼續把鍍金的沙漠之鷹推銷給方莫,u看書 .nshu 一副不死心的模樣,“我這可是最後一隻了。”
方莫沒有說話隻是對著老板點了點頭。
槍,在末日中,是絕好的武器。但,在被喪屍包圍的時候,換子彈是一件非常要人命的事……前世,沙漠之鷹雖然威力大,爆破力強,但是在絕處逢生的末世,一把沙漠之鷹隻能換取在幸存者基地7天的停留權,可是一把fn57卻能換取一個小分隊隊長的職務。
方莫隻有到了萬不得已的時候,才會使用這把槍!
fn57,手槍彈容量有20發,在與喪屍廝殺的時候,很適用。不僅如此,這款手槍的ss190子彈彈殼直徑較小,它的20發子彈重量,相當於其它手槍的10發彈夾重量,外出作戰占據優勢。
方莫淡淡地看著老板,沒有說話,老板不懂即將到來的危機。他隻是低下頭,默默地盯著放在玻璃櫃裏的那把fn57。
老板緩慢地把鍍金沙漠之鷹放回槍櫃,步伐緩慢地順著槍櫃移動。他的濃眉毛緊緊地皺住,右手輕輕地捏在下巴上,覺得有些納悶,許多人不喜歡fn57,這把槍的外形不如沙漠之鷹出彩,穿透力也沒有沙漠之鷹這麽強,很少有年輕人喜歡這個型號。
“再配幾個消聲器。”
老板眯著眼打量方莫,鼻子裏放出不削一顧的‘嗤’聲,覺得方莫和其他留學生一樣,隻是覺得買槍是一件很炫酷的事。愛玩槍的人都非常享受槍聲入耳的感覺,這家夥竟然還要買消聲器,真是不懂槍。幸好自己的沙漠之鷹沒有放在這種人的手上,真是一種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