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想和你商量一下,後天歸寧準備些什麽禮物。”林軒說道。


    歸寧也就是俗稱的三朝回門,“朝”意為早上,也就是第三天的早上,出嫁的女子在丈夫陪同下回娘家探望父母。男家方需要準備禮物,同時拜謁妻子的父母及親屬。


    女方收到禮物後,也不能全收,回去的時候,還要退回去一部分。


    當然了,並不是一定要在第三天回去,根據各地的習俗和嫁的遠近不同,歸寧的時間也不同。


    一般在第三、六、七、八、九天,或者滿月都是可以的。


    而李麗質就嫁在長安,自然在第三人就需要歸寧。


    “夫君決定就可以了,父皇母後那邊什麽都不缺,意思一下就行了。”李麗質說道。


    對於林軒重視歸寧,李麗質是非常感動的,這也說明林軒重視她。


    “那怎麽能行呢,到時候可不止你一個人歸寧,還有你那兩個妹妹也要回去,禮物不能寒酸了。”林軒擺了擺手說道。


    攀比自古就存在的,李麗質身為嫡長公主,深受李世民的寵愛,陪嫁的嫁妝遠超眾公主,要說其她公主要說心裏對李麗質沒有嫉妒,根本不可能。


    要是禮物寒酸了,其她公主不知道怎麽笑話李麗質呢。


    笑話李麗質,就是笑話他,更重要的是他不想李麗質受委屈。


    娶老婆就是用來疼的,沒有條件就算了,有條件,自然怎麽闊氣怎麽來。


    家裏那麽多錢,留著發黴啊。


    李麗質噗嗤一笑,說道:“夫君怎麽還和孩子一樣,這麽愛麵子。”


    林軒搖了搖頭,看著李麗質說道:“不是我要麵子,我是不想你被人嘲笑。”


    李麗質一怔,感動不已,笑道:“夫君多慮了,我是嫡長公主,誰敢嘲笑我?”


    她雖然是嫡長公主,但並不是李世民所有女兒中最大的。


    上麵有兩個姐姐不說,下麵的的妹妹更多。


    李世民雖然特別疼女兒,但是那麽多兒女,肯定不能一碗水端平。


    以李世民對女兒的寵愛,其她公主雖然比不了李麗質,但是比其他朝代的公主,卻要好的多。


    但是人最怕的是比較,李麗質最受李世民的寵愛,自然會有很多人心中不平,暗生怨懟。


    對於這些,李麗質自己也非常清楚。


    隻不過那些人即便心裏再怎麽不平、嫉妒,見到她還不是客客氣氣的,沒人敢明麵上對她冷言冷語。


    很多人可能對李麗質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沒有清晰的概念。


    這麽說吧,曆史上,貞觀十幾年的時候,李世民準備分封諸王,當時朝中大臣多數反對,都沒能勸動李世民。


    這裏說的分封,可不是像現在這樣給親王加個封號,和一個有名無實的都督,而是真正的封王。


    也就是說,那些親王,將會擁有他們封地的自製權,相當於國中之國,一方諸侯了。


    李世民這樣做,是覺得如果天下有變,其他的子孫後代手裏有實力,天下還是他們李家的。


    當時房玄齡、長孫無忌等李世民的心腹重臣,多次勸說李世民,都沒能改變李世民的想法,最終說通李世民,讓他打消這種想法的人,就是李麗質。


    可見李麗質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


    林軒說道:“哪怕她們心裏嘲笑你,也不行。”


    “夫君。”


    李麗質深情款款的看著林軒。


    林軒如此為她考慮,如何讓她不敢動。


    林軒拖著下巴,說道:“不過正如你說的,陛下和皇後娘娘什麽都不缺,而且趙國公和宿國公底蘊深厚,咱家還真不好比。”


    他雖然有錢,但是很多東西不是錢能買到的。


    長孫無忌和程咬金都是李世民的心腹,一路打天下,加上玄武門之變,不知道滅掉多少世家貴族。


    李世民不知道賞了他們多少寶貝。


    而林軒呢?


    寶貝,沒有。


    錢倒是非常多。


    但是回門的時候,他總不能讓人拉幾十車錢去吧。


    到時候闊氣是闊氣了,不過事後整個長安恐怕都會議論他這個‘傻子’了。


    “夫君,我陪嫁的東西裏麵,有幾件珍寶,到時候送過去就可以了。”李麗質說道。


    林家的底子她知道,之前隻是商賈之家,自然沒什麽寶貝。


    林軒搖了搖頭,說道:“不行,哪有拿陪嫁的東西當禮物歸寧的。”


    倒不是林軒有什麽大男子主意,古代男子用女子嫁妝是非常丟人的事情,但是林軒又不是古代的人,他並不在乎那些。


    別人可能不清楚那些東西是李麗質陪嫁的東西,但是幫李麗質置辦嫁妝的長孫皇後能不清楚?


    或許長孫皇後不清楚所有東西,但是那些珍貴的她肯定知道。


    到時候長孫皇後怎麽看他?


    好家夥,我把女兒嫁給你,你用她嫁妝就算了,還拿那些嫁妝做回門禮?


    長孫皇後脾氣再好,到時候恐怕都不會放過他。


    “那怎麽辦?要不派人到長安看看能不能買到什麽比較珍貴的東西?”李麗質說道。


    林軒沉吟了一會,搖了搖頭說道:“這麽短的時間,想買到什麽好東西不太現實。”


    李世民喜歡王羲之的字,長孫皇後喜好丹青,李麗質受他們的影響,不僅寫的一手好字,畫藝也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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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羲之的字流傳下來的不多,雖然唐朝肯定不算少,但是都在世家大族手裏。


    別說他和世家關係不好,就算關係好,想買也非常難。


    對於世家來說,那些字畫都是祖宗留下來的,不到逼不得已,是不可能賣的。


    李世民找了《蘭亭集序》多年,連一電風聲都沒有,就可見一斑。


    林軒一手瘦金體寫的出神入化,但是他總不能自己寫一些字送過去吧。


    “有了。”林軒眼睛一亮,想到了一個非常好的送禮方法。


    李麗質問道:“夫君想到送什麽了?”


    “嗯。”


    林軒點了點頭,笑道:“庫房裏有一千多斤的黃金,我讓人熔掉,鑄成十二頭金豬,到時候我們就送這些金豬。”


    要是在後世這樣做,雖然壕,卻非常土,肯定會被稱為暴發戶。


    但是現在是唐朝,黃金並不作為貨幣流通。


    大多都被世家勳貴給收藏了。


    黃金並不算珍貴,但是林軒送的多啊。


    一兩黃金差不多值十貫銅錢,一斤就是一百六十貫。(古代一斤十六兩)


    一千多斤黃金,價值二三十萬貫。


    這裏說的貫,指的是滿貫。


    唐朝官方規定,一貫錢是一千文,但是民間都是八百文穿一貫,這已經是所有人都默認的事了。


    就連朝廷的錢也是按照八百文為一貫。


    這樣算,一千多斤黃金價值三四十萬貫了。


    長孫無忌合程咬金底蘊再厚,也不可能給李世民送價值幾十萬貫的東西。


    誰能比他闊氣?


    林軒越想越覺得這個辦法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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