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俊寶沉聲道:“倘若一路順利,四十分鍾到一個小時,他們就能到達市裏!”


    魏正峰嘴角向上微微一翹,站起身將衣服外套穿上,淡淡的道:“看起來,這冷夜是對李東不放心啊!”


    蘇俊寶點了點頭,隋槍堂能及時趕到,路上至少得耽誤四五個小時。也就是說,他們是在北方堂才剛剛行動,或者沒有行動之前,就已經出動了。其目的,自然是為了照應李東!


    “大哥,咱們拿下敕封的事,隻怕那冷夜已經知道了,他還敢繼續前來嗎?”


    魏正峰邊向外走邊道:“為什麽不敢?他不僅要來,而且還會趁著咱們立足未穩,實施突襲。和市裏還沒有被咱們清剿的勢力,裏應外合,一口氣將咱們趕出去!”


    蘇俊寶忙為他拉開門,順口問了一句:“為什麽?”


    “因為要換了我的話,我就會這麽做!”魏正峰聲音冷漠,堅硬,恍如岩石,更透著一股強大的自信:“那冷夜學的是常山霸王槍,槍法,講究的就是一個快速突進,拒敵與外。時間拖的越久,對我們就越有利!他絕不會眼睜睜的看著這種事情發生的。”


    來到下麵,徑直上了車,三百瘋子早就已經得到了消息,上了大客。


    車中,魏正峰快速的找出一張地圖看了一下,雖然,早就在來之前,他已經讓小弟將敕封周圍的情形,包括地形都偵察了個遍,也都記在了腦子裏,可此時,還是將原件拿了出來。


    他輕輕的在地圖上點了兩下,然後裝進了兜裏道:“判官,馬上集合兄弟們,我先出城,二十分鍾內趕到斑馬坡,這樣,還有十五分鍾的休息時間!”


    “大哥!要不要跟老大請示一下?”蘇俊寶皺眉道。


    “來不及了,等打贏了冷夜,再向老大匯報吧!”魏正峰說著,直接命令手下開車,黑色的車隊,閉燈而行,恍如一把長刀,狠狠的劈進了夜色中。


    蘇俊寶苦笑著搖搖頭,他知道自己這大哥的脾氣。他從來都是喜歡用進攻來代替防禦,讓瘋字營呆在這裏,等待著隋槍堂到來?那可不是他的風格。


    好在,兄弟們雖然是長途奔襲,可大多都在車上睡了一覺,精神還算飽滿。剛才的戰鬥,動手的也不過一千來人,再加上北方堂突遭襲擊,根本沒怎麽反應過來,便被擊潰了,絕大多數人投降。此時的瘋字營,依舊保持著強大的戰鬥力!


    蘇俊寶,急忙下去調派人手去了。瘋字營的人,本來就比較集中,所以,不到十分鍾,就已經集合完畢。從剛剛參加過戰鬥的一千多人中,挑了消耗較大的五百人,作為留守市裏的力量,其餘的人,上車開路。


    好在他們中絕大多數人,剛剛都已經吃過了飯。隻有一少部分,手裏拿著鹵肉,或者大餅,羊肉之類的,爭取在路上填飽肚子。


    等他們走後,留守的人,立即開始在幾個重要的場子,製造燈火通明,喧嘩熱鬧,大擺慶功酒的模樣。為了逼真,甚至還安排了小弟,四處請敕封當地道上有頭有臉,卻又不是天狼社的人物前來。


    而作為主力的兩千餘人,則已經悄悄的開到了城外。


    而魏正峰和他手下的三百瘋子,此時則已經快要到了斑馬坡。車中,魏正峰神色冷峻而平靜,看上去一點也不像是要出去玩命,而是去踏青。


    不過,他的心中,卻絕非像他表現出來的這般淡定。


    這將是瘋字營自成立以來,對敵人的第一次正麵碰撞。也是瘋字營和他魏瘋子證明自己的時刻。這一戰,瘋字營不僅要贏,而且要贏的漂亮,贏的讓敵人和同僚心服口服!


    瘋字營的榮耀和威名,將會在這一刻,傳遍道上的所有人耳中。


    魏正峰拿出了電話,向著蘇俊寶下令道:“人都出發了吧?”


    判官輕聲道:“已經上車了。”


    “嗯,等一會,我親自帶領三百瘋字營,進行正麵阻擊。你讓混蛋和禍害各帶四百人,從左右繞一個圈子,相機而動。”


    “大哥,那我呢?”蘇俊寶詫異的道。


    “帶領剩下的九百人,作為第二梯隊。”魏正峰沉聲道。


    “那就是預備役唄?大哥,要不,還是我帶人從正麵突進吧!我保證親手斬殺了那冷夜!”蘇俊寶忙道。


    魏正峰淡淡的道:“你的心意我知道,不過,我下的命令改過嗎?”


    蘇俊寶沉默了一會,有些無奈道:“是,大哥,那你小心點!”


    “嗯,那冷夜也不是個魯莽之輩,你手中的九百人,在必要的時刻,將會變成一支關鍵的力量!”魏正峰輕聲解釋了一句。


    收了線,蘇俊寶滿心不甘的將命令傳給了混蛋跟禍害,也是原瘋字營的兩位老人,一位叫宋魂,一位叫公孫禍。這兩人是當初的瘋字營三百人馬中,分出去的那些人中的佼佼者,如今,已經都成為了各帶四百人的大隊長,遮天四星小弟!


    得到了任務的兩人,十分歡喜的各自帶了手下,立即從兩邊的岔路上,朝著斑馬坡的兩側迂回而去。


    冷夜,原本姓趙,隻是道上的人一般都不會用自己的本名,隻用外號代替,所以,基本上沒有幾個人,知道他本來叫什麽。今年已經三十二歲的他,正值壯年,無論是精力,體能還是反應,都處在人生的最巔峰。


    身為國內四強幫派之一的天狼社隋槍堂的堂主,他也可以說事業有成,即便是在天狼社,也算的上是呼風喚雨,有頭有臉的人物。


    然而,此時的他,臉上卻滿是凝重之色。


    在得知李東的北方堂,擅自出動之後,天狼社便已經意識到了不妙,急忙加快了調兵遣將的步伐,而他,作為離北方堂最近的隋槍堂之主,更是親率一千五百名隋槍堂的精銳,準備先行一步,前來敕封市坐鎮,遙懾步新市。


    在他想來,哪兒怕瘋字營內亂,真的是陰謀,隻要李東能夠堅持一下,哪兒怕是損兵折將的退回步新市,有他和隋槍堂在,總能保得住這塊跳板。然後,再集中隋槍堂的力量,和漢刀堂合擊遮天的瘋字營,LN未必就不能拿下!


    可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半路上便接到了北方堂大敗的消息。這讓他生出了一種不安的感覺,急忙命令手下加快速度,朝著敕封市而來。同時,給敕封市的天狼社小弟下令,讓他們提高警惕。


    可是,這命令才剛下達沒多長時間,便又接到了敕封市被占領的消息。而且,動手的正是遮天傳言內亂的瘋字營。


    遮天好快的速度啊!冷夜心中不由得生出一絲感歎,不過,他並沒有立即停下,重整旗鼓,而是下令,以最快的速度,殺到敕封市!


    必須要趁著遮天立足未穩,將瘋字營趕出去,不然,一旦瘋字營在敕封市站住了腳跟,那雙方的地位就將來一個徹底的調換!


    他絕不能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而且,還是發生在他的手中。


    冷夜的目光中,閃過一絲冰冷的寒意,他的嘴唇輕輕一起,帶著無限寒意的幾個字,就像是在北冰洋裏凍了一番,才拿出來似得,透著一股子嘎嘣硬的冰冷:“命令。四眼,帶隊以最快的速度,前出至斑馬坡!”


    車隊中,四輛進口的大客,立即發出一聲咆哮,將身後的車隊遠遠的拋開。隋槍堂的車隊中,除了大客之外,大部分都是那種前四後八的大貨車,四周圍上了篷布,裏麵則密密麻麻的坐滿了天狼社的小弟。


    論財力,天狼社不僅比不上四大幫派中的任何一個,就連後起之秀的遮天也稍有不如。


    這倒不是說天狼社不如遮天有錢,以天狼社這麽多年的積攢,家底子自然要比遮天雄厚。隻不過,韓雨是將所有的錢財,幾乎都砸在了社團上。提高福利,待遇,提高社團的機動能力。為此他還專門組成了一個運輸集團,縱橫兩省,擁有大客,大貨兩千多輛。


    為了今晚這一戰,他調動了至少兩百輛大客,近百輛的汽車,按照一輛大客能拉五十人來算,也具備了隨時投送一萬多人的能力!


    而天狼社呢,一來是人員太多,二來西北偏僻,無論是經濟條件還是交通情況,遠不如東部發達。所以在速度和運輸條件上,就稍微遜色了些。


    大客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可是那些簡單改裝的大貨,就不得不為了裏麵小弟著想,而將速度放的稍緩一些了。


    “魏瘋子,我倒是很期待和你的相遇呢!”冷夜扭頭望向車外的夜色,手卻輕輕的摩挲在一把蔓藤紋的長槍上,溫柔如水。


    斑馬坡。


    原本是敕封市西郊一處並不起眼的角落。隻是因為扼守著西郊進出的交通要道,所以,注定要在今晚,成為道上之人刻骨銘心之地。


    四眼,原名程成,因為鼻梁上架著個黑色的眼鏡,所以才得了這麽一個外號。


    別看他外表斯文瘦弱,可實際上,卻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正因為這份冷靜和狠辣,讓他成為了冷夜手下的一員悍將。


    尤其是當他要作為隋槍堂的拳頭,率先朝著敕封市迫近的時候,他更是感覺到了久違的興奮。


    別人或許會因為社團跟遮天開戰而感到不安,感到恐懼,可他不會。多少年來,他就已經不再有這種膽小鬼才有的情緒了。廝殺,對於他來說,隻是機會,上位的機會!


    嘎吱!


    車子猛的停了下來,讓他也從興奮中清醒了過來。當他看見,已經在望的斑馬坡旁邊的路上,已經被幾輛車給攔上了的時候,四眼的眼睛頓時眯了起來。他的身子,猛的從座位上跳了起來,一把推開了車窗:“砂子,馬上向堂主匯報,說我們在這裏遇到了遮天的攔截。其餘的人,隨我下車!快點!”


    說完,直接跳了下去!


    剛一落地,他便看見了一隊身穿灰衣的人,沉默無聲的朝著他們殺了過來。比他們的身影還要快的,則是一道飛過來的刀光!


    不知道為什麽,身經百戰的四眼,突然感覺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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