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西,明天我們去遊香山吧,而今滿山紅葉,景致正好。”晚上時候,白秀珠向項南道。


    “明天不得空兒,我要去參加新民時報的詩會。”項南一愣,隨後說道,“這樣,周日我陪你去。再在香山別業住一晚,第二天早起回來如何?”


    “詩會?!你一向都不參加的。”白秀珠一聽,不禁疑惑道。


    “正因為一向不去,所以才有些傳言,說我的詩是剽竊。”項南笑道,“還有人說我太高傲,太喜歡拿少爺架子。因此,沒辦法,總要去應酬應酬。”


    “原來是這樣,那幫人還真是可惡。”白秀珠聽罷都生氣道。


    “好了,別生氣了,不遭人妒是庸才。他們越是嫉妒我,不正說明我厲害麽。”項南見狀安慰道。


    “那倒也是。”白秀珠點了點頭,“那我明天隨你一起去。”


    “都是一群老古板,之乎者也矣焉哉,連我都覺得無味。你要是去,非被煩死不可。”項南笑道,“再說現場都是些男人,我還舍不得讓你去呢。”


    “那倒也是。”白秀珠撇了撇嘴,隨後又問項南道,“對了,三嫂說,有筆好生意約我投資。是津門萬發公司,專做進出口生意,買賣做得特別大。老板也很有信用,在業內口碑非常好。


    聽說投五萬進去,一年就能賺一萬,五年就能夠翻倍。很多人都賺了錢,你說我要不要投資?”


    她現在有三十萬存款,雖然吃利息也足夠了,但誰會嫌自己錢多呢。以前家產由哥哥打理,她隻管坐享其成就好。


    但現在她既然已經結婚,就應該要自食其力了。因此才準備接受三嫂的建議,把錢拿出來投資。


    這也是金家幾位姑嫂常做的事。吳佩芳就把自己的錢拿去放貸,王玉芬則喜歡拿錢去做公債……


    “投資這種事不要急。”項南一聽,連連擺手,“你也知道如今這世道,就連政府都風雨飄搖,一家公司又豈能免俗?其實你和我的錢,吃喝一輩子都夠。但若是投資失利,金山銀山都得賠進去。”


    據他所知,津門萬發公司就是個大坑。


    老板應該是搞龐氏詐騙的,平時出手豪闊,擺出一副不差錢的樣子,以高回報率吸引各界的投資。其實就是拆東牆補西牆,最後實在拆兌不上了,直接就卷款跑路了事。


    反正現在世道混亂,法紀廢弛,別說跑去外國,就是在國內隨便找地兒一貓,也休想再找得到。


    劇中,王玉芬就投資了五萬塊,結果全都賠光了。收到消息之後,直接氣吐了血。所以項南不想她冒險。


    “你怎麽就知道我會賠呢?”白秀珠卻有幾分傲嬌道。


    “這樣吧,到時候,我陪你去那家公司看看。順便咱們也去津門玩玩,如何?”項南見她固執己見,並未硬頂,而是笑著說道。


    他知道白秀珠的性格刁蠻任性,就是個沒長大的小孩子。越是跟她頂著,她越不肯聽話。


    “這還差不多。”白秀珠笑道。


    ……


    周六,凱森酒店。


    新民時報的詩會隆重舉行。


    新民時報是燕京城內,影響力頗大的一份報紙,跟金家有千絲萬縷的聯係。


    它每個月都從金家領取津貼,因此常常幫金家搖旗呐喊,站腳助威。


    此次在凱森酒店舉辦詩會,而且還給冷清秋下了帖子,就是出於項南的安排。


    不然的話,她才剛寫了一首小詩而已,連詩壇新秀都算不上的,哪有資格出席這樣的活動。


    而項南之所以安排這樣的活動,是因為他深諳泡妞的兩個套路——“如果她涉世未深,就帶她看遍世間繁華;如果她曆經滄桑,就帶她去坐旋轉木馬。”


    冷清秋出身小戶人家,家境雖然還過得去,但跟金燕西、白秀珠這種豪門,完全沒有辦法比較。況且還那麽年輕,涉世未深,因此很容易被名利富貴所誘惑。


    書中,金燕西第一次帶她回金府,她看到金碧輝煌、滿堂富貴的金府之後,心想能在這住一晚也是好的。


    ……


    項南早早就到了凱森酒店。


    以他的身份、名氣、地位,自然一到就成了焦點,不少人都熱情的圍上前來。


    項南一邊同他們寒暄著,一邊注意觀察樓下的動靜。


    約下午三點鍾時,就見一輛黃包車徐徐而來,車上坐著的正是紮著兩條馬尾辮的冷清秋。


    一見她到場,項南頓時鬆了一口氣。


    他還真怕冷清秋小家子氣發作,不敢來這麽高大上的場合。如此一來,他的一切布置都無效了。


    項南隨後吩咐了侍應生。


    侍應生隨即下去,將冷清秋帶了進來。


    冷清秋還是第一次來凱森酒店這樣的地方,她睜著大眼睛四處看著。那麽漂亮的壁畫,那麽明亮的電燈,那麽厚實的地毯……無一處不稀奇,無一處不奢華,比她家要好太多了。


    來到花廳,就見廳內多是人。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或輕聲閑聊,或高談闊論,或閉目養神,各有不同。


    冷清秋站在門口,見一屋子陌生人,一時也不知如何是好。


    就在她惶恐間,項南笑著迎了過去,“清秋,你來了。”


    “金老師~”一見到項南,她的心頓時安定下來。


    “來,我給你介紹幾位詩壇前輩。”項南笑著說道,自然地挽起她的手。


    冷清秋都沒意識到不妥,就隨項南來到眾人跟前。


    “諸位,介紹一下,這位是我的學生,詩壇新秀,冷清秋小姐。”項南笑道,“清秋,這位是新詩派的夏良祖先生,這位是寫出《晚晴》的李贇先生……”


    “冷小姐能被金先生收為徒弟,肯定是天分過人,別具一格。”


    “能隨金先生學詩,還真是令人羨慕。冷小姐,你有這樣的機會,一定要好好珍惜。”


    “冷小姐的《霜降》我看過,的確不俗,頗具新意,原來竟是金先生的高徒。難得,難得。”


    眾人圍著冷清秋一致誇讚道。


    她既然是項南的徒弟,跟他的舉止又如此親昵,顯然關係是很不一般。


    他們自然樂得送個順水人情,以討項南的歡心。反正,說句好話又不費什麽。


    但冷清秋哪經過這架勢,被他們這麽一吹捧,頓時就有一種飄飄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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