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事兒都好辦,林微把這些事兒辦好,就去了大院一趟,在門口不遠處,就見何盛吼吼喝喝地伸胳膊踢腿兒,知道這人是在等自己,趕緊跟他說了一下情況。
何盛見狀,立即說明天出發,幹脆利落,絲毫不拖泥帶水。
跟何盛說好了事兒,她又去找唐老爺子,想跟他說一聲,告訴他她這陣子要外出,不能過來的事兒。
結果卻沒人在。
見人不在,林微又跑了醫院一趟,跟馮念說了要出遠門一趟。
馮念也不是事事都要管的人,知道她什麽時候出門,大概需要幾天,去哪裏,什麽時候回來,那就沒什麽疑問了。
叮囑了她路上注意安全,便讓她趕緊準備要帶的衣服之類的東西去。
林微從醫院回來,趕緊去了二進院子,也就是她和唐慎今後要住的二人小窩。
收拾了幾件換洗的衣物,還有一些私人物品,從抽屜裏找出當時唐慎讓李時寫給她的介紹信,這就準備走了。
隻是走出了兩步又停了下來。
第一次見老人家,還是求人辦事的,她是不是得準備點什麽見麵禮?
吃的東西不好預備,畢竟不知道人家什麽口味,喝的——
幹脆就帶兩瓶茅台!
唐慎上次弄的好酒,除了給自家爸媽和舅舅送去了,其它剩下的,都被她放到地下室的酒架上了。
剛好派上用場。
不管喜歡不喜歡喝酒,茅台畢竟是難得的東西,收藏也好,送人也好,都是不錯的。
她給老人家帶兩瓶,算是中規中矩中帶有一點厚重了吧?
想著,林微找了個布兜子出來,然後拿了兩瓶茅台出來,直接塞了進去。
她本來想拿三瓶的,不過想想自家親娘反感親爹喝酒的事兒,幹脆不帶了。
比起親爹,她更怕親娘生氣發火!
如今家裏,也就她姥姥能治得住她了。
見沒什麽忘的了,林微把門一鎖,直接往自家親爹親媽那兒跑。
真要是出門,隻要有人有錢有路子,也簡單。
因此,等晚上林誌遠回來聽到這個消息,還有點回不過來神兒,“明天六點走?”
明天六點走的話,五點就得起床了。
雖然跟他平時去買菜的時間差不多,但也感覺有些差別。
“對。”
林微點點頭,“天雖然還沒亮,但車都有燈,而且開車的也是個天南地北跑的人,路線不會出錯。”
林誌遠倒不是害怕路線會出錯,而是覺得有些趕。
而且那麽早的話,早飯就不能吃了。
出門在外什麽都不方便,想吃一口熱乎的飯菜,也是難。
別說飯菜,就是一口熱水,那也不容易。
他倒是沒什麽,關鍵是自家閨女,能行嗎?
林微不知道他在想什麽,即便是知道,估計也不會解釋什麽。
她之前去南方的時候,也是她自己,根本就沒說行不行。
程曼見倆人停下來,沒說話了,就問了林微那邊的天氣氣溫如何,等知道了,趕緊去櫃子裏扒拉林誌遠的衣服。
這是第二次出遠門,還是跟著女婿的發小一起去,程曼是不能忍受林誌遠胡亂搭配的,尤其是跟孫芳請教了那麽多之後,就更是堅定了這個信念。
不能丟人,就是見別人最好的禮儀。
她深刻覺得如此。
等把東西該準備帶的都收拾好,林微才打著嗬欠去睡覺。
至於小舅舅,她已經不咋關心了,
現在沒在,肯定也是在家裏倒騰一下木料,看看能不能折騰出什麽花樣兒來。
房子是自己的了,他估計也沒什麽顧慮了,該怎麽收拾怎麽收拾了。
第二天,五點倆人準時起床,而程曼已經起床做了小餛飩了。
等到何盛和趙全亮來接人,程曼直接把人迎進客廳,一人給了一大碗小餛飩。
小餛飩皮薄如蟬翼,裏麵的肉餡都能看的清楚,湯裏還加了一些紫菜,蝦米,還有抹的碎碎的蒜苗。
那蒜苗是她拿一個深口盤子種的,裏麵擺上蒜頭,時不時地加點水,或者換換水。長得挺快,綠油油,蒜苗味兒不太重,全是起個好看。
何盛和趙全亮見多了人,經曆過不少的事兒,早就能一眼看出來什麽真心不真心的。
因此,見餛飩上來了,說了句謝謝,吹散熱氣,塞了一嘴。
何盛跟趙全亮不一樣,他先喝的湯,這一喝,趕緊讚了一句,“您這湯是高湯吧?味兒鮮著呢!”
湯水清澈,他還以為是水,結果喝到嘴裏,立即覺察出來不一樣。
“對。”
程曼笑眯眯地把林微和林誌遠的那兩碗也端了上來,聽見何盛的讚美,也是高興,“好吃就行!鍋裏還有呢,咱們都吃的熱乎乎的,到路上也舒服。”
“嗯,聽您的,我吃完就再盛點去。”何盛一點不客氣,“您手藝真好。”
程曼被他真心實意地一通誇,有點不好意思,幸好這個時候林微洗了臉進了屋,她才算是解脫。
“那餡兒可是請教過我們飯館裏的大師傅的,不好吃才怪!”林微笑著坐下,看著程曼,笑眯眯道,“當然,沒有我媽,咱們也別想吃上這麽實心實意熱氣騰騰的小餛飩了。”
程曼一聽,幹脆出了客廳。
得,本來以為來了一個緩和氣氛的,結果又來一個不要臉皮的。
子不嫌母醜不假,可這樣自誇也不好吧?
林誌遠招呼著程曼進屋,拿外麵冷,還是進去吧。”
“我去廚房,你們先吃著。”
程曼被倆人一唱一和地誇,實在是不好意思。
林誌遠沒強求,進了屋子,見何盛端起碗,好爽地把湯喝掉,也笑得自豪,“這湯用了幾種肉熬製的,起先湯水也是渾濁的,後來按照大師傅說的,用開水白菜的那種湯水過濾法給過濾了幾遍,這湯水才那麽清亮的。”
何盛吃過開水白菜,聞言,直接一豎大拇指,“您實在是有心了。”
那種湯水過濾方法,不僅需要耐心,還得注意火候,過濾的材質也有講究,實在是極費功夫的一件事兒。
所以有時候他也聽人說,就為了一口吃的,折騰那麽久去熬至湯底,那才是真的會享受。
何盛見狀,立即說明天出發,幹脆利落,絲毫不拖泥帶水。
跟何盛說好了事兒,她又去找唐老爺子,想跟他說一聲,告訴他她這陣子要外出,不能過來的事兒。
結果卻沒人在。
見人不在,林微又跑了醫院一趟,跟馮念說了要出遠門一趟。
馮念也不是事事都要管的人,知道她什麽時候出門,大概需要幾天,去哪裏,什麽時候回來,那就沒什麽疑問了。
叮囑了她路上注意安全,便讓她趕緊準備要帶的衣服之類的東西去。
林微從醫院回來,趕緊去了二進院子,也就是她和唐慎今後要住的二人小窩。
收拾了幾件換洗的衣物,還有一些私人物品,從抽屜裏找出當時唐慎讓李時寫給她的介紹信,這就準備走了。
隻是走出了兩步又停了下來。
第一次見老人家,還是求人辦事的,她是不是得準備點什麽見麵禮?
吃的東西不好預備,畢竟不知道人家什麽口味,喝的——
幹脆就帶兩瓶茅台!
唐慎上次弄的好酒,除了給自家爸媽和舅舅送去了,其它剩下的,都被她放到地下室的酒架上了。
剛好派上用場。
不管喜歡不喜歡喝酒,茅台畢竟是難得的東西,收藏也好,送人也好,都是不錯的。
她給老人家帶兩瓶,算是中規中矩中帶有一點厚重了吧?
想著,林微找了個布兜子出來,然後拿了兩瓶茅台出來,直接塞了進去。
她本來想拿三瓶的,不過想想自家親娘反感親爹喝酒的事兒,幹脆不帶了。
比起親爹,她更怕親娘生氣發火!
如今家裏,也就她姥姥能治得住她了。
見沒什麽忘的了,林微把門一鎖,直接往自家親爹親媽那兒跑。
真要是出門,隻要有人有錢有路子,也簡單。
因此,等晚上林誌遠回來聽到這個消息,還有點回不過來神兒,“明天六點走?”
明天六點走的話,五點就得起床了。
雖然跟他平時去買菜的時間差不多,但也感覺有些差別。
“對。”
林微點點頭,“天雖然還沒亮,但車都有燈,而且開車的也是個天南地北跑的人,路線不會出錯。”
林誌遠倒不是害怕路線會出錯,而是覺得有些趕。
而且那麽早的話,早飯就不能吃了。
出門在外什麽都不方便,想吃一口熱乎的飯菜,也是難。
別說飯菜,就是一口熱水,那也不容易。
他倒是沒什麽,關鍵是自家閨女,能行嗎?
林微不知道他在想什麽,即便是知道,估計也不會解釋什麽。
她之前去南方的時候,也是她自己,根本就沒說行不行。
程曼見倆人停下來,沒說話了,就問了林微那邊的天氣氣溫如何,等知道了,趕緊去櫃子裏扒拉林誌遠的衣服。
這是第二次出遠門,還是跟著女婿的發小一起去,程曼是不能忍受林誌遠胡亂搭配的,尤其是跟孫芳請教了那麽多之後,就更是堅定了這個信念。
不能丟人,就是見別人最好的禮儀。
她深刻覺得如此。
等把東西該準備帶的都收拾好,林微才打著嗬欠去睡覺。
至於小舅舅,她已經不咋關心了,
現在沒在,肯定也是在家裏倒騰一下木料,看看能不能折騰出什麽花樣兒來。
房子是自己的了,他估計也沒什麽顧慮了,該怎麽收拾怎麽收拾了。
第二天,五點倆人準時起床,而程曼已經起床做了小餛飩了。
等到何盛和趙全亮來接人,程曼直接把人迎進客廳,一人給了一大碗小餛飩。
小餛飩皮薄如蟬翼,裏麵的肉餡都能看的清楚,湯裏還加了一些紫菜,蝦米,還有抹的碎碎的蒜苗。
那蒜苗是她拿一個深口盤子種的,裏麵擺上蒜頭,時不時地加點水,或者換換水。長得挺快,綠油油,蒜苗味兒不太重,全是起個好看。
何盛和趙全亮見多了人,經曆過不少的事兒,早就能一眼看出來什麽真心不真心的。
因此,見餛飩上來了,說了句謝謝,吹散熱氣,塞了一嘴。
何盛跟趙全亮不一樣,他先喝的湯,這一喝,趕緊讚了一句,“您這湯是高湯吧?味兒鮮著呢!”
湯水清澈,他還以為是水,結果喝到嘴裏,立即覺察出來不一樣。
“對。”
程曼笑眯眯地把林微和林誌遠的那兩碗也端了上來,聽見何盛的讚美,也是高興,“好吃就行!鍋裏還有呢,咱們都吃的熱乎乎的,到路上也舒服。”
“嗯,聽您的,我吃完就再盛點去。”何盛一點不客氣,“您手藝真好。”
程曼被他真心實意地一通誇,有點不好意思,幸好這個時候林微洗了臉進了屋,她才算是解脫。
“那餡兒可是請教過我們飯館裏的大師傅的,不好吃才怪!”林微笑著坐下,看著程曼,笑眯眯道,“當然,沒有我媽,咱們也別想吃上這麽實心實意熱氣騰騰的小餛飩了。”
程曼一聽,幹脆出了客廳。
得,本來以為來了一個緩和氣氛的,結果又來一個不要臉皮的。
子不嫌母醜不假,可這樣自誇也不好吧?
林誌遠招呼著程曼進屋,拿外麵冷,還是進去吧。”
“我去廚房,你們先吃著。”
程曼被倆人一唱一和地誇,實在是不好意思。
林誌遠沒強求,進了屋子,見何盛端起碗,好爽地把湯喝掉,也笑得自豪,“這湯用了幾種肉熬製的,起先湯水也是渾濁的,後來按照大師傅說的,用開水白菜的那種湯水過濾法給過濾了幾遍,這湯水才那麽清亮的。”
何盛吃過開水白菜,聞言,直接一豎大拇指,“您實在是有心了。”
那種湯水過濾方法,不僅需要耐心,還得注意火候,過濾的材質也有講究,實在是極費功夫的一件事兒。
所以有時候他也聽人說,就為了一口吃的,折騰那麽久去熬至湯底,那才是真的會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