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死者的男朋友被帶到了警局,從死者指甲提取出的特殊纖維也被證實確實和胡楊家裏的一件短袖t桖完全匹配。
可以說這件案子證據也有了,隻要胡楊承認其罪行,那麽基本上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
很快夜一從旁邊的審訊室的玻璃窗外麵,看到一個麵容消瘦,雙目無神,神情絕望的男子呆坐在審訊室內。
羅勇坐在他對麵錄著口供,不過男子卻完全沒有要回答的意識,一直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也沒有說話。
很快羅勇從審訊室走出來對李強道:不行,什麽都不肯說!看樣子應該是傷心過度或者失手殺害了死者很內疚,現在還沒回過神來。不過確實從他手臂上發現了抓痕,看痕跡和結巴程度還很新,應該是死者生前留下的。
李強聽了後看了看時間,見天已經黑下來,便道:那先不管了!反正基本上證據已經足夠,剩下隻需要等他招供就行了,我們先去吃飯吧!我們兩個大男人加加班什麽的到無所謂,但是別餓壞兩個小家夥了。
別看李強一副大大咧咧的樣子,還是挺細心體貼的!要是沒有這兩個小家夥,平時遇到這種有案子的情況,一般都會在警局裏麵吃個泡麵什麽的,將就著墊墊肚子就行!
說著就帶著李玥兒和夜一準備出去吃飯,夜一卻一直皺著眉頭思考著什麽。
接著對著李強道:爸爸,你沒覺得有什麽不對的地方嗎?整個案件?
李強似乎已經習慣了爸爸這個稱呼,疑惑道:有什麽不對?現在證據都有了?哪裏不對?
夜一答道:就是指甲裏麵的皮屑和纖維啊!
首先!我們從視頻裏麵看到凶手是穿了連衣帽外套的!那麽進巷子和死者爭執起來了以後為什麽還要脫掉衣服呢?
從指甲裏麵的痕跡和他男朋友身上的傷口以及匹配的短袖來看,死者和其爭執時,不應該是胡楊穿這短袖時和死者起的爭執,然後才會在死者指甲內找到這些殘留物,並且才能在胡楊手臂上留下抓痕嗎?
而警方從監控裏麵看到的則是凶手穿著長袖的連衣帽。這不很奇怪嗎?
旁邊的羅勇聽了答道:那有沒有可能是胡楊進了巷子以後想對死者做些什麽?然後才脫掉的衣服?
夜一聽了立刻答道:這可能嗎?都已經同居了?會著急這一時嗎?如果是胡楊?那麽死者為什麽要反抗這麽激烈?而且你覺得一個同居了很久的一對情侶,會為了這種事情在一個偏僻的小巷,然後就急色著要做那種事情嗎?
旁邊的李玥兒聽了後則是眨巴著大眼奇怪的問道:什麽事情啊?你們在說的是什麽事情啊?
其餘三人都直接選擇性的跳過這個話題後,李強接著道:那有沒可能是胡楊扶著死者,走出汗了?所以脫掉衣服?不料死者這是稍微清醒了些,然後起了爭執?胡楊失手誤殺死者?
夜一卻道:這種可能性也不大!我們先不說如果一個女人喝的大醉,然後男朋友這是來接自己,這種情況不是應該感動嗎?為什麽還要爭執不說!就說昨晚的天氣來看,扶著一個體重不到50公斤的女子走路,也不至於熱的要脫掉外套吧?(再次聲明下南方白天和晚上春秋季節白天和晚上溫差比較大)
而且最重要的是!扶著一個人的情況下,也不是非常熱的情況,為什麽要特意脫掉外套?不嫌麻煩嗎?一個人扶著另外一個人的情況下,又要怎麽脫掉外套?
李強和羅勇聽了夜一的話後,都低頭沉思起來,仔細一想,也確實是這麽回事兒。兩人都似乎也都慢慢習慣了這個小孩子口裏突如其來驚人的邏輯推理。
也沒有任何輕視的在和夜一討論著,可能是夜一的表現已經漸漸讓他們開始習慣了吧?
羅勇想了會兒後接著試探道:那你覺得死者手指甲裏麵的殘留物是怎麽來的?那他們是怎麽起的爭執呢?
夜一低頭沉思了一會道:我覺得情況應該是這樣。
死者首先和胡楊在其他地方吵了架,起了爭執,爭執當中抓傷了胡楊的手臂,後心情不好,所以去喝酒,並且喝的爛醉如泥。之後才遇到的凶手!至於是什麽地方?
胡楊要穿短袖的情況,一般昨天那種天氣,要麽就是白天天氣比較熱的時候,u看書 .uukanshu.cm 要麽就是在室內了!所以從時間和地點上看,胡楊都沒有作案的時機!
繼羅勇後,李強接著問道:那從現場痕跡來看,凶手和死者當時確實起了爭執,還爭執的比較激烈!可是為什麽死者手指甲裏麵沒有殘留凶手身上的衣服材質呢?
而且根據現場情況來看當時凶手逃的比較匆忙,根本沒有清理現場的時間,就算有,如果清理死者的指甲!那麽胡楊身上的皮屑和纖維也應該被處理掉了才對啊!
夜一答道:這個也是我現在奇怪的地方,具體為什麽我也還沒有想通!不過要是我能親自看下監控或者等下看胡楊的口供怎麽說!可能會有發現!
李強接過了話題道:行吧!那我們先去吃飯!我現在讓同事把監控調回警局,等吃了飯回來看看!口供也等吃了飯回來再錄吧!
羅勇則在旁邊調笑道:李隊,你這可是撿了個小神探啊!看的我都想領回家了!要是有這麽個小神探幫忙?步步高升還不指日可待?
李強則是不以為然的道:要是你不怕你家媳婦兒跑過來問我,這孩子的出處!那麽你就領回去吧?李強可是還記著今天的仇呢?
話音剛落。四人就聽一聲咕嚕的聲音從李玥兒肚子處傳來,當即哈哈大笑起來。李玥兒鬧了個大紅臉,嘴裏嚷嚷道:不準笑!你們不準笑嘛!
當即四人邊開車出去找了個餐館,然後吃飯去了。
期間李強打了個電話給李玥兒家人,告知孩子已經沒事了,不過現在比較忙脫不開身,晚點會親自送孩子回家的!
可以說這件案子證據也有了,隻要胡楊承認其罪行,那麽基本上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
很快夜一從旁邊的審訊室的玻璃窗外麵,看到一個麵容消瘦,雙目無神,神情絕望的男子呆坐在審訊室內。
羅勇坐在他對麵錄著口供,不過男子卻完全沒有要回答的意識,一直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也沒有說話。
很快羅勇從審訊室走出來對李強道:不行,什麽都不肯說!看樣子應該是傷心過度或者失手殺害了死者很內疚,現在還沒回過神來。不過確實從他手臂上發現了抓痕,看痕跡和結巴程度還很新,應該是死者生前留下的。
李強聽了後看了看時間,見天已經黑下來,便道:那先不管了!反正基本上證據已經足夠,剩下隻需要等他招供就行了,我們先去吃飯吧!我們兩個大男人加加班什麽的到無所謂,但是別餓壞兩個小家夥了。
別看李強一副大大咧咧的樣子,還是挺細心體貼的!要是沒有這兩個小家夥,平時遇到這種有案子的情況,一般都會在警局裏麵吃個泡麵什麽的,將就著墊墊肚子就行!
說著就帶著李玥兒和夜一準備出去吃飯,夜一卻一直皺著眉頭思考著什麽。
接著對著李強道:爸爸,你沒覺得有什麽不對的地方嗎?整個案件?
李強似乎已經習慣了爸爸這個稱呼,疑惑道:有什麽不對?現在證據都有了?哪裏不對?
夜一答道:就是指甲裏麵的皮屑和纖維啊!
首先!我們從視頻裏麵看到凶手是穿了連衣帽外套的!那麽進巷子和死者爭執起來了以後為什麽還要脫掉衣服呢?
從指甲裏麵的痕跡和他男朋友身上的傷口以及匹配的短袖來看,死者和其爭執時,不應該是胡楊穿這短袖時和死者起的爭執,然後才會在死者指甲內找到這些殘留物,並且才能在胡楊手臂上留下抓痕嗎?
而警方從監控裏麵看到的則是凶手穿著長袖的連衣帽。這不很奇怪嗎?
旁邊的羅勇聽了答道:那有沒有可能是胡楊進了巷子以後想對死者做些什麽?然後才脫掉的衣服?
夜一聽了立刻答道:這可能嗎?都已經同居了?會著急這一時嗎?如果是胡楊?那麽死者為什麽要反抗這麽激烈?而且你覺得一個同居了很久的一對情侶,會為了這種事情在一個偏僻的小巷,然後就急色著要做那種事情嗎?
旁邊的李玥兒聽了後則是眨巴著大眼奇怪的問道:什麽事情啊?你們在說的是什麽事情啊?
其餘三人都直接選擇性的跳過這個話題後,李強接著道:那有沒可能是胡楊扶著死者,走出汗了?所以脫掉衣服?不料死者這是稍微清醒了些,然後起了爭執?胡楊失手誤殺死者?
夜一卻道:這種可能性也不大!我們先不說如果一個女人喝的大醉,然後男朋友這是來接自己,這種情況不是應該感動嗎?為什麽還要爭執不說!就說昨晚的天氣來看,扶著一個體重不到50公斤的女子走路,也不至於熱的要脫掉外套吧?(再次聲明下南方白天和晚上春秋季節白天和晚上溫差比較大)
而且最重要的是!扶著一個人的情況下,也不是非常熱的情況,為什麽要特意脫掉外套?不嫌麻煩嗎?一個人扶著另外一個人的情況下,又要怎麽脫掉外套?
李強和羅勇聽了夜一的話後,都低頭沉思起來,仔細一想,也確實是這麽回事兒。兩人都似乎也都慢慢習慣了這個小孩子口裏突如其來驚人的邏輯推理。
也沒有任何輕視的在和夜一討論著,可能是夜一的表現已經漸漸讓他們開始習慣了吧?
羅勇想了會兒後接著試探道:那你覺得死者手指甲裏麵的殘留物是怎麽來的?那他們是怎麽起的爭執呢?
夜一低頭沉思了一會道:我覺得情況應該是這樣。
死者首先和胡楊在其他地方吵了架,起了爭執,爭執當中抓傷了胡楊的手臂,後心情不好,所以去喝酒,並且喝的爛醉如泥。之後才遇到的凶手!至於是什麽地方?
胡楊要穿短袖的情況,一般昨天那種天氣,要麽就是白天天氣比較熱的時候,u看書 .uukanshu.cm 要麽就是在室內了!所以從時間和地點上看,胡楊都沒有作案的時機!
繼羅勇後,李強接著問道:那從現場痕跡來看,凶手和死者當時確實起了爭執,還爭執的比較激烈!可是為什麽死者手指甲裏麵沒有殘留凶手身上的衣服材質呢?
而且根據現場情況來看當時凶手逃的比較匆忙,根本沒有清理現場的時間,就算有,如果清理死者的指甲!那麽胡楊身上的皮屑和纖維也應該被處理掉了才對啊!
夜一答道:這個也是我現在奇怪的地方,具體為什麽我也還沒有想通!不過要是我能親自看下監控或者等下看胡楊的口供怎麽說!可能會有發現!
李強接過了話題道:行吧!那我們先去吃飯!我現在讓同事把監控調回警局,等吃了飯回來看看!口供也等吃了飯回來再錄吧!
羅勇則在旁邊調笑道:李隊,你這可是撿了個小神探啊!看的我都想領回家了!要是有這麽個小神探幫忙?步步高升還不指日可待?
李強則是不以為然的道:要是你不怕你家媳婦兒跑過來問我,這孩子的出處!那麽你就領回去吧?李強可是還記著今天的仇呢?
話音剛落。四人就聽一聲咕嚕的聲音從李玥兒肚子處傳來,當即哈哈大笑起來。李玥兒鬧了個大紅臉,嘴裏嚷嚷道:不準笑!你們不準笑嘛!
當即四人邊開車出去找了個餐館,然後吃飯去了。
期間李強打了個電話給李玥兒家人,告知孩子已經沒事了,不過現在比較忙脫不開身,晚點會親自送孩子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