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刑警心中對案件已經了然,現在隻差證據了,待女法醫鑒定結果出來就可以破案,三名死者的室友則被要求一直在寢室裏不能走動,三人當然不可能那麽老實,不過看見門口的刑警也很無奈,如果此時強行要出去無疑會增加自己的嫌疑。
很快年輕刑警接到女法醫從警局打來的電話(因為比對和檢驗指紋比較複雜所以必須有設備才能辦到,所以女法醫肯定是回警局檢驗的),告訴年輕刑警,的確在活塞芯杆尾部檢查出一枚殘缺的指紋。
年輕刑警聽了了然於胸,便叫齊所有人走到寢室,然後宣布道:
“這件密室毒殺案已經告破,警方也掌握了決定性的證據,而凶手嘛,就在你們三人之中!”
說完不理會三人麵色各異的表情繼續說道:
“首先我們來說說整個案件的疑點。第一,擺在死者電腦桌麵前的原味薯片,應該就是死者吃下的毒物,但是薯片肯定是密封的,而且是死者自己打開的。為什麽會有毒?是當時死者拆開後有人趁死者不注意投放的?”
“但是從監控畫麵和李濤的口供來看,卻發現這整間寢室完全是密室,宿舍後麵我也檢查過沒有任何人留下的痕跡,而且從死者走進寢室到他被毒死以及被發現,都沒有發現與任何人接觸過這是其二。”
這時旁邊的中年刑警卻道:
“那有沒有可能薯片是事先被拆開投毒以後放在哪裏的?”
年輕警察卻道:
“這不可能!根據宿管老師的口供和監控,我們可以知道,死者是四人中最後一個出寢室的,時間在下午1點左右,”
“而王雙是昨天晚上就出去了,至於李濤和吳波是在中午大約12點時就走了,今天的白天的溫度在25度左右,天氣炎熱,空氣潮濕,而且死者的寢室在一樓,這個天氣室內應該是比較潮濕的”(南方的夏天都是比較潮濕的別問我為什麽知道,因為我是南方人)。
“先不說有沒有人能做到在不引起死者的注意的情況下投毒,光是從時間上來看就不是不可能的,因為薯片拆開後如果大麵積的接觸濕潤的空氣,那麽早就已經軟化了。而我趕到現場是就檢查過薯片,還很脆!所以你說的那種情況是不可能實現的!”
“第三,在死者的褲子口袋裏能明顯聞道一股清潔劑溶液的味道”(其實就是洗碗水之類的,洗東西或者擦東西總不會隻用清潔劑不用水吧?)
“而且褲子口袋也微微有點濕潤。我猜測應該是裝了一張被清潔劑溶液潤濕的毛巾或者紙巾之類的東西,至於死者為什麽要裝這種東西這就和接下來第四個疑點有關了。”
“那就是寢室內側的門把手上什麽都沒有相關聯了,幹幹淨淨!當然也包括指紋和掌紋!這就很奇怪了,門把手上怎麽可能沒有指紋和掌紋!而且一般人打掃衛生也不會刻意去打掃門把手,因為進出都會去觸摸它,所以更不可能有明顯能看的出來的灰塵之類的東西,就更沒有清潔的理由了。那就說明是被人刻意擦掉了!”
“之所以要擦門把手的理由當然是為了掩飾什麽,容我先賣個關子,我們回到薯片怎麽被下毒的話題上來,既然不是拆開後被下的毒,那麽很簡單,就是拆開前下的毒了。”
這時又聽中年刑警道:“難道是隨機毒殺?包裝前就下了毒?”
那年輕刑警雙眼一翻,不過卻沒有向女法醫那樣出言諷刺,而是無奈道:
“當然不可能是什麽隨機殺人事件,毒是凶手投的,不過卻不用拆開包裝,而是直接用注射器注射進去的。並且料定凶手會吃,而其他人不會吃,所以才隻在安心的事先在薯片裏麵投毒!”
中年刑警立刻恍然道:
“所以你剛才讓我們在附近找類似注射器一樣的東西和一張濕潤的毛巾或者紙巾是嗎?”
年輕刑警立刻答道:
“對,沒錯,不過這種手法他們寢室的三人都能做到,而唯一能指向凶手的關鍵就是門把手為什麽那麽幹淨了,而凶手為什麽要在事後不惜冒著被發現的危險回到現場,並且擦幹淨它了!”
“主要是為了掩飾死者其實是想殺他,卻不料被自己先下手為強殺害的證據!整件事情的經過應該是這樣的:凶手知道死者馬上就要殺害自己後,事先在放在床頭的零食堆裏拿出唯一的薯片,然後注射進氰化物毒藥。再放進零食堆。”
“然後安心的約上一個能證明自己不在場的人,最好同樣是寢室裏麵的人,能夠為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就行了。然後就等死者回到寢室,布置死者自己為了殺死凶手的殺人計劃。”
“死者的殺人計劃大概是這樣的,事先在門把手內側圖上氰化物毒藥,然後拆開放床頭的薯片放在自己的電腦桌上,裝作邊玩遊戲邊吃零食的樣子。”
“他料定凶手開門進來關上門後,會過來爭搶自己麵前的薯片吃,而凶手進來後關門的瞬間就觸碰了帶氰化物的門把手,再吃薯片一定會被毒死。”
“隨後在引起騷亂時,順勢用事先放在褲兜裏的帶有清潔劑溶液的手帕擦掉門把手的毒物,然後事後再向警察證明,薯片吃的是同一袋,但是自己吃了沒事,而凶手吃了卻死了,這樣排除自己的嫌疑就好了。”
“寢室四人中,唯一會因為零食而和死者爭搶的隻有你!”說完手指向一臉驚慌失措的李濤!
“而且在發現的注射器上也找到了殘留的指紋,和你的大拇指指紋匹配程度百分之百,所以凶手就是你!李濤,現在證據確鑿,你還有什麽話說?”
李濤聽了後一臉驚慌失措,對年輕刑警吼道:
“你在說什麽我根本不知道,而且我從來沒有碰過什麽注射器,上麵怎麽可能有我的指紋?你不能冤枉我!!!我什麽不都不知道!”
而此時聽了李濤的話,年輕刑警正準備說什麽,卻被先開口的李散鑫打斷道:
“對,他說的沒錯!他根本不是凶手,隻是凶手為了讓警察這樣認為的一個替罪羊而已。”
年輕刑警聽了後,不怒反笑道:“哦?那你說說看你的推理?從一開始我就很好奇,你一直先我一步發現一些蛛絲馬跡,卻一直沒說過什麽。”
接著嘲諷道:“要不是聽過你說話,我還以為你是啞巴呢!”隨後擺出一副等著看你出醜的模樣靜等李散鑫發言。
李散鑫聽到年輕刑警的話,心中疑惑,自己好像沒有得罪過他,說話卻那麽難聽。既然這樣,那我也不用給你留麵子了。
“我個人覺得不管是警察還是偵探,查案都要小心謹慎,仔細推敲,不然稍微出一點錯,可能就會冤枉一個好人,而讓凶手逍遙法外,所以我在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下!一般不會開口!”
年輕刑警聽了李散鑫諷刺的話後,麵色一青,不過卻沒有發作而是繼續道:“證據都有了,還不夠百分之百嗎?”
李散鑫卻到:“證據有時候也是會欺騙人的,而且你的推理有幾個不符合邏輯的地方,剛剛開始我也是你這樣推理的,不過總覺得不對勁,也是在後麵才想通的。”
年輕刑警想著證據都有了,難道我的推理還能有錯嘛?自信道:
“那你倒是說說,我的推理有什麽不對?”
李散鑫接口道:
“你說的疑點那些確實沒錯,不過你卻漏了一些,可能是想不通或者是急於破案而選擇性忽略了一些疑點。第一,死者口腔中沒有傷口,卻為什麽有血液成分,這點很奇怪!”
“女法醫說是窒息時太痛苦從肺部或者喉嚨嗆出來的,這個解釋很牽強!不過可以確定這是死者自己的血液。至於為什麽我待會會解釋”
年輕刑警聽了後麵色一變,卻沒有開口反駁,而是靜待下文。
李散鑫接著道:“第二點,你所說的人在擦管裝或是柱狀物體是會選擇性忽略上下兩麵,這個邏輯也比較牽強。”
“我們不排除有人比較馬虎是有這樣的人存在,不過凶手如果能夠想到用注射器這樣的東西下毒,那麽注射的時候怎麽可能沒有戴手套之類的東西呢?”
“所以您說的擦注射器的推理根本不成立!不過發現的注射器卻真的有個指紋,而且還是就在附近發現的,這個地方也很可疑,如果凶手是事先投毒,那麽應該有很充足的時間銷毀凶器。卻為什麽要丟在附近,容易被警察發現的地方?”
“這隻有一個可能那就是注射器和指紋應該是凶手故意留下為了嫁禍給替罪羊的。”
“第三,您說薯片是被人事先用注射器注入毒素進去殺死的這個地方也不合理。”
“首先你同樣選擇性的忽略了,雖然注射器穿過以後隻是一個很小的孔,但是透過這個孔,同樣會接觸空氣,所以薯片同樣會軟化,隻是軟化的時間比大麵積接觸的時間要慢很多。u看書.ukansom ”
“可是我剛到現場的時候發現的薯片卻很脆,沒有一點軟化的跡象,這是因為死者是在晚上8點左右回到寢室打開的薯片,夏秋交替的季節,雖然白天的氣溫很高,空氣會很濕潤,但是8點的時候太陽已經落山,天也已經黑了,那是的溫度大約在10到15攝氏度左右。”
“這個溫度下,地下的濕氣是不會蒸發到空氣中的,所以從死者打開薯片到警察甚至我們趕到現場時,都沒有一點軟化的跡象。”
“第四,同樣是薯片,你這個是你實際忽略掉的疑點,首先如果事先用注射器注入毒素,放在床上,那麽死者拿著拆開包裝的時候怎麽才能保證一定撕掉的是有針孔的那頭?”
“這種隨機性太大,如果撕掉的不是針孔的那頭,那麽注射過毒藥的痕跡就很可能被發現,那麽這種注射毒藥殺死被害人的方法就顯的很蠢了.”
“其次事先注入毒藥的話,那麽就存在一個問題,用注射器注入的話,氰化物在薯片上應該成放射狀,而且薯片經過死者拿起到拆開的抖動,有毒的薯片不一定會在最上方.。”
“可是電腦桌上麵的薯片,剛剛女法醫走的時候我特別求證過,是很奇怪的隻有表麵那層有明顯的毒物反應,越到下麵毒物反應越弱,甚至底部根本的薯片根本沒有毒物反應。”
“這說明了一個問題,就是薯片裏的毒物和垃圾袋裏麵的另一部分包裝的針孔,都是事後偽造的!最終目的當然是引導警方把犯罪嫌疑鎖定在替罪羊身上。”
很快年輕刑警接到女法醫從警局打來的電話(因為比對和檢驗指紋比較複雜所以必須有設備才能辦到,所以女法醫肯定是回警局檢驗的),告訴年輕刑警,的確在活塞芯杆尾部檢查出一枚殘缺的指紋。
年輕刑警聽了了然於胸,便叫齊所有人走到寢室,然後宣布道:
“這件密室毒殺案已經告破,警方也掌握了決定性的證據,而凶手嘛,就在你們三人之中!”
說完不理會三人麵色各異的表情繼續說道:
“首先我們來說說整個案件的疑點。第一,擺在死者電腦桌麵前的原味薯片,應該就是死者吃下的毒物,但是薯片肯定是密封的,而且是死者自己打開的。為什麽會有毒?是當時死者拆開後有人趁死者不注意投放的?”
“但是從監控畫麵和李濤的口供來看,卻發現這整間寢室完全是密室,宿舍後麵我也檢查過沒有任何人留下的痕跡,而且從死者走進寢室到他被毒死以及被發現,都沒有發現與任何人接觸過這是其二。”
這時旁邊的中年刑警卻道:
“那有沒有可能薯片是事先被拆開投毒以後放在哪裏的?”
年輕警察卻道:
“這不可能!根據宿管老師的口供和監控,我們可以知道,死者是四人中最後一個出寢室的,時間在下午1點左右,”
“而王雙是昨天晚上就出去了,至於李濤和吳波是在中午大約12點時就走了,今天的白天的溫度在25度左右,天氣炎熱,空氣潮濕,而且死者的寢室在一樓,這個天氣室內應該是比較潮濕的”(南方的夏天都是比較潮濕的別問我為什麽知道,因為我是南方人)。
“先不說有沒有人能做到在不引起死者的注意的情況下投毒,光是從時間上來看就不是不可能的,因為薯片拆開後如果大麵積的接觸濕潤的空氣,那麽早就已經軟化了。而我趕到現場是就檢查過薯片,還很脆!所以你說的那種情況是不可能實現的!”
“第三,在死者的褲子口袋裏能明顯聞道一股清潔劑溶液的味道”(其實就是洗碗水之類的,洗東西或者擦東西總不會隻用清潔劑不用水吧?)
“而且褲子口袋也微微有點濕潤。我猜測應該是裝了一張被清潔劑溶液潤濕的毛巾或者紙巾之類的東西,至於死者為什麽要裝這種東西這就和接下來第四個疑點有關了。”
“那就是寢室內側的門把手上什麽都沒有相關聯了,幹幹淨淨!當然也包括指紋和掌紋!這就很奇怪了,門把手上怎麽可能沒有指紋和掌紋!而且一般人打掃衛生也不會刻意去打掃門把手,因為進出都會去觸摸它,所以更不可能有明顯能看的出來的灰塵之類的東西,就更沒有清潔的理由了。那就說明是被人刻意擦掉了!”
“之所以要擦門把手的理由當然是為了掩飾什麽,容我先賣個關子,我們回到薯片怎麽被下毒的話題上來,既然不是拆開後被下的毒,那麽很簡單,就是拆開前下的毒了。”
這時又聽中年刑警道:“難道是隨機毒殺?包裝前就下了毒?”
那年輕刑警雙眼一翻,不過卻沒有向女法醫那樣出言諷刺,而是無奈道:
“當然不可能是什麽隨機殺人事件,毒是凶手投的,不過卻不用拆開包裝,而是直接用注射器注射進去的。並且料定凶手會吃,而其他人不會吃,所以才隻在安心的事先在薯片裏麵投毒!”
中年刑警立刻恍然道:
“所以你剛才讓我們在附近找類似注射器一樣的東西和一張濕潤的毛巾或者紙巾是嗎?”
年輕刑警立刻答道:
“對,沒錯,不過這種手法他們寢室的三人都能做到,而唯一能指向凶手的關鍵就是門把手為什麽那麽幹淨了,而凶手為什麽要在事後不惜冒著被發現的危險回到現場,並且擦幹淨它了!”
“主要是為了掩飾死者其實是想殺他,卻不料被自己先下手為強殺害的證據!整件事情的經過應該是這樣的:凶手知道死者馬上就要殺害自己後,事先在放在床頭的零食堆裏拿出唯一的薯片,然後注射進氰化物毒藥。再放進零食堆。”
“然後安心的約上一個能證明自己不在場的人,最好同樣是寢室裏麵的人,能夠為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就行了。然後就等死者回到寢室,布置死者自己為了殺死凶手的殺人計劃。”
“死者的殺人計劃大概是這樣的,事先在門把手內側圖上氰化物毒藥,然後拆開放床頭的薯片放在自己的電腦桌上,裝作邊玩遊戲邊吃零食的樣子。”
“他料定凶手開門進來關上門後,會過來爭搶自己麵前的薯片吃,而凶手進來後關門的瞬間就觸碰了帶氰化物的門把手,再吃薯片一定會被毒死。”
“隨後在引起騷亂時,順勢用事先放在褲兜裏的帶有清潔劑溶液的手帕擦掉門把手的毒物,然後事後再向警察證明,薯片吃的是同一袋,但是自己吃了沒事,而凶手吃了卻死了,這樣排除自己的嫌疑就好了。”
“寢室四人中,唯一會因為零食而和死者爭搶的隻有你!”說完手指向一臉驚慌失措的李濤!
“而且在發現的注射器上也找到了殘留的指紋,和你的大拇指指紋匹配程度百分之百,所以凶手就是你!李濤,現在證據確鑿,你還有什麽話說?”
李濤聽了後一臉驚慌失措,對年輕刑警吼道:
“你在說什麽我根本不知道,而且我從來沒有碰過什麽注射器,上麵怎麽可能有我的指紋?你不能冤枉我!!!我什麽不都不知道!”
而此時聽了李濤的話,年輕刑警正準備說什麽,卻被先開口的李散鑫打斷道:
“對,他說的沒錯!他根本不是凶手,隻是凶手為了讓警察這樣認為的一個替罪羊而已。”
年輕刑警聽了後,不怒反笑道:“哦?那你說說看你的推理?從一開始我就很好奇,你一直先我一步發現一些蛛絲馬跡,卻一直沒說過什麽。”
接著嘲諷道:“要不是聽過你說話,我還以為你是啞巴呢!”隨後擺出一副等著看你出醜的模樣靜等李散鑫發言。
李散鑫聽到年輕刑警的話,心中疑惑,自己好像沒有得罪過他,說話卻那麽難聽。既然這樣,那我也不用給你留麵子了。
“我個人覺得不管是警察還是偵探,查案都要小心謹慎,仔細推敲,不然稍微出一點錯,可能就會冤枉一個好人,而讓凶手逍遙法外,所以我在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下!一般不會開口!”
年輕刑警聽了李散鑫諷刺的話後,麵色一青,不過卻沒有發作而是繼續道:“證據都有了,還不夠百分之百嗎?”
李散鑫卻到:“證據有時候也是會欺騙人的,而且你的推理有幾個不符合邏輯的地方,剛剛開始我也是你這樣推理的,不過總覺得不對勁,也是在後麵才想通的。”
年輕刑警想著證據都有了,難道我的推理還能有錯嘛?自信道:
“那你倒是說說,我的推理有什麽不對?”
李散鑫接口道:
“你說的疑點那些確實沒錯,不過你卻漏了一些,可能是想不通或者是急於破案而選擇性忽略了一些疑點。第一,死者口腔中沒有傷口,卻為什麽有血液成分,這點很奇怪!”
“女法醫說是窒息時太痛苦從肺部或者喉嚨嗆出來的,這個解釋很牽強!不過可以確定這是死者自己的血液。至於為什麽我待會會解釋”
年輕刑警聽了後麵色一變,卻沒有開口反駁,而是靜待下文。
李散鑫接著道:“第二點,你所說的人在擦管裝或是柱狀物體是會選擇性忽略上下兩麵,這個邏輯也比較牽強。”
“我們不排除有人比較馬虎是有這樣的人存在,不過凶手如果能夠想到用注射器這樣的東西下毒,那麽注射的時候怎麽可能沒有戴手套之類的東西呢?”
“所以您說的擦注射器的推理根本不成立!不過發現的注射器卻真的有個指紋,而且還是就在附近發現的,這個地方也很可疑,如果凶手是事先投毒,那麽應該有很充足的時間銷毀凶器。卻為什麽要丟在附近,容易被警察發現的地方?”
“這隻有一個可能那就是注射器和指紋應該是凶手故意留下為了嫁禍給替罪羊的。”
“第三,您說薯片是被人事先用注射器注入毒素進去殺死的這個地方也不合理。”
“首先你同樣選擇性的忽略了,雖然注射器穿過以後隻是一個很小的孔,但是透過這個孔,同樣會接觸空氣,所以薯片同樣會軟化,隻是軟化的時間比大麵積接觸的時間要慢很多。u看書.ukansom ”
“可是我剛到現場的時候發現的薯片卻很脆,沒有一點軟化的跡象,這是因為死者是在晚上8點左右回到寢室打開的薯片,夏秋交替的季節,雖然白天的氣溫很高,空氣會很濕潤,但是8點的時候太陽已經落山,天也已經黑了,那是的溫度大約在10到15攝氏度左右。”
“這個溫度下,地下的濕氣是不會蒸發到空氣中的,所以從死者打開薯片到警察甚至我們趕到現場時,都沒有一點軟化的跡象。”
“第四,同樣是薯片,你這個是你實際忽略掉的疑點,首先如果事先用注射器注入毒素,放在床上,那麽死者拿著拆開包裝的時候怎麽才能保證一定撕掉的是有針孔的那頭?”
“這種隨機性太大,如果撕掉的不是針孔的那頭,那麽注射過毒藥的痕跡就很可能被發現,那麽這種注射毒藥殺死被害人的方法就顯的很蠢了.”
“其次事先注入毒藥的話,那麽就存在一個問題,用注射器注入的話,氰化物在薯片上應該成放射狀,而且薯片經過死者拿起到拆開的抖動,有毒的薯片不一定會在最上方.。”
“可是電腦桌上麵的薯片,剛剛女法醫走的時候我特別求證過,是很奇怪的隻有表麵那層有明顯的毒物反應,越到下麵毒物反應越弱,甚至底部根本的薯片根本沒有毒物反應。”
“這說明了一個問題,就是薯片裏的毒物和垃圾袋裏麵的另一部分包裝的針孔,都是事後偽造的!最終目的當然是引導警方把犯罪嫌疑鎖定在替罪羊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