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是星期天,難得的放假日。


    沒有錯,這個年代是單休日,學校周六也是要上課的。


    一周能夠有一天的休息時間已經不錯了。


    原本寂靜的校園,在這一天終於變的喧囂起來。


    未名湖畔擠滿了散心和吟濕的浪人,搞得昆蟲們都無法安心交配了,實在是太吵鬧,搞不好還會被人一屁股給慘死在草叢裏頭。


    而打扮一新的沈光林,上身挺括的T恤衫,下身直筒牛仔褲,腳下白色回力運動鞋,一副英姿颯爽的樣子準時出現在李莉樓下。


    沈光林的帥,與時代不同,跟自行車無關。


    這個年代最流行的其實是海魂衫,就是那種一道藍一道白的衣服,即使到了後世這種樸素的風格也是流行的,很多情侶都喜歡穿。


    但是,在這個年代,有這樣的花色已經算是繁複了,脫離黑灰不容易的。


    當然,夏天屬於年輕人時尚的還有另一種衣服,那就是“的確良”。


    這種衣服更容易上色,而且不容易掉,更加鮮豔。


    在1976年之前,人們穿的、蓋的幾乎全都是棉製品。


    後來,國家認識到,要解決老百姓穿得暖、穿得好的問題,就必須引進新的材料。


    為了騰出種植棉花的田地,用來增加糧食和蔬菜的土地種植麵積,從1977年開始,全國大量的進口了化纖生產設備,從而引發了國人在“穿衣”上的重大革命。


    於是,許多工廠開足馬力生產大量的滌綸,再用滌綸織出“的確良”布匹。


    然後,人們把“的確良”買回去自己加工成衣服。


    在這個年代,人們認為“的確良”比純棉要好,這玩意更高級。


    等人們開始認識到還是純棉更好的時候,已經是90年代中後期了。


    跟棉布相比,“的確良”的布挺括不皺、結實耐用,所以,這就是好布。


    這個時候的男子,標準的帥哥形象是:腳踏一雙白球鞋,穿條藍布褲,上身一件順滑的“的確良”。


    如果再理個寸頭往街邊上一站,就是徹頭徹尾的“酷炫帥哥”一枚。


    而正處於豆蔻年華的女孩兒家,自然也是緊跟潮流的。


    她們喜歡穿紅藍相間的碎花長裙,邊角上還小心翼翼地打了褶,可美了呢。


    而最會裝扮的姑娘則穿的是質地“的確良”的白裙子,為了防止“走光”,她們又會在裏麵套上一層輕紗襯裙,走起路來裙角飛揚,真的是儀態萬方。


    不過,無良的風要是掀起小裙子,那就沒有辦法了,夢露就是這樣的


    當然,“的確良”也有一些“微小”的瑕疵。


    比如,穿在身上不夠貼身,也不吸汗,一出汗就粘在身上了,像烙餅一樣。


    而且,“的確良”一旦遇上水,透明性極強。


    一到下雨天,愛美的女孩們淋了雨就要抱著胸脯走路了。


    這是男人們的福利,所以他們更加喜歡女孩子淋雨一直走。


    淋雨一直走,


    是一顆寶石就該閃爍。


    人都應該有夢。


    ......


    沈光林唯一順應時代潮流的就是他穿了一雙回力鞋。


    這是球鞋中真正的“大哥大”。


    高腰厚底的,內側有個半月型的紅色標誌,內踝骨位置有一塊紀念章大小的白色圓形皮子,這是一個作健美狀的裸體男子壓模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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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碩曾經說過:‘文革’時社會秩序大亂,這款鞋和軍帽一樣是小流氓搶劫的主要目標。


    經常看到某帥哥穿著‘回力’神氣地出去了,回來光著腳,鞋讓人扒了。


    穿“回力”固然可以抖“俏”,但和戴軍帽一樣,危險係數也跟著陡增,從某種意義上說,“回力”是一款能讓孩子的神氣感和恐懼感同時迸發的球鞋。


    ......


    李莉下來了,背著書包。


    倆人不是出去玩的,而是上自習的。


    他們最近不在自己學校上自習了,而是跑去隔壁的五道口技校。


    京城大學還是有些女生的,長得好看的也不少。


    五道口的女生就真的拿不出手了。


    怪不得他們畢業的時候還有哭校的傳統呢,很多人四年過去了,連女生的手都沒有拉過,所有人一起抱頭痛哭。


    李莉在五道口技巧收獲了更多目光,更是人們聚焦的中心點。


    從物理樓出發,穿過藍旗營和宿舍區就到了他們的目的地了。


    找到一間教室,也不管其他人詫異的眼神,倆人放下情侶款的書包,自得的拿出情侶款的保溫杯,然後拿出書和各類資料開始學習了。


    李莉就在那裏學習功課,沈光林就在那裏寫寫畫畫,每個人手裏抱著一些工具書。


    沈光林寫字累了,還會把手放在李莉的大腿上,然後被打掉。


    沒辦法,李莉隻能轉移話題:“光林哥,你在寫什麽呢,又是最新的論文嗎?”


    “不算是吧,天天寫論文太累,我在寫別的。”沈光林對李莉叫他光林哥表示很高興,終於不是沈老師了。


    李莉接著好奇的問:“那你寫了什麽,莫非?是在寫一封情書。”


    沈光林險些笑出來,還寫情書,多老土的做法:“不是的”


    李莉撅起嘴,做出不高興的樣子,“你都不會給別人寫情書的,你看看這些是什麽?”


    說著她又一次拍掉了沈光林的手,然後從書包裏拿出一疊信封,應該是情書,都沒打開過的,看來她並沒有


    “你看看!你看看!”李莉哼了一聲:“你知道有多少人給我寫情書嗎?你一封也不寫。”


    “那怎麽辦呢?要不,你教教我,你先給我寫一封唄。”沈光林輕笑一聲。


    李莉又給了一個白眼,道:“就你想的美。”


    “這不對哎,就興你長得美,還不興我想的美呀。”舔狗的功力簡直無處不在。


    “討厭。”


    沈光林確實在寫論文,他在刷第二波成就了。


    尤其是開始上“老板”的課之後,他更覺得時不我待了,真的要努力的多刷成就。


    這篇論文完成的很快,但是質量很高,因此沈光林投遞的也是更高端一些的期刊,雖然比不上自然和科學,但是在國際上也已經足夠知名了。


    然而,就在沈光林的論文剛發出去不久,他收到了一篇重量級的修改稿。


    是一位姓李的教授送來的,他直接放到了沈光林桌麵上。


    一般情況下,沈光林是不收修改文章的活了,他不是工具人。


    這位李教授之前嚐到了甜頭,但是又沒有出錢,白嫖還不過癮,還想再來一發。


    他才不管這些呢,直接丟你桌上,你是接也得接,不接也得接。


    沈光林無奈,隻能打開來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他帶來的文章竟然跟沈光林已經投遞出去的論文一模一樣。


    不說分毫不差,但是論文的內容和結論是大同小異的。


    撞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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