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在逝去的舊時代,“保護蓋亞物種多樣性”是一個多麽時興的標簽。


    但人們又曾為這一事業,實打實的做過些什麽呢;


    實在寥寥。


    默默無聞的業內人士除外,普羅大眾,至多也隻是對這一風行詞匯感到新奇,麵對宣傳片與網頁嘖嘖稱奇,繼而,或許還通過捐款、推-特動態與閑聊時的談資,獲得參與這一偉大事業的成就感。


    就在做這些事的同時,民眾,照樣食用過度捕撈的海鮮,自駕遊穿過整片大陸,漠視遙遠國度的生態災難,甚至為莫須有的巫醫之療效,獵殺犀牛,穿山甲等珍稀動物。


    在這些愚蠢、無知、殘忍乃至貪婪的醜行之下,環境保護、物種保護者所做的一切,都顯得是那樣無力,那樣蒼白。


    物種消失的速度,也一直在75種/天,或者說每年兩萬五千種以上。


    25,000種/年,這樣的物種消失之速率,是極其恐怖的,奈何對人類文明的絕大多數個體而言,再快的物種滅絕速度,也根本無從察覺。


    甚至於,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夥,還用“物種滅絕始終在發生”,乃至“人類行為也是選擇壓力的一部分”之類的昏話來自我安慰,甚而更自欺欺人,嚐試說服無知的民眾漠視這一重大風險。


    雖然他們自己也根本不明白,物種的迅速消失,意味著什麽。


    方然一時也說不清楚,但也無妨,對於這些領域,他傾向於相信科學家們的判斷。


    物種滅絕,自古以來一直在持續的發生著,這句話本身並沒有錯;


    問題在於,人類活動導致的物種滅絕速度,比大自然通過選擇壓力而滅絕物種的(本底)速度,快了不知多少倍。


    根據許多年前的研究,人類活動導致的物種滅絕,速度是自然環境的1,000倍。


    當然這一數字,現在已經被認為是過時的,真正的速度還無法準確測出,但,必定會比1,000高許多,甚至會超出一到兩個數量級。


    這樣的速度,如果一直持續下去,蓋亞生物圈顯然堅持不了太久。


    諷刺的是,到生物圈崩潰前夕,由於幸存物種數的極大減少,物種滅絕的速度反而會一路下滑,但,那隻不過是物種滅絕殆盡、已經到了“滅無可滅”的地步,接下來的,必然會是生物圈的徹底滅亡。


    一旦事態發展到那種程度……


    不,那種情形,現在並無須想象,以當今時代的人類文明之現狀,恐怕也維持不了太久。


    早在人類活動將蓋亞生物圈徹底摧毀前,人類,就會被客觀規律所消滅。


    前景,如此驚悚,已經無法用“可怕”之類的詞形容。


    相比之下,眼前的一點細枝末節之瑣事,從“熱帶植物”到“蝸牛”,根本算不得什麽,但方然還是下達了若幹指示。


    其中就包括一點,在客觀條件、或現有資源無能為力,無法繼續維持某物種的種群時,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手段,至少將目標物種的基因保存下來,與此同時,盡可能保存其活體冷凍樣本,以及能獲得的一切相關材料。


    要保護一個物種,或者,至少保存一個“複活”的希望,基因是必須要有。


    但迄今為止,人類仍未掌握從基因複原出個體、繼而複原出物種種群的技術,正因如此,一切相關材料的獲取才至關重要。


    基因,原則上講,包含物種中個體的一切訊息,這是流行已久的觀點。


    卻並不正確,甚至是謬誤。


    蓋亞表麵的一切生命,除極少數例外,皆有dna、基因,方方麵麵的研究也無數次證明,基因是生命活動的主宰,這方麵的認識方然很早就有,無須贅述。


    但另一方麵,稍加思考,也不難發現“基因是生物個體、乃至物種的全部”有何謬誤。


    基因主宰生命的一切活動,這斷言並沒有錯,但,觀察生命基本單元——細胞的活動,便不難發現,所謂“基因主宰一切生命活動”的斷言,無非是再說,基因主宰著細胞本身的一切行為,包括分裂,卻並不包括“製造自身”。


    細胞分裂,幾乎一切生命的繁衍手段,並未“製造”細胞本身,而隻是根據已有的物質複製出備份、而後一刀兩段。


    倘若沒有“已有的細胞”,空有基因,根本就無法完成這一步驟。


    這就產生了一個悖論:


    細胞的一切生命活動,都由基因主宰,然而細胞本身卻並非基因所能製造。


    基因所能做的,無非是“拷貝”已有的細胞,這自然就引出一個問題,那個最初的、最原始的“起源細胞”究竟是怎麽來的。


    不知道,原則上也無法知道,但有一點則確鑿無疑,那必定無法由基因製造出來。


    思考到這裏,方然並不是要再度探尋生命的起源,應付現在的狀況,這一探尋似無必要,現代生命科學也早有了解決這一問題的手段,要“複活”滅絕的物種,可以嚐試將基因植入類似物種的細胞之中。


    假以時日,一旦這類技術成熟,的確可以回避基因與細胞的“雞與蛋”之難題。


    但另一方麵,uu看書 .uukanshu.cm 他也很自然的想起,決定生物形狀、進而決定物種性狀的因素,也絕非僅僅隻有基因和細胞那樣簡單。


    生物個體的發育,除最簡單的單細胞生物之外,一概有從配子、或孢子到成體的複雜曲折路徑,這一過程,毋庸置疑受到基因的調控,物質基礎則來自最初的細胞,但,外界環境也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這方麵,無需列舉從大西洋銀邊魚、到尤洛浦鱸魚的諸多品種,孵化溫度可以決定幼苗性別的諸多實例。


    單論人類的胚胎,發育過程中,也會受到從母體營養狀況、到uterus內環境的影響。


    生命科學的早期研究者,往往將這種情形與遺傳混為一談,實質卻完全不同:


    環境,隻會影響身在其中的每一個體,而不改變其基因。


    當母體營養匱乏、蛋白質攝入不足時,會導致後代患ii型糖尿病的風險增高,這便是一個與基因遺傳無關,而與後天發育過程相關的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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