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新“二十四孝”?


    據“搜狐新聞”轉:“時報訊,一個初中女生用親身經曆寫下一個帖子,近日發布在杭州某論壇中。每一個字都充滿了對繼母的恨。”


    “這是個令人同情、令人擔憂、令人心痛的女孩,看了她的帖子,許多網友都希望她不要繼續生活在仇恨中,……”


    據說,“網民的觀點更多地是表達了對這個女生的擔憂”:“這樣的做法太不理智了。兩敗俱傷!”“別人不好過,自己心理扭曲,這個小姑娘生活在仇恨當中,何苦?”“過早地沉浸在仇恨裏,是可憐,但更是可悲!”更有人奉勸:“一直讓大人的感情糾葛纏在你充滿仇恨的心中是不明智的。好好用你的聰明過好生活,好好孝敬你的繼母和親生父母。”


    勸這個孩子別“扭曲”,可這種“輿論”本身就很“扭曲”。(我質疑這不是全部,或許是被編輯有選擇地忽略了另一種聲音,這是某些媒體的習慣做法。mianhuatang.info[棉花糖小說網])尤其那種要求孩子逆來順受,“好好孝敬你的繼母”的說教,簡直像是新的“二十四孝”。


    我也說教一回,講講古老的“二十四孝”的故事:


    南朝人劉義慶寫《世說新語》,記載有王祥的故事。王祥是“二十四孝”中的“先進典型”之一:


    “王祥事後母朱夫人甚謹。家有一李樹,結子殊好,母恒使守之。時風雨忽至,祥抱樹而泣。祥嚐在別床眠,母自往暗斫(砍)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既還,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請死。母於是感悟,愛之如己子。”


    大意是:繼母愛吃李子,使王祥為其看守李子樹,雨至不敢歸;即便如此,繼母還要用刀殺他,恰巧他起夜,僅砍到被子,於是王祥到繼母麵前下跪請死,感動了這個女人,終於“愛之如己子”。


    唐代人編的《晉書》中,王祥的行為更有所提高:


    “繼母朱氏不慈,致失愛於父,母欲食魚,王解衣臥冰,冰自解,雙鯉躍出,持之以歸。”


    “不慈”的繼母冬天想吃魚,王祥便裸身臥冰;結果是“自殺”未遂,反而得了兩條“自殺”的大鯉魚。


    這類故事,被魯迅先生斥之為“以不情為倫紀,誣蔑了古人,教壞了後人。”被柏楊先生斥之為:“作父母的種種奇怪惡行和作兒子的種種奇怪孝行”。眼下,這類陳腐的說教又被一些“聰明人”冠之以“寬容”、“理解”、“理智”的美德堂而皇之的登場。


    我也不希望小姑娘“生活在仇恨當中”。但“仇恨”的種子是大人播下的,大人們應當做些什麽?那位不良的繼母又應當做些什麽?


    請人們不妨看看1998年著名影星朱麗婭.羅伯茨主演的家庭倫理片《繼母》(stepmom)。朱麗婭.羅伯茨扮演一個不被丈夫的前妻和兩個孩子所接受的繼母,但她憑借愛心和寬容,不懈努力,終於以自己的真誠感化了孩子們。


    人家是大人用愛心去寬容、感化孩子,而我們這兒是要求孩子以“孝順”去寬容、感化大人。同樣是人,這差別咋就這麽大呢?


    古今中外有關繼母的故事不少。麵對惡毒的繼母,格林童話中的“灰姑娘”和“白雪公主”就不必一忍再忍,不必“臥冰”,也不必“請死”,能夠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人們喜歡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故事,就是因為這樣的故事更合乎人性。


    畢竟時代變了,即便王祥複生,諄諄教導:“小姑娘,你去請死,去臥冰,用孝順去感化你的繼母呀!”真能管事兒嗎?


    繼母問題是一個社會問題,需要全社會的關注。


    據“南國早報”2005年3月1日報道,民政部公布數字,2004年辦理離婚登記的為對。比2003年增長了21.2%。


    但按最保守估計,這160萬對,即320萬人,如果其中的二分之一再婚,加上喪偶再婚的,新組合的家庭也在二百萬左右;那麽這重組家庭中的孩子,按每家一個算,上溯十年,即便以前離婚率低,累計下來也不止千萬;如向未來推五年,即便離婚率不增,累計下來也將達到千萬。這樣一個龐大的繼父母?養子女群體,實在是不應忽略。


    我們應當關注那些被家庭所冷漠,被社會所忽略,而且相對於繼(父)母是弱勢,沒有話語權的未成年人群體。關注的方式不是對他們進行迂腐的說教,而是真正的人性關懷,這要從大人也就是繼(父)母開始做起。


    隻要大人心中有愛,就不會在自己的孩子心裏播下仇恨的種子;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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