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銘坐下之後,服務員過來,他點了一杯咖啡。


    看向對麵的容靜。


    女人穿著一件青灰色棉麻長裙,長發隨意用一根鉛筆當發簪插在腦後,眉目有些清淡,看上去很文藝很有氣質。


    顧銘突然不知該怎麽開口,拿起咖啡先喝了一口。


    "你和沈晴是在澳洲認識的?"顧銘還是先開了口。


    容靜點頭,"剛到澳洲的時候,我們住在一個homestay裏,又都是華人,所以我們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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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時候我已經有了男朋友,我和我男朋友是一起去澳洲留學的,我們很相愛。"


    "當時沈晴也說她有男朋友,而且感情很好,所以我從來沒有想過要防備她。"


    "後來她交了新的男朋友,雖然我覺得不太好,不過那是她個人的事我也不好說什麽。"


    "畢竟在外很不容易,我還有男朋友一起,她是一個人,有時候發生什麽事真的很無助。"


    "雖然有時候我也幫她,可我畢竟不能代替她的愛人。有一次她生病說難受,我就出去給她買藥。藥店比較遠,本來要花很長時間。"


    "後來我遇到homestay的房東,她說她那裏有藥,我就返回去,誰知道就見沈晴和我男朋友在滾床單。"


    容靜的眼圈有點紅,垂下眼簾,"當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時候我們相處得很好,我把她當成最好的閨蜜,她居然勾引我男朋友?"


    "我當時就摔了他們一巴掌,馬上就搬了出去。後來再遇到她的時候,她居然還洋洋得意說是我自己守不住男人,說我們根本不是真愛!"


    容靜嘴角勾起一抹自嘲,"我們那麽多年不是真愛,他們才多久就是真愛了?那你算什麽?"


    顧銘一臉尷尬。


    "不過我也不認識你,沒法跟你說,我也不想再摻合他們的事,我祝他們是賤人配狗天長地久!"


    "不過可惜沈晴很快就把那個男人甩了,又找了一個外國男朋友,還到處炫耀。我就沒見過她那麽不要臉的女人!"


    顧銘更加尷尬了。


    "後來那個男人又回來找我,說他後悔了,說他當時隻是一時衝動沒有經受住沈晴的誘惑,說都是沈晴勾引的他。"


    "嗬,如果他真的愛我會經受不住誘惑?男人的嘴騙人的鬼..."


    顧銘心裏很不是滋味,沈晴留學那幾年也有向自己訴苦,說她一個人在外麵多辛苦,生病的時候也沒人照顧。


    當時他心疼得不得了。


    她說她很想他,想他在身邊,他還因為不能照顧到她心存愧疚。


    想不到她根本就是在演戲,都是騙自己的。


    "我也是昨天才知道,她瞞著我去相親..."顧銘苦笑。


    容靜看他,語氣中帶著嘲諷,"所以你找我做什麽?你還是不相信她能做出這種事?還心存僥幸她是愛你的?"


    "對不起!"顧銘很尷尬。


    容靜嗤笑一聲,"你不用對我說對不起,對不起我的人不是你,倒是你自己..."


    他也是受害者,被沈晴騙了這麽多年。


    顧銘有些沮喪,"本來我還想向她求婚的,沒想到..."


    說完站了起來,"容小姐,今天耽誤你的時間了,多謝你如實相告!"


    容靜麵色淡然,看得出這個男人還挺真誠的,"放手吧,那個女人不值得!"


    顧銘神色有些落寞,"我都明白..."


    明白是明白,可是能不能做到就不知道了,畢竟愛了這麽多年。


    顧銘和容靜告辭,開著車漫無目的地亂逛。


    不知不覺開到一個地方,是以前他和沈晴經常來的地方。


    這裏的一切都沒有變,他還能想起那時候兩人一起在這裏玩耍,她笑意盈盈撲到自己懷裏的樣子。


    可是現在風景依舊,物是人非。


    一上午很快過去,幾組實習生都提交了各自的作業。


    下午兩點半紀然通知大家到會議室開會。


    三組實習生和三個律師先後到會議室。


    還是紀然主持會議。


    "上次我們發布的課題是法律援助,這周大家都辛苦了!"


    "剛才我們已經收到三組的組員上交的訴訟狀,我們三個律師都看了,大部分完成得都不錯。"


    "現在我們來簡單分析一下這幾個案件。"


    "第一個是蘇青橙和程浩宇的未成年打賞主播的案子,這個就由嶽律師來說。"


    嶽景城點頭,站了起來。


    "這個案子我收到蘇青橙和程浩宇的訴訟狀和相關證據,完成得還是比較好。我們就此案簡單說一下。"


    "本案中十三歲的孩子把家裏的巨款三十萬元通過父親的手機打賞給主播,經過當事人討要,主播平台不予返還。"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八周歲以上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屬於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須經法定***代理或經其***事後同意才可認定為合法。"


    "本案中這個十三歲的孩子***就是他的父母,他父母拒絕追認他的打賞行為,按法律規定打賞主播花出去錢是可以追回的。"


    "現在的點是怎樣認定這個錢是孩子打賞的而不是他父親打賞出去的。"


    "蘇青橙和程浩宇去了當事人店鋪收取了監控錄像,特別是孩子打賞時間點的錄像,基本可以證明那些時間段其父母都在工作,手機一直在孩子手中。"


    "這是一個有利的證據。另外當事人為了另外開一家店籌備了很久,準備了這筆資金,不可能會把這筆錢打賞出去,和他們的生活與工作計劃都不相符,這也是一個證據。"


    【這樣看來這官司基本就能贏了!】


    【主要是有證據,要是沒有監控就證明不了了。】


    【像我家孩子打賞出去的,我們家怎麽可能有監控?】


    【沒有證據的就隻能自認倒黴了。】


    【以後手機千萬不能給熊孩子玩。】


    【好在我的微信沒有綁定銀行卡。】


    "蘇青橙和程浩宇也到過主播平台想找他們負責人協商此事,並沒有見到對方,因此我們決定提起訴訟,在今天下班前或是下周的法定工作日去法院提交訴訟狀。"


    "本案中蘇青橙和程浩宇完成得不錯,值得表揚。"


    嶽景城說完看了蘇青橙一眼,蘇青橙抿嘴笑了一下。


    【啊,看嶽律的眼神好有愛。】


    【好甜!】


    【磕到了!】


    【受到表揚了,橙子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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