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三章 克厄斯之靈
這個領主大人非常科學 作者:小白白的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勿以善小而不為。
思想,是前世先賢們留給林可的寶貴財富。
很多人誌在天下,總會說救一個人不如救十個人,救十個人不如救百人、千人、萬人。
所以,看見一人也不救,看見十人也不救,隻救萬人。
可是,這樣對嗎?
不管對不對,林可起碼要做到的是不違背本心。
那個小犬人,救了也就救了。
包括那個教士達克莉也是如此。
以林可的眼光不難看出,那位達克莉其實是在偷偷幫助這些平民的。
靈魂上的年齡騙不了人。
這達克莉實際上隻是二十歲左右的女生,但是外表看起來兩百歲不止。
這是源自於肉體的衰老。
而從剛剛達克莉使用永恒暮光教派技能時的輕微法則波動可以感知到,她救助小犬人的母親時也出了力。
以晨光,換暮光!
用暮光,終結傷病!
不得不說,不管永恒暮光教派最上麵的那位是怎樣的心性,但是最起碼這種均衡法則是不錯的。
這種教派雖然是一神教,但是最起碼傳播的同時能夠減輕一些社會負麵的東西,比如病痛。
這本就是智慧生命的根本需求之一,再加上均衡、平衡、等價代換這種強大法則……
難怪永恒暮光當年能成為主宰。
林可一邊在空中行走,一邊觀察下麵的情況。
沒一會兒,那個大教士就追上來了,然後兩人一路走走停停,瀏覽這一片區域的城市。
這位大教士負責的區域僅僅是周圍三十六座大大小小的城市。
在城市中有明顯的階級劃分,最高級的自然是神職者,其次是富商,再次則是平民,以及各種奴隸。
,此時想要體驗的就是不同製度下人民的生活。
他一路走走停停,大教士也陪著他,一路介紹。
當然了,在大教士看來,這裏的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貧民的地位就應該低於神職者。
畢竟這裏的職業者中,占比最大的就是神職者。
弱肉強食,理所當然。
林可也不會去扭轉這個大教士的觀念。
畢竟這個大教士不知道概率問題,不知道龐大的基數更容易誕生天賦好的人。
他隻是走走看看,遇到有困難的,他會直接出手幫忙。
遇到作惡的,他也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就這樣,花了將近半年的時間,若有所獲的林可離開了永恒暮光大陸,去往了克厄斯大陸。
……
克厄斯大陸一片荒涼。
而傳送陣所在的位置,是一處荒涼的小山。
“嗷嗚!
!”
一聲嘹亮的狼嚎聲響起。
“嗷嗚!”“嗷嗚!”“嗷嗚!”……
下一刻,一連串的狼嚎起伏交錯,然後以一種特殊的韻律傳送出去。
林可望過去,看到了一匹匹土黃色的巨狼圍了上來,一頭比一頭靈動。
“土狼?”林可挑了挑眉。
而就在下一刻,這些土狼紛紛化為了人形。
這些人一個個身穿草裙,身上塗抹著各式各樣的顏料。
克厄斯人族!
與納森格人族很像,都是正常的手足五官,隻不過這裏的人骨骼更加寬厚緊實。
“林……林可殿下!”
就在林可準備開口時,有人驚喜開口。
林可看過去。
那個人很明顯就是納森格人,體格比旁邊的克厄斯之人小了很多。
“你是……嗯,菲爾頓?”
林可頓時想起一個人名,
以他現在的層次,大腦幾乎等同甚至超過超算、超存儲了。
大荒城的每一個士兵,他基本上都記得。
更別說將領。
“是的,林可殿下!”這名叫菲爾頓的將領應該就是附近的負責人了。
隻不過從靈魂氣息來看,六十多歲地的菲爾頓已經是十五級的職業者了,相當年輕。
這種人,就是組成大荒城雄厚實力的中間力量。
“您怎麽來克厄斯了?大荒那邊的精力不是應該投入在前線上嗎?您怎麽會親自來克厄斯?難道是為了野獸之靈?”
菲爾頓此時很激動。
雖然他年齡比林可大,但是也幾乎是林可的全品類粉絲了。
要知道,年齡有時候並不代表一切的。
不管是畫作、小說等藝術,還是熱學、光學等科學,就算是領地建設、思想文化、軍隊管理及戰爭等,林可幾乎都是頂尖的。
再加上林可那種對人民的友好,這使得菲爾頓成了林可的全品類粉絲。
“不,我就是走一走,看一看。”
林可對菲爾頓點了點頭,然後又對旁邊體型最大的那個人類笑了笑,身影頓時有些模湖。
下一刻,林可的身軀之中能量沸騰,而後身子一瞬間就化為一道恐怖的光柱消失在原地。
“轟!
!”
技能——光速!
而在原地,光速過後的能量波動和那種恐怖的速度,嚇得這些克厄斯人族呆立原地。
“這是什麽新技能……”菲爾頓也呆呆看著這一幕,然後心裏開始暗暗思索。
他已經外派到克厄斯十多年了,也學會了很多克厄斯這地方的特殊能力,差不多該回去了吧?
不然以大荒城這種超高速發展態勢,未來他回去被當成原始人都有可能吧?
不過菲爾頓又想到,自己現在可不就是原始人嘛?
而就在他再思考時,不遠處的那個等級最高的人走了過來。
“你……你說你們林可大人真的隻有星輝級?!”
這個等級最高、體型最大的人,是一個臉上藍色顏料塗抹最多的中年男人。
長得十份粗狂,但是有種威武雄壯之氣,手中還有骨頭製作的拐杖。
“是的,尊敬的巫。”菲爾頓點了點頭:“那位大人就是熔岩公爵林可,也是我的上司。”
聞言,這位被稱之為巫的人看著已經失去蹤影的林可,眼中的震撼之色未消:“公爵先生的力量……真是偉大而先進。”
思想,是前世先賢們留給林可的寶貴財富。
很多人誌在天下,總會說救一個人不如救十個人,救十個人不如救百人、千人、萬人。
所以,看見一人也不救,看見十人也不救,隻救萬人。
可是,這樣對嗎?
不管對不對,林可起碼要做到的是不違背本心。
那個小犬人,救了也就救了。
包括那個教士達克莉也是如此。
以林可的眼光不難看出,那位達克莉其實是在偷偷幫助這些平民的。
靈魂上的年齡騙不了人。
這達克莉實際上隻是二十歲左右的女生,但是外表看起來兩百歲不止。
這是源自於肉體的衰老。
而從剛剛達克莉使用永恒暮光教派技能時的輕微法則波動可以感知到,她救助小犬人的母親時也出了力。
以晨光,換暮光!
用暮光,終結傷病!
不得不說,不管永恒暮光教派最上麵的那位是怎樣的心性,但是最起碼這種均衡法則是不錯的。
這種教派雖然是一神教,但是最起碼傳播的同時能夠減輕一些社會負麵的東西,比如病痛。
這本就是智慧生命的根本需求之一,再加上均衡、平衡、等價代換這種強大法則……
難怪永恒暮光當年能成為主宰。
林可一邊在空中行走,一邊觀察下麵的情況。
沒一會兒,那個大教士就追上來了,然後兩人一路走走停停,瀏覽這一片區域的城市。
這位大教士負責的區域僅僅是周圍三十六座大大小小的城市。
在城市中有明顯的階級劃分,最高級的自然是神職者,其次是富商,再次則是平民,以及各種奴隸。
,此時想要體驗的就是不同製度下人民的生活。
他一路走走停停,大教士也陪著他,一路介紹。
當然了,在大教士看來,這裏的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貧民的地位就應該低於神職者。
畢竟這裏的職業者中,占比最大的就是神職者。
弱肉強食,理所當然。
林可也不會去扭轉這個大教士的觀念。
畢竟這個大教士不知道概率問題,不知道龐大的基數更容易誕生天賦好的人。
他隻是走走看看,遇到有困難的,他會直接出手幫忙。
遇到作惡的,他也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就這樣,花了將近半年的時間,若有所獲的林可離開了永恒暮光大陸,去往了克厄斯大陸。
……
克厄斯大陸一片荒涼。
而傳送陣所在的位置,是一處荒涼的小山。
“嗷嗚!
!”
一聲嘹亮的狼嚎聲響起。
“嗷嗚!”“嗷嗚!”“嗷嗚!”……
下一刻,一連串的狼嚎起伏交錯,然後以一種特殊的韻律傳送出去。
林可望過去,看到了一匹匹土黃色的巨狼圍了上來,一頭比一頭靈動。
“土狼?”林可挑了挑眉。
而就在下一刻,這些土狼紛紛化為了人形。
這些人一個個身穿草裙,身上塗抹著各式各樣的顏料。
克厄斯人族!
與納森格人族很像,都是正常的手足五官,隻不過這裏的人骨骼更加寬厚緊實。
“林……林可殿下!”
就在林可準備開口時,有人驚喜開口。
林可看過去。
那個人很明顯就是納森格人,體格比旁邊的克厄斯之人小了很多。
“你是……嗯,菲爾頓?”
林可頓時想起一個人名,
以他現在的層次,大腦幾乎等同甚至超過超算、超存儲了。
大荒城的每一個士兵,他基本上都記得。
更別說將領。
“是的,林可殿下!”這名叫菲爾頓的將領應該就是附近的負責人了。
隻不過從靈魂氣息來看,六十多歲地的菲爾頓已經是十五級的職業者了,相當年輕。
這種人,就是組成大荒城雄厚實力的中間力量。
“您怎麽來克厄斯了?大荒那邊的精力不是應該投入在前線上嗎?您怎麽會親自來克厄斯?難道是為了野獸之靈?”
菲爾頓此時很激動。
雖然他年齡比林可大,但是也幾乎是林可的全品類粉絲了。
要知道,年齡有時候並不代表一切的。
不管是畫作、小說等藝術,還是熱學、光學等科學,就算是領地建設、思想文化、軍隊管理及戰爭等,林可幾乎都是頂尖的。
再加上林可那種對人民的友好,這使得菲爾頓成了林可的全品類粉絲。
“不,我就是走一走,看一看。”
林可對菲爾頓點了點頭,然後又對旁邊體型最大的那個人類笑了笑,身影頓時有些模湖。
下一刻,林可的身軀之中能量沸騰,而後身子一瞬間就化為一道恐怖的光柱消失在原地。
“轟!
!”
技能——光速!
而在原地,光速過後的能量波動和那種恐怖的速度,嚇得這些克厄斯人族呆立原地。
“這是什麽新技能……”菲爾頓也呆呆看著這一幕,然後心裏開始暗暗思索。
他已經外派到克厄斯十多年了,也學會了很多克厄斯這地方的特殊能力,差不多該回去了吧?
不然以大荒城這種超高速發展態勢,未來他回去被當成原始人都有可能吧?
不過菲爾頓又想到,自己現在可不就是原始人嘛?
而就在他再思考時,不遠處的那個等級最高的人走了過來。
“你……你說你們林可大人真的隻有星輝級?!”
這個等級最高、體型最大的人,是一個臉上藍色顏料塗抹最多的中年男人。
長得十份粗狂,但是有種威武雄壯之氣,手中還有骨頭製作的拐杖。
“是的,尊敬的巫。”菲爾頓點了點頭:“那位大人就是熔岩公爵林可,也是我的上司。”
聞言,這位被稱之為巫的人看著已經失去蹤影的林可,眼中的震撼之色未消:“公爵先生的力量……真是偉大而先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