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
這個領主大人非常科學 作者:小白白的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最終,約翰還是很聽話地去修煉了。
也不知道刺激到他的是那句“不如尼克斯”,還是“無法跟上林可腳步”,亦或是兼而有之。
林可則是去陪芙隆玩。
這次出來,林可想讓自己母親好好開心玩耍一次,散散心。
把前幾天大驚和大喜都衝淡一點,對身體好。
於是,林可使出渾身解數,演技堪比氣死諸神之王那天,逗得芙隆一路上笑聲連連。
就這樣,正午時分終於到了最近的一處小城——鸚鵡城。
“小林可,你猜為什麽叫鸚鵡城?”
芙隆頭上戴一朵黃色鮮花,興奮得就像是準備進城的村姑,隻不過是天真浪漫美麗版本的。
芙隆,總是有一種特殊的氣質,這種氣質是林可所見的人當中最特殊的。
“我不知道呢。”也不想知道。
林可依舊維持著“可愛且善解人意的兒子”這一人設,努力讓母親開心一點。
這個世界上如果說林可唯一在乎的應該就是母親了,其次才是他的老師和約翰、尼克斯等人。
至於那什麽阿讚恩子爵,排名大概在一百多名,應該在老約爾附近。
老約爾是他們城堡專門鏟糞的一個仆人。
“嘻嘻,我告訴你哦!鸚鵡城之所以叫鸚鵡城,是因為這裏每五年就會有一次鸚鵡遷徙的浪潮呢!”
芙隆一臉期待道:“上一次我就看過,可好看啦!紅紅綠綠的,當時你父親陪我一起看的,唉……”
說著說著她就歎了一口氣。
六年沒見了已經。
林可看到自家可愛的母親變得憂愁,對那個加羅塞真的是恨得牙癢癢。
雖然他知道加羅塞在外麵征戰是最好的選擇。
畢竟加羅塞越強,家族生存下去的保障也越大,資源也越多。
但是,管他那麽多的,把自己母親丟在這不管不問。
就算加羅塞是一位好領主,但是也絕對不是一位好父親,更不是一位好丈夫。
“母親,到城門啦!”林可指了指前方的城牆。
隻見在前方,正是一座建立在平原之上的城市。
這城市的城門很大,周圍還有一圈又淺又窄的護城河,連通了一條河流,緩緩流向遠方。
這條河流是林可一直很眼饞的,因為在阿讚恩那邊隻有另一條小河,水流也不如這邊大。
“嗯嗯,讓采購隊去買東西,我帶你逛逛鸚鵡城!”
芙隆的興致一下子就起來了,憂愁什麽的也忘得一幹二淨。
林可笑了笑,點了點頭,尼克斯和約翰也從車廂出來,跟著林可他們一起。
城門處來來往往進出的人很多,都是從其他地方來的村名、行商之類的,也有一些采購隊。
好在城門夠寬,足夠他們進出了。
城門士兵見到林可他們車隊阿讚恩的標誌,立刻昂首挺胸地行右手錘胸禮。
他們都是阿讚恩家族的一份子,自然熟悉自己家族的嫡係隊伍。
原本加羅塞這一支不能算是嫡係,不然也不會分到那麽偏遠的一個城堡。
但是自從加羅塞橫空出世奪得子爵之位,把整個家族都帶領著成了子爵家族並且打下一大塊地盤之後,加羅塞這一支就成了家族嫡係。
納森格的爵位體係很簡單很粗暴很無腦,估計跟那位國王不認真治理有關,也跟位麵探索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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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還有無盡位麵等著貴族們探索,誰會把精力繼續放在區區幾塊子爵領上呢?
“小林可,我們走!”
進了城一段距離,人開始多起來,嘈雜喧鬧,芙隆抱著林可就從車上跳下去。
約翰和尼克斯也跟著,還有兩個衛兵隊的一組和二組組長跟著他們保護。
林可很抗拒被抱,不過芙隆很喜歡抱他,還喜歡捏他臉蛋,他也隻能受著。
“嗯……帶你看什麽呢……對了!我們先去雜亂街看看!”
芙隆興致衝衝地往一個地方跑去,就像關久了的小姑娘。
林可晃裏晃蕩的,不由得拍了拍芙隆:“母親,你放我下來自己走。”
後麵的約翰、尼克斯和衛兵組長等人低著頭,裝作沒看到的樣子。
他們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爺像個孩子一樣被抱著。
平時在他們眼裏,少爺就是“注定偉大的職業者”、“天賦耀眼的同學”和“嚴厲的訓練官”。
或許也隻有在芙隆夫人眼裏,少爺依舊是一個六歲生日都還沒過的孩子吧。
“到了!”
小跑了一會兒,芙隆有點喘,於是把林可放了下來:“小林可,你已經六歲了,要學會自己走路知道嗎?累死啦……”
不是,女士,你好不講理。
“聽到了。”林可無奈點點頭,奶聲奶氣的。
“好了,走吧!”
芙隆滿意地捏了捏林可的臉蛋,然後拉著他往裏走。
雜亂街是一條類似於百貨街的地方,什麽東西都有人買賣,什麽樣的人這裏都有。
比如一些蹲在街角把玩著鋒利小刀的小混混,他們一般是小偷、盜賊,有時也可以身份轉換成強盜。
還有一些頭戴兜帽、行色匆匆的人,顯然就是有貴重物品想要賣出去或者買回來。
還有一些麵露風霜的旅者,一些街邊乞討和賣藝的行者,一些神色警惕的衛兵……
人很多很雜,林可也在感知周邊,衛兵也是,包括約翰和尼克斯也是一臉警惕地環顧四周。
隻有某個傻姑娘……
“哇,林可你快看你快看,他們在噴火!”
“哇!那個人跳得好高!”
“哇,好可愛的貓!”
“哇……”
要不是人很多,芙隆都快蹦蹦跳跳起來了。
簡直就像林可牽著芙隆,而不是芙隆牽著林可。
“嗷嗚!!”
“嘎嘎!”
“吱吱吱……”
那邊還有一個類似於寵物店的地方,門前幾大個鐵籠子,其中關著各種野獸,倒是沒看到魔獸。
“走,小林可,我帶你去看動物!”
芙隆拉著林可往那邊走,仿佛是林可想看動物一樣。
得益於他們身上穿著大紅色花紋的衣服和貴族標識,所以沒有什麽下九流的人敢來碰他們。
這裏可是阿讚恩麾下的城池,大紅色就是阿讚恩的主流色調。
直到……
“哦~這是誰!尊貴的芙隆夫人,阿讚恩最甜美的火紅之風,竟然吹到這兒來了,歡迎歡迎……”
一個油頭粉麵的人出現在林可他們麵前,一臉帶著自信的微笑。
那自信的光芒不僅把他的油肚都掩蓋住了,更是把眼神深處的情欲掩蓋了。
最甜美的火紅之風,是對芙隆的一種讚譽,代表了當年加羅塞子爵和芙隆結婚時,賓客對於芙隆的認可。
“桑迪爾男爵,你好呀!”
芙隆笑顏如花,天真浪漫、懵懵懂懂,仿佛一朵純白的水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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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有某個傻姑娘……
“哇,林可你快看你快看,他們在噴火!”
“哇!那個人跳得好高!”
“哇,好可愛的貓!”
“哇……”
要不是人很多,芙隆都快蹦蹦跳跳起來了。
簡直就像林可牽著芙隆,而不是芙隆牽著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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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嘎!”
“吱吱吱……”
那邊還有一個類似於寵物店的地方,門前幾大個鐵籠子,其中關著各種野獸,倒是沒看到魔獸。
“走,小林可,我帶你去看動物!”
芙隆拉著林可往那邊走,仿佛是林可想看動物一樣。
得益於他們身上穿著大紅色花紋的衣服和貴族標識,所以沒有什麽下九流的人敢來碰他們。
這裏可是阿讚恩麾下的城池,大紅色就是阿讚恩的主流色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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