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部有關一位居住在治亞州的黑人ー生尋找自我的小說,以上是其中一段關於大角鬥的述。30年代,涼風徐徐、芳香宜人的美方多下,大角對白人男性來說,充滿男的交場合中最適的開胃菜男漢定義者海明經辦過第4。


    一群黑皮膚的年輕人為了點薄獎金,展開蒙眼無底的激烈鬥單單為了錢,似乎還不足以解這些年輕黑人參與這種造成自己齒斷、骨裂活動的原因。


    另一方麵的解釋似乎指向那一股怒氣,為了向他們自己、對手和朋友證明自己強悍無匹,尤其是向那些白人炫耀平他們所畏懼的力量。


    但他們卻不知道,那些們每一下重擊而驚呼的人,其實隻是視他激烈的戰鬥為小醜的舞蹈。可以說,黑入青年割了他們最具威脅的侵略性給白人娛樂。


    從某些角度來看,大角鬥的影子至含仍然隱隱存在於美國的各職業運動中,不板、白人觀眾以及場中的有色運動劃當會有人大聲。


    這是國所有的職業運動,最初都是不允許自外的有色人種參與,反而是黑人想進入運動與民權運動掛,積極地想斷人但仔細思考,這種說法不過是欲蓋彌彰而已早在美國建國之前,就有許多黑人為了錢而進行競技活動,為白佬提供刺激娛樂,他們已經稱得上職業運動員了。


    隨著時間推移,各式樣的運動被發明,他們的技項目也存富,白人能玩的,他們也能,甚至玩那些在鎂光燈下所謂的職業運動們眼裏,好似扮家家酒,但職業的卻遠遠不是這些黑哥兒們所能企及的,這叫他們如何不視其為一種不公與不義。


    他們的強大背後有無數的冤魂在哭泣,這是兩個怨念集合體,他們能碾殺一切弱小,所到之處望風披靡。


    互相是對手的他們,深諳97年街機上某風靡遊戲上兩人出位於無數傑出人才的真理其實這是人為的…他們本不對位,不過人總是這麽想,他們在各自的領域內都能拔劍茫然的時候,必然會有某種可能。


    便有勇者在他們接近的時候,悄悄地放下個看起來是vs形狀的紅色物體,大家都看著呢,你們也就配合一下吧。然而,互廢武功是很讓人掃興的,何況有一方打得再難看也要搞下20分。


    雙方就像暗合一樣,在對位對方最強的點上,放上了兩個不錯的人選,很顯然在某些時候讓他們能有所作為,但是就像某人悲哀的脫衣自虐(毀目)宿命無法擺脫一樣,總能讓兩大巨星在恰當的時候出盡風頭被打爆。


    其實這種對立? 從某種角度講是我們自身營造出來的氣氛,寬容的講競技體育需要競爭? 當然最好不是惡意的? 任何的比賽都需要英雄。


    今年夏天過去幾年裏扮演這個英雄形象的奧尼爾,離開了為他提供英雄劇集的洛杉磯。其實我們回過頭來仔細想一想,應該說他跟科比在一起才真正算得上是聯盟的統治者。


    如果說? 在《黑客帝國》裏一身酷裝? 穿梭於兩個世界的尼奧是拯救世界的那個人? 在nba世界裏,那些球隊的靈魂人物則是球隊、甚至整個聯盟的救世主。


    他們的出現和存在,帶給了精彩籃球得以活的元素。而當奧尼爾跟科比決裂,被譽為那個人的球星徹底消失後,誰又將成為nba新一代的救世主呢?


    望著手上那張著名的nba海報? 低著頭高舉雙拳的拉裏·伯徳站在最左側? 抬著頭、右手食指點天的魔術師約翰遜位於中間? 最右邊的飛人喬丹輕吐舌頭現任tnt評論員的史蒂夫科爾邊輕微點著頭? 一邊對前來采訪的《組約時報》記者說:“這三個人就是nba80年代和90年代的那個人,拉裏也許是曆史上手感最好的射手? 魔術師的傳球最讓我激動,而我的隊友邁克爾很可能是曆史上最偉大的球員。”科爾還笑著補充了一句:“如果拉裏願意騰出一點位置? 站在最前麵的或許還有托馬斯? 盡管這是我最討厭的後衛之一。但他們四人代表了nba的那個時代。”


    而科爾提及的這些那個人也是斯坦恩需要千恩萬謝的四個人。不同於前任奧布萊恩的是,斯特恩發現nba最好賣的商品其實正是球員。於是,極力包裝超級球星成為聯盟追求市場化和影響力的突破口, theman成為總裁先生手上的最大王牌,進而大獲成功。


    於是,追尋那個人成為nba長期以來不懈的使命或者說大賣點。uu看書ww而當上述四人相繼離開退居幕後時,nba急需新人盡快地接過他們傳遞下來的火炬。


    如果追求與曆史對仗工整,現在看來,奧尼爾、鄧肯、加內特和科比或許可以說是當今nba的那個人。但這樣的提法讓科爾很困惑,他認為ー名時代巨星必須具備三種特質,殺手本能、巨大人氣和至少一枚冠軍戒指,符合這三條的超級球員實在是太少。


    科爾說:“凱文是目前最全麵的球員,也有很多追隨的球迷,可他手上沒有戒指,沙克有戒指,可是他缺乏殺手本能;至於科比,他三樣都不缺,但是想想他的官司麻煩和威脅會離開洛杉磯的事情他也缺少說服力。”


    科爾首推的是鄧肯:“蒂姆是那個人,他身上有一股讓人難以置信的競爭精神。如果讓我為nba挑選一名代言人,那就是他了。”這也隻是科爾的個人觀點。鄧肯偉大無可否認,但想想他的單調、沉悶和乏味,讓他為nba代言實在會湮沒了球場內外許多更精彩的元素。


    那麽,麥迪是那個人嗎?至少對火箭來說,他是的,但不是nba的那個人。那韋伯呢?他得數據相當耀眼,具有成為那個人的很多素質,可是他總在第4節和關鍵時刻不敢要球,這多少有些遺憾。


    再看看現在的阿倫艾弗森,連費城都認為他不再是76人的那個人,糟糕的答案或許更適合來形容現在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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