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題)第四節比賽就要開始了,標靶中心所有的球迷都在焦急地盯著森林狼隊的入場口。就在這時,一個高大的身影像標槍般屹立在那裏——是的,凱文·加內特,他回來了!伴隨著震耳欲聾的歡呼,加內特快步走向隊員席,抓起一個籃球,狠狠地砸了一下,用他那剛剛被縫過12針的頭顱。
“我有目空一切的資格”
這是北京時間3月29日上午進行的一場比賽,明尼蘇達森林狼隊主場迎戰達拉斯小牛隊。在此之前,標靶中心的狼群已經迷失了方向,8個主場,他們1勝7負;明尼蘇達人已經掉到了西部第6,媒體諷刺他們在做“自由落體運動”。
“吃掉小牛,除此之外我們無路可走了。”加內特的眼神滑過每一個隊友的臉龐,所有人都感到了刺骨的涼意,那是狼的眼神,在初春的料峭寒風中發出死戰的光芒。後麵是萬丈懸崖,一旦摔落便屍骨無存;麵前是敵人無往不利的尖角,讓所有對手膽破肝碎。
除了狼。
恐怕沒有多少人知道,比賽前森林狼隊走出更衣室時,加內特發出了一聲震天巨吼,音量之大足以攝人心魄。他的好朋友比盧普斯說:“這是凱文本賽季頭一回在走廊裏大吼,小心,他要殺回來了!”達拉斯人對此並沒有置若罔聞,老尼爾森製定的“取勝之匙”中,第一條就寫道:“所有人都要全力遏製凱文·加內特的精神攻勢!”
但沒有用,這注定是屬於狼的地盤,屬於狼的比賽;哪怕他被王治郅一個假動作晃開,哪怕他那高傲的頭顱重重磕在地上。
鮮血已經浸透了毛巾,無數人驚恐地大張著嘴,加內特還沒有站起來。但似乎有什麽東西透過重圍,直射出來——是那不變的狼的眼光!黑白分明的目光中凝結著的,是如同明尼蘇達冰原一般堅固的對勝利的渴望,這就是那令人膽寒的精神攻勢!
不用再贅述任何事情,隻要加內特在場上,比賽都在他的掌握之內。比賽最後關頭,加內特牢牢抓下籃板,同時也抓下了期盼已久的勝利。“是時候了,終於輪到我們表演的時候了。”加內特在賽後接受采訪時說,他沒有忘記自己的習慣,擺出“v”字型手勢朝鏡頭揮了揮,一嘴的大白牙在勝利後衝著每個人開心地笑。
他一直是這樣,可以頂住重壓,卻未必能夠平靜地承受沉重後的歡樂。兩年前加內特第一次參加奧運會,在美國男籃和立陶宛男籃陷入最終的苦戰時,是他一個補籃拿下比賽;於是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楞楞地說了句:“穿上這身隊服,我就有目空一切的資格。”
他就是如此,當新秀時如此;成為隊長後也沒有改變。不了解他的人說:狂妄;森林狼隊的所有人都說:就需要這樣的頭狼。
沒有人去否定他眼中如狼般爆射的寒光,即使那裏沒有尊重和同情。
因為那是一種不死的求勝欲望,是疲憊生活中永遠的英雄夢想。
“偉大的人都愛回憶過去”
加內特喜歡回憶,喜歡帶著他的夢想,去回憶生命中經曆的一個個地方,那裏有他兒時的憧憬和希望。
南卡羅萊納州的馬爾丁,極目連天的農場,這就是加內特的故鄉。那時侯這裏的孩子們大都喜歡在木蘭樹叢中追逐嬉戲,或是在僅有的兩個車庫裏玩“警察捉黑幫”。
和其他孩子不同的是,加內特喜歡打籃球。馬爾丁的所有人都知道這個瘦孩子,因為這個地方隻有一個體育公園,瘦孩子每天都會在那裏練習投籃。他每天早上9點開始練習,直到淩晨3點才回家睡覺。是的,每天如此。
以至於所有人都以為瘦孩子瘋了,因為當他們中午11點起床後路過體育公園時,都會看到那個頎長的身影——人們因此得出結論:這家夥為了籃球根本不睡覺。“偉大的人都愛回憶過去,我也不例外。”加內特撫摸著自己狹長的腦袋說道。
他明白自己曾經經曆過什麽,所以他開始變得與眾不同:他在自己的大臂上刺上了一塊醒目的刺青:一隻緊握籃球的手,uu看書wwuuashu 下麵是三個字——血、汗和淚。
狼一樣的男人,不會忘記自己的經曆。
他甚至清晰地記得:自己在身高長到1米98時才知道怎樣扣籃;他甚至沒有忘記:自己第一次參加nba球員訓練營時,是怎樣被羞辱得無處容身。“無論什麽時候,我都不會忘記自己小時侯在街邊上用手指轉動籃球,繼父就站在街對麵,他讓我把籃球扔掉,然後跟他回家;我盯著他,說:‘不!’”
於是他開始從心所欲。每一次用頭去撞擊陪伴自己的籃球;每一次勝利後酣暢淋漓地仰天怒吼,都是這頭年輕的狼向“屈服”說“不”的時候。在選秀夏令營裏,他為了讓球探們看好他,曾經反複用手去觸摸籃板的頂部——右手,然後是左手。
和許多高中生球員一樣,25歲的他喜歡佩帶粗大的銀飾;喜歡纏上黑色的頭巾以示成熟;喜歡買很多玩具逗自己開心。加內特快樂而有禮貌,但使他成為呼喝群狼的領袖的,正是那種與生俱來的孤傲。他仍然愛練習跳投,不過是在標靶中心的體育館裏;投著投著,他會從一個細小的動作差別中感受到靈感,然後就這樣跳著,叫著;直到疲倦。等等,疲倦?他會疲倦嗎?抱歉。
(尾聲)加內特依舊在場上不知疲倦地向天空揮動著他的雙臂,迅捷而有力;依舊咆哮著,呐喊著。沒有人懷疑他的能力和鬥誌,就像原野上的頭狼一樣。也許在加內特的心中,作一個領袖就像當一隻頭狼,尋求一種放浪的自由,尋求一種無拘無束的張揚。
“我有目空一切的資格”
這是北京時間3月29日上午進行的一場比賽,明尼蘇達森林狼隊主場迎戰達拉斯小牛隊。在此之前,標靶中心的狼群已經迷失了方向,8個主場,他們1勝7負;明尼蘇達人已經掉到了西部第6,媒體諷刺他們在做“自由落體運動”。
“吃掉小牛,除此之外我們無路可走了。”加內特的眼神滑過每一個隊友的臉龐,所有人都感到了刺骨的涼意,那是狼的眼神,在初春的料峭寒風中發出死戰的光芒。後麵是萬丈懸崖,一旦摔落便屍骨無存;麵前是敵人無往不利的尖角,讓所有對手膽破肝碎。
除了狼。
恐怕沒有多少人知道,比賽前森林狼隊走出更衣室時,加內特發出了一聲震天巨吼,音量之大足以攝人心魄。他的好朋友比盧普斯說:“這是凱文本賽季頭一回在走廊裏大吼,小心,他要殺回來了!”達拉斯人對此並沒有置若罔聞,老尼爾森製定的“取勝之匙”中,第一條就寫道:“所有人都要全力遏製凱文·加內特的精神攻勢!”
但沒有用,這注定是屬於狼的地盤,屬於狼的比賽;哪怕他被王治郅一個假動作晃開,哪怕他那高傲的頭顱重重磕在地上。
鮮血已經浸透了毛巾,無數人驚恐地大張著嘴,加內特還沒有站起來。但似乎有什麽東西透過重圍,直射出來——是那不變的狼的眼光!黑白分明的目光中凝結著的,是如同明尼蘇達冰原一般堅固的對勝利的渴望,這就是那令人膽寒的精神攻勢!
不用再贅述任何事情,隻要加內特在場上,比賽都在他的掌握之內。比賽最後關頭,加內特牢牢抓下籃板,同時也抓下了期盼已久的勝利。“是時候了,終於輪到我們表演的時候了。”加內特在賽後接受采訪時說,他沒有忘記自己的習慣,擺出“v”字型手勢朝鏡頭揮了揮,一嘴的大白牙在勝利後衝著每個人開心地笑。
他一直是這樣,可以頂住重壓,卻未必能夠平靜地承受沉重後的歡樂。兩年前加內特第一次參加奧運會,在美國男籃和立陶宛男籃陷入最終的苦戰時,是他一個補籃拿下比賽;於是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楞楞地說了句:“穿上這身隊服,我就有目空一切的資格。”
他就是如此,當新秀時如此;成為隊長後也沒有改變。不了解他的人說:狂妄;森林狼隊的所有人都說:就需要這樣的頭狼。
沒有人去否定他眼中如狼般爆射的寒光,即使那裏沒有尊重和同情。
因為那是一種不死的求勝欲望,是疲憊生活中永遠的英雄夢想。
“偉大的人都愛回憶過去”
加內特喜歡回憶,喜歡帶著他的夢想,去回憶生命中經曆的一個個地方,那裏有他兒時的憧憬和希望。
南卡羅萊納州的馬爾丁,極目連天的農場,這就是加內特的故鄉。那時侯這裏的孩子們大都喜歡在木蘭樹叢中追逐嬉戲,或是在僅有的兩個車庫裏玩“警察捉黑幫”。
和其他孩子不同的是,加內特喜歡打籃球。馬爾丁的所有人都知道這個瘦孩子,因為這個地方隻有一個體育公園,瘦孩子每天都會在那裏練習投籃。他每天早上9點開始練習,直到淩晨3點才回家睡覺。是的,每天如此。
以至於所有人都以為瘦孩子瘋了,因為當他們中午11點起床後路過體育公園時,都會看到那個頎長的身影——人們因此得出結論:這家夥為了籃球根本不睡覺。“偉大的人都愛回憶過去,我也不例外。”加內特撫摸著自己狹長的腦袋說道。
他明白自己曾經經曆過什麽,所以他開始變得與眾不同:他在自己的大臂上刺上了一塊醒目的刺青:一隻緊握籃球的手,uu看書wwuuashu 下麵是三個字——血、汗和淚。
狼一樣的男人,不會忘記自己的經曆。
他甚至清晰地記得:自己在身高長到1米98時才知道怎樣扣籃;他甚至沒有忘記:自己第一次參加nba球員訓練營時,是怎樣被羞辱得無處容身。“無論什麽時候,我都不會忘記自己小時侯在街邊上用手指轉動籃球,繼父就站在街對麵,他讓我把籃球扔掉,然後跟他回家;我盯著他,說:‘不!’”
於是他開始從心所欲。每一次用頭去撞擊陪伴自己的籃球;每一次勝利後酣暢淋漓地仰天怒吼,都是這頭年輕的狼向“屈服”說“不”的時候。在選秀夏令營裏,他為了讓球探們看好他,曾經反複用手去觸摸籃板的頂部——右手,然後是左手。
和許多高中生球員一樣,25歲的他喜歡佩帶粗大的銀飾;喜歡纏上黑色的頭巾以示成熟;喜歡買很多玩具逗自己開心。加內特快樂而有禮貌,但使他成為呼喝群狼的領袖的,正是那種與生俱來的孤傲。他仍然愛練習跳投,不過是在標靶中心的體育館裏;投著投著,他會從一個細小的動作差別中感受到靈感,然後就這樣跳著,叫著;直到疲倦。等等,疲倦?他會疲倦嗎?抱歉。
(尾聲)加內特依舊在場上不知疲倦地向天空揮動著他的雙臂,迅捷而有力;依舊咆哮著,呐喊著。沒有人懷疑他的能力和鬥誌,就像原野上的頭狼一樣。也許在加內特的心中,作一個領袖就像當一隻頭狼,尋求一種放浪的自由,尋求一種無拘無束的張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