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思覺得,這就是緣分,剛好在這中秋佳節的時候,寫到關於家的情節。這兩章,可能很多讀者不愛看,但是魔思想借此思念一下父母,因為又是一個中秋佳節,魔思不能陪伴父母身邊,希望大家理解!】
一張機票,跨越兩千一百裏路,曆時兩小時十六分鍾,王立紅從金城市,藍天白雲裏悠了一趟,飛回了自己的家鄉。
在機場的時候,一個小孩兒還鬧了個笑話,上飛機前,他死活不進去,一邊哭一邊說:“媽媽!我求你們了,我不要坐飛機,會消失的。”
他媽媽氣急敗壞的說:“死小子,你以為這是去馬來西亞啊。”
王立紅的家鄉漁溪鎮,是一個不算發達的城鎮,還有很多的鄉村,都沒有修建好水泥大路。這裏並不像金城市那麽繁華熱鬧,但是卻多了一份質樸的鄉村氣息。這裏,是生他養他的地方。
一座小的鄉鎮醫院,一座座新建的兩層三層的農村住宅,一條所謂的步行街,但是卻隻用來趕集賣菜。街上沒有什麽品牌服飾店,就是一些小吃店,攤位店,還播放著刀郎的歌“那一夜我喝醉了,拉著你的手……”還有一些常年在家的婦孺中年,正在街道兩邊,擺起了麻將桌,娛樂起來。
有時候他們會為了一把牌,一塊幾毛錢的輸贏,爭執幾句,也會談起誰誰誰家的兒子,交了什麽樣的女朋友,大家評頭論足一番,還會為了哪裏有什麽私活兒可以接,工價多少錢一天,在細談祥說好一會兒。這就是王立紅印象中,永遠不變的家鄉感覺。
出了機場,搭了長途汽車,再轉車短途。下了汽車,王立紅踏出了車門的時候,有一種久違的感覺,話說從上次回家距離現在,又已經過了兩年。
王立紅下車之後,望著家鄉的一些變化,有些歡喜,有些激動。看著路麵的坑窪和粉塵,他似乎又回到了十歲那年的夏天。還是腳下的這條路,那年,他和小夥伴兒們,穿著短褲背心兒,在烈日下滾著鐵環,嬉戲追逐。
“哎,這不是立紅嗎?好久不見,人又長帥了,出去找大錢回來啦。”鎮上岔路口買鹵菜的朱大媽,看著背著行禮包的王立紅,笑著跟他打了招呼,表情親切溫和。
“朱大媽!沒有想到你還認得我啊?哈哈哈……”王立紅望著已經白發換青絲的朱大媽,笑著回應著,但心裏卻多了一絲對歲月的感歎。
他還記得那個時候,朱大媽還挺年輕,每次去她哪裏買鹵菜,她都會送王立紅一個雞腳雞翅什麽的。
“怎麽會不認得啊,我可是看著你從小長大的呢。”朱大媽一嘟嘴,言語樸實真摯,讓人覺得有種親近感。
告別了朱大媽,一路上又有好幾個叔叔阿姨的,看見王立紅回家,都滿臉笑容的跟他打著招呼,寒暄著。
“王三!你大兒回來了。”老爸的好朋友,買皮鞋的劉叔叔,看著王立紅,朝正在他店門口打麻將的立紅老爸喊道。
王立紅的老爸聽他這麽一喊,趕緊站起來,對自己的牌友抱歉道:“我今天不打了,立紅回來了,你們繼續吧。”
說完,打開麻將桌的抽屜,將裏麵的一些五塊一塊的零錢收好,趕緊朝王立紅走去。
暫別兩年後,王立紅看見朝自己走來的老爸,他心裏有種說不出的酸楚。在他的記憶中,老爸是一個精幹的男人,個子不高不胖,他不計較穿著,隻要幹淨就好,有時候幾年都不買一套新衣服。總是將那一頭烏黑的板寸的頭發,梳得整整齊齊,胡子也刮得幹幹淨淨。
此時,在看自己麵前的老爸,穿著的風格依然沒有改變,隻是滿頭的黑發,已經開始消退,黑發中的銀白,已經占了大多,原來平整的臉上,現在也已經有了皺紋,唯一不變的是那種眼神,那種關心的眼神,從以前到現在,一直沒有改變。
這時候,王立紅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詞:“時間都去哪兒了,還沒好好感受年輕就老了,生兒養女一輩子,滿腦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時間都去哪兒了,還沒好好看看你眼睛就花了,柴米油鹽半輩子,轉眼就隻剩下滿臉的皺紋了……”
“爸!我回來了!”王立紅說出這句話的時候,眼眶濕潤了。
“嗯,你媽在家裏等著呢。來,我幫你拿。”老爸雖說是一個漢子,此時在久違的骨肉重逢一刻,也情難自禁,黑灰的眼睛裏,泛起了淚光。說著就要將王立紅的背包搶過去,自己來提。
王立紅趕緊阻止到,用手搭在老爸的肩膀上,心疼著他說:“不用了,我自己來。走,回家。”
坳不過老爸的堅持,肩上的背包被他搶了過去,跟王立紅一起往家走。
在路上,一直笑著跟鄰裏鄉親打招呼,一臉笑意。
還沒有到家,剛從鄰居家的外牆轉個彎兒,便看見老媽站在家門口那條小路上,一直盯著路這邊看,似乎還有點著急。
看到王立紅和老爸的身影一刻,她一下笑了出來,趕緊迎了上來。
王立紅激動的朝老媽跑了過去,情不自禁的抱著她,這一下,老媽有些錯愕,顯然有些吃驚。
王立紅看著媽媽的臉,心裏那種酸楚更甚,在他的記憶中,老媽應該還沒有白頭發,穿著應該還要再稍微年輕一點。這一刻,王立紅突然想起了老媽年輕時候的模樣,想著想著,便心疼起來。
晚上,老媽做了好多的菜,每一道菜,王立紅都覺得是那麽的好吃,那麽的香。老爸倒了一小杯白酒,自己獨酌,不過他喝得很開心。老弟已經上初中了,上完晚自習也就該回來了。
吃飯的時候,老爸還會跟老媽鬥幾句嘴,不過言詞中,已經沒有了當年的激烈和衝動火氣,隻沉澱下了一起走過來的不爭與珍惜。看著老爸老媽這些溫馨的樣子,王立紅居然羨慕了起來。羨慕他們之間這種情感,那種從無欲無求的愛情,升華成為的親情。
吃完晚飯,收拾好之後,終於到了這個該麵對的問題了。一談到這個問題,王立紅就不知道該怎麽麵對了,那就是終身大事,婚姻問題。
老爸吸了一口煙,一邊吐氣一邊說:“立紅!聽你說這次回來隻有十天,那你看看哪天去跟人家見一麵吧,聽你五舅說,人家姑娘挺不錯,是個護士。”
一說到這事兒,老媽就特別來勁,放佛想馬上把王立紅和對方送入洞房,明天就能抱孫子一樣。
不過也不怪他們,王立紅好多同學朋友,早就已經結婚了,現在兒子都快打醬油了,他自己還在飄著。
“哎,老爸,能不能再給我緩緩啊,我自己找,我不喜歡相親。”王立紅婉言拒絕道。
他這話一出,老爸臉一下就變難看了,聲調也大了些:“你自己找,你都找了多久了啊,前麵那幾個,小穎阿玲什麽的,你哪一個到頭兒了啊,你別再那麽花心的瞎整了。”
王立紅這些破事兒啊,還得怪那些女的,個個拿著他手機,就專門找他老爸老媽的號碼,然後打過去,爸啊媽的,叫得比王立紅叫得還親熱。以至於,老爸老媽就覺得王立紅是個感情的混蛋,那麽好的女孩子都不懂珍惜,還要這麽選,那樣選的,浪費時間。
“好好好,見,我去見還不行啊。不過得過幾天,我這幾天要先去同學朋友家,好不容易回來一趟。”王立紅沒有辦法,隻好妥協。
他也打著自己的小算盤,最後一兩天去見吧,見完就走人,這樣就沒有那麽多的麻煩事兒了。
老弟晚自習回來了,一進門兒,看著老哥,趕緊迎了上來,親熱的喊道:“哥!你終於回來了啊。”
這終於二字,就像一把小銼刀,輕輕的紮了一下王立紅的心,讓他覺得心酸。
晚上,兩兄弟睡在一張床上,聊起了天兒。
“哥,你知道嗎?你出去打工以後,我一個人其實挺孤獨的。在學校的時候,有時候被其他高年級的欺負,我就在想,如果你在我身邊,該多好,那樣他們就不敢欺負我了。還有,我每次想你的時候,我就會走到你的房間來,站在你的床前,不說話,有時候想著你想著你,我就會哭。”
聽著弟弟說出這樣的話,王立紅眼淚一下流了出來,一種兄弟的情誼,痛擊著他的心,讓他覺得自己有那麽一點對不起弟弟的感覺。
兄弟倆聊了很多,他發現,弟弟已經不再是以前那個,老是跟著他屁股後麵跑的小破孩兒了。他有了自己的想法,而且有些想法,就連王立紅都自歎不如。
回來的這些天,他每天都去看爺爺奶奶,去跟他們說說話,也去幾個同學朋友家裏拜訪,約了他們每天到家裏吃飯,大家一起好好聚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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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媽氣急敗壞的說:“死小子,你以為這是去馬來西亞啊。”
王立紅的家鄉漁溪鎮,是一個不算發達的城鎮,還有很多的鄉村,都沒有修建好水泥大路。這裏並不像金城市那麽繁華熱鬧,但是卻多了一份質樸的鄉村氣息。這裏,是生他養他的地方。
一座小的鄉鎮醫院,一座座新建的兩層三層的農村住宅,一條所謂的步行街,但是卻隻用來趕集賣菜。街上沒有什麽品牌服飾店,就是一些小吃店,攤位店,還播放著刀郎的歌“那一夜我喝醉了,拉著你的手……”還有一些常年在家的婦孺中年,正在街道兩邊,擺起了麻將桌,娛樂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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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機場,搭了長途汽車,再轉車短途。下了汽車,王立紅踏出了車門的時候,有一種久違的感覺,話說從上次回家距離現在,又已經過了兩年。
王立紅下車之後,望著家鄉的一些變化,有些歡喜,有些激動。看著路麵的坑窪和粉塵,他似乎又回到了十歲那年的夏天。還是腳下的這條路,那年,他和小夥伴兒們,穿著短褲背心兒,在烈日下滾著鐵環,嬉戲追逐。
“哎,這不是立紅嗎?好久不見,人又長帥了,出去找大錢回來啦。”鎮上岔路口買鹵菜的朱大媽,看著背著行禮包的王立紅,笑著跟他打了招呼,表情親切溫和。
“朱大媽!沒有想到你還認得我啊?哈哈哈……”王立紅望著已經白發換青絲的朱大媽,笑著回應著,但心裏卻多了一絲對歲月的感歎。
他還記得那個時候,朱大媽還挺年輕,每次去她哪裏買鹵菜,她都會送王立紅一個雞腳雞翅什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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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紅的老爸聽他這麽一喊,趕緊站起來,對自己的牌友抱歉道:“我今天不打了,立紅回來了,你們繼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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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別兩年後,王立紅看見朝自己走來的老爸,他心裏有種說不出的酸楚。在他的記憶中,老爸是一個精幹的男人,個子不高不胖,他不計較穿著,隻要幹淨就好,有時候幾年都不買一套新衣服。總是將那一頭烏黑的板寸的頭發,梳得整整齊齊,胡子也刮得幹幹淨淨。
此時,在看自己麵前的老爸,穿著的風格依然沒有改變,隻是滿頭的黑發,已經開始消退,黑發中的銀白,已經占了大多,原來平整的臉上,現在也已經有了皺紋,唯一不變的是那種眼神,那種關心的眼神,從以前到現在,一直沒有改變。
這時候,王立紅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詞:“時間都去哪兒了,還沒好好感受年輕就老了,生兒養女一輩子,滿腦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時間都去哪兒了,還沒好好看看你眼睛就花了,柴米油鹽半輩子,轉眼就隻剩下滿臉的皺紋了……”
“爸!我回來了!”王立紅說出這句話的時候,眼眶濕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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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吸了一口煙,一邊吐氣一邊說:“立紅!聽你說這次回來隻有十天,那你看看哪天去跟人家見一麵吧,聽你五舅說,人家姑娘挺不錯,是個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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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不怪他們,王立紅好多同學朋友,早就已經結婚了,現在兒子都快打醬油了,他自己還在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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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紅這些破事兒啊,還得怪那些女的,個個拿著他手機,就專門找他老爸老媽的號碼,然後打過去,爸啊媽的,叫得比王立紅叫得還親熱。以至於,老爸老媽就覺得王立紅是個感情的混蛋,那麽好的女孩子都不懂珍惜,還要這麽選,那樣選的,浪費時間。
“好好好,見,我去見還不行啊。不過得過幾天,我這幾天要先去同學朋友家,好不容易回來一趟。”王立紅沒有辦法,隻好妥協。
他也打著自己的小算盤,最後一兩天去見吧,見完就走人,這樣就沒有那麽多的麻煩事兒了。
老弟晚自習回來了,一進門兒,看著老哥,趕緊迎了上來,親熱的喊道:“哥!你終於回來了啊。”
這終於二字,就像一把小銼刀,輕輕的紮了一下王立紅的心,讓他覺得心酸。
晚上,兩兄弟睡在一張床上,聊起了天兒。
“哥,你知道嗎?你出去打工以後,我一個人其實挺孤獨的。在學校的時候,有時候被其他高年級的欺負,我就在想,如果你在我身邊,該多好,那樣他們就不敢欺負我了。還有,我每次想你的時候,我就會走到你的房間來,站在你的床前,不說話,有時候想著你想著你,我就會哭。”
聽著弟弟說出這樣的話,王立紅眼淚一下流了出來,一種兄弟的情誼,痛擊著他的心,讓他覺得自己有那麽一點對不起弟弟的感覺。
兄弟倆聊了很多,他發現,弟弟已經不再是以前那個,老是跟著他屁股後麵跑的小破孩兒了。他有了自己的想法,而且有些想法,就連王立紅都自歎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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