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恆河,於意雲何?是諸恆河沙,寧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恆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譯文】


    「須菩提!像恆河中所有沙數,每一粒沙又成一恆河,這麽多的恆河沙數,你認為算不算多呢?」


    須菩提回答:「太多了,佛陀!如果以一粒沙表示一個恆河,恆河尚且無法計數,何況是恆河裏的沙數呢?」


    「須菩提!我現在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拿了七寶積滿恆河沙數那樣多的三千大千世界來布施,他們所獲得的福德多不多呢?」


    須菩提回答:「非常多,佛陀!」


    佛陀進一步告訴須菩提:「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對這部《金剛經》能夠信受奉持,甚至隻是受持四句偈等,能夠將經義向他人解說,使別人也對這部經生起無限信仰之心。那麽,這個法施的福德勝過七寶布施的福德。


    【注釋】


    *所謂的「福德」,有兩種:一是有為的福德,一是無為的福德。有為的福德,是有限量的,多作善事即多增福德,少作善事即少增福德,所謂種如是因,即得如是果。無為福德,並不一定要有何造作,乃是本性自具,不假修證,是稱量法界,周遍虛空。用財寶布施,所獲得的,就是有為的福德,受持本經,體悟般若無住真理,就是無為的福德。本分要說明的,就是無為福德勝過有為福德的道理,故曰「無為福勝」。


    恆河:


    為印度五大河之一。發源於西藏的雪山(喜馬拉雅山),向東南流,注入孟加拉灣。其源高且遠,其河寬且長,河中的沙,因細故多,為閻浮提諸河所不及,又為大家所悉知悉見,所以佛說法時,常以譬喻極多之數。


    *在前麵經文中,佛陀用「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第八分),此處用「以七寶滿爾所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來與四句偈的法布施相較,都比不上持經信受的功德來得無邊無量。因為一個是財布施,一個是法布施。財布施是有為法,因此,它的布施是有限的,所以所得的功德也就有限。法布施是無為法,可以有無限的布施,所以功德也就無量無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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