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自己父親直接給她下了逐客令,程鶯也無可奈何,她本想快速闡述一下自己的立場,沒想到程龍竟然早她一步,直接瞥開她再說,讓她回家,這意思就是等會他會回家再細說她的事,這畢竟是公司,談論他們的家事還是有點不合適。


    程鶯剛才特指錢多是他的男朋友,而剛才程龍對錢多的稱呼則是程鶯的朋友,這話外音就是,他不同意程鶯的做法,而且,他也不認可錢多,程鶯多年在父親身旁,耳濡目染下,也學會不少摳字眼咬文嚼字的本領。


    片刻後,虎子來到了辦公室,和程龍打了個招呼,程鶯也是一臉不高興的和程龍打了個招呼,跟在虎子身後走出了房間。


    錢多還煞有其事的對程龍微微鞠了一躬,說了聲“叔叔再見!”


    就這麽畢恭畢敬模樣,錢多還真不習慣,但他也沒覺得自己多麽的下賤,他的女兒都明目張膽的介紹他可能是他未來的女婿了,縱使程龍看不上他,可錢多以後又不和程龍一起生活,作為小輩對長輩客套一下也是正常的禮節性行為。


    程鶯有些失落,沒想到父親的態度竟然如此決絕,但顧及身旁錢多的感受,她往前緊走幾步,雙手一下挎住了錢多的胳膊,跟個沒事人一般,笑容燦爛“別擔心,我爸這邊我會搞定的!”


    隨即抬頭衝走在他們前麵的虎子喊道“虎哥哥,你先帶我們在w市到處轉一下,讓錢多也開開眼界,不急著回家。”


    錢多看了眼身旁的程鶯,不以為然道“我沒擔心啊,實在不行的話,我就以死明誌!”


    這個時候錢多還不忘開玩笑,順勢直接用胳膊把程鶯攬入懷中,在程鶯的地盤上,況且前麵還有個厲害角色作保鏢,錢多的色膽也就敢發揮這麽多了。


    虎子開著車先在w市各條繁華大道上轉了那麽幾圈,讓錢多開開眼界,錢多著實也被w市的各種建築和繁華景象所吸引,毫不客氣的說,w市無論從繁華程度還是到建設的力度,絕不比l市差,在錢多看來更是要比l市看的讓人舒服,街道有條不紊,各色建築整齊劃一,尤其是在綠化這一塊,w市真的是做到了極致。


    每條大小街道,或是在路的中央,或是在路的兩側,都有各色的花花草草,這給錢多的感受是,不像生活節奏快到令人無法呼吸的大都市,更像是一個閑情逸致的休息場所。


    或許錢多被這座城市的外表蒙騙,但能被其外表蒙騙的城市說明也是個不錯的城市,起碼上當受騙比直接傷害來的委婉些。


    轉了幾個地方就臨近中午了,程鶯讓虎子驅車去一個飯店,說是讓錢多嚐嚐野兔的味道。


    這讓錢多也是一番激動,話說這野兔錢多從小到大還真沒吃過,雖說他是在農村張大,一到冬天還和幾個專門抓野兔的長輩一起去山裏下套,也見識過被夾住雙腿無法逃跑的野兔,也見過被剝掉皮毛光溜溜的野兔,可就是沒真正的嚐上一口,不是吃不起,而是沒幾個人會做。


    到了目的地,錢多抬頭看去,和他心目中應該是一座起碼要兩層樓的飯店大相徑庭,麵前的這間飯店,先不看它的構造,就看它這個名字“風味野兔”就俗不可耐,再看他的本身,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單層建築,毫無特色可言,和錢多在鄉鎮上看到的那些飯店沒有來去,可唯一不同的就是,這個飯店門口的車輛爆滿,而且都是清一色的中高檔車輛,什麽寶馬5係7係,凱迪拉克越野,雅閣凱美瑞更是多的數不清,偶爾還能有一輛卡宴停在中間,導致虎子不得不把他們的座駕奔馳r500停在對麵一家超市的停車位上。


    “別看外表不起眼,但很多人都是慕名而來的,從門口的這些車你就能看的出來!”程鶯一副自豪的模樣,就好像這家野兔店是她家的一般。


    錢多暗自感歎一聲,終於體會到了那句“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意境,站在門口嘖嘖稱奇。


    “李叔叔,我又來了!”


    程鶯來到一個窗口,麵對著一位頭戴白色高帽,圍著一條白色圍裙的中年人喊道。


    這位被程鶯稱作李叔叔的中年人忙的不可開交,聽見有人喊他,忙抬頭看去,看見程鶯後,稍微遲疑一下,隨即咧嘴笑道“是你呀!好久沒見你了!快到裏麵坐!”


    “我去外地讀書了!這不今天剛回來,就迫不及待的來吃你家的野兔肉了,還給你帶來一個客戶呢!”


    程鶯似乎與這家的老板很熟悉,就跟拉家常一樣,你一言我一語的,甚是和諧。


    程鶯他們在僅剩幾張桌子的其中一張坐了下來,周圍盡是些穿著西裝革履的中年人,毫不顧及自己形象的在那裏大肆啃著野兔,錢多小聲問程鶯“這裏這麽擁擠,幹嘛不回家吃去?”


    “這你就不懂了吧,來這裏吃野兔為的就是熱鬧,你看他們啃個骨頭多帶勁,這樣吃起來才美味嘛!”


    程鶯突然壓低聲音道“其實一部分人是來吃肉的,還有一部分專門是來吃李叔叔家的調料的,和野兔肉搭配的調料真的很好吃,但這家店有個規矩,你要了多少野兔肉就會給你相應的調料,不管你夠不夠吃,就是規定的量,更不允許被帶走,這是這裏多年的規矩!”


    錢多驚奇竟然還有這般奇怪的規矩,不過錢多也明白,這也是錢多知道的唯一一個還算是專業術語的饑餓營銷。


    很快野兔肉和調料被端了上來,錢多懷著一種懷疑的心理夾了一塊不大不小的肉直接放到了嘴裏,慢慢咀嚼,那種味道錢多還真形容不出來,但匯集到兩個字就是“好吃”!


    這還沒蘸調料,錢多又夾了一塊肉順便在上麵抹了調料,再次放入口中,果真味道大大改善,如果剛才單純的吃肉仿佛是在喝牛奶,那加入調料後的肉就是在牛奶中又加入了酸甜不同的味道,和名義上的酸奶又不相同,說不清道不明,就是兩個字“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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