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我隻對租賃感興趣


    克麗絲說完這句話,琳達已感動的握住對方的手——緊緊握住對方的手,以此表示她的憐憫。


    是的,憐憫!


    東西方文化的差異就在於此。


    從文藝複興時代,西方文化興起的主流文化認為:世間萬物,人最高貴,因為人是上帝的寵兒。諸生平等,隻要出於人性,人無權對人道德遣責,唯有創造人的神靈有權站在道德高度。


    簡單的說,這一主張就是:國王掌管法律,上帝掌管道德;審判的權利不在於普通人,隻能是上帝與法官。法律是人類的最低道德,觸犯法律由法官審判;沒觸犯法律,那他就在法律之上,歸上帝管轄,不屬於人類。


    也就是說,在此氛圍下,“缺德權”也是人權。因為道德隻能自律——隻能要求自己,不能要求他人。


    當然,如果道德允許他律,那你走在大街上也許會遭遇突如其來的毆打——基於道德體係的“正義毆打”,原因是你沒扶某個老太太過馬路。


    克麗絲追求自己的幸福——這是她的生存主張,法律沒有禁止,所以她無可指責!而她為此付出種種努力,但總不成功,她在期望的原野上一次次種下了玫瑰,收獲的總是蒺藜——所以,按西方思維,她應該被憐憫!


    愛慕虛榮——法律沒有這條罪行,若她因這一指責受到精神損害,可以起訴。這是場必定勝利的訴訟,光精神賠償一項,就足以讓譴責的人從此閉嘴,而她卻會因此後半生花天酒地——由誹謗她的人付費,以此撫慰她“受傷”的心靈。


    這真是條“萬惡”的邪律。


    這條“邪律”還有一個引申含義:普通人的權力不能被另一個普通人“代表”,任何人無權“代表”別人說話。自稱“代表”他人說話的人首先犯下了“反人類罪”,因為他竊取了“神”的權利。


    還有比這更讓領導不痛快的嗎?


    舒暢曾聽說過,很多中國移民進入西方社會,因一不小心評價了自己的鄰居、同事、雇員,而後紛紛栽倒在這條法律上。他深感老外的精神太值錢,他付不起這筆開銷,所以他光看琳達安慰對方,自己選擇閉口不言。


    按克麗絲的解釋,她費盡心機接近對方,想盡辦法討好男友,小心翼翼嗬護感情,好不容易將它加熱到濃稠、甜蜜,一提婚姻,對方立刻以各種借口閃人。她為此鬱悶不堪,很想知道原因。萬不得一下,才向舒暢求助。


    而她也隻能向舒暢求助,唯有這樣一個沒有利益關係的人,才肯向她透露秘密。


    “其實……我算不上有錢人”,在琳達數次以目光示意下,舒暢勉強開口:“我那是因為運氣好,有一群人送錢給我花而已!”


    舒暢說的是大實話,無奈這實話過於聳人聽聞,克麗絲壓根不信:“別逗了,先生,我曾經看到你滿桌子鋪的鑽石……那也是別人給你玩的?”


    琳達也不信這話,雖然她登船後一直被舒暢指揮來指揮去,沒點思考時間,可她看過舒暢的派頭,決不信這樣一個喜歡美酒美食的人隻是暴發戶。可站在她的立場,她不能亂說,所以隻好不著邊際的暗示:“boss,你或許能給她說說,怎樣才顯得高尚而有品味,與人相處得體。”


    人們常說:三代識穿衣,五代識飲食。意思是說:如果要把穿衣戴帽行為培養成一種家族文化,令潮流仰視自己而不是自己仰視潮流,需要三代時間。而把飲食培養成家族文化,則需用五代時間。而這句話另一個意思是說:培養一個人的鑒賞力,需要三代的文化積累。


    琳達的本意可能是懷疑克麗絲自己出了錯著,讓人覺得她底蘊淺薄,所以才委婉地勸舒暢指點。但她這話一出,首先否定了舒暢的謙辭,而且她的稱呼“boss”泄露了她與舒暢的關係——親密,但不親愛。


    克麗絲聽到這個稱呼,眼睛立刻閃了一下,她快速瞥了眼舒暢,眼角掠過琳達,而後垂下眼簾。


    “其實,這不關品味的事……得,讓我們忘記鑽石吧!你真想知道,那我就直說了。


    拋開細枝末節,從生意的角度來看,你所說的其實是一筆簡單的交易——“財”“貌”之間的等價交換,甲方提供迷人的外表,乙萬出錢。公平交易,童叟無欺。


    但這裏有個致命的問題:你的美貌會消逝,但富人的錢卻不會無緣無故減少。你真有19歲……好吧,讓我們別管這問題。


    事實上,隨著資本的增加,富人的收入會逐年遞增.而且這遞增很可能是加速度的,越來越快,越來越多;但你,不可能一年比一年漂亮。


    因此,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富人的財富是增值資產,而你是貶值資產,不但貶值,而且是加速貶值!


    你現在19歲,在未來的十年裏,你仍可以保持窈窕身段、俏麗容貌——雖然每年略有退步。但美貌的消逝速度會越來越快,如果美貌是你僅有的資產,十年以後你的價值堪憂——我們那兒常說‘女人三十豆腐渣’,就這意思。


    用股票術語說,每筆交易都有一個倉位,跟你交往屬於“交易倉位”——付你房費,付你旅行費用,付你生活費,這些都是購買費用,但一旦股票價值下跌就要立即拋售,而不宜長期持有——這是生意,你理解嗎?


    從生意人的角度來看,跟你結婚是個糟糕的經營決策。這聽起來很殘忍,但婚姻就好比‘收購’,它是長期持有。對一件會加速貶值的物資,明智的選擇是租賃而不是‘收購’。


    有能力替自己掙下一筆資產的人當然不是傻瓜,至少他們知道如何投資,所以他們隻會並購增值財產,因此他們隻會跟你交往,但不會跟你結婚。


    不要問我原因,原因你自己去想……所以我勸你不要苦苦尋找嫁給有錢人的秘方。你還年輕,我認為:你把自己變成一個有錢人,比碰到一個有錢的傻瓜更有希望。”


    話談到這裏,再無話可說。舒暢溫柔地用餐巾擦擦嘴,起身告辭。


    “順便說一句,如果你還對‘租賃’感興趣,請跟我聯係。”他丟下句話,昂然而去。(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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