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呆立在原地,不敢動彈,不是害怕,也不是恐懼,是麻木,一種無盡頭的麻木。我不知道自己呆坐多久,才想起來抽出她懷裏緊緊抱著的藍色筆記本。隨便翻開一頁,一行娟秀的字體映入眼簾:
蘭:
還記得我們最初相識的日子嗎?從那天起,我就開始堅持每天寫日記,寫下我們的點點滴滴。哭的,怨的,悲的,傷的,點點滴滴,滴滴點點。仔細想來,我記憶中,我們的笑從未相遇過。一個“悲”字可以說貫穿了我們認識以來的所有日子,一個“歎”字也可以說孵卵出我們今生真的無緣又無分。
這似乎都可以歸結於一個原因,就是你的初戀曾背棄過你,你不再相信這個世上還有真愛。似乎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跟小純的那一夜,隻是我不太確定你真正的想法到底是什麽。但是,盡管這樣,我依然會等你,直到生命結束那一刻。我要用我的等待,來喚醒你對愛情的再次信賴。一直以來,我都不信宿命這一套,但是因為你我相信了它。另外,我走之前,一定要告訴你一件事情。盡管這種事情,解釋也是一種徒勞,隻會越描描黑,但我依然選擇告訴你。就是,我跟小純醉酒的那一夜,其實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你信也好,不信也罷。總之,我從未做過任何對不起你的事情。即使是在我從事連我自己都很鄙視的行業時,我都在為你潔身自好,請你相信我。最後我想說一句,五年前就想對你說的一句話:寶貝,別哭!……。
我已經喘不過氣兒,不忍再看下去。我把它放到床上,然後掰開白玉蘭的手拿出紙團,一行草字映入眼簾。
純:
對不起,對不起……。我知道,即使我說一百個一萬個甚至無數個,都為時已晚。我並不奢望今生你能原諒我,更不敢奢望來世。我隻希望,有一天,你想起我的時候,不論是因為恨也好,無意識也罷,你能記得我們曾經是好姐妹,親密無間的閨房密友。
至於宋承憲,我並不覺得虧欠他什麽,父債子還,天經地義。如今,唯一覺得內疚的就是你們倆相愛。
而對於韓冰,今生欠他的,如果真的有來世,那麽我會用來生還他一輩子。
永別了,親愛的純。謝謝你曾經給予我的情與義,盡管你讓我留戀,但是我怕韓冰一個人在那邊孤單,我要去陪他。蘭,絕筆!
讀完白玉蘭的信,我除了心裏空落落的,還是空落落的。當她爸媽看到她哭背氣過去時,當她爸爸顫抖著雙手捧著她的骨灰盒時,當她媽媽頭發蓬亂地望著遠方自言自語說胡話時,我才感覺,原來這一切都是真的。
我跟馮燕都沒有回榕城參加她的葬禮,或許是因為沒有勇氣,或許並沒有任何原因。想想,她情竇初開的日子,陽光多麽明媚。但是當她全身心投入幾年的初戀卻殘忍背棄她而去時,陽光便從此失去了所有色彩。她墮落,她不再相信愛情,她爭權奪利,她想毫不相幹的人,家破人亡。這一切的一切,甚至當她遇到真正懂得愛她,真正疼惜她,真正愛惜她一生一世的人,她都不知道該怎樣判斷那是否是真愛。為了生命中不值得去愛的兩個男人毀掉了自己原本應該美好的一生,直到生命結束那一刻,她才恍然大悟,那還有什麽用呢?但是,這所有的一切,無一類別,最後都隻是歸結到一個有蓋的小盒子,然後被深深地長埋在泥土裏。用小沈陽的話來總結:你說這是為什麽呢?
做女人最可悲的就是做成另一個李莫愁,為了一個變心的男人,變成一個殺人不眨眼、萬惡不赦、人人唾棄謾罵、人人得而誅之的女魔頭,以致罵名流芳百世。一個好女人,卻因為一個人一件事而變成了壞女人。問世間情為何物,隻叫人生死相許。其實,男人多得是,不差他一個,何必一棵樹上吊死呢?特別是好男人,更是多得是。最具有殺傷對比型的,例如楊過、喬峰、郭靖,等等,枚不勝舉。在茂密的原始森林裏,隨便掛一張牌子,上書“找老公”這三個大字,保證成群結隊,尤其像白玉蘭那種天生麗質的女人。
我一直都特別佩服一代武林宗師金庸,在那個什麽風氣都很淳樸的年代,就能刻畫出這麽傳神的人物對比,編寫出這麽完美的劇情。他用一個變心的男人段某(忘記叫什麽名字了)來反襯情堅如磐的楊過;用一個花癡段譽來反襯真英雄喬峰對愛情的專一與癡情;用楊康的聰慧機智謊話連篇來反襯郭靖的愚鈍敦厚一諾千金。真是大快人心,痛快淋漓。
送走白玉蘭的父母之後,我們三個步行回家。雖然一路上,誰都不曾開口說話,但是我卻有一種莫名的前所未有的輕鬆。
回到家,發現有一封匿名信,靜靜地躺在我家門口,下麵還有一個藍色的小匣子。我失神一會兒,並沒有彎腰去拿。馮燕走過去拿起來遞給我,說是我的包裹。我接過來,看到背麵一行熟悉的字體:我今生今世的最愛~純,親啟。我慌亂地拆開信,一手娟秀的字體映入眼簾:
純: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可能已經不在人世了。我一直都沒有告訴你,我患有後天心髒衰竭症。我的生命還有幾天,好想再看你最後一眼,但是這對此刻的我來說隻是一種奢望罷了。
你還在恨我嗎?其實我不應該再來打擾你,打擾你幸福的生活。但是,我很怕被人遺忘,特別是你。說白了,我真的是一個非常自私的人。但是,我不想帶著你的恨,走完我這段短暫的人生。而且我也曾天真地想過,你會偶爾在某一天想起我。其實我很怕一個人走陰間的路,那裏的天氣,我想一定會是刺骨的疼,刺骨的冷。我怕到時候冷得會失去記憶,我害怕忘記你,更怕你會忘記我,一直恨我,所以我決定把這個粉色的日記本寄給你。這裏記載了我們,從相識到相知再到相愛的點點滴滴,希望你看完後不要再恨我,不要忘記我,可以嗎?
信是在第二天寄出去的,距離我看信日期兩個多月。我想小誌在寫這封信時,一定掉了很多眼淚,因為信紙上到處是濕了又幹幹了又濕的痕跡。我看完這段話後幾乎接近窒息,但是並沒有抓狂,而是以一種前所未有的平靜走進房間,坐到天黑。才撕開小匣子,拿出那本粉紅色的日記本翻看。
我呆立在原地,不敢動彈,不是害怕,也不是恐懼,是麻木,一種無盡頭的麻木。我不知道自己呆坐多久,才想起來抽出她懷裏緊緊抱著的藍色筆記本。隨便翻開一頁,一行娟秀的字體映入眼簾:
蘭:
還記得我們最初相識的日子嗎?從那天起,我就開始堅持每天寫日記,寫下我們的點點滴滴。哭的,怨的,悲的,傷的,點點滴滴,滴滴點點。仔細想來,我記憶中,我們的笑從未相遇過。一個“悲”字可以說貫穿了我們認識以來的所有日子,一個“歎”字也可以說孵卵出我們今生真的無緣又無分。
這似乎都可以歸結於一個原因,就是你的初戀曾背棄過你,你不再相信這個世上還有真愛。似乎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跟小純的那一夜,隻是我不太確定你真正的想法到底是什麽。但是,盡管這樣,我依然會等你,直到生命結束那一刻。我要用我的等待,來喚醒你對愛情的再次信賴。一直以來,我都不信宿命這一套,但是因為你我相信了它。另外,我走之前,一定要告訴你一件事情。盡管這種事情,解釋也是一種徒勞,隻會越描描黑,但我依然選擇告訴你。就是,我跟小純醉酒的那一夜,其實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你信也好,不信也罷。總之,我從未做過任何對不起你的事情。即使是在我從事連我自己都很鄙視的行業時,我都在為你潔身自好,請你相信我。最後我想說一句,五年前就想對你說的一句話:寶貝,別哭!……。
我已經喘不過氣兒,不忍再看下去。我把它放到床上,然後掰開白玉蘭的手拿出紙團,一行草字映入眼簾。
純:
對不起,對不起……。我知道,即使我說一百個一萬個甚至無數個,都為時已晚。我並不奢望今生你能原諒我,更不敢奢望來世。我隻希望,有一天,你想起我的時候,不論是因為恨也好,無意識也罷,你能記得我們曾經是好姐妹,親密無間的閨房密友。
至於宋承憲,我並不覺得虧欠他什麽,父債子還,天經地義。如今,唯一覺得內疚的就是你們倆相愛。
而對於韓冰,今生欠他的,如果真的有來世,那麽我會用來生還他一輩子。
永別了,親愛的純。謝謝你曾經給予我的情與義,盡管你讓我留戀,但是我怕韓冰一個人在那邊孤單,我要去陪他。蘭,絕筆!
讀完白玉蘭的信,我除了心裏空落落的,還是空落落的。當她爸媽看到她哭背氣過去時,當她爸爸顫抖著雙手捧著她的骨灰盒時,當她媽媽頭發蓬亂地望著遠方自言自語說胡話時,我才感覺,原來這一切都是真的。
我跟馮燕都沒有回榕城參加她的葬禮,或許是因為沒有勇氣,或許並沒有任何原因。想想,她情竇初開的日子,陽光多麽明媚。但是當她全身心投入幾年的初戀卻殘忍背棄她而去時,陽光便從此失去了所有色彩。她墮落,她不再相信愛情,她爭權奪利,她想毫不相幹的人,家破人亡。這一切的一切,甚至當她遇到真正懂得愛她,真正疼惜她,真正愛惜她一生一世的人,她都不知道該怎樣判斷那是否是真愛。為了生命中不值得去愛的兩個男人毀掉了自己原本應該美好的一生,直到生命結束那一刻,她才恍然大悟,那還有什麽用呢?但是,這所有的一切,無一類別,最後都隻是歸結到一個有蓋的小盒子,然後被深深地長埋在泥土裏。用小沈陽的話來總結:你說這是為什麽呢?
做女人最可悲的就是做成另一個李莫愁,為了一個變心的男人,變成一個殺人不眨眼、萬惡不赦、人人唾棄謾罵、人人得而誅之的女魔頭,以致罵名流芳百世。一個好女人,卻因為一個人一件事而變成了壞女人。問世間情為何物,隻叫人生死相許。其實,男人多得是,不差他一個,何必一棵樹上吊死呢?特別是好男人,更是多得是。最具有殺傷對比型的,例如楊過、喬峰、郭靖,等等,枚不勝舉。在茂密的原始森林裏,隨便掛一張牌子,上書“找老公”這三個大字,保證成群結隊,尤其像白玉蘭那種天生麗質的女人。
我一直都特別佩服一代武林宗師金庸,在那個什麽風氣都很淳樸的年代,就能刻畫出這麽傳神的人物對比,編寫出這麽完美的劇情。他用一個變心的男人段某(忘記叫什麽名字了)來反襯情堅如磐的楊過;用一個花癡段譽來反襯真英雄喬峰對愛情的專一與癡情;用楊康的聰慧機智謊話連篇來反襯郭靖的愚鈍敦厚一諾千金。真是大快人心,痛快淋漓。
送走白玉蘭的父母之後,我們三個步行回家。雖然一路上,誰都不曾開口說話,但是我卻有一種莫名的前所未有的輕鬆。
回到家,發現有一封匿名信,靜靜地躺在我家門口,下麵還有一個藍色的小匣子。我失神一會兒,並沒有彎腰去拿。馮燕走過去拿起來遞給我,說是我的包裹。我接過來,看到背麵一行熟悉的字體:我今生今世的最愛~純,親啟。我慌亂地拆開信,一手娟秀的字體映入眼簾:
純: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可能已經不在人世了。我一直都沒有告訴你,我患有後天心髒衰竭症。我的生命還有幾天,好想再看你最後一眼,但是這對此刻的我來說隻是一種奢望罷了。
你還在恨我嗎?其實我不應該再來打擾你,打擾你幸福的生活。但是,我很怕被人遺忘,特別是你。說白了,我真的是一個非常自私的人。但是,我不想帶著你的恨,走完我這段短暫的人生。而且我也曾天真地想過,你會偶爾在某一天想起我。其實我很怕一個人走陰間的路,那裏的天氣,我想一定會是刺骨的疼,刺骨的冷。我怕到時候冷得會失去記憶,我害怕忘記你,更怕你會忘記我,一直恨我,所以我決定把這個粉色的日記本寄給你。這裏記載了我們,從相識到相知再到相愛的點點滴滴,希望你看完後不要再恨我,不要忘記我,可以嗎?
信是在第二天寄出去的,距離我看信日期兩個多月。我想小誌在寫這封信時,一定掉了很多眼淚,因為信紙上到處是濕了又幹幹了又濕的痕跡。我看完這段話後幾乎接近窒息,但是並沒有抓狂,而是以一種前所未有的平靜走進房間,坐到天黑。才撕開小匣子,拿出那本粉紅色的日記本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