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宋承憲搬家那天,就我一個人是閑人,其他人要麽是加班要麽是出差。一個大男生,東西比糞堆還多!我們倆從他宿舍一樓跑到六樓,再從六樓跑到一樓。就我這小身板,莫說是提著那麽多東西跑上跑下,就是空著兩隻手,這樣上下來回幾個回合也準會歇菜。所以東西搬完的時候,我坐在樓梯口像是抽了幾十年的大煙一樣,上氣不接下氣地喘氣,基本上彌留在歇菜與否之間,徘徊不定!
不過欣慰的是,上海男人的細心與體貼絕對不是放風放出來的,而是一種奧巴馬被入選美總,那還不是鐵定的事兒?!他已經累成那副熊樣兒,照樣能活蹦亂跳地跑出去,買了一瓶礦泉水,還有一瓶果粒橙回來。其實,我這樣就顯得有些嬌氣矯情了,因為我每次也就是提那麽一點東西而已。就有一次,我想減少點上下次數,就想著增加點重量。於是便自告奮勇,能提動三十多斤重的書。起初,無論我怎麽說宋承憲都不同意,但是在他忙著打包收拾的時候,我像是小偷逛菜園一樣,不聲不響躡手躡腳地就把那袋子書,一點一點地挪到了門口外的樓梯口。(.mianhuatang.info棉花糖小說網)但是,我好像真的高估了自己,還沒有走兩個台階,就差點壯烈犧牲,演繹一次什麽叫做滾,什麽叫做爬。於是我腦頭上一身火,便猛地用腳踢了一下。後果可想而知,它們就這樣,借著我給它們的力量,做了一次“大風車”英雄。
估計宋承憲還沒有走出5.12地震的敏感與悲愴,所以整棟樓上都能聽到他嘶鳴的地震救援哀嚎聲。那聲音又讓我想起,那幾位早已在另一個世界的隊友。我就那樣呆呆地看著氣喘籲籲,傻傻地站在樓梯口的宋承憲,兩個人白癡一樣地相互望著。整層樓上的研究生,都跑過來看究竟。有的人從幹淨得隻剩下鼻屎的鼻空裏,發出種種怪笑;有的人罵罵咧咧說是裝什麽b玩意兒,吵醒了他們的美夢,打斷了他們打遊戲的思維......,等等,神情各異!
看著人群逐漸散去,我們攤出手相互笑笑,然後繼續搬東西的程序!搬過來後,我們一起拿著掃把拿著拖把,裝模作樣擺著各種pose裝可愛,並一起捏著聲音裝嫩,高唱“我頭上有犄角,我身後有尾巴,誰也不知道,我有多少秘密……我是一條小青龍……我有許多的秘密,就不告訴你,就不告訴你……”。這是我最喜歡的兒歌,每次唱它的時候,都有一種很寧靜很舒適的感覺。我看著這個時候顯得孩子氣十足的宋承憲,有一種久違的幸福感覺。而此時的宋承憲就是宋承憲,再不是小誌。我想我的記憶已經開始模糊了,我是該慶幸還是該感慨呢?
我一直自認為自己是一個情種如一的人,這一生隻會愛一個男人,但是這種想法到我愛上小誌時就夭折了。失戀的時候,曾以為自己的心也會隨之而死。不會再有心跳,不會再愛上其他男孩,更不會再相信任何男生,甚至發誓再也不會談戀愛了(雖然我經常警告別的失戀者遠離這種思想,而且還表現得對這種思想非常鼻涕!)。但是自在足球場初遇小誌時,依然臉紅心跳,比初戀還初戀。當關係確定,第一次被他擁入懷中親吻的時候,依然陶醉得七葷八素。人咯!
或許真的沒有一種叫做永遠的愛,也沒有一種叫做永遠的記憶。不管你是否願意忘記是否願意再回憶,隨著時間的流逝,總會再也記不起,再也想不起。不分性別,不分年齡。正符合了《物種起源》中的進化論――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如果執意違背這種自然規律,其後果就隻能是第二個李莫愁!俗話說得好:不能在一棵樹上吊死!那棵樹葉子落了,就再找一棵樹乘涼,幹嘛傻冒似地非吊死在那棵樹上不可咯?由此可見,金庸大俠他老人家對人性,琢磨得多麽透徹。我對他的仰慕之情真是越來越黃河泛濫,一發不可收拾!看來我應該慶幸才對,慶幸我能跟上進化論的腳步,遵循“天下何處無芳草”的真理!
我們如膠似漆臉紅心跳麵紅耳赤,像是吃了幾百斤蜂蜜一樣打掃收拾完畢後,就已經是下午了。熱戀中的男女是不思溫飽的,這個我絕對讚成。不過我還不能確定,我們到底是不是在熱戀,因為我們隻是牽過一次手。而且還是在酒足飯飽,天黑月高之夜,在很多人麵前偷偷摸摸地進行的。他更沒有向我表白過,到底是不是咯?其實說實話,選擇葉曉楓更好。他不但人帥品優氣貴,有涵養有風度,而且還有很多錢。像這種隻能在小說電視劇童話裏,才會出現的白馬王子,不要多可惜咯!再說他也直接、坦誠地向我表白過。看著窗外想到這些,我便情不自禁地摸著下巴點著頭,自言自語道:嗯,得要好好考慮考慮!
宋承憲從後麵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然後灰頭土臉地跳到我前麵。我最怕有人在我專注於想一件事的時候做這種舉動,所以我攥緊拳頭就開始驚叫,像是殺豬一樣!宋承憲不好意思地給我道歉,然後就站在一旁憋著氣裝“笑不露齒”!然後一本正經地邀請我:今晚去我家吧。這就叫做“語不驚人死不休”!我捂著胸部那兩個小蘋果,退後一步喝問:你想幹嘛?宋承憲看到我這樣兒,笑,終於露出了齒。然後詭秘地擠眉弄眼地說:當然是那個了......,嗯?然後裝成一副色迷迷的樣子看著我。我惱羞成怒地想向前甩他一個耳光,但是這個時候手臂跟大腦鬧別扭,不聽使喚,就隻是語無倫次地說:你...你...。
然後他就開始張牙舞爪地向我逼近,我靠到牆上安慰自己:算了,算了,反正他長得還蠻好看的......。
宋承憲搬家那天,就我一個人是閑人,其他人要麽是加班要麽是出差。一個大男生,東西比糞堆還多!我們倆從他宿舍一樓跑到六樓,再從六樓跑到一樓。就我這小身板,莫說是提著那麽多東西跑上跑下,就是空著兩隻手,這樣上下來回幾個回合也準會歇菜。所以東西搬完的時候,我坐在樓梯口像是抽了幾十年的大煙一樣,上氣不接下氣地喘氣,基本上彌留在歇菜與否之間,徘徊不定!
不過欣慰的是,上海男人的細心與體貼絕對不是放風放出來的,而是一種奧巴馬被入選美總,那還不是鐵定的事兒?!他已經累成那副熊樣兒,照樣能活蹦亂跳地跑出去,買了一瓶礦泉水,還有一瓶果粒橙回來。其實,我這樣就顯得有些嬌氣矯情了,因為我每次也就是提那麽一點東西而已。就有一次,我想減少點上下次數,就想著增加點重量。於是便自告奮勇,能提動三十多斤重的書。起初,無論我怎麽說宋承憲都不同意,但是在他忙著打包收拾的時候,我像是小偷逛菜園一樣,不聲不響躡手躡腳地就把那袋子書,一點一點地挪到了門口外的樓梯口。(.mianhuatang.info棉花糖小說網)但是,我好像真的高估了自己,還沒有走兩個台階,就差點壯烈犧牲,演繹一次什麽叫做滾,什麽叫做爬。於是我腦頭上一身火,便猛地用腳踢了一下。後果可想而知,它們就這樣,借著我給它們的力量,做了一次“大風車”英雄。
估計宋承憲還沒有走出5.12地震的敏感與悲愴,所以整棟樓上都能聽到他嘶鳴的地震救援哀嚎聲。那聲音又讓我想起,那幾位早已在另一個世界的隊友。我就那樣呆呆地看著氣喘籲籲,傻傻地站在樓梯口的宋承憲,兩個人白癡一樣地相互望著。整層樓上的研究生,都跑過來看究竟。有的人從幹淨得隻剩下鼻屎的鼻空裏,發出種種怪笑;有的人罵罵咧咧說是裝什麽b玩意兒,吵醒了他們的美夢,打斷了他們打遊戲的思維......,等等,神情各異!
看著人群逐漸散去,我們攤出手相互笑笑,然後繼續搬東西的程序!搬過來後,我們一起拿著掃把拿著拖把,裝模作樣擺著各種pose裝可愛,並一起捏著聲音裝嫩,高唱“我頭上有犄角,我身後有尾巴,誰也不知道,我有多少秘密……我是一條小青龍……我有許多的秘密,就不告訴你,就不告訴你……”。這是我最喜歡的兒歌,每次唱它的時候,都有一種很寧靜很舒適的感覺。我看著這個時候顯得孩子氣十足的宋承憲,有一種久違的幸福感覺。而此時的宋承憲就是宋承憲,再不是小誌。我想我的記憶已經開始模糊了,我是該慶幸還是該感慨呢?
我一直自認為自己是一個情種如一的人,這一生隻會愛一個男人,但是這種想法到我愛上小誌時就夭折了。失戀的時候,曾以為自己的心也會隨之而死。不會再有心跳,不會再愛上其他男孩,更不會再相信任何男生,甚至發誓再也不會談戀愛了(雖然我經常警告別的失戀者遠離這種思想,而且還表現得對這種思想非常鼻涕!)。但是自在足球場初遇小誌時,依然臉紅心跳,比初戀還初戀。當關係確定,第一次被他擁入懷中親吻的時候,依然陶醉得七葷八素。人咯!
或許真的沒有一種叫做永遠的愛,也沒有一種叫做永遠的記憶。不管你是否願意忘記是否願意再回憶,隨著時間的流逝,總會再也記不起,再也想不起。不分性別,不分年齡。正符合了《物種起源》中的進化論――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如果執意違背這種自然規律,其後果就隻能是第二個李莫愁!俗話說得好:不能在一棵樹上吊死!那棵樹葉子落了,就再找一棵樹乘涼,幹嘛傻冒似地非吊死在那棵樹上不可咯?由此可見,金庸大俠他老人家對人性,琢磨得多麽透徹。我對他的仰慕之情真是越來越黃河泛濫,一發不可收拾!看來我應該慶幸才對,慶幸我能跟上進化論的腳步,遵循“天下何處無芳草”的真理!
我們如膠似漆臉紅心跳麵紅耳赤,像是吃了幾百斤蜂蜜一樣打掃收拾完畢後,就已經是下午了。熱戀中的男女是不思溫飽的,這個我絕對讚成。不過我還不能確定,我們到底是不是在熱戀,因為我們隻是牽過一次手。而且還是在酒足飯飽,天黑月高之夜,在很多人麵前偷偷摸摸地進行的。他更沒有向我表白過,到底是不是咯?其實說實話,選擇葉曉楓更好。他不但人帥品優氣貴,有涵養有風度,而且還有很多錢。像這種隻能在小說電視劇童話裏,才會出現的白馬王子,不要多可惜咯!再說他也直接、坦誠地向我表白過。看著窗外想到這些,我便情不自禁地摸著下巴點著頭,自言自語道:嗯,得要好好考慮考慮!
宋承憲從後麵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然後灰頭土臉地跳到我前麵。我最怕有人在我專注於想一件事的時候做這種舉動,所以我攥緊拳頭就開始驚叫,像是殺豬一樣!宋承憲不好意思地給我道歉,然後就站在一旁憋著氣裝“笑不露齒”!然後一本正經地邀請我:今晚去我家吧。這就叫做“語不驚人死不休”!我捂著胸部那兩個小蘋果,退後一步喝問:你想幹嘛?宋承憲看到我這樣兒,笑,終於露出了齒。然後詭秘地擠眉弄眼地說:當然是那個了......,嗯?然後裝成一副色迷迷的樣子看著我。我惱羞成怒地想向前甩他一個耳光,但是這個時候手臂跟大腦鬧別扭,不聽使喚,就隻是語無倫次地說:你...你...。
然後他就開始張牙舞爪地向我逼近,我靠到牆上安慰自己:算了,算了,反正他長得還蠻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