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我還是斜著我那一雙不是很色迷迷的小眼睛,保持原有姿勢跟他說話,跟一老佛爺似的。想當年,我可是大王呢。記得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的一幫子手下為了我的名字,到底是叫大王還是叫公主,竟然爭執了半個月呢,後來還是我一錘定音。我嫌棄公主這個名字太娘娘腔,於是決定啟用大王稱號。但是還有相當一部分小子說我是女生,稱大王不好聽。不過經過我的一番雙眉一豎,眼睛一瞪,立馬鴉雀無聲了。這是我人生的一個勝利記號,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權勢的可貴。這種稱呼和感覺,一直持續到我拿到小學畢業證。
葉曉楓拿起杯子喝一小口水,然後繼續他的長篇大論。
葉曉楓:你把簽約負責人的聯係方式告訴我,我準備先讓xx文化公司去做個公正保全證據。發律師函讓對方下線,協商讓他們給予補償。如果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花藝純:如果你能幫我獲得那一年的損失,我們可以四六分,我就不信搞不垮他們。
我正二八經地打著四六分的手勢,努力掩飾著我真的不是一個愛錢的女人,隻是咽不下被人欺負的那口氣而已。
葉曉楓低下頭沒有作聲,然後看著地板突然來一句oh,mygod!同時聳一下肩膀做了一個無奈的手勢。
我看著他,十分失落地問:有問題嗎?
葉曉楓抬起頭做一個不好意思的手勢道:no,no,眨眨眼睛然後接著問我:你知道xx結構是什麽嗎?就是xx負責收費,sp做通道,cp提供內容。就像你家自來水,有一天裏麵是髒水,你找誰呢?
葉曉楓說完,就拿他的深藍色眼睛翻翻我,我立馬就懵了。不知道是因為他的話,還是因為他那雙眼睛。
其實說實話,葉曉楓說得很對,我就是一個十足的巴豆憤青。很多時候除了我自己,我誰都看不慣。但是也並不是完全這樣,我是憤青不錯,但是憤的時候通常都是有道理的。例如近年風靡一時的出軌,我記得前段時間還看過一個專訪:一個想出軌男人的內心獨白。原因有四,一、壓力大而感到孤獨;二、大多數男人都是這麽過來的;三、不用對情人負責;四、婚外情是男人必經的一段曆程。最後綜上所述,所以不想平靜度過。
歪歪的,想當男婊子還想立牌坊!如果我把主語男人換成女人,我想我可能會被男人們捆成一個炸碉堡,扔到火星上,讓我表演自生自滅。(.mianhuatang.info無彈窗廣告)如果按常規理由來說他們,我想男人們找的理由會更多。但是老婆一個個換,卻沒有一個男人想換掉自己的親生母親,而且更不希望自己的父親像自己一樣出軌。歪歪的,這是什麽道理?其實女性在生活中的有壓力並不比男人少,甚至比男人還要多,為什麽男人在一聽說女人出軌的時候,恨不能有自殺的念頭?而男人出軌的時候,卻要求女性要忍、要有大度的心呢?己所不欲,勿施與人!我想這個道理就連那要飯的老婆婆都會知道,為什麽那些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男人卻要裝著不知道呢?其實男人與女人都是人,雖然身體結構不一樣,但是立身處世還是相似的,不過為什麽還有大部分男人有這種想法而隻有少數部分女人有這種想法呢?這或許隻能歸結於一種責任。
再例如時下流行的傍大款,這種風潮已經席卷大地幾年。起初各大網站都紛紛開辟戀愛專欄,討論相關問題。男人說這是女人愛慕虛榮,女人說這是形勢所逼。
額,無意之中我曾在網上看到過這樣一個帖子,名字就叫“女人為什麽喜歡嫁有錢人”。此帖對“傍大款”種種現象分析得十分精辟透徹,比如有錢的男人更有涵養更懂得照顧妻子等等。當然這隻是作者的看法,其正確與否還有待驗證。但有一句話卻解開了一直盤繞在我心底的疑團,就是:現在的絕大多數男人缺少同情心和責任感,特別是家境貧寒或者一般的人家。
此話一出,便讓我立時聯想到社會上時常發生的家庭暴力,還有發生在我身邊的那些事兒,幾乎所有的悲劇都出自那些沒錢的家庭。有許多受欺騙的年輕女孩,她們付出的是青春,得到的卻是拋棄。臨走的時候還不忘美其名曰:我愛你,但是我現在一無所有,不能給你幸福,甚至說我是垃圾,你就忘了我吧,至少我們曾經相愛過擁有過。歪歪的,拋棄就拋棄了,還不忘帶上一頂“分手皇冠”!難道就隻為讓自己的良心安心一點嗎?我想,如果是大款,即使拋棄了自己的情人,也應該有所補償吧?!(好男人們,以上那些話並不包含你們,可別向我丟雞蛋,本人沒有惡意,隻是就事論事!)
其實中國某些男人責任感的慢慢缺失甚至消失,才是許多女性不願嫁“窮人”的最主要的原因。社會本身就是個大染缸,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打著取其精華棄其糟柏的旗號,吸取了多少糟柏?如果不是我們的傳統根基深,估計就連傳統那棵大樹也會被連根拔起。出軌、傍大款的性文化,電影上演著,生活中實踐著,怎能不讓人搖搖欲墜?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名義上是為健康是為自身是為人權的解放與自由,但是為什麽不但不見健康提升反而日漸下降呢?現在就連外國人都在回歸人性、道德與責任,而我們本來就純淨的人性與道德還有責任的國土,為什麽卻在一直在流失呢?親愛的人類,我們真的需要認真反省了。
像這樣的情況誰人不憤?莫說是我這個憤青了,再說這也隻是社會的一角而已。我一直以為我們的法律太不夠健全不夠完善,特別是婚姻法,隻規定了上崗證與下崗證,卻沒有規定中崗證。個人認為法律應該這樣規定:婚後合不來可以依法離婚,但在婚約內不允許任何出軌現象,所有違法出軌者一律接受法律製裁。當有一天,這樣的法律條例出來時,整個世界應該都會安靜了咯。
我還是斜著我那一雙不是很色迷迷的小眼睛,保持原有姿勢跟他說話,跟一老佛爺似的。想當年,我可是大王呢。記得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的一幫子手下為了我的名字,到底是叫大王還是叫公主,竟然爭執了半個月呢,後來還是我一錘定音。我嫌棄公主這個名字太娘娘腔,於是決定啟用大王稱號。但是還有相當一部分小子說我是女生,稱大王不好聽。不過經過我的一番雙眉一豎,眼睛一瞪,立馬鴉雀無聲了。這是我人生的一個勝利記號,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權勢的可貴。這種稱呼和感覺,一直持續到我拿到小學畢業證。
葉曉楓拿起杯子喝一小口水,然後繼續他的長篇大論。
葉曉楓:你把簽約負責人的聯係方式告訴我,我準備先讓xx文化公司去做個公正保全證據。發律師函讓對方下線,協商讓他們給予補償。如果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花藝純:如果你能幫我獲得那一年的損失,我們可以四六分,我就不信搞不垮他們。
我正二八經地打著四六分的手勢,努力掩飾著我真的不是一個愛錢的女人,隻是咽不下被人欺負的那口氣而已。
葉曉楓低下頭沒有作聲,然後看著地板突然來一句oh,mygod!同時聳一下肩膀做了一個無奈的手勢。
我看著他,十分失落地問:有問題嗎?
葉曉楓抬起頭做一個不好意思的手勢道:no,no,眨眨眼睛然後接著問我:你知道xx結構是什麽嗎?就是xx負責收費,sp做通道,cp提供內容。就像你家自來水,有一天裏麵是髒水,你找誰呢?
葉曉楓說完,就拿他的深藍色眼睛翻翻我,我立馬就懵了。不知道是因為他的話,還是因為他那雙眼睛。
其實說實話,葉曉楓說得很對,我就是一個十足的巴豆憤青。很多時候除了我自己,我誰都看不慣。但是也並不是完全這樣,我是憤青不錯,但是憤的時候通常都是有道理的。例如近年風靡一時的出軌,我記得前段時間還看過一個專訪:一個想出軌男人的內心獨白。原因有四,一、壓力大而感到孤獨;二、大多數男人都是這麽過來的;三、不用對情人負責;四、婚外情是男人必經的一段曆程。最後綜上所述,所以不想平靜度過。
歪歪的,想當男婊子還想立牌坊!如果我把主語男人換成女人,我想我可能會被男人們捆成一個炸碉堡,扔到火星上,讓我表演自生自滅。(.mianhuatang.info無彈窗廣告)如果按常規理由來說他們,我想男人們找的理由會更多。但是老婆一個個換,卻沒有一個男人想換掉自己的親生母親,而且更不希望自己的父親像自己一樣出軌。歪歪的,這是什麽道理?其實女性在生活中的有壓力並不比男人少,甚至比男人還要多,為什麽男人在一聽說女人出軌的時候,恨不能有自殺的念頭?而男人出軌的時候,卻要求女性要忍、要有大度的心呢?己所不欲,勿施與人!我想這個道理就連那要飯的老婆婆都會知道,為什麽那些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男人卻要裝著不知道呢?其實男人與女人都是人,雖然身體結構不一樣,但是立身處世還是相似的,不過為什麽還有大部分男人有這種想法而隻有少數部分女人有這種想法呢?這或許隻能歸結於一種責任。
再例如時下流行的傍大款,這種風潮已經席卷大地幾年。起初各大網站都紛紛開辟戀愛專欄,討論相關問題。男人說這是女人愛慕虛榮,女人說這是形勢所逼。
額,無意之中我曾在網上看到過這樣一個帖子,名字就叫“女人為什麽喜歡嫁有錢人”。此帖對“傍大款”種種現象分析得十分精辟透徹,比如有錢的男人更有涵養更懂得照顧妻子等等。當然這隻是作者的看法,其正確與否還有待驗證。但有一句話卻解開了一直盤繞在我心底的疑團,就是:現在的絕大多數男人缺少同情心和責任感,特別是家境貧寒或者一般的人家。
此話一出,便讓我立時聯想到社會上時常發生的家庭暴力,還有發生在我身邊的那些事兒,幾乎所有的悲劇都出自那些沒錢的家庭。有許多受欺騙的年輕女孩,她們付出的是青春,得到的卻是拋棄。臨走的時候還不忘美其名曰:我愛你,但是我現在一無所有,不能給你幸福,甚至說我是垃圾,你就忘了我吧,至少我們曾經相愛過擁有過。歪歪的,拋棄就拋棄了,還不忘帶上一頂“分手皇冠”!難道就隻為讓自己的良心安心一點嗎?我想,如果是大款,即使拋棄了自己的情人,也應該有所補償吧?!(好男人們,以上那些話並不包含你們,可別向我丟雞蛋,本人沒有惡意,隻是就事論事!)
其實中國某些男人責任感的慢慢缺失甚至消失,才是許多女性不願嫁“窮人”的最主要的原因。社會本身就是個大染缸,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打著取其精華棄其糟柏的旗號,吸取了多少糟柏?如果不是我們的傳統根基深,估計就連傳統那棵大樹也會被連根拔起。出軌、傍大款的性文化,電影上演著,生活中實踐著,怎能不讓人搖搖欲墜?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名義上是為健康是為自身是為人權的解放與自由,但是為什麽不但不見健康提升反而日漸下降呢?現在就連外國人都在回歸人性、道德與責任,而我們本來就純淨的人性與道德還有責任的國土,為什麽卻在一直在流失呢?親愛的人類,我們真的需要認真反省了。
像這樣的情況誰人不憤?莫說是我這個憤青了,再說這也隻是社會的一角而已。我一直以為我們的法律太不夠健全不夠完善,特別是婚姻法,隻規定了上崗證與下崗證,卻沒有規定中崗證。個人認為法律應該這樣規定:婚後合不來可以依法離婚,但在婚約內不允許任何出軌現象,所有違法出軌者一律接受法律製裁。當有一天,這樣的法律條例出來時,整個世界應該都會安靜了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