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嚴重?洞元驅煞法是一種怎麽樣的術法?怎麽會被列為十大禁術?”嗯,十大禁術,聽著就碉堡。


    林殷說:“因為這種驅煞的術法過於霸道。”洞元驅煞法誕生於1645年,也就是南明弘光元年,清朝順治二年。


    公元1645年,清兵在多鐸的率領下,分兵亳州、徐州兩路,向南推進,勢如破竹,迅速占領了徐州、亳州、盱眙,並乘勢下淮安,奪泗州,渡淮河。


    四月十九日,明將許定國引多鐸師至揚州,揚州被清水陸各軍重圍。守將史可法統率軍民,堅守孤城,同時,向弘光皇帝求援,弘光不應,揚州告急。


    四月二十一日,明總兵李棲鳳、監軍副使高岐鳳拔營出降,形勢更為危急。史可法等堅守至四月二十五日,終因彈盡糧絕,被清兵攻破。史可法自刎不果而被俘。在多鐸百般的誘降時,史可法斬釘截鐵地說道:“城存與存,城亡與亡。我頭可斷,而態不可屈”,結果慘遭殺害。史可法的部下在這種情形下,仍率餘部繼續鏖戰,直至流盡最後一滴血。


    清軍占領揚州後,縱兵屠掠。


    有關揚州十日的記載全部來自當時的幸存者王秀楚所著的《揚州十日記》。這是一本僅八千字不到的小書。此書長期被清廷禁止無法流通,導致250年來大部分人對此屠殺事件一無所知。


    直到辛亥革命前夕,留日愛國學生才鑽進東京和大阪的圖書館裏,把列為《四庫》禁毀書、在國內湮沒無聞達250年之久,卻因流入日本而幸存的《揚州十日記》、《嘉定屠城紀略》等書“印了輸入漢地,希望使忘卻的舊恨複活,助革命成功。”(魯迅《雜記》)


    根據《揚州十日記》記載,5月20日的城防崩潰後,揚州城居民隻有聽天由命了。當時大雨傾盆,不見天日。像是天公為這座城的悲慘遭遇流下了眼淚。


    一些居民忙著燒香,準備著入侵者的到來,同時大量地隱藏他們的金銀財寶。他們隻能做這些謹慎的準備,卻無力抵抗那些接管這座城市的滿族人、蒙古人和投降了的漢人。王秀楚寫道:“眾皆次第待命,予初念亦甘就縛。”


    那些叛徒領著清兵在這座商業城市中從一個富戶進入另一個富戶。


    清兵們先是要銀子,後來就無所不要了。


    直到20日的白天,還沒有人身傷害。但是夜幕降臨之後,人們便聽到了砸門聲、鞭子抽人聲和受傷人發出的嚎叫聲。那個夜晚火勢蔓延開來,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澆滅了。


    到了5月21日,清兵出了一份告示,保證說如果藏起來的人能夠出來自首的話就會得到赦免,於是許多藏在自己家裏的人走了出來。可他們走出來後卻被分成50或60人一堆,在三四個士兵的監督下,用繩子捆起來。然後就開始用長矛一陣猛刺,當場把他們殺死。即使仆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


    “諸婦女長索係頸,累累如貫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滿地皆嬰兒,或襯馬蹄,或藉人足,肝腦塗地,泣聲盈野。”


    揚州變成了屠場,血腥惡臭彌漫,到處是肢體殘缺的屍首,一切社會準則都不複存在了。揚州城那些因美麗而聞名的婦女們,願意把她們自己獻給清兵,最要緊的是用身體贖回她們的生命。逐漸地,一股瘋狂席卷了入侵者。任何女人不論願意還是不願意,都有可能被抓住,被成群的士兵**。


    一些市民像奴隸一樣為清兵服務,替這些入侵者做飯,打掃衛生。由於這種人的生命可以得到赦免,因此其餘的人也極力想加入進去,但是被拒絕了。與此同時,大屠殺仍然在繼續。


    “遇一卒至,南人不論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頸受刃,無一敢逃者。”


    那些從城牆上跳下去企圖逃跑的人不是摔斷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無賴和散兵遊勇手中。他們把這些人抓起來拷打,要他們交出財寶來。


    在城裏,一些人藏到垃圾堆裏,在身上塗滿爛泥和髒物,希望以此躲開人們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時地用長矛猛刺垃圾堆,直到裏麵的人像動物一樣蠕動起來,鮮血從傷口流了出來。大火蔓延開來,那些因為藏在屋子裏或地下室裏仍然活著的人們,或者是被無情的大火所吞噬,或者是戰戰兢兢地跑到街上,被那些仍然在屠城的清兵殺死了。


    甚至那些被正規的清軍放過去的、赤身露體在街上遊轉的、孤弱無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不知為清兵、為鎮兵、為亂民”)攔住,亂棒打死。


    直到清軍接到豫王的命令,方始封刀。


    後來由城內僧人收殮的屍體就超過了八十萬具。


    短短十日之內,整座揚州城便有八十萬手無寸鐵的平民喪命,城中怨氣戾氣自然翻騰如沸。那些可憐人的靈魂得不到安息,都滯留在原地紛紛變異成各種人們聞所未聞的妖邪鬼怪。僧人連誦半個月的往生咒,仍無法平息城內沸騰的鬼怨。夜幕一降,城中處處都是鬼哭鬼嚎,邪魅衝撞。


    這時,一個人稱洞元真人的道士出現了。這個人雖然是道士,卻沒有半分修道之人的仁慈之心。他認為人就應該生活在陽世,鬼就應該滾回陰間。他看不慣城中萬千怨鬼滯留人間,二話不說風風火火地將采用一種極其殘暴的驅煞法將滯留揚州的淒魂怨鬼全都打得魂飛魄散,灰飛煙滅。


    如果說多鐸帶領的清兵在揚州進行了一場血腥屠城,洞元真人則在那之後對揚州的鬼魂進行了一次二度屠城。


    那個洞元真人是一個非常神秘的人。典籍上對於他的記載隻有這一件。他不屬於任何門派,也沒有收弟子。他死後這種殘暴的驅煞法便沒有傳下來。清末,一些盜墓賊偏偏進了洞元真人的墳墓,讓他所書的《洞元真經》重見天日。


    中國國門被打開的屈辱年歲中,枉死的怨魂比起當年的揚州可一點都不少。各地都有人使用了洞元真人所創的驅煞法殘暴驅邪。無論是道家還是佛家都主張讓魂魄安息,重入輪回。這種殺鬼的暴力行為是同道所不容不恥的。


    隻是當時戰亂,無法進行規範。待到戰亂結束,那種巨大的浩劫結束,全國道家協會才重振旗鼓,對各方麵的事務都出了規範條文。其中就包括禁止國內道友使用十種古今文獻記載的殘暴術法。道家協會有權對違抗禁令的教派進行除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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