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星期五,天氣晴。


    從衛生間裏走出來的時候,我看了一眼夏小姐給我發的短信。萊斯咖啡屋的8號桌,已經預定好了,要見的那個何總的兒子會穿著白色襯衣在那裏等著。於是我在咖啡屋大廳裏麵張望了一下,8號桌是靠窗的位置。


    但是,那裏還並沒有人在,隻有桌上擺著一杯冰咖啡,或許是前一位客人點了沒要的,但服務生還沒來得及收拾。


    我拉開椅子坐了下去,旁邊的服務生是個小姑娘,或許是在這裏打工的大學生。我說道:“我是預訂了8號桌的,等人,麻煩先上一杯冰咖啡。”


    那個小姑娘愣愣地看了我一眼,露出疑惑的目光,然後伸手指向桌上的另一杯冰咖啡。我有些不耐煩地揮了揮手,說道:


    “把那個拿走。”


    新客人來了當然就要把之前客人點的東西撤下去,好好收拾桌子。這個小姑娘一看就是新人,真是遲鈍得可以。


    她瞪著大眼睛,迷茫地看了看我,又看看那杯咖啡,伸手把它拿走的時候還有些不情不願。我沒理她,跟夏小姐約好的時間已經到了。但那個小子還沒有來,考慮到對方是有心理疾病的,就姑且原諒他吧。(.mianhuatang.info棉花糖小說網)不過我也沒打算在這裏等上很久,最多一小時。


    我無所事事地喝著剛剛端上來的冰咖啡,黑皮日記本也放在桌上,但eos卻沒有掛在脖子上。因為今天早晨下班的時候,我在商業街的街角那裏恰巧看到了一家照相館,也不知怎麽的,就有種想要把相機裏的照片衝洗出來的想法。我想,或許是能夠拿在手中細細觀賞的相紙對於我們攝影師來說本身就充滿了魅力吧?


    想到這裏,我有些自嘲地笑了一聲。


    到達公司的時間是七點五十,大部分人都已經從惠天理財公司離開了。雖然也可勉強稱作是“同事”,但從我身邊擦肩而過的麵孔中,卻有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不認識的。當然了,我上班的時間和他們剛好錯開,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繼續沿著走廊往前走,已經有不少辦公室都熄燈了。夏小姐卻還站在走廊盡頭的員工休息室門前,看上去有些焦急地等待著我。


    “你可算來了。”


    看到我終於出現,夏小姐好像大鬆了一口氣的樣子,忙不迭走了過來。我總覺得她的表情之中似乎隱藏著什麽,但聯想到她膽小的性格,似乎不管出什麽事情把她嚇到都不足為怪。總而言之,我先倒了個歉:


    “對不起。嗯……我在那家咖啡屋的8號桌等人等了很久,不過何總的那個兒子一直都沒到。”


    這並不是我的過錯,不過好歹也是夏小姐費心幫我聯係的,我覺得還是老實告訴她比較好。


    “嗯?沒去?”


    夏小姐疑惑地重複了一遍,然後說道:


    “這……這不可能啊,何總明明說,是把他送到那兒之後才走的,怎麽會沒去呢?”


    她沉默了,我覺得或許她也和我想到了同一個地方:既然對方隻是個精神病人的話,不管出什麽意外都是有可能的吧。


    果然,兩秒鍾後,她就搖了搖頭,像是迅速把這件事拋到了腦後。她看著我的眼睛,十分鄭重地對我交待道:


    “呐,今天晚上一定要認真巡夜,記得至少要把公司逛三圈,每四個小時一次。如果發現有什麽特殊狀況的話,明天早上跟我說一聲再走,行嗎?”


    這番話她前兩天也跟我說過,當時我並沒有怎麽在意。但是聽說了公司裏發生的事情之後,現在卻是不注意都不可能了。我皺起眉頭,問道:


    “那個,又……出什麽事情了嗎?”


    “嗯?沒有啊,沒出事我就不能交代你了嗎?”她這麽反問道。


    “哦,也不是……”


    我撓了撓頭。她說得對,就算沒有什麽事,這樣交待也是正常的。


    我又問道:“那麽,今天有人留下來加夜班嗎?”


    我心裏是帶了些期盼的。前兩天守夜的時候,就是因為有人留在這裏陪我,我才沒有感到多麽恐懼。林維那家夥雖然不怎麽靠得住,自始至終也沒有幫過我什麽,但如果他不在這兒的話,我真有些擔心自己能不能堅持下來。


    這就像是小孩子去黑咕隆咚的地方,總需要有個大人陪著一樣。如果真有妖怪的話,就把大人小孩一起吃了,陪在身邊又有什麽用?主要就是個心理上的安慰。而我現在想要的也就是這個,隻不過――


    “沒有。”


    夏小姐搖了搖頭。


    “今天沒有人加夜班。”


    沒人……


    聽到這個答案,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不過還是強打精神應了一句:“是、是嗎……”


    失望是必然的,不過仔細想想的話,林維在今天就應該把工作完成交付了,當然不會再留下加夜班。而除了他以外,公司裏又有誰敢留下呢?


    但是,夏小姐的目光卻不知為何有些閃爍。她又交代了我兩句,這便匆匆離去了。而這個時候,公司裏的絕大多數人都已經走了,隻剩下零星幾個人還在收拾東西。我走進員工休息室,把剛剛從照相館裏取回來的eos和一袋照片都放在桌子上,打開台燈,攤開黑色筆記本。鋼筆不需要我來準備,是一直在抽屜裏和墨水放在一起的。我一開始覺得自己隻不過是個臨時工,隨便動辦公室裏的東西不太好,可想想也不過隻是一點墨水而已。因此就無所謂了。


    台燈是充電式的,趁著現在沒有關電閘,還能夠再充一會兒。但我卻發現,日記本已經隻剩下最後兩頁了,而當我把今天的內容記述上之後,最後一頁紙也已寫滿。沒辦法,一來是因為我的日記內容太過雜亂,像是流水賬一樣;再者,這也隻是在地鐵站購買的便宜貨,總共也沒有多少頁數。


    看著墨水未幹的痕跡,我不由得突然想到――


    日記已經記完了,這是否意味著,我的時間也就到今天為止了呢?


    伴隨著這樣毫無理由的荒謬想法,我苦笑一聲,把鋼筆扔在了一邊。


    【92ks就愛看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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