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天的早上,局裏針對4.13案件又開了一次碰頭會。這是第二次開碰頭會了,在這次會議上,大家各抒己見,每個人都對案件進行了自己的梳理,於是每個人心中的嫌疑人都逐步顯露出來。
首先發言的是楊副隊,他堅持懷疑第一嫌疑人是唐嫣。他條理清楚地分析說:“死者的身份已經出來了。一個叫郭珣的女人承認他是自己十五年前的男友王釗。據她說,王釗經常打扮成外表體麵的有錢人,背地裏卻專門誆騙女人上當詐財。他常用的一招是用假的鑽石戒指騙取和有錢女人結婚或訂婚。這些被定下來的女人被他的假象蒙蔽,一心看他很會理財,就把自己的積蓄交給他。過後不久,他就拿著這些錢溜之大吉,消失得無影無蹤。而這些受騙的女人呢,通常會感覺丟人或羞愧而自認倒黴。據郭珣所講,王釗看女人的第一要素是錢,至於年齡相貌俊醜一概不論,也就是說他就是靠吃軟飯被人保養的小白臉總裁貪歡,輕一點。”
底下有人提出異議了:“那麽王釗為什麽會死在唐嫣家的地板上?”
副隊在桌上的煙灰缸裏磕了一下煙灰說:“這正是問題所在。我調查唐嫣的財務狀況,知道唐嫣也算是個有錢人,家裏至少有一百多萬的存款呢。我想,王釗試圖騙走唐嫣的存款,但不知道因為什麽被唐嫣發現了,憤怒之中,她殺死了王釗,然後鎮定地出去,給紫丁香餐館打電話指明讓蘇雯過去好讓自己擺脫嫌疑。”
“一個五十多歲瞎眼的大媽?”
副隊淡定地說:“別忘了,我們的死者唯一的目標是騙錢,至於對方是男是女,多大了。長得什麽樣他們根本不在乎。之前我們還見過一個男人裝成同性戀騙錢呢。雖然唐嫣是個瞎眼的大媽,但好歹還算是女人吧,所以這點困難度不算什麽。”
底下有一些小騷動,大家輕輕地笑了兩聲。笑完後,剛分到刑警隊的女孩張娜怯怯地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她更傾向於凶手是蘇雯。因為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她,而她又是第一個發現死者的人,這就很難說不是她殺死了死者。縱然死亡時間是個問題,但很有可能是她在九點的時候已經把王釗解決掉了,之後藏到車上或一個秘密的地方。到十二點的時候,她故意給自己的店長王新月打電話。點名讓自己過去送餐。她進去後,把屍體放在那裏,布置好現場。然後裝作驚慌失措地跑出來。
第三個隊員傾向於有兩個到三個凶手。因為沒有證據表明死者王釗是被一個凶手殺死的,還有一個人,尤其是一個女人怎麽能把一個150斤重的男人搬到19號房裏的,這一點也說不通。所以他認為應該有兩到三個凶手,她們都是受害者。其中一個就是王豔。她們的錢財被王釗集體騙走了,憤怒中,她們殺死了王釗嫁禍給蘇雯。之後,王豔感覺心裏不安,她去找蘇雯解釋情況,也鼓起用勇氣來警局想自首。這些行動激起了同夥的報複。幹脆連她一起殺死了。現在我們隻要找到誰是王豔的同夥就好了。
最後,一個叫吳剛的隊員提到:“我認為死者是不是王釗還有待確定。我們私下調查了一下認屍人郭珣的背景。發現她表麵上說自己是話劇演員,其實暗地裏就是一個小姐。年輕的時候還好。現在已經老了,做這方麵的工作已經過時了,所以,她現在隻替年輕女孩子牽牽線、搭搭橋,從中間抽取提成。我認為像這樣的一個女人提供的證詞我們應該再徹底調查一下。十五年前的情人。她現在還能記得這麽清楚麽?要我說,一年內的情人就夠她記得了。”
底下又是一陣輕聲的哄笑。照海拍拍桌子說:“這個我們需要落實清楚。但也不能完全忽視。目前來講,她是唯一提供正確細節的女人。對於身體上的細節她說得很清楚,還有左耳後麵的傷疤,紋絲不錯。很難想象一個陌生人會了解得這麽詳細。”
說話間,照海一抬頭看見了正埋頭看報告的法醫問道:“死者左耳後麵確實有一個傷疤,一道很小的傷疤,大約有一到兩厘米左右長度。之前你還告訴我說這道傷疤不知道是怎麽形成的,郭珣告訴我了。她和王釗在一起的時候,刮胡子的時候被家裏的狗咬的。”
法醫回答說:“怎麽形成的我不知道,但有一點我很明確,這道傷疤是最近兩年才形成的,絕對不會超過十五年年。”
一語驚醒夢中人,照海驚呼說:“郭珣對我們說謊了。她說她是十五年前見到的王釗,然後他們分手,之後一直沒再聯係過。如果傷疤是在最近兩年才形成的,那麽說明她根本就不像她說得那樣和他毫無聯係。難道她就是那個同謀?”這麽一想,他立即對下一步行動作了部署:“郭珣很可疑,派兩個人暗中調查一下,她最近的行動,電話記錄,一切有可能和案子聯係上的東西。還有,彎月胡同還要再去調查一下,如果凶手殺死王釗後再把他搬進19號裏,那麽一定有人看見什麽,我們隻是還沒找到他。”然後,他站起來說:“就這樣吧,散會。”
中午的時候,照海和留下來的幾個隊員沒有回家,他們點了紫丁香的快餐,指名讓蘇雯送過來。沒過多久,蘇雯終於出現了。這是她在案發後第二次出麵,上一次,照海和副隊在燴麵館附近逮住了她,匆匆聊了兩句,之後就又聯係不上了,好像要故意躲開警方似的,手機總是關機穿越之修仙。不得已,照海才想到了這個辦法。在見到照海的時候,她一臉憤慨地說:“我就知道事情沒那麽簡單,有什麽事情不能直說,幹嘛把我叫到這裏來。”
照海笑著把餐盒接過來分給外麵的隊員,安排蘇雯坐下,然後說:“關鍵是我叫你你就會過來嗎?我聯係了你好幾次都聯係不上。”
蘇雯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聽了半響才說:“我的心情很糟糕,所以休了幾天病假。然後我也害怕~~~”
照海給她端過來一杯水問:“你害怕什麽?”
她又開始沉默,大約有一分鍾的時間才開口說:“我怕所有人,大家好像都懷疑是我殺的人。還有那個姓張的女孩,她在事後專門見過我,她認為是我自己設下了圈套。她認為一切都是我自己捏造的。她認為王豔一定知道什麽。她認為是王豔聽出是我在電話中假裝是唐大媽的聲音騙了大家。”
這件事照海在會議上已經知道了,現在他要證實那個人是她嗎?
蘇雯堅決地說:“我從沒有打過任何電話。和之前我告訴你的一樣,我接到店長吩咐讓我過去送餐,在那裏發現了死男人。我害怕極了。”
“可是你拿走了那隻刻著‘迷迭香’的小鍾,我們也知道那隻鍾是你的。”
她悶悶地喝著照海遞過來的水,半響,才輕聲回答說:“那是我的鍾。之前電話中我也說過,確實是我拿走了那隻鍾。那隻鍾跟了我幾乎半輩子,對於我來說,它不是一隻簡單的鍾,它代表的是我媽媽。可是最近那隻鍾不是不走就是走得不準。我就把它從家裏帶出來,裝進我的包裏,想下午或晚上下班的時候修理一下。可是一星期前,這隻鍾消失了。我找它找了好久都沒有找到,我死也不會想到它會出現在殺人現場。當我走進去的時候,我發現了屍體。我全身癱瘓下來,不知道如何是好。我摸了摸他,站起身來,陡然看見我的小鍾竟然擺在窗台上。我的手上沾滿了鮮血,我嚇壞了。這時,大媽走進來,我急忙跑出去。後來,我聽見你們說她並沒有打電話叫我過來。我想那麽是誰呢?靜下心來,我想到底是誰把我騙到了這裏,還把我的小鍾放在那裏。我很擔心,所以就說自己的手套忘拿了,然後跑回去趁人不注意把鍾裝進了我的包裏。”
“難道你不明白,你越是這樣做別人就越懷疑你?”
她低下了頭說:“是的,我當時真的太傻了。”說完,她從包裏掏出一張明信片遞給照海說:“後來我接到了這個。”
照海接過來明信片看:你的父親是個罪犯。你是你母親的私生子,你憎恨你的父親拋棄了你們,現在,他被殺了。
明信片的意思再簡單不過了。寫它的人在暗示蘇雯的父親就是王釗。蘇雯因為多年被拋棄憎恨自己的父親,她殺死了他,然後把刻著代表‘美好回憶’的迷迭香鍾仍在案發現藏。
“你也看到了,我看到這些的時候會多害怕。我不知道究竟會有誰給我設計這個套讓我鑽進去?所以這麽長時間我一直不敢出現,真的,我害怕極了。生怕哪一天你們會把我抓進去。”她雙手捂著臉,一副痛苦不堪的樣子。
“那麽四點十三分呢,你知道這個數字代表什麽嗎?或者對於你來說有什麽特殊的意義?”
她連連搖頭說:“不,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照海站起來,輕輕地拍著她的肩膀安慰她說:“好了,好了,我們會調查清楚的。不過那隻鍾我們要把它收回來,你把它藏哪裏了?”
她抬起淚眼說:“我把它扔進隔壁人家的垃圾桶裏。”
照海心想,不錯的辦法,就像把凶器處理幹淨扔進別人家的院子裏一樣幹淨利落。這個女孩,果真不簡單!
首先發言的是楊副隊,他堅持懷疑第一嫌疑人是唐嫣。他條理清楚地分析說:“死者的身份已經出來了。一個叫郭珣的女人承認他是自己十五年前的男友王釗。據她說,王釗經常打扮成外表體麵的有錢人,背地裏卻專門誆騙女人上當詐財。他常用的一招是用假的鑽石戒指騙取和有錢女人結婚或訂婚。這些被定下來的女人被他的假象蒙蔽,一心看他很會理財,就把自己的積蓄交給他。過後不久,他就拿著這些錢溜之大吉,消失得無影無蹤。而這些受騙的女人呢,通常會感覺丟人或羞愧而自認倒黴。據郭珣所講,王釗看女人的第一要素是錢,至於年齡相貌俊醜一概不論,也就是說他就是靠吃軟飯被人保養的小白臉總裁貪歡,輕一點。”
底下有人提出異議了:“那麽王釗為什麽會死在唐嫣家的地板上?”
副隊在桌上的煙灰缸裏磕了一下煙灰說:“這正是問題所在。我調查唐嫣的財務狀況,知道唐嫣也算是個有錢人,家裏至少有一百多萬的存款呢。我想,王釗試圖騙走唐嫣的存款,但不知道因為什麽被唐嫣發現了,憤怒之中,她殺死了王釗,然後鎮定地出去,給紫丁香餐館打電話指明讓蘇雯過去好讓自己擺脫嫌疑。”
“一個五十多歲瞎眼的大媽?”
副隊淡定地說:“別忘了,我們的死者唯一的目標是騙錢,至於對方是男是女,多大了。長得什麽樣他們根本不在乎。之前我們還見過一個男人裝成同性戀騙錢呢。雖然唐嫣是個瞎眼的大媽,但好歹還算是女人吧,所以這點困難度不算什麽。”
底下有一些小騷動,大家輕輕地笑了兩聲。笑完後,剛分到刑警隊的女孩張娜怯怯地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她更傾向於凶手是蘇雯。因為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她,而她又是第一個發現死者的人,這就很難說不是她殺死了死者。縱然死亡時間是個問題,但很有可能是她在九點的時候已經把王釗解決掉了,之後藏到車上或一個秘密的地方。到十二點的時候,她故意給自己的店長王新月打電話。點名讓自己過去送餐。她進去後,把屍體放在那裏,布置好現場。然後裝作驚慌失措地跑出來。
第三個隊員傾向於有兩個到三個凶手。因為沒有證據表明死者王釗是被一個凶手殺死的,還有一個人,尤其是一個女人怎麽能把一個150斤重的男人搬到19號房裏的,這一點也說不通。所以他認為應該有兩到三個凶手,她們都是受害者。其中一個就是王豔。她們的錢財被王釗集體騙走了,憤怒中,她們殺死了王釗嫁禍給蘇雯。之後,王豔感覺心裏不安,她去找蘇雯解釋情況,也鼓起用勇氣來警局想自首。這些行動激起了同夥的報複。幹脆連她一起殺死了。現在我們隻要找到誰是王豔的同夥就好了。
最後,一個叫吳剛的隊員提到:“我認為死者是不是王釗還有待確定。我們私下調查了一下認屍人郭珣的背景。發現她表麵上說自己是話劇演員,其實暗地裏就是一個小姐。年輕的時候還好。現在已經老了,做這方麵的工作已經過時了,所以,她現在隻替年輕女孩子牽牽線、搭搭橋,從中間抽取提成。我認為像這樣的一個女人提供的證詞我們應該再徹底調查一下。十五年前的情人。她現在還能記得這麽清楚麽?要我說,一年內的情人就夠她記得了。”
底下又是一陣輕聲的哄笑。照海拍拍桌子說:“這個我們需要落實清楚。但也不能完全忽視。目前來講,她是唯一提供正確細節的女人。對於身體上的細節她說得很清楚,還有左耳後麵的傷疤,紋絲不錯。很難想象一個陌生人會了解得這麽詳細。”
說話間,照海一抬頭看見了正埋頭看報告的法醫問道:“死者左耳後麵確實有一個傷疤,一道很小的傷疤,大約有一到兩厘米左右長度。之前你還告訴我說這道傷疤不知道是怎麽形成的,郭珣告訴我了。她和王釗在一起的時候,刮胡子的時候被家裏的狗咬的。”
法醫回答說:“怎麽形成的我不知道,但有一點我很明確,這道傷疤是最近兩年才形成的,絕對不會超過十五年年。”
一語驚醒夢中人,照海驚呼說:“郭珣對我們說謊了。她說她是十五年前見到的王釗,然後他們分手,之後一直沒再聯係過。如果傷疤是在最近兩年才形成的,那麽說明她根本就不像她說得那樣和他毫無聯係。難道她就是那個同謀?”這麽一想,他立即對下一步行動作了部署:“郭珣很可疑,派兩個人暗中調查一下,她最近的行動,電話記錄,一切有可能和案子聯係上的東西。還有,彎月胡同還要再去調查一下,如果凶手殺死王釗後再把他搬進19號裏,那麽一定有人看見什麽,我們隻是還沒找到他。”然後,他站起來說:“就這樣吧,散會。”
中午的時候,照海和留下來的幾個隊員沒有回家,他們點了紫丁香的快餐,指名讓蘇雯送過來。沒過多久,蘇雯終於出現了。這是她在案發後第二次出麵,上一次,照海和副隊在燴麵館附近逮住了她,匆匆聊了兩句,之後就又聯係不上了,好像要故意躲開警方似的,手機總是關機穿越之修仙。不得已,照海才想到了這個辦法。在見到照海的時候,她一臉憤慨地說:“我就知道事情沒那麽簡單,有什麽事情不能直說,幹嘛把我叫到這裏來。”
照海笑著把餐盒接過來分給外麵的隊員,安排蘇雯坐下,然後說:“關鍵是我叫你你就會過來嗎?我聯係了你好幾次都聯係不上。”
蘇雯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聽了半響才說:“我的心情很糟糕,所以休了幾天病假。然後我也害怕~~~”
照海給她端過來一杯水問:“你害怕什麽?”
她又開始沉默,大約有一分鍾的時間才開口說:“我怕所有人,大家好像都懷疑是我殺的人。還有那個姓張的女孩,她在事後專門見過我,她認為是我自己設下了圈套。她認為一切都是我自己捏造的。她認為王豔一定知道什麽。她認為是王豔聽出是我在電話中假裝是唐大媽的聲音騙了大家。”
這件事照海在會議上已經知道了,現在他要證實那個人是她嗎?
蘇雯堅決地說:“我從沒有打過任何電話。和之前我告訴你的一樣,我接到店長吩咐讓我過去送餐,在那裏發現了死男人。我害怕極了。”
“可是你拿走了那隻刻著‘迷迭香’的小鍾,我們也知道那隻鍾是你的。”
她悶悶地喝著照海遞過來的水,半響,才輕聲回答說:“那是我的鍾。之前電話中我也說過,確實是我拿走了那隻鍾。那隻鍾跟了我幾乎半輩子,對於我來說,它不是一隻簡單的鍾,它代表的是我媽媽。可是最近那隻鍾不是不走就是走得不準。我就把它從家裏帶出來,裝進我的包裏,想下午或晚上下班的時候修理一下。可是一星期前,這隻鍾消失了。我找它找了好久都沒有找到,我死也不會想到它會出現在殺人現場。當我走進去的時候,我發現了屍體。我全身癱瘓下來,不知道如何是好。我摸了摸他,站起身來,陡然看見我的小鍾竟然擺在窗台上。我的手上沾滿了鮮血,我嚇壞了。這時,大媽走進來,我急忙跑出去。後來,我聽見你們說她並沒有打電話叫我過來。我想那麽是誰呢?靜下心來,我想到底是誰把我騙到了這裏,還把我的小鍾放在那裏。我很擔心,所以就說自己的手套忘拿了,然後跑回去趁人不注意把鍾裝進了我的包裏。”
“難道你不明白,你越是這樣做別人就越懷疑你?”
她低下了頭說:“是的,我當時真的太傻了。”說完,她從包裏掏出一張明信片遞給照海說:“後來我接到了這個。”
照海接過來明信片看:你的父親是個罪犯。你是你母親的私生子,你憎恨你的父親拋棄了你們,現在,他被殺了。
明信片的意思再簡單不過了。寫它的人在暗示蘇雯的父親就是王釗。蘇雯因為多年被拋棄憎恨自己的父親,她殺死了他,然後把刻著代表‘美好回憶’的迷迭香鍾仍在案發現藏。
“你也看到了,我看到這些的時候會多害怕。我不知道究竟會有誰給我設計這個套讓我鑽進去?所以這麽長時間我一直不敢出現,真的,我害怕極了。生怕哪一天你們會把我抓進去。”她雙手捂著臉,一副痛苦不堪的樣子。
“那麽四點十三分呢,你知道這個數字代表什麽嗎?或者對於你來說有什麽特殊的意義?”
她連連搖頭說:“不,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照海站起來,輕輕地拍著她的肩膀安慰她說:“好了,好了,我們會調查清楚的。不過那隻鍾我們要把它收回來,你把它藏哪裏了?”
她抬起淚眼說:“我把它扔進隔壁人家的垃圾桶裏。”
照海心想,不錯的辦法,就像把凶器處理幹淨扔進別人家的院子裏一樣幹淨利落。這個女孩,果真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