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錯。有。這白骨戮魂劍“我的實力最少能漲蘭成,以並未痊愈,也不用擔心一般的二階骷髏了。”
方尋隻手托著奇異頭骨,目光閃爍不定。
法寶自然不是方尋這種實力的修者能夠祭練成功的,他手上的白骨戮魂劍頂多算是咋,粗胚,距離成就法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按照方尋得到的那張紙黃紙上的說法,白骨戮魂劍要經曆九轉十二劫方能真正成就,自此凶焰傷天,恒古不滅!
一件法寶被祭練到如此境界不知要多少歲月,方尋沒那麽貪心,他不過想要憑借此劍增強幾分實力罷了,哪怕是個粗胚也罷。
九轉十二劫方尋還不知是什麽意思,黃紙上隻提供了九轉的祭練方法。而十二劫則被幾筆帶過。不過方尋即使僥幸將此劍祭練過一轉境界,也要比他身上的青虹飛劍要強上幾倍了。
白骨戮魂劍煉成之後便自帶一縷先天白骨火,專克元神,吸魂煉魄,增強己身,霸道無匹。更為難得的是,此劍與閻魔真經,相輔相成,方尋可憑借此劍大肆搜刮魂魄,修煉鬼道無上**。除此之外,此劍也能借由方尋一身黃泉法力,蕩滌自身汙穢,有更高成就。
“下麵便要將此劍徹底祭練完成,劍靈一轉之後,就立即放棄青虹,的溫養,改由溫養此劍好了。”
方尋心中迅敲定了主意。要如何最大限度地提升實力。
思付片刻之後,方尋隨手將方嵐收了,確定再無遺漏,點了點頭,轉身離開了廚房。
方尋來到此間密室大約有月許的時日了,他對此地的環境已是頗為適應,緊走幾步,右拐走出莆道,方尋來到一間寬敞的大廳中,有幾層樓高,整體大氣磅礴。
除了常見的惡鬼雕像之外。一些金屬鎧甲也被放置其中,武士手中大劍泛著湛湛森寒。看上去鋒銳非常。
不過這都不是重點,引人注目的是,大廳前方正中的寶座上,一具血色骷髏正掛著下顧,血色顱骨低垂,眼眶中幽藍色魂火微微搖曳,居然仿佛是在小憩的模樣。
房間中上百具白骨骷髏,其中還有數量不菲的黑骨骷髏參雜其中,甚至有六具身穿骨鎧的黑骨骷髏站在寶座之下,整齊劃一。儼然一副被君王審視的軍隊模樣,場景極為憐異。
見此一幕,方尋沒有露出絲毫驚訝地表情,他早知道高階怪物擁有智慧,隻是麵色微變,悄無聲息地向後退了數步。直至身體沒入拐角甫道地陰暗處,其間沒出一絲聲響。
“有些麻煩了。”
方尋眉頭一皺,腦中不禁思考起來。
雖然白骨戮魂劍已經祭練大半。使他實力提升不少,隻是他畢竟還處於身有傷勢,本身就不便長時間戰鬥。那些白骨骷髏和黑骨骷髏倒不算什麽。不過那幾具身穿骨鎧。實力相當於稱號二階的黑骨骷髏和血色骷髏讓他很是忌憚。
可就這麽離開,方尋並不甘心。要知道,身穿骨鎧的黑骨骷髏並不常見,此時他還未取得離開密室的憑證,這麽一走,不知要何時才能遇到此類的怪物。
就在方尋難以取舍之際,骷髏方陣左側出現了異常,一名身穿金屬鎧甲的男子從陰影中走了出來,他孔武有力,身材高大,披頭散雙肩上卻扛著兩架便攜式火箭筒,臉龐上生長著一圈細密的胡茬。一道粗大的疤痕經由左眼到下顧,看上去氣勢洶洶,顯示出了強大的力量。
“你們這些雜碎很好,省了老子不少力氣將你們集合一起,哈哈,這樣一來,那件任務差不多可以完成了。”
男子放肆地大笑,一把將火箭筒角度扶正,下一刻就按下了射器。
兩枚火箭彈攜著絢爛的尾焰小擦著空,友出嗖嗖的聲響,轟的聲驚天巨響,巨大火球在白嘀胎聯爆裂開來,狂暴的氣流席卷,數十隻一起被掀飛了出去。
方尋在轉角的陰暗處看得真切,所有白骨骷髏身上都亮起一層晶瑩的毫芒。盡管被炸的七零八落。但是除了中心的有限幾個,傷亡很少。
身穿鎧甲的男子自然也看出來了,他並沒有靠火箭筒轟殺一起的想法,反手取出一張空間卡,在火箭筒上一拍,白光一閃,兩架火箭肖便消失不見了。
“這回看你們運群雜碎還怎麽一起過來!”
男子獰笑一聲,虛空一握,一把金燦燦的大劍就出現在他手中,竟是一把實物,其上符文繚繞。通體金光閃閃,散著一股狂烈地氣勢,任誰也不能忽視。
“迎風三段擊!”
男子大喝一聲,手中金色大劍一揮,三道近米許長短的巨大劍刃分化了出來,貼著地麵擴散了而去。
金色劍刃晶瑩璀璨,凝練無比,度更是極快,僅僅幾個呼吸,就將攔路的一切斬斷,無論是火箭彈的賊片還是骷髏地肢體,甚至火焰也被一分為二。
。三階!”
方尋心中一跳,眯起眼睛,身形繼續向後退去。稱號三階的戰鬥,方尋想要在其中獲取利益非常困難,說不定還要再次受傷,他不想冒險。
可就在此時,異變突生,一道腥紅的半月氣勁橫掃而出,一下便將三道金色劍刃破碎,餘威不衰,景致向著男子斬去。
寶座上的血色骷髏出手了!
一切快到不可思議,眨眼的功夫,金色劍刃就破碎成了千萬片。化成點點金光,消散於黑暗虛空中,狹長的猩紅氣勁在男子身上透體而出,將他一斬而過。
身著金屬鎧甲的男子並無異樣,臉色依舊張狂凶惡,手持著金色大劍,反手提在身前,做著防禦的動作,縱使如此,他依舊沒能防禦住血色骷髏的一擊!
“傳化!”
男子仿佛一隻受傷地獅子,噗的一聲。一口逆血夾雜著小塊內髒被他吐了出來。看他的樣子,竟是受了垂傷!
血色骷髏緩緩站了起來,順著台階一步一步向下走著,空蕩的眼眶中幽藍色魂火沾染上了一層血光,轉瞬間便成了猩紅之色。
血色魂火!
聯國際慣例,以下免費。
回答書友提問,為什麽方尋“欺軟怕硬。”遇到危險就要逃跑?一般曉宇不會將這種東西放在正文下,這次例外。
先,欺軟怕硬是生物的本能選擇,不管我們讚成與否,它都存在,根本不需要解釋。遇到危險逃避,回避死亡、受傷,這也是生物潛意識的選擇。其次,方尋並沒有什麽東西需要他堅守,如果有需要即使孩子也不會退縮,這是個很淺顯的道理,誰都明白。
當然,說句不怎麽上台麵的話,大家看書就是為了爽的,可能曉,宇設計的情節真的不夠巧妙,沒有讓大家看爽,這是我的問題,我承認是曉宇疏忽。
事實上,如果那位書友看了下一卷的卷名就不會這麽說了,這是更新問題。我也檢討。
一個人想要改變,不隻是說說而乙,前麵三十幾萬的鋪墊曉宇感覺已經夠了,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叱吒風雲吧!
密室是曉宇幾本書中成績最好的一本,雖然仍是撲街,隻有幾百訂閱,可我還是想寫完,好好寫完。
如果有類似的問題,大家一定要提醒我,人無完人,曉宇承認《密室》有很多硬傷,如果可以,我會盡量修正。
最後,支持正版,我受崇拜!求個訂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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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著金屬鎧甲的男子並無異樣,臉色依舊張狂凶惡,手持著金色大劍,反手提在身前,做著防禦的動作,縱使如此,他依舊沒能防禦住血色骷髏的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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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仿佛一隻受傷地獅子,噗的一聲。一口逆血夾雜著小塊內髒被他吐了出來。看他的樣子,竟是受了垂傷!
血色骷髏緩緩站了起來,順著台階一步一步向下走著,空蕩的眼眶中幽藍色魂火沾染上了一層血光,轉瞬間便成了猩紅之色。
血色魂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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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說句不怎麽上台麵的話,大家看書就是為了爽的,可能曉,宇設計的情節真的不夠巧妙,沒有讓大家看爽,這是我的問題,我承認是曉宇疏忽。
事實上,如果那位書友看了下一卷的卷名就不會這麽說了,這是更新問題。我也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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