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靠近不周山方向,山體的植被品種就越豐富,野獸類別也越多。


    高歌一路上化身勤勞的小蜜蜂,隻要看到漂亮的花兒,別致的灌木,高大精神的巨木,通通都要挖一些,丟到青靈珠裏麵去。


    各種各樣的石頭,大塊的泥土,也被高歌不停的搬到了青靈珠。


    每次見到大湖,高歌必定跳到湖中,放開青靈珠的入口,灌一些湖水進去。


    青靈珠內世界極大,高歌也沒走幾個地方,那地方才是真正的洪荒,荒涼得隻有泥土石塊,其他啥都沒有,高歌實在提不起遊逛的興趣。


    現在高歌已經把青靈珠的一個角落,裝點一新了,灌注了一個巨大的湖泊,湖泊四邊,是個大森林,有各種各樣的樹木了,長勢非常好。


    但高歌卻沒有把動物弄進去,現在的洪荒,各種野獸都有進化成凶獸的潛質,有成妖的潛質,高歌可不想自己的青靈珠妖孽縱橫,故一心搬運植物。


    本來高歌還擔心生物鏈啥的,隻有植物不好生長,後來仔細想了想,這生物鏈條確實在洪荒存在,但卻已經不是地球人所想的那樣了。


    在洪荒,一株強悍的植物,會在短時間內占領整個山穀,不給其他任何植物生存的餘地,至於說是如何繁衍,高歌不知道,反正它們就是能活,能不斷地生長出新的同類。


    這天,高歌滿意地把一顆巨大的樹木連根帶土搬到青靈珠,看著腳下巨大的樹坑笑了笑。


    一路走來,數千個日子裏,高歌製造了無數的山洞,地麵陷坑,相信那些山洞慢慢會成為野獸的老巢,最後可能就成為練氣士的洞府,也算我為後輩做了一件好事。


    此刻的高歌已經完全變了模樣。


    看到漂亮的橫公魚後,高歌覺得,自己有義務,把整體人類的顏值提高一個量級。


    橫公魚一身的材料,給了高歌極大的便利。


    那橫公魚變身體的一身皮囊,此刻穿在了高歌的身上,上到脖子,下到腳腕,全部是刀槍不入的橫公牌緊身內衣。


    有了橫公魚的材料,高歌難得地大方了一些,切了一塊當康皮出來,給自己做了一件皮背心,一條到膝蓋的皮短褲。


    橫公魚頭前四丈長的那根觸須的尾端,是數千根三五尺長的細絲狀須發,紅彤彤的像團火焰。


    這些細絲比頭發大不了多少,很有刀槍不入水火不侵的風範,被高歌用來封住皮衣邊角,於是,一套鑲紅邊的漂亮黑色皮甲就在洪荒誕生了。


    為了能配的上這套漂亮的皮甲,高歌又把頭發留長,磨了個青玉簪子盤了起來。


    嗬嗬!


    洪荒第一帥哥現身,讓高歌在平靜的水麵停留了十秒都不願離開。


    自認為帥氣的高歌,在其他野獸眼中,卻是不折不扣的凶神惡煞。


    此刻,滿臉笑容僵在臉上的高歌,無語地看著遠遠繞開自己的數千隻角馬模樣的野獸,百思不得其解。


    你特麽角馬都長得和大象一樣高大,怎麽看到我像看到鬼似的?


    你這是什麽審美觀呀?


    高歌氣憤不過,一個縱越追上最後兩隻角馬,一個賞了一巴掌,讓它們永遠安靜了下來。


    數千斤牛肉下肚,配上幾十斤水果,高歌依舊不甚滿意,這些野獸肉實在沒什麽營養,靈氣含量很少,不耐餓,直到喝了一小杯靈水,高歌才滿意地歎了口氣,趁著月色爬上旁邊的山頂,美美地睡了一覺。


    清晨,高歌按時醒來。


    山那邊傳來不一樣的聲音,高歌幾個縱躍上了山頂,不由呆住了。


    雲霧飄開,一望無際的大草原出現在眼前。


    星星點點的湖泊點綴在綠色草原之上,像一塊塊潔白的寶石,數十條小河在綠毯似的草原中蜿蜒遠去,如同一條條白色的飄帶。


    無數的小黑點,在草原中慢慢遊動,正是早起覓食的野獸群。


    高歌欣喜地哈了口氣,走了數百萬裏山路了,終於見到一個大草原了。


    高歌也不急著去趕路了,坐了下來,靜靜坐在山頂,看著下麵安詳的草原。


    肉食野獸顯然還沒有出動,現在是這些食草生物一天中最安全的時候了,早起的鳥兒有蟲吃。


    草原望不到邊,高歌也估算不出究竟有多大,就像估算不出不周山究竟還有多遠一樣。


    高歌抬起頭,望著不周山。


    還是那個巨大無匹灰蒙蒙的山體,似乎沒有一絲變化,好像高歌這二十多年來,一點也沒有移動似的。


    但高歌並沒有絲毫氣餒,依舊信心滿懷,他覺得自己一定可以走到不周山。


    他仔細看過自己的容顏,發現自己越活或越回去了。


    按照他計算的天數,他已經五十多歲了,如果還在地球,他應該結婚生子,小孩該高考上大學了,他此刻也許兩鬢斑白,頭頂脫光,成為一個油膩的中老年了。


    但從水麵上看到的高歌,uu看書 .uukansh 唇紅齒白,眉清目秀,一頭烏黑的長發攏起一紮,可以驕傲地說,我今年十八。


    高歌覺得,自己好像已經獲得了洪荒的初步接納,成為一枚長生種了。


    而他這個長生種想要發芽長大,就必須去不周山。


    高歌不知道什麽時候,也不知道為什麽,這個想法就在他的心底冒出來,總是隱隱約約提醒他,影響他。


    去不周山!


    想得多了,這個想法就深深的刻在了高歌的心裏,覺得去不周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就像一個孩子外出,總會回家一樣的正常。


    正常得高歌心裏完全忽略了去不周山的路程長短,和一路的艱難險阻。


    隨著每天不斷接近不周山,高歌的心裏就有莫名的欣慰,這種欣慰讓他不知疲倦,樂此不彼。


    許多時候,高歌甚至忘記了自己穿越人士的身份,和洪荒的野獸一樣生活,大聲吼叫,狠辣無情,吃著血淋淋的血肉內髒。


    人性這東西,一般隻針對人,現在洪荒除了高歌,也沒有第二個人,高歌就把他放下了,深深埋在了心底,一直背負著,太累,高歌怕背不起。


    感歎了一會兒草原的恢弘與鮮活,高歌的眼睛就不自覺地開始巡視。


    有沒有身形特別快的獸影?


    有沒有氣勢凶悍,周圍都沒有野獸敢靠近的獸影?


    有沒有身形特別巨大的獸影?


    高歌的食品儲藏中,凶獸的血肉已經消失了很長的一段時間了。


    想起凶獸血肉中的能量,高歌俯視著草原的眼睛都有些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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