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平是位於鳳安東北方的一座大城,乃是相當繁華的一處所在,非丹陽那種小城可以相比,李文秀以前從未到過此地,她很早之前曾經想過要到各地遊玩一番,長平便是其中之一。


    如今一嚐心願,她卻已經不複當初的心境。


    馬車駛入長平,李文秀沒有先去客棧投宿,而是先向人打聽胡神醫的所在,那胡神醫果然有名,隨便問了一個路人,就得到了答複。


    通常在人們的印象中,但凡神醫之類的高人總是隱居在山野之間,結廬而居,清茶淡飯,生活節儉,才符合世外高人的形象,李文秀雖然並沒有這種刻板印象,但當一見到那位胡神醫時,心下不禁涼了半截。


    眼前的胡神醫年約四十來歲,一身綾羅綢緞光鮮之極,沒有半分神醫的摸樣,到像是一個暴發戶,而這並不是真正令她失望的地方,真正令她一見便覺得不靠譜是因為這胡神醫,實在是太月巴了……


    胡神醫身形尚算高大,比起她來要高出一個頭,但體態著實叫人不敢恭維,足足有她兩半個那麽寬,站在她麵前放佛立了一堵肉山,視覺上可謂極其壯觀震撼。


    作為一個醫者,還是一個頗有名氣的神醫,連自己的身體都能照顧成這副德行,讓人如何能相信他有多大的本事去醫人呢?傳聞想必是誇大其實了吧。


    盡管已經對這位胡神醫不抱什麽希望,她還是決定試一試,興許人不可貌相,她看走眼了呢?


    胡神醫聽得她的來意,跟隨著她來到了馬車前,李文秀瞧他步履穩健,到不似尋常胖子般虛浮,暗道這胡神醫居然還是一個靈活的胖子,到也難得。


    那胡神醫掀開馬車門簾,往裏麵看了一眼,皺眉道:“一個死人叫我看什麽,拿我尋開心麽?”


    李文秀氣急,這個死胖子果然是個欺世盜名的庸醫,忍著怒氣,盡量讓自己顯得心平氣和:“他傷勢雖重,但還有氣息,希望‘胡神醫’再仔細瞧瞧。”她刻意將神醫兩個字加重了語氣。


    胡神醫似乎沒有聽出她語氣中的嘲諷,冷冷道:“他身上所受陰邪之氣已經深入髒腑之中,不出三日便會侵入心脈,那時大羅金仙也難救,跟死人又有什麽分別。”


    見他隻看一眼便看道出楊蕭病因之所在,李文秀放佛看到了一線曙光,忙道:“請神醫恕小女子不敬之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還請神醫大發慈悲。”


    胡神醫歎了口氣道:“非是我不願救,醫者父母心,又豈會有見死不救之理,實在是無能為力,神醫?嗬嗬,哈哈,以後休要再提此二字。”說罷大笑起來,語氣中說不盡的無奈。


    “姑娘還是及早為他準備後事吧。”說完便想要轉身回醫館。


    李文秀大急,一閃身擋住了他的去路。


    胡神醫見眼前的絕美少女抿著唇一言不發,用明亮的眼眸看著自己,清秀的麵容上難掩憔悴淒苦之色,不禁心生憐憫,仰頭望天,半晌,緩緩道:“罷了,我雖然無法救這位少年,不過到是可以暫時護住他的心脈,為他續得些許時日性命,倘若他命不該絕,或許能另尋到其他良方。”


    說著命人取來筆墨,沉吟片刻,提筆在紙上寫下了一副藥方。


    李文秀感激的道了謝之後,一看藥方上的藥材,又不禁苦惱了起來。


    藥方上所列的藥材大部分還好,但是有幾味卻是相當名貴,尤其是人參,胡神醫還特別叮囑,年份越久功效越好,李文秀摸了摸身上的荷包,銀子已經所剩無幾了,斷然是買不起的。


    再來個“劫富濟貧”麽?此念頭剛起,她便打消了這個主意,現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不想再多生事端。


    讓車夫先去客棧安頓楊蕭,李文秀獨自來到了一間當鋪之前,招牌上“長樂當鋪”四個大字,放佛充滿了諷刺。


    此時當鋪有些冷清,沒有前來典當的人,夥計正趴在櫃台上在打著瞌睡,沒有意識到來了客人。


    李文秀輕咳了一聲,夥計猛然驚醒,然後就看到眼前的妙齡少女,恍若夢中,擦了擦嘴角邊流下的口水,又揉了揉眼睛,似乎以為自己還在做夢,使勁掐了一把自己的臉頰,頓時痛的齜牙咧嘴。


    李文秀撲哧一笑,這夥計呆頭呆腦,滑稽的摸樣讓她連日來陰鬱的心情好了許多。


    意識到自己的失態,夥計尷尬的撓了撓頭,小心問道:“姑娘是來當東西的麽?”


    李文秀點了點頭,取下頭上的玉簪,和一對耳墜,想了想又將玉佩取了出來,這是她身上僅有的值錢東西,都是她娘當初送她的首飾,她一直戴在身上,未曾換過,想不到如今被她拿來當了,她很是舍不得,但為了救楊蕭,想必她娘知道也不會責怪於她。


    “這些能當多少銀子?”李文秀問道。


    當了這幾年的夥計,見識過不少形形色色的人來當東西,自然識貨,一眼便看出這些首飾價值不菲,再看少女樣貌氣質,定然不是普通人家,或許是哪個富貴人家的千金落了難吧?真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心中想著,不勝唏噓。


    夥計習慣性的高聲道:“破爛玉簪一支,破爛耳墜一對,破爛玉佩一個……”


    他一口一個破爛,李文秀聽得怒火直冒,那夥計到也機靈,知道自己的話惹惱了這位姑娘,忙解釋道:“當鋪就是這個規矩,姑娘莫要生氣。”


    “姑娘要死當還是活當?”夥計陪著笑問道。


    “死當!”李文秀沒有絲毫猶豫,這些首飾不過是身外之物,既然選擇了典當,那麽她就已經不打算再去贖了,更何況死當換來的銀子能多不少。


    夥計思忖了片刻小心翼翼的道:“二十兩。”


    李文秀早就聽聞當鋪是個吃人不吐骨頭的地兒,如今一見果然名不虛傳,她這幾件首飾雖然說不上價值連城,但也還算是貴重,加起來賣個二百兩也是綽綽有餘,卻被壓低了十倍的價格,真真是豈有此理,她是急於用錢沒錯,可不代表她善良可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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