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秀一開始並沒有對張嘉寶進行特別的關照,這一方麵是柳如茵再三的囑托,不希望因為自己的兒子太過麻煩於她,他們母子欠她的已經太多,其實這對李文秀來說也無非就是一句話的事情,不過最後李文秀還是答應了柳如茵的要求,因為她也想看看張嘉寶是否可堪造就。
張嘉寶沒有令她失望,對於她隻是讓自己當個小夥計沒有任何不滿,表現的異常勤快和努力,就連掌櫃的都對他稱讚有加。
之後的幾年時間裏,李文秀將張嘉寶安排在了掌櫃身邊,給掌櫃打下手,順便讓他跟著掌櫃學東西。掌櫃的也是一個很精明的人,自家小姐的意圖,他心裏當然很清楚,於是盡己所能的悉心教導。
張嘉寶賣力的表現,看在眾人眼中,博得了眾人的好感,酒樓之所以像如今這般興旺,這中間張嘉寶也著實出了一份力。
現在,她正在為自己的終生大事而犯愁,張嘉寶自然並不知情,看著他充滿朝氣的臉龐,李文秀有時候到真有點羨慕於他,雖然日子過得相較清苦了一點,但卻沒什麽煩惱。
其時張嘉寶也已經二十出頭,早已經到了成家的年齡,可至今仍未娶妻,他到像是一點也不急,日子該怎麽過還是怎麽過,柳大娘也沒有催他,完全由著兒子。
對此李文秀有點奇怪。古語有雲:“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可見古人是何等的看重傳宗接代。要是從前她還可以理解,畢竟張家那時還很窮,溫飽尚且不易,如何能娶得起媳婦?多一個人就多一張口,日後生了孩子就更加難以負擔。別看古時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事實上大多數平民百姓家能娶到一個老婆已經是幸事,隻有那些達官顯貴,富貴人家才養得起那麽多號人,和李文秀前世相比,雖然實行一夫一妻製,但有錢有勢的人照樣可以包二奶,三奶,實際上並沒有什麽本質的不同。
如今張家的生活已經大為改善,娶個老婆也已經不成問題,為什麽張嘉寶無動於衷呢?作為一個健康強壯的雄性生物,不可能沒有一點那方麵的想法吧?好歹她曾經也做過那麽些年男人,這點還是很了解的,難不成是某個地方的功能出了問題?李文秀邪惡的想著。
哎呀呀,她真是太糟糕了,她在胡思亂想什麽呢,李文秀臉不禁微微紅了紅。
張嘉寶這時說道:“小姐,我去叫廚房給你準備點吃的東西來吧。”
李文秀瞧了瞧張嘉寶的神色,看起來並沒有發現她的異樣,鬆了口氣,心想:“如果這個淳樸敦厚老實巴交的人知道她在想著這種‘驚世駭俗’的事,恐怕會被嚇個半死吧?”李文秀暗自偷笑,忙道:“不用了,我來之前已經吃過了。”想了想出來的時間不短了,於是說道:“我該回去了,張大哥代我向伯母問好。”張嘉寶滿口答應。
走出酒樓,一時間李文秀卻又不想立刻就回家了。她實在很怕一回家就看到有人又上門來提親,她怕自己按耐不住將那些人橫著請出家門,為了避免這種人間慘劇發生,她決定等到晚飯時間再回去。看她多為別人著想,她都快被自己這種高尚的情操感動了。
李文秀在大街上漫無目的逛著。這片地方距離她家並不是很遠,她無事時經常來這兒散心,以至於這附近的人也都對她很熟悉。
“丫頭,怎麽好多天不見啦?來看看吧,新到的上等胭脂哦。”不遠處一個賣胭脂的老伯熱情的招呼道,同時不忘推銷自己的貨物。
攤前已經聚集了幾個大姑娘小媳婦在認真的挑選著,偶爾還會低聲交換一下意見。
李文秀雖說現在已經是一個貨真價實的女孩,但對胭脂水粉這些女兒家喜歡的東西依舊不感興趣。
盡管如此,李文秀還是麵帶微笑,走過去選了一盒,問明價錢後買了下來。
這並非是因為她不懂得拒絕,她的心腸可沒那麽柔軟善良,而是出於習慣。
沒錯,是一種習慣,前世就有的習慣。
前世的時候她就時常買各種東西送給她的女朋友們,小到鮮花小禮物,大到珠寶首飾,這是討好女人非常有效的一種手段,慷慨大方,投其所好是你能否追到女朋友的關鍵之一。相信她,沒有多少女人會喜歡一個一毛不拔的吝嗇家夥,你是否肯為了她花錢,在許多時候是衡量你是否足夠愛她的一種體現。再加上英俊帥氣的外表,會討女人歡心的甜言蜜語,就會無往不利,最終俘獲芳心。
這種習慣到今天同樣沒有改變,隻不過目的當然不會再如前世那麽動機不良。
買些小禮物送給身邊親近的人,不失為一種增進彼此感情的好方法,而對於天性愛美的女性,送些胭脂水粉也是很能討得對方歡喜。
李文秀還記得當她第一次送胭脂給她娘和小蝶時,娘臉上那欣慰而又溫柔的微笑,小蝶那眼中閃著淚花的感動,看著她們開心的樣子,李文秀所感受到的,遠比前世追到女孩後更能令她感到滿足,這也讓她明白了隻有真摯的感情才能令人真正快樂。
不過話說回來,以她娘和小蝶的樣貌根本不需要塗脂抹粉,平時她們也沒有刻意妝扮過自己,大多數時候都是一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的樣子。因此李文秀也有點暗自竊喜,因為這樣,素麵朝天的她也就不會顯得有何奇怪了。但是讓她沒有想到,她居然幹了自掘墳墓的傻事……
在她送胭脂給娘那天,林琳欣慰之餘似乎意識到了什麽,仔細打量著她,嘴角上揚,眼中帶著笑意,放佛想到了有趣的事。
李文秀當時隻以為娘是太開心了,並沒有在意。哪知道幾天之後,她就被林琳親自指導開始學習如何妝扮自己,她對於林琳基本上是言聽計從的,就算借她一百個膽子,她也不敢違抗林琳,沒有人會比她更清楚不乖乖聽話的嚴重後果,那可以寫成一部血淚史……
按照林琳的原話:“女為悅己者容,女兒家不會妝扮自己,今後怎麽能討夫君歡心?”
李文秀在肚子裏腹誹:“也沒見你自己討爹歡心來著。”
當然這話是萬萬不能說出口的。
現在李文秀對於往自己臉上塗塗抹抹這門技巧已經熟練之極,她打扮後的摸樣就連她自己都為之驚豔,也不禁讓她有點得意。
但,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如果非必要,她是不會往臉上多抹哪怕一點東西。
或許是因為林琳看出她不情願,或許是因為林琳本身也並不經常打扮,故而見她已經學會,就不再勉強於她。
李文秀也鬆了口氣,不然她實在不知道該怎麽出門見人了。
張嘉寶沒有令她失望,對於她隻是讓自己當個小夥計沒有任何不滿,表現的異常勤快和努力,就連掌櫃的都對他稱讚有加。
之後的幾年時間裏,李文秀將張嘉寶安排在了掌櫃身邊,給掌櫃打下手,順便讓他跟著掌櫃學東西。掌櫃的也是一個很精明的人,自家小姐的意圖,他心裏當然很清楚,於是盡己所能的悉心教導。
張嘉寶賣力的表現,看在眾人眼中,博得了眾人的好感,酒樓之所以像如今這般興旺,這中間張嘉寶也著實出了一份力。
現在,她正在為自己的終生大事而犯愁,張嘉寶自然並不知情,看著他充滿朝氣的臉龐,李文秀有時候到真有點羨慕於他,雖然日子過得相較清苦了一點,但卻沒什麽煩惱。
其時張嘉寶也已經二十出頭,早已經到了成家的年齡,可至今仍未娶妻,他到像是一點也不急,日子該怎麽過還是怎麽過,柳大娘也沒有催他,完全由著兒子。
對此李文秀有點奇怪。古語有雲:“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可見古人是何等的看重傳宗接代。要是從前她還可以理解,畢竟張家那時還很窮,溫飽尚且不易,如何能娶得起媳婦?多一個人就多一張口,日後生了孩子就更加難以負擔。別看古時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事實上大多數平民百姓家能娶到一個老婆已經是幸事,隻有那些達官顯貴,富貴人家才養得起那麽多號人,和李文秀前世相比,雖然實行一夫一妻製,但有錢有勢的人照樣可以包二奶,三奶,實際上並沒有什麽本質的不同。
如今張家的生活已經大為改善,娶個老婆也已經不成問題,為什麽張嘉寶無動於衷呢?作為一個健康強壯的雄性生物,不可能沒有一點那方麵的想法吧?好歹她曾經也做過那麽些年男人,這點還是很了解的,難不成是某個地方的功能出了問題?李文秀邪惡的想著。
哎呀呀,她真是太糟糕了,她在胡思亂想什麽呢,李文秀臉不禁微微紅了紅。
張嘉寶這時說道:“小姐,我去叫廚房給你準備點吃的東西來吧。”
李文秀瞧了瞧張嘉寶的神色,看起來並沒有發現她的異樣,鬆了口氣,心想:“如果這個淳樸敦厚老實巴交的人知道她在想著這種‘驚世駭俗’的事,恐怕會被嚇個半死吧?”李文秀暗自偷笑,忙道:“不用了,我來之前已經吃過了。”想了想出來的時間不短了,於是說道:“我該回去了,張大哥代我向伯母問好。”張嘉寶滿口答應。
走出酒樓,一時間李文秀卻又不想立刻就回家了。她實在很怕一回家就看到有人又上門來提親,她怕自己按耐不住將那些人橫著請出家門,為了避免這種人間慘劇發生,她決定等到晚飯時間再回去。看她多為別人著想,她都快被自己這種高尚的情操感動了。
李文秀在大街上漫無目的逛著。這片地方距離她家並不是很遠,她無事時經常來這兒散心,以至於這附近的人也都對她很熟悉。
“丫頭,怎麽好多天不見啦?來看看吧,新到的上等胭脂哦。”不遠處一個賣胭脂的老伯熱情的招呼道,同時不忘推銷自己的貨物。
攤前已經聚集了幾個大姑娘小媳婦在認真的挑選著,偶爾還會低聲交換一下意見。
李文秀雖說現在已經是一個貨真價實的女孩,但對胭脂水粉這些女兒家喜歡的東西依舊不感興趣。
盡管如此,李文秀還是麵帶微笑,走過去選了一盒,問明價錢後買了下來。
這並非是因為她不懂得拒絕,她的心腸可沒那麽柔軟善良,而是出於習慣。
沒錯,是一種習慣,前世就有的習慣。
前世的時候她就時常買各種東西送給她的女朋友們,小到鮮花小禮物,大到珠寶首飾,這是討好女人非常有效的一種手段,慷慨大方,投其所好是你能否追到女朋友的關鍵之一。相信她,沒有多少女人會喜歡一個一毛不拔的吝嗇家夥,你是否肯為了她花錢,在許多時候是衡量你是否足夠愛她的一種體現。再加上英俊帥氣的外表,會討女人歡心的甜言蜜語,就會無往不利,最終俘獲芳心。
這種習慣到今天同樣沒有改變,隻不過目的當然不會再如前世那麽動機不良。
買些小禮物送給身邊親近的人,不失為一種增進彼此感情的好方法,而對於天性愛美的女性,送些胭脂水粉也是很能討得對方歡喜。
李文秀還記得當她第一次送胭脂給她娘和小蝶時,娘臉上那欣慰而又溫柔的微笑,小蝶那眼中閃著淚花的感動,看著她們開心的樣子,李文秀所感受到的,遠比前世追到女孩後更能令她感到滿足,這也讓她明白了隻有真摯的感情才能令人真正快樂。
不過話說回來,以她娘和小蝶的樣貌根本不需要塗脂抹粉,平時她們也沒有刻意妝扮過自己,大多數時候都是一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的樣子。因此李文秀也有點暗自竊喜,因為這樣,素麵朝天的她也就不會顯得有何奇怪了。但是讓她沒有想到,她居然幹了自掘墳墓的傻事……
在她送胭脂給娘那天,林琳欣慰之餘似乎意識到了什麽,仔細打量著她,嘴角上揚,眼中帶著笑意,放佛想到了有趣的事。
李文秀當時隻以為娘是太開心了,並沒有在意。哪知道幾天之後,她就被林琳親自指導開始學習如何妝扮自己,她對於林琳基本上是言聽計從的,就算借她一百個膽子,她也不敢違抗林琳,沒有人會比她更清楚不乖乖聽話的嚴重後果,那可以寫成一部血淚史……
按照林琳的原話:“女為悅己者容,女兒家不會妝扮自己,今後怎麽能討夫君歡心?”
李文秀在肚子裏腹誹:“也沒見你自己討爹歡心來著。”
當然這話是萬萬不能說出口的。
現在李文秀對於往自己臉上塗塗抹抹這門技巧已經熟練之極,她打扮後的摸樣就連她自己都為之驚豔,也不禁讓她有點得意。
但,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如果非必要,她是不會往臉上多抹哪怕一點東西。
或許是因為林琳看出她不情願,或許是因為林琳本身也並不經常打扮,故而見她已經學會,就不再勉強於她。
李文秀也鬆了口氣,不然她實在不知道該怎麽出門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