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軍之時,物資準備的過程,李孟羲沒有參與之中。


    要不怎麽說關羽劉備等人有經驗呢,除了帶足糧草,還帶了一車錢,整一車。


    關羽曾流亡江湖,生存經驗豐富極了。


    因此他們就能想到帶著點錢,萬一有用著的時候呢。


    果然就用到了。


    李孟羲花了許多錢。


    因為是給軍中采買的,李孟羲並沒有花在自己身上一文,因此,關羽自然不會怪罪他多花錢。


    隻是,關羽好奇,李孟羲買那麽多東西幹嘛呢。


    “羲兒,這柴刀買來,能砍柴,兼能做兵刃,買的好!隻是,這菜刀買他做甚?”


    關羽從一堆鐵器中扒拉出了一把破菜刀,手摸了摸刃口,就又丟回去了。


    “菜刀,自然是切菜的時候用。”李孟羲回答。


    “那,買鋤頭又是為何?鋤頭可不好當兵器。”關羽笑問。


    “鋤頭自然是要鋤地的時候用。


    比如,若挖堤斷水,若挖地攻城,試問將軍,若軍中隻有兵器,沒有鋤頭,能不能為?”李孟羲麵帶微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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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羽聞言驚訝,然後神色鄭重,若有所思模樣。


    末了,關羽看了看一車的東東西西,又看了看不及車轅高的李孟羲,感慨,“一人計短,兩人計長,真堪真知灼見也!此事若非羲兒提點,某竟未料到!”


    說著,關羽一拍腦袋。


    然後,看著一車的鐵器,點了點頭,“嗯,若是要決堤斷水,這區區十來個鋤頭,怕是不夠。”


    “那就,明日還買?”李孟羲接著關羽的話說。


    “哈哈!”關羽大笑,手一揮,“買!我軍中采買,羲兒,全交於你手!”


    關羽說,以後買東西全讓李孟羲負責。


    是因為這次李孟羲買東西,多買了可能用的著的鋤頭鐵鍬之類的東西,讓關羽有意外之喜,李孟羲幹的不錯,所以關羽覺得,得讓他接著幹不是。


    而李孟羲則覺得,這樣不太行的。


    就比如剛剛,買木工用具的時候,因為有木匠魯犁在,魯犁不僅熟悉這些工具,還能大致知道個價格,因此,在買的時候,不至於兩眼一抹黑。


    但是,後邊再買的亂七八糟的東西,鋤頭,魯犁不僅是木匠,還是個農人,鋤頭價格魯犁也知道。


    但,魯犁的出身決定了魯犁畢竟是沒啥見識,買的東西太多太複雜了,到後邊買牛,買車的時候,魯犁不知價錢,李孟羲同樣不知。


    然後,鄉人們要了什麽價,李孟羲沒還價,直接就買了。


    雖說,高過市價兩倍的價格是能接受的,但是,也不能讓人當冤大頭宰啊!


    因此,李孟羲經此時之後就覺得,得找一個人才。


    這個人才呢,得有經商的經曆,因為在此時代,隻有小商小販才能接觸到足夠多的物價信息,才能對大多數商品有個比較清楚的印象。


    這個人,可為軍中采買官。


    這個人不需要真的能言善辯,會做生意,隻需要這個人知道常見農具的價格,常見的木工用具,鐵匠工具,等常見生產工具的價格,知道大件的比如車馬,比如船隻之類的價格,知道牛羊馬之類常見牲畜的價格,知道酒水、藥材、布匹、鐵錠等經濟商品的價格,自然,還要知道糧價。


    最好,還能知道不同地域之間的價格差異。


    這麽前前後後考慮了之後,李孟羲發覺,這麽一個人,義軍千把人中,可能,找不到這麽一個精通商業信息的人。


    劉備算是個小商小販,但,劉備是買草鞋草席的。


    其他商品信息,劉備不太可能知道。


    而關羽的話,當年三英相會,關羽在賣綠豆。


    可能關羽幹過小糧販。


    以後買糧食的話,可以帶上關羽。


    那麽,張飛張翼德,作為一個土豪,是三人之中,最有財力的,張飛可能接觸到的商業活動就更多了。


    可能,一口氣買了十幾頭牛準備春耕,又或者,張飛見了好馬,能有錢去買。


    尤其是,張飛好酒,能知道酒價。


    那麽,在買牲口馬匹酒水之類的時候,若找不到人,可以把張飛叫上。


    嗯,可以這樣。


    李孟羲自付,找一個通曉全部商品物價的人才不好找,但,通曉部分商品物價的人則好找的多。


    大不了,這個人知道鋤頭的價格,那個人知道鐮刀的價格,那麽,就找一堆人,把大家湊一起,不就成了。


    李孟羲完美的找到了解決的辦法。


    八月三日。


    李孟羲在隨軍采買時,意識到了一些問題,他把所見所感,一並記了下來。


    粗紙攤開,提筆,李孟羲駐筆一想,寫到。


    “八月初三”


    這是時間。


    “義軍初采買,買木工用具,鋤鍬,鐮,柴刀,鉤,等物若幹。


    又買板車十數,牛三頭。


    酒水八十餘壇。


    花費無算。


    軍略所知有五。


    一為,蓋行軍之時,沿途采買為後勤保障手段之一。


    二為,行軍之時,非隻糧草需備,財帛亦是必需。錢財可買一應所需,亦可需時打點各方,或招降,或籠絡,或與某軍某人某城某池交好之時。


    三為,軍中常備工具,不止應有木匠鐵匠之器,更要有如鍬、鋤等可工程作業的工具。且,不僅隻匠人用具並工程工具,諸般器具或有用之時,或經年不用,但皆應有備。


    一軍所處,等若一城。


    一城所需如何,軍中當備如何。


    縱不能多,但,不可無。


    四為,若隨軍采買為後勤保障手段之一,則必須精通物價之商業人才。


    五為,隨軍商業行為,不等同於普通商業。商人逐利、求利,而軍中采買,則應重實用,重效率,而不當重價重利。”


    停筆。


    李孟羲把方才所寫的東西從頭到尾看了一遍,他回顧一遍,又思考一遍。


    突然,李孟羲若有所感。


    似乎,若是古代的話,最理想的後勤保障手段,是拿錢買了吧。


    在運力有限的情況下,如果沿途能買得到糧食,那麽,還不如所有車輛全部拉銅錢呢。


    一輛車若是兩百斤的運力,若拉糧食,隻能拉兩百斤糧食。


    而若是拉銅錢。


    一斤銅錢,幾十斤糧食的吧?


    那麽,等同於,一輛車,等於拉了幾十車輛。


    此是最理想狀態的後勤保障手段。


    可能,在境內作戰時,這個方法才能用吧。


    比如,從勢力中心帶錢走到邊境,到了地方,把錢換糧。


    這樣,就能以有限的運力,換到足夠多的糧食。


    這算是一個方法吧。


    於是,已經停筆的李孟羲,抬筆又在墨跡未幹的紙上寫到寥寥數語。


    “第六,軍中帶財帛,抵邊,以財帛購糧,以為節省運力之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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