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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迅扞衛自己思想的行動,總統府秘書長阮忠樞報告了宋驍飛,說:“雖然魯迅現在呼籲年輕人過好自己的生活,但他的思想,對我們複興黨長期執政是不利的。”


    宋驍飛歎了一口氣,說:“沒有永遠的執政黨。執政黨的利益,如果是以犧牲人民的利益為前提的,那不要也無妨。而且思想這東西,強製灌輸也是沒人信的,由魯迅去吧。另外,軍警槍殺學生一案,世界輿論現在比較關注,就交給伍廷芳領導的特別法庭盡快公開依法審理吧,也給這次學生運動畫上句號。”


    那天,陽光灑在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前的銀杏樹稀疏的鵝黃色葉子上。一百多家中外媒體的記者早早守候在法院外麵。法院一開門,他們帶著長槍短炮的各種設備一擁而入。


    大法官伍廷芳敲響了法槌,宣布開庭。北京地方檢察廳的公訴人員開始宣讀起訴書,當天守在總理府後門的士兵盛德彪站在了被告席上,受到了過失殺人的起訴。


    在法庭上,隨著控辯雙方激烈辯論,盛德彪射殺兩名青年學生的一幕,仿佛又在人們眼前浮現,真真切切。那一幕,讓在場的人充滿了遺憾的感傷和悲痛。


    總理府的後門有4米多高,兩邊都是水泥牆,上方是帶刺的鐵絲圈,兩邊都有總理府的衛兵嚴密守衛,外層還有北京的軍警看護。當天天空下著淅淅瀝瀝的小雨,大地籠罩在一片朦朦朧朧之中,冷風撲麵,讓人冷得發抖。當天狂熱的學生已經衝破了外層軍警的封鎖,很多青年開始奪取總理府衛兵的手槍。一些青年爬上高高的後門,準備跳入總理府。


    此時,衛兵盛德彪在離後門不遠的碉樓上。目光像鷹隼一樣,警惕盯著後門以及附近的牆體。突然。他發現了有兩個學生趁亂鬼鬼祟祟地攀爬到南邊的牆上,然後跳進了總理府裏。見此情景,總理府衛隊長盛宣民下令開槍,盛德彪毫不猶豫地舉起手中的天龍二代步槍,屏住呼吸,瞄準那兩個人,勾動了板機。


    隨著“砰—砰”的兩聲刺耳的槍聲,隻聽兩聲慘叫。兩名20歲左右的青年學生在翻牆後企圖跑進總理府時,被守衛士兵盛德彪開槍擊斃。事後,盛德彪還受到隊長盛宣民的嘉獎,成了總理府衛隊的英雄。


    在特別法庭上,盛德彪的辯護律師在辯護中稱,盛德彪作為一名衛隊士兵,他是在執行命令,作為一名軍人,執行命令是天職,他別無選擇。他在執勤時。發現了兩名青年翻牆進入總理府,在這種情況下,他隻有開槍射擊。如果要說是有罪。那罪也不在他,應該是下令開槍的人有罪。


    聽了辯護律師慷慨激昂地辯護,有的記者在竊竊私語,也有的記者在微微含首。人們從心理上似乎默認了盛德彪是無罪的。因為他是一名軍人,他這是在執行命令,他別無選擇。盛德彪自己也認為自己無罪。


    這時,法官伍廷芳麵色嚴峻,他厲聲問盛德彪:“當時,你有沒有看到兩位跳入總理府的青年學生手中並沒有殺傷性武器?”


    盛德彪吞吞吐吐。仔細回憶了當天的場景,回答說:“那天場麵很混亂。學生們有的已經開始搶奪衛兵的配槍……”


    伍廷芳再一次敲響了法槌,說:“被告。請回答我的問題,據你所見,跳進總理府的學生手中有無殺傷性武器?”


    盛德彪再次回憶了一下,小聲說:“沒有。”


    北京公訴方的檢察官這時追問了一句:“也就是說,你射殺了兩名手無寸鐵的青年學生?請你回答我的問題,是還是不是?”


    盛德彪一聽這話,雖然是事實,但是好像又哪裏不對,他緊張得直冒冷汗,辯解說:“那兩位學生已經跳進了總理府,而且我是奉命開槍……”


    北京公訴方的檢察官說:“你隻需要回答,是還是不是。”


    這時,盛德彪的辯護律師站起來說:“法官大人,我抗議控訴方誤導我的當事人,請求他可以不回答這個問題。”


    伍廷芳想了想,說:“抗議無效。被告,你必須根據事實回答這個問題。”


    盛德彪隻好垂頭喪氣地回答:“是。”


    最終,伍廷芳義正詞嚴地宣判:“作為軍人,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這一點無可置疑。在這裏,本法官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請不要忽視這樣一個細節:作為一名軍人,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當盛德彪發現有人翻進入總理府時,此時此刻,如果學生手中並無殺傷性武器,他在舉槍瞄準射擊時,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義務,這是他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說到這兒,伍廷芳的心裏似乎強壓著一種悲痛,他的目光中頓時閃爍著一絲晶瑩。他將目光緩緩地投向了旁聽席上、投向了被告盛德彪的家人——他八十歲的老母親,白發如雪。還有他好不容易才取到的妻子和剛出生不久的女兒。那一刻,整個法庭的氣氛也仿佛凝固了,人們仿佛隻聽到沉重的呼吸和彼此的心跳。整個法庭一片肅穆。因為大家知道,伍廷芳要宣判了。


    伍廷芳飽含深情地接著說道,在這個世界上,除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之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不是法律。尊重無辜的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也就是說,盛德彪首先是一個人,其次才是軍人,“所以,本法官宣判:‘盛德彪過失殺人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立即執行。”


    伍廷芳這時雖然上了年紀,但他宏亮的聲音,在莊嚴的法庭上回響,這聲音像一枚重鎊炸彈敲打在人們的心頭上,給在場的記者和旁聽的人們深深的心靈震撼。旁聽席上,許多人的眼睛裏閃爍著晶瑩的淚花,有的人相擁而泣。很多外國記者也不得不佩服伍廷芳的專業能力。


    衛兵盛德彪聽到這兒,眼睛裏頓時噙滿了淚水,胸口在劇烈地起伏著。他望著自己的家人,眼裏充滿了淚水。但是他同時也看到了兩位被槍殺的學生的父母,他們同樣是白發蒼蒼,麵容憔悴,為自己的孩子的離去而悲傷欲絕。他的內心經曆著烈焰般地煎熬。在法庭上,他真誠地說了句:“對不起,我錯了。我不再上訴。”說罷,他慚愧地低下了頭,再也無力抬起頭。


    最終,法庭以過失殺人罪判處盛德彪有期徒刑五年,判處盛宣民蓄意謀殺罪成立,他的刑罰是有期徒刑八年,且不予假釋。


    這個案子的判決,在中國和世界引起了轟動,引發了社會對個人良知的大討論,有的報紙標題就是“一厘米的良心”——把槍口抬高一厘米,這是自己擁有的良知,成為最高的行為準則,它閃耀著人性的光輝。無論世態如何改變,隻要抬高一厘米,將永遠受到道德的最高褒揚,這為那些極權政權下的幫凶提了一個醒,伍廷芳的大名再次風靡世界。


    因為盛宣民是盛宣懷的堂弟,守衛總理府也是盛宣民的職責所在,盛宣懷找到宋驍飛求情,請求大總統根據法律特赦盛宣民和盛德彪兩人:“他們兩個也是恪盡職守,此時變成了受害者。”


    宋驍飛想了一會,搖搖頭說:“依法治國,就從此案開始吧。我尊重伍廷芳的判決。你也不要幹涉了。明天我會簽署大總統令,任何領導幹部不允許幹涉司法判決,以任何理由都不行,否則,允許領導幹部幹涉司法,那就還是人治,法治中國就是一句空話!”(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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