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每次遇到於墨都是悔恨的開端;這還不止,悔恨之後,是新一輪對自己的痛心疾首。
於墨是男神沒錯,按理說多多接近也是愛美之心作祟,沒什麽不對的。
可在童莎莎這裏,和於墨的進一步接近,已經變成了她最大的問題,所以才有了她現在對著遊戲思想卻在神遊的狀況。
第一次在於墨麵前出醜,她沒及時避開反而留下了電話號碼,錯失可以從此不見的先機;第二次丟人就在昨天,因為欠他的人情而答應請他吃飯,從此又留下了至少一次的見麵機會,誰又知道於墨這廝會在什麽時候讓她兌現呢?
想想都是一顆不定時炸彈,她甚至不厚道地想,該不會下次準備吃飯的時候,她還得在於墨麵前再次高端上演一出糗事吧?
糗著糗著就習慣了,在男神麵前這樣好嗎?
童莎莎表示很惆悵,更惆悵的是,於墨說下次她再補請吃飯的事兒她怎麽就傻愣愣地答應了呢?她當時完全可以帥氣無比地狂甩出兩個答案讓他選擇:一是馬上去吃,二是過了這村就沒了這店,從此關於吃飯就成了過去式。
難道是於墨的笑容太耀眼,還是眼神太亮,還是自己又抽了?
而事實往往沒有最糟糕,而隻有更糟糕。
撇開於墨的事兒不說,被妖精七七借口騙出去得了好一番刺激也就算了,她回到宿舍之後,麵對著幾雙閃閃發光的八卦眼睛,才突然意識到果然是她太理想化了。
很明顯,她一路上,半個腦袋在想和於墨有關的事情,半個腦袋想的是探戈、妖精七七的事情,壓根就忘記了,宿舍裏還有一群在她赴約之時就給她補上了“女神之戰”課程的舍友。
現實是殘忍的。
童莎莎還沒梳理好心裏亂蓬蓬的各種關係和情感,就陷入了舍友各種各樣的追問中,對於她單獨去赴“新歡”鴻門宴之後所發生的事情,表現出了超乎尋常的熱情。
等童莎莎把晚上的遭遇從頭到尾給複述了一遍,已經有舍友憤怒地拍桌而起。
“哼!我就知道那賤人沒安什麽好心!跑到s市來得瑟,有那麽好裝逼的?”
有舍友很是激動地拉住她的手臂,“老四,你做的好,那巴掌甩得太帥了!不過如果是我,肯定要甩得連她爹媽都不認得才能解氣。呸!什麽人啊這是!一個高中生這麽潑辣,這祖國的花朵都長殘了嗎?”
“切,還想潑酒?真當我們家老四是過分天然呆,好欺負的!美女走到哪裏,總會有護花使者的。我看探戈好像也不是那麽渣嘛,關鍵時刻還知道跳出來維護老四,也不枉老四給她當了兩年的老婆……”
“喂,不是老婆,隻是兩年的玩伴。”
童莎莎忍不住抗議,可在一群妞們開始各抒己見,把整件事情討論得熱火朝天的情況下,她的抗議顯得是那麽無力和微不足道,壓根就沒人去計較到底是“老婆”還是“玩伴”。
好吧,就這樣吧!
童莎莎被擠出了“八卦圈”,心安理得地坐定在電腦前,開機,進入遊戲。
遊戲還在緩衝中,身邊忽地坐過來了一個人,童莎莎扭頭一看,竟是一臉曖?昧的李月晴,正直勾勾地看著她。
李月晴很猥瑣地笑了,從擱在桌子上的袋子裏拿出來了一件衣服,正是於墨的那件白襯衫。她拿在半空中看了看,聞了聞,又揚了揚,活脫脫的偵探一樣,似乎在尋找著蛛絲馬跡,而後衝童莎莎笑了笑。
“從這件襯衫的大小看來,這位男生的體形不錯,應該也是比較高的;衣服上除了酒味還聞著有淡雅的香氣,肯定也是一個很幹淨大方的人。老四,你就招了吧,這個你所謂的朋友到底是誰?什麽關係?你背著於墨和別的男生勾搭在一起,這樣好嗎?”
童莎莎默了默,看著李月晴好一會憋不出話來,她絕對不會把於墨給交代出來,省得又讓大夥認為兩個人有發展下去的可能,就算她說盡她和於墨之間的八字不合以及相互不對盤,她們也肯定隻會說:你們是歡喜冤家,一切交給我們搞定。
再說了,就算晚上幫她的人不是於墨,那也和什麽勾搭不勾搭沒關係好嗎?
於是,童莎莎把視線從李月晴身上撤走,轉而投在了那件衣服上,她站了起來,在李月晴灼灼的目光下抽走了白襯衫。
顯然,一直等著童莎莎開口說出答案的李月晴沒想到她會有這樣的舉動,等手中的衣服被拿走才如夢初醒,見她把衣服放在臉盤裏走出去的時候,李月晴才意識到――丫的,老四這廝咬緊牙關,是故意不理會她的!
她不死心地衝著走出去的那個背影喊:“唉,唉,老四你回來,你要幹嘛去?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
童莎莎怎麽可能真的回去?被李月晴這麽迫切一喊,立馬加快了往陽台走的步伐。當然,如果不是李月晴,她還真忘記了自己帶這件襯衫回來是幹嘛的,到時候某人電話一吆喝,她才暈沉沉地想起某人的衣服正長著黴菌被她遺忘在某個角落裏,著實不是件特別有麵子的事情。
等童莎莎把白襯衫洗好,很是滿意地晾出去的時候,卻見李月晴陰魂不散地站在了陽台上,抬頭眯了眯眼,也不知道是陽光太強烈,還是被襯衫恍然一新的白給晃到了,她點了點頭,臉上的表情似乎很欣慰。
“想不到老四洗起男生的襯衫來還挺上手的。”
童莎莎瞥了她一眼,老覺得李月晴的話裏有語病。老實說,男生的衣服太大件,洗起來一點也不上手,真要說上手,還是洗自己的衣服最愜意。回頭想想,其實李月晴的話說得很有歧義,話裏的上手,是在讚揚她把衣服洗的幹淨呢,還是其他的什麽亂七八糟的意思呢?
童莎莎看著襯衫不住往下滴的水滴,決定不理睬李月晴,卻見李月晴又慢悠悠地吐出了一句,“我記得於墨挺喜歡穿白襯衫的。”
嚇!童莎莎差點手一抖,扔掉了手裏的臉盆。
再看李月晴,望著襯衫一臉沉思的模樣,童莎莎這才確定剛剛的那句話隻是李月晴隨性而發,並不知道她現在看著的那件襯衫就是於墨的,遂,她抹掉了冷汗,舒了口氣就準備扔下李月晴走人。
背後又傳來了李月晴的聲音。
“這下好了,有了老四,於墨再也不用擔心自己的襯衫洗不幹淨了。”
“……”
於墨是男神沒錯,按理說多多接近也是愛美之心作祟,沒什麽不對的。
可在童莎莎這裏,和於墨的進一步接近,已經變成了她最大的問題,所以才有了她現在對著遊戲思想卻在神遊的狀況。
第一次在於墨麵前出醜,她沒及時避開反而留下了電話號碼,錯失可以從此不見的先機;第二次丟人就在昨天,因為欠他的人情而答應請他吃飯,從此又留下了至少一次的見麵機會,誰又知道於墨這廝會在什麽時候讓她兌現呢?
想想都是一顆不定時炸彈,她甚至不厚道地想,該不會下次準備吃飯的時候,她還得在於墨麵前再次高端上演一出糗事吧?
糗著糗著就習慣了,在男神麵前這樣好嗎?
童莎莎表示很惆悵,更惆悵的是,於墨說下次她再補請吃飯的事兒她怎麽就傻愣愣地答應了呢?她當時完全可以帥氣無比地狂甩出兩個答案讓他選擇:一是馬上去吃,二是過了這村就沒了這店,從此關於吃飯就成了過去式。
難道是於墨的笑容太耀眼,還是眼神太亮,還是自己又抽了?
而事實往往沒有最糟糕,而隻有更糟糕。
撇開於墨的事兒不說,被妖精七七借口騙出去得了好一番刺激也就算了,她回到宿舍之後,麵對著幾雙閃閃發光的八卦眼睛,才突然意識到果然是她太理想化了。
很明顯,她一路上,半個腦袋在想和於墨有關的事情,半個腦袋想的是探戈、妖精七七的事情,壓根就忘記了,宿舍裏還有一群在她赴約之時就給她補上了“女神之戰”課程的舍友。
現實是殘忍的。
童莎莎還沒梳理好心裏亂蓬蓬的各種關係和情感,就陷入了舍友各種各樣的追問中,對於她單獨去赴“新歡”鴻門宴之後所發生的事情,表現出了超乎尋常的熱情。
等童莎莎把晚上的遭遇從頭到尾給複述了一遍,已經有舍友憤怒地拍桌而起。
“哼!我就知道那賤人沒安什麽好心!跑到s市來得瑟,有那麽好裝逼的?”
有舍友很是激動地拉住她的手臂,“老四,你做的好,那巴掌甩得太帥了!不過如果是我,肯定要甩得連她爹媽都不認得才能解氣。呸!什麽人啊這是!一個高中生這麽潑辣,這祖國的花朵都長殘了嗎?”
“切,還想潑酒?真當我們家老四是過分天然呆,好欺負的!美女走到哪裏,總會有護花使者的。我看探戈好像也不是那麽渣嘛,關鍵時刻還知道跳出來維護老四,也不枉老四給她當了兩年的老婆……”
“喂,不是老婆,隻是兩年的玩伴。”
童莎莎忍不住抗議,可在一群妞們開始各抒己見,把整件事情討論得熱火朝天的情況下,她的抗議顯得是那麽無力和微不足道,壓根就沒人去計較到底是“老婆”還是“玩伴”。
好吧,就這樣吧!
童莎莎被擠出了“八卦圈”,心安理得地坐定在電腦前,開機,進入遊戲。
遊戲還在緩衝中,身邊忽地坐過來了一個人,童莎莎扭頭一看,竟是一臉曖?昧的李月晴,正直勾勾地看著她。
李月晴很猥瑣地笑了,從擱在桌子上的袋子裏拿出來了一件衣服,正是於墨的那件白襯衫。她拿在半空中看了看,聞了聞,又揚了揚,活脫脫的偵探一樣,似乎在尋找著蛛絲馬跡,而後衝童莎莎笑了笑。
“從這件襯衫的大小看來,這位男生的體形不錯,應該也是比較高的;衣服上除了酒味還聞著有淡雅的香氣,肯定也是一個很幹淨大方的人。老四,你就招了吧,這個你所謂的朋友到底是誰?什麽關係?你背著於墨和別的男生勾搭在一起,這樣好嗎?”
童莎莎默了默,看著李月晴好一會憋不出話來,她絕對不會把於墨給交代出來,省得又讓大夥認為兩個人有發展下去的可能,就算她說盡她和於墨之間的八字不合以及相互不對盤,她們也肯定隻會說:你們是歡喜冤家,一切交給我們搞定。
再說了,就算晚上幫她的人不是於墨,那也和什麽勾搭不勾搭沒關係好嗎?
於是,童莎莎把視線從李月晴身上撤走,轉而投在了那件衣服上,她站了起來,在李月晴灼灼的目光下抽走了白襯衫。
顯然,一直等著童莎莎開口說出答案的李月晴沒想到她會有這樣的舉動,等手中的衣服被拿走才如夢初醒,見她把衣服放在臉盤裏走出去的時候,李月晴才意識到――丫的,老四這廝咬緊牙關,是故意不理會她的!
她不死心地衝著走出去的那個背影喊:“唉,唉,老四你回來,你要幹嘛去?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
童莎莎怎麽可能真的回去?被李月晴這麽迫切一喊,立馬加快了往陽台走的步伐。當然,如果不是李月晴,她還真忘記了自己帶這件襯衫回來是幹嘛的,到時候某人電話一吆喝,她才暈沉沉地想起某人的衣服正長著黴菌被她遺忘在某個角落裏,著實不是件特別有麵子的事情。
等童莎莎把白襯衫洗好,很是滿意地晾出去的時候,卻見李月晴陰魂不散地站在了陽台上,抬頭眯了眯眼,也不知道是陽光太強烈,還是被襯衫恍然一新的白給晃到了,她點了點頭,臉上的表情似乎很欣慰。
“想不到老四洗起男生的襯衫來還挺上手的。”
童莎莎瞥了她一眼,老覺得李月晴的話裏有語病。老實說,男生的衣服太大件,洗起來一點也不上手,真要說上手,還是洗自己的衣服最愜意。回頭想想,其實李月晴的話說得很有歧義,話裏的上手,是在讚揚她把衣服洗的幹淨呢,還是其他的什麽亂七八糟的意思呢?
童莎莎看著襯衫不住往下滴的水滴,決定不理睬李月晴,卻見李月晴又慢悠悠地吐出了一句,“我記得於墨挺喜歡穿白襯衫的。”
嚇!童莎莎差點手一抖,扔掉了手裏的臉盆。
再看李月晴,望著襯衫一臉沉思的模樣,童莎莎這才確定剛剛的那句話隻是李月晴隨性而發,並不知道她現在看著的那件襯衫就是於墨的,遂,她抹掉了冷汗,舒了口氣就準備扔下李月晴走人。
背後又傳來了李月晴的聲音。
“這下好了,有了老四,於墨再也不用擔心自己的襯衫洗不幹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