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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麵是喪屍,後麵是追殺他們的天教士兵,孟凡當真感覺到了末世生存的艱難,不過在他的眼裏,寧可與喪屍做戰,也不願意和牛運強那樣的人類苟活在一個基地裏,成為他的下屬,當然,前提是如果牛運強還算得上人類的話。
兩輛汽車均配備了車載機槍,洛紅雲和孟凡一人架著一挺機槍,“突突”地邊掃射邊前進,幸運的是,他們麵前的大都是一級喪屍,可能喪屍的主力都去進攻南門了。
更多的喪屍並沒有糾纏孟凡他們,而是一齊擁進了已經打開的平頭山基地東門。不過孟凡知道,即使沒有他們的搗亂,平頭山基地也已經快守不住了。
孟凡突然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他急忙讓李笑天操作機槍,他坐在車內,拿出了那把密鑰。
時間無多,孟凡必須立即打開手上的鎖,將這枚定位炸彈扔掉。但是,對牛運強的話,孟凡實在不敢抱太大的希望。
他們走得是偏僻的小路,這裏人煙稀少,喪屍的數量自然也少,而後麵追趕的喪屍也漸漸遠去,再也看不到了。
“停車!”孟凡不知道手上的這個定位炸彈會在什麽時候爆炸,雖然牛運強說需要用密鑰才能引爆孟凡手上的炸彈,但孟凡對他的話不可能完全相信。
雖然趙鐵不明白連長為什麽會在這個時候讓他停車,但還是無條件地服從了命令。
“孟凡,你要做什麽?”李秋韻不解地問。
孟凡取出密鑰,“牛運強說這是打開手上這把鎖的密鑰。”
“牛運強的話你也相信?”
“關鍵的問題是,除了相信,我還有別的選擇嗎?”
李秋韻低下了頭,她也明白孟凡確實沒有其他的選擇,定位器戴在孟凡的手上,就是一顆定時炸彈,說不定下一秒鍾就會爆炸。
孟凡不知道牛運強為什麽到現在還沒有引爆他手上的炸彈,難道說這枚炸彈並不能遙控引爆,還是真如牛運強所說,密鑰是引爆和打開電子鎖的關鍵。
孟凡下了車,並命令所有人不得跟隨,可李秋韻卻依然堅定地跟了過去,“秋韻,你不能跟過來,這很危險,如果牛運強是在騙我,很有可能在我使用密鑰的那一刻,就是炸彈爆炸的時候。”
李秋韻卻搖了搖頭倔強地說:“既然我們是夫妻,就應該共同麵對風險,如果炸彈爆炸,就讓我陪你一起去死吧!”
孟凡不是一個鐵石心腸的人,怎能不被李秋韻所感動,他不知道如果現在有危險的是李秋韻,他能否做到和她一樣陪她去死,也許做得到,也許做不到,很多事情,如果不是身臨其境就很難說得清楚,就是同一個人,麵對同一件事情兩次時也可能會做兩種不同的選擇。
人心就是這樣難以捉摸的東西,孟凡記得小時候母親因為一件小事打罵了他,於是他就在日記裏寫下了對母親咒罵的話,過了一個小時當他冷靜下來再看到時,就為自己這樣咒罵母親而感到震驚,那可是生養自己的母親呀!自己怎麽能咒罵她呢,於是他趕緊撕下來扔掉了。
“對不起,秋韻,我曾經那樣對你。”
“對不起,孟凡,我們也曾經那樣對你。”
孟凡一怔,接著對天大笑:“我命硬得很,不會那麽容易死的。”說完他突然出手擊昏李秋韻,接著命令其他人道:“洛紅雲,李笑天,保護好她。”
“連長!”
“所有人不許跟來,這是命令。”
孟凡獨自一人向前走去,步伐十分堅定,讓他覺得自己很像某些革命教育片裏走向刑場的烈士。他拐了一個彎,走到了一座山坡的後麵,這個距離下,即使爆炸也應該不會傷到其他人了。
密鑰的形狀很像是汽車上開電子鎖的車鑰匙,上麵有一個槽,兩個鍵,一個是開鎖鍵,一個是引爆鍵,一個代表著自由,一個代表著死亡,當然,前提是牛運強說的是真話。
孟凡不知道為什麽自由總與死亡挨得那麽近,或許這個世界上就不缺少為了自由而死的人,就像那首詩裏說的: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孟凡深吸了一口氣,將鑰匙的糟對準手腕上的電子鎖插了進去,接著按下了解鎖鍵,定位炸彈上的電子鎖立即有了反應,發出“嘀嘀嘀”的聲響,接著發出“啪”地一聲響,貌似鎖已經打開的樣子。
孟凡終於鬆了一口氣,臉上露出了輕鬆的表情,他這才發現,原來自己是那麽的熱愛生命,是那麽地緊張自己,以至於剛才手心裏流出了那麽多的汗。
然而命運給孟凡開了一個玩笑,他伸手去摘手上的定位炸彈時,卻發現還是無法摘下來。
“嘀嘀嘀嘀!”電子鎖再次發出聲響,接著上麵的秒表開始了十秒倒計時。
槍戰片看多了,誰都知道倒計時是什麽意思,孟凡不知道為什麽設計這種炸彈的人還要設置上倒計時,難道就是為了告訴帶它的人快要死了,讓他們感受一下將死之前的那種恐懼。
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因為這種炸彈是根據定時炸彈改裝的,所以才會出現倒計時。
孟凡有一種瞬間大腦一片空白的感覺,接著歇斯底裏地怒吼:“牛運強!我操你祖宗!”
望著孟凡遠去,洛紅雲與李笑天等人也是一樣的緊張。“洛排長!”李笑天已經習慣這樣稱呼洛紅雲:“你說咱連長不會有事吧!”
“不會,一定不會的。”洛紅雲的眼神裏卻表達出了擔心。
李秋韻的身體也已經達到了勇士級別,她很快醒了過來,就在這時,山坡後麵一聲巨大的爆炸聲傳了過來。
“連長!”幾個人先是呆住了,接著就以百米加速度的方式向爆炸聲傳來的地方跑了過去。李笑天速度最快,他第一個到達,卻隻看到一片炸塌的、還冒著青煙的山坡。一顆小小的腕表式炸彈,竟會有如此大的威力。
空白,大腦一片空白,李笑天已經不知所措了。洛紅雲和李秋韻也隨後趕到,“連長,你死得好慘哪!”洛紅雲不是一個愛哭的人,此刻卻痛哭流淚。
李秋韻卻沒有哭,她突然一把抓住洛紅雲的衣領:“你嚎什麽嚎!孟凡不會死,我的男人不會死的!”
洛紅雲似乎也反應過來:“對,生要見人,死要見……我呸!連長那麽厲害的人物,怎麽會死呢?”
幾個人開始在地上找尋起來,卻隻找到了一隻血淋淋的手,“連長他……被炸得隻剩下一隻手了。”趙鐵帶著近似於哭腔的聲音說。
李秋韻驚呆了,整個人坐到了地上,“孟凡,你個混蛋,你那麽欺負我,我都還沒來得及報複,你怎麽能說死就死呢?你這個懦夫,你怎麽能死?你怎麽能死得比我還早呢?”
洛紅雲反而冷靜下來,他仔細看了看李秋韻手裏拿著的那一隻手驚呼:“不對,連長還活著呢,這是一隻左手,這隻手不是炸掉的,是用刀砍下來的,你們看,傷口多麽整齊。”
李秋韻也清醒過來,她也看清了,果然這隻手的傷口很整齊,不像是炸掉的。
孟凡的確沒有死,在爆炸前的幾秒鍾,他用合金戰刀砍掉了左手,戴在左手手腕上的定位炸彈自然也就摘下來扔了出去。
斷腕之痛讓孟凡幾乎暈厥,但他仍然忍著巨痛奔跑,他必須在幾秒鍾內跑到安全距離,結果在奔跑當中腳下一滑,從山坡上摔落下去。
山路本就崎嶇,再加了孟凡斷腕之後,逃生之時慌不擇路,失足跌下山坡也是在所難免。當孟凡抬起頭來時,眼前的景象又讓他倒吸了一口涼氣。
不知道為什麽古人總會說禍不單行,至少孟凡今天就是這樣的遭遇,因為出現在他麵前的,是幾十條野狗。
這一群野狗正在這片山穀裏啃食著不知從哪裏叼來的死人骨頭,隨著孟凡的出現,它們的頭全都抬了起來,眼睛裏閃爍著綠油油的光芒。
從眼睛看,這些野狗似乎並沒有變異,從外形看,也許它們原先隻是家狗,但是,無論它們是否變異,無論它們以前是不是家狗,現在都已經不重要了,長期無人照料,它們卻能在喪屍和變異生物橫行的環境下生存下來,就絕對不會是弱者。
孟凡左手傷口的血腥味似乎更加刺激了它們的凶性,這群野狗呲著牙,咆哮著,似乎下一秒,就要撲上來將孟凡撕碎。
如果孟凡沒有受傷,他不會懼怕它們,可問題是,他不僅受了傷,而且傷得不清,先是自己斬斷了自己的左手,接著又從山坡上滾到穀底,要不是穿著光明鎧甲,孟凡的身上恐怕連一塊好皮都找不到了。
逃跑是孟凡唯一能想到的選擇,他顧不上身體的酸痛,顧不上左手手腕處還在流著血,跳起來就是亡命狂奔。
就算是一個普通人,在這種情況下恐怕也能跑出博而特的百米衝刺,更何況是本身就速度驚人的孟凡。
孟凡本以為,在從角鬥場裏逃出來時,應該是他這一生跑得最快的一次,因為就連汽車都追不上他了。可他現在才發現,他比剛才跑得還要快,要知道剛才是在平坦的路上,而這一回是在崎嶇的山穀裏。
前麵是喪屍,後麵是追殺他們的天教士兵,孟凡當真感覺到了末世生存的艱難,不過在他的眼裏,寧可與喪屍做戰,也不願意和牛運強那樣的人類苟活在一個基地裏,成為他的下屬,當然,前提是如果牛運強還算得上人類的話。
兩輛汽車均配備了車載機槍,洛紅雲和孟凡一人架著一挺機槍,“突突”地邊掃射邊前進,幸運的是,他們麵前的大都是一級喪屍,可能喪屍的主力都去進攻南門了。
更多的喪屍並沒有糾纏孟凡他們,而是一齊擁進了已經打開的平頭山基地東門。不過孟凡知道,即使沒有他們的搗亂,平頭山基地也已經快守不住了。
孟凡突然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他急忙讓李笑天操作機槍,他坐在車內,拿出了那把密鑰。
時間無多,孟凡必須立即打開手上的鎖,將這枚定位炸彈扔掉。但是,對牛運強的話,孟凡實在不敢抱太大的希望。
他們走得是偏僻的小路,這裏人煙稀少,喪屍的數量自然也少,而後麵追趕的喪屍也漸漸遠去,再也看不到了。
“停車!”孟凡不知道手上的這個定位炸彈會在什麽時候爆炸,雖然牛運強說需要用密鑰才能引爆孟凡手上的炸彈,但孟凡對他的話不可能完全相信。
雖然趙鐵不明白連長為什麽會在這個時候讓他停車,但還是無條件地服從了命令。
“孟凡,你要做什麽?”李秋韻不解地問。
孟凡取出密鑰,“牛運強說這是打開手上這把鎖的密鑰。”
“牛運強的話你也相信?”
“關鍵的問題是,除了相信,我還有別的選擇嗎?”
李秋韻低下了頭,她也明白孟凡確實沒有其他的選擇,定位器戴在孟凡的手上,就是一顆定時炸彈,說不定下一秒鍾就會爆炸。
孟凡不知道牛運強為什麽到現在還沒有引爆他手上的炸彈,難道說這枚炸彈並不能遙控引爆,還是真如牛運強所說,密鑰是引爆和打開電子鎖的關鍵。
孟凡下了車,並命令所有人不得跟隨,可李秋韻卻依然堅定地跟了過去,“秋韻,你不能跟過來,這很危險,如果牛運強是在騙我,很有可能在我使用密鑰的那一刻,就是炸彈爆炸的時候。”
李秋韻卻搖了搖頭倔強地說:“既然我們是夫妻,就應該共同麵對風險,如果炸彈爆炸,就讓我陪你一起去死吧!”
孟凡不是一個鐵石心腸的人,怎能不被李秋韻所感動,他不知道如果現在有危險的是李秋韻,他能否做到和她一樣陪她去死,也許做得到,也許做不到,很多事情,如果不是身臨其境就很難說得清楚,就是同一個人,麵對同一件事情兩次時也可能會做兩種不同的選擇。
人心就是這樣難以捉摸的東西,孟凡記得小時候母親因為一件小事打罵了他,於是他就在日記裏寫下了對母親咒罵的話,過了一個小時當他冷靜下來再看到時,就為自己這樣咒罵母親而感到震驚,那可是生養自己的母親呀!自己怎麽能咒罵她呢,於是他趕緊撕下來扔掉了。
“對不起,秋韻,我曾經那樣對你。”
“對不起,孟凡,我們也曾經那樣對你。”
孟凡一怔,接著對天大笑:“我命硬得很,不會那麽容易死的。”說完他突然出手擊昏李秋韻,接著命令其他人道:“洛紅雲,李笑天,保護好她。”
“連長!”
“所有人不許跟來,這是命令。”
孟凡獨自一人向前走去,步伐十分堅定,讓他覺得自己很像某些革命教育片裏走向刑場的烈士。他拐了一個彎,走到了一座山坡的後麵,這個距離下,即使爆炸也應該不會傷到其他人了。
密鑰的形狀很像是汽車上開電子鎖的車鑰匙,上麵有一個槽,兩個鍵,一個是開鎖鍵,一個是引爆鍵,一個代表著自由,一個代表著死亡,當然,前提是牛運強說的是真話。
孟凡不知道為什麽自由總與死亡挨得那麽近,或許這個世界上就不缺少為了自由而死的人,就像那首詩裏說的: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孟凡深吸了一口氣,將鑰匙的糟對準手腕上的電子鎖插了進去,接著按下了解鎖鍵,定位炸彈上的電子鎖立即有了反應,發出“嘀嘀嘀”的聲響,接著發出“啪”地一聲響,貌似鎖已經打開的樣子。
孟凡終於鬆了一口氣,臉上露出了輕鬆的表情,他這才發現,原來自己是那麽的熱愛生命,是那麽地緊張自己,以至於剛才手心裏流出了那麽多的汗。
然而命運給孟凡開了一個玩笑,他伸手去摘手上的定位炸彈時,卻發現還是無法摘下來。
“嘀嘀嘀嘀!”電子鎖再次發出聲響,接著上麵的秒表開始了十秒倒計時。
槍戰片看多了,誰都知道倒計時是什麽意思,孟凡不知道為什麽設計這種炸彈的人還要設置上倒計時,難道就是為了告訴帶它的人快要死了,讓他們感受一下將死之前的那種恐懼。
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因為這種炸彈是根據定時炸彈改裝的,所以才會出現倒計時。
孟凡有一種瞬間大腦一片空白的感覺,接著歇斯底裏地怒吼:“牛運強!我操你祖宗!”
望著孟凡遠去,洛紅雲與李笑天等人也是一樣的緊張。“洛排長!”李笑天已經習慣這樣稱呼洛紅雲:“你說咱連長不會有事吧!”
“不會,一定不會的。”洛紅雲的眼神裏卻表達出了擔心。
李秋韻的身體也已經達到了勇士級別,她很快醒了過來,就在這時,山坡後麵一聲巨大的爆炸聲傳了過來。
“連長!”幾個人先是呆住了,接著就以百米加速度的方式向爆炸聲傳來的地方跑了過去。李笑天速度最快,他第一個到達,卻隻看到一片炸塌的、還冒著青煙的山坡。一顆小小的腕表式炸彈,竟會有如此大的威力。
空白,大腦一片空白,李笑天已經不知所措了。洛紅雲和李秋韻也隨後趕到,“連長,你死得好慘哪!”洛紅雲不是一個愛哭的人,此刻卻痛哭流淚。
李秋韻卻沒有哭,她突然一把抓住洛紅雲的衣領:“你嚎什麽嚎!孟凡不會死,我的男人不會死的!”
洛紅雲似乎也反應過來:“對,生要見人,死要見……我呸!連長那麽厲害的人物,怎麽會死呢?”
幾個人開始在地上找尋起來,卻隻找到了一隻血淋淋的手,“連長他……被炸得隻剩下一隻手了。”趙鐵帶著近似於哭腔的聲音說。
李秋韻驚呆了,整個人坐到了地上,“孟凡,你個混蛋,你那麽欺負我,我都還沒來得及報複,你怎麽能說死就死呢?你這個懦夫,你怎麽能死?你怎麽能死得比我還早呢?”
洛紅雲反而冷靜下來,他仔細看了看李秋韻手裏拿著的那一隻手驚呼:“不對,連長還活著呢,這是一隻左手,這隻手不是炸掉的,是用刀砍下來的,你們看,傷口多麽整齊。”
李秋韻也清醒過來,她也看清了,果然這隻手的傷口很整齊,不像是炸掉的。
孟凡的確沒有死,在爆炸前的幾秒鍾,他用合金戰刀砍掉了左手,戴在左手手腕上的定位炸彈自然也就摘下來扔了出去。
斷腕之痛讓孟凡幾乎暈厥,但他仍然忍著巨痛奔跑,他必須在幾秒鍾內跑到安全距離,結果在奔跑當中腳下一滑,從山坡上摔落下去。
山路本就崎嶇,再加了孟凡斷腕之後,逃生之時慌不擇路,失足跌下山坡也是在所難免。當孟凡抬起頭來時,眼前的景象又讓他倒吸了一口涼氣。
不知道為什麽古人總會說禍不單行,至少孟凡今天就是這樣的遭遇,因為出現在他麵前的,是幾十條野狗。
這一群野狗正在這片山穀裏啃食著不知從哪裏叼來的死人骨頭,隨著孟凡的出現,它們的頭全都抬了起來,眼睛裏閃爍著綠油油的光芒。
從眼睛看,這些野狗似乎並沒有變異,從外形看,也許它們原先隻是家狗,但是,無論它們是否變異,無論它們以前是不是家狗,現在都已經不重要了,長期無人照料,它們卻能在喪屍和變異生物橫行的環境下生存下來,就絕對不會是弱者。
孟凡左手傷口的血腥味似乎更加刺激了它們的凶性,這群野狗呲著牙,咆哮著,似乎下一秒,就要撲上來將孟凡撕碎。
如果孟凡沒有受傷,他不會懼怕它們,可問題是,他不僅受了傷,而且傷得不清,先是自己斬斷了自己的左手,接著又從山坡上滾到穀底,要不是穿著光明鎧甲,孟凡的身上恐怕連一塊好皮都找不到了。
逃跑是孟凡唯一能想到的選擇,他顧不上身體的酸痛,顧不上左手手腕處還在流著血,跳起來就是亡命狂奔。
就算是一個普通人,在這種情況下恐怕也能跑出博而特的百米衝刺,更何況是本身就速度驚人的孟凡。
孟凡本以為,在從角鬥場裏逃出來時,應該是他這一生跑得最快的一次,因為就連汽車都追不上他了。可他現在才發現,他比剛才跑得還要快,要知道剛才是在平坦的路上,而這一回是在崎嶇的山穀裏。